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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 爆】炸性环境的电力装置!设,。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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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.1 !一般规定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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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.1.》1 爆炸性—环境的?电力:装置:。设计应?符合下列规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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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1 爆炸性!环境:的电力装置》设计宜将设备和线路!特别是?正常运?行时能发《生火花的设备—布置在爆炸性—环,境以外?当需设在《爆炸性?环境内?时应布置在爆—。炸危险性较小—的地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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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2 — ,在满足?工艺生产及安全【的前提下应减少防】爆电气设备的数量】
【。 3《 爆炸性环境【内的电气设备和线路!应符合?周围环境内化学、机!械、热、《。霉菌:以及风沙等》不同环境条件对电】气设备的要》求
【 4 — ,在爆炸性《粉尘环境内不宜【采,用携:带,式电气?设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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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5 — 爆炸性《粉尘:环境内的事》。故排风用电动机【应在生产发生事故的!情况下在便于操【。作的地方设》置事故启动按—钮等控?制,设备
! : 6 在爆炸性粉!尘环境内应》尽量减少插座和局部!照明:灯具的数《量如需采用》时插座宜布置在【。爆炸性?粉尘不易积聚—的地点局《部照明灯宜布置【在事故时气》流不易冲击的—位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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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粉尘环《境中:安装:的,插座开口《的,一面应?朝下且与《垂直:面的角?度不应大于60【°
】。 , :。7 爆《炸性环境内》设,置的防爆电气设【备应:。符合:现行国家标准—爆炸性环境 第】1部分?设备 通用要求】GB 3836.1!的有关规定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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