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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 【总 则
】
—1.0.1 【。为,。了规:范爆:炸危险环境电—力装置的设计—使爆炸危险》环境电力装置—。设,计贯彻预防为主的】方针保障人身和【。财产的安《全因地?制宜地采取防范【措,施制定本规范
【
1.0】.2 本规范适】用于在生《产、加?。工、处理《、转运或贮存过程】中出现或可能出【现爆炸危险》环境的新建》、扩建和改建工程的!爆炸:危险区域划分—及电:力装置设计
】
:
, 本规范不】适用于下列环—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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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1 矿井井【下,;
—
2 【 制造、使用或贮】存火药、炸药和【。起爆药、引信及火工!品生产等的》环境;?
?
— ,3 利用电能进】行生产并与生产工】艺过程直接》关联的电解、电【。镀等电力装置区【域;
?
】。。 4 使用强【氧化剂以及不用外】来点火源《就能自行起》火的物质的环境;
!
】 5 ? 水、陆、》。空交通运《输工具?。及海上和陆地—油井平台;
【
》 , 6 以加【味天然气作燃料进】行采暖、空调、烹】。饪、:洗衣以及类》似的管线系》统;
》
《。 7 —医疗室?内;
】 8 灾】难性事?故
》
1.0.3【 , 本规范不考虑间接!危害对于爆炸危险区!域划分?及,相,关,电力:装置设计的影响【
:
,
1.0.【4 爆炸危险区】域,的划分应由负责【生产:工艺加工介质性能】、设备和工艺性能的!专业人员和》。安全、电气专业的工!程技术人员共同商】议,完成
?
1.0.!5, 爆炸危险环境】的,电力装置设计除应符!合本规范外尚应【符,合,国家现行有关标【准的:规定
《