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二章! 慈善组《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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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六条— 慈善组织可—以,采取基金《会、社会团》体、:社会:服务机构等组织形式!
?。 》设立:慈善组织应当依法】向市、县级市(区】)民政部门申请【登记
《 ? 已经》设立的基金会、社】会团体、《社会服务《机构:等非营?。利性组织可以依【法向办理《其登:记的民政部门申请】认定为慈善》组织
《 , 第:七条 民《政部门应《当多元化《培育发展慈善组【织重点培育扶贫【。、济困、扶》老,、救孤、《恤病、助残、优抚、!心理援?。助等慈善组织—加快发展生态环境保!护、乡村振兴、基层!治,理、:应急救助等领—域的慈善组》织
》。 鼓励企业、!学校、医院、科【研院所?等依法?。设立慈善组织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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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八条 慈善!组织应?当依法?向社会公开组织章】程和决策、执行、】监督:机构成员信息以【及国务?院民政部《。门要求公开的—其他信?息每年向社会公开其!年度工作报告—、财务会计报告
! 》 信息公开应当真实!、完:整、及时《不得有虚假记载、】误导性陈《述,或者重大遗漏—
第九条 慈!善组织应当建立健】全档案管理制—度根:据国家有关》规定做好慈善项【。目、活动《、会计等档案—资料的?收集、整《理、:。保管和应用》工作
《 :第十条 《鼓,励慈善组织》依法成立行业—组,织
慈善!行,业组织应当》反映行?业诉求、维护行业权!益,、推动行《。业交流建立健—全行业规范加强行】业自律提高慈善【行业公信力促进【慈善事业发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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