2 — 术 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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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—规范中增加了—。以下术语的定—义
!。 , 高:挥发性?液体、正常运行【、粉尘、可燃—性粉:尘、可燃性飞絮【、导电性粉》尘,、非导电性粉尘、】重于空气《的气体或蒸气、轻于!空气的气体或蒸气、!粉尘层的引燃—温度:、粉尘云的》引燃温度、爆炸性】环境和设《。备保护级《别(EPL)—
2.0!.1:1 尽管》混合物?。浓度超过爆炸—上限(UE》L)不是爆炸性【气体环境《但在某些情况下就场!所分类来说把—它,。作为爆炸性气体环境!考,虑被认为是合理【的
《
2.》0.15 在【确定释放源时—不应考虑工艺容器、!大型管?道,或贮罐等《的毁坏事故如—炸裂等
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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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.0《。.21 飞絮的】实例包括人》造纤维、棉花—(包括棉绒》纤维、棉《纱头:。)、剑麻、黄麻【、麻屑?、可可纤维、—麻絮、废打包—木,丝绵
】2.0.26 【 本条说明如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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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(1)对于【相对密度在0.8】至1.2之间的【。气体或蒸气应酌情】考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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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(2:)经验表明氨很【难点燃而且在户【外释放的气》。体,将会迅速扩散—因此:爆炸性气《体,环境的范围将—被忽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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