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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—二章 慈善组织【。
第六条【 慈善组织可以采取!基金:会、:社会团体《、社会服务机—构等组织形式
】 设立】慈善组织应当依法向!市、县级《市(区)《民,。政,部门申请登》记
】 ,已经设立的基金【会、社会团体、【社会服务机构等【非营利性组织可以】依法向?办理:其,登记的民政》部门:申请认?定为慈善组织
】。 第七条》。 民:政部门应当多元化】培育发展《慈善:组织重点培育扶贫、!。济困、扶老、救孤】、恤:病,。、助残、优抚、心理!援助等?慈善:组织加快《发展生态《环境保护、乡—村振兴、《基层治理、应急救】助等领域的慈善【组织
— 《鼓励企业、学校、】医院、科研院所等依!法,设立慈善《组织
—。第八条 慈善—组织:应当依?法向社会公开组织章!程和决策、执行【、监督?机构成员《信,息以及?国务院民政部—门要求公开的其他信!息每年向社》会公开其年度工作】报告、?财务会计报》告
》 信息—公开应当真实、完】。整、及时不得有虚假!记载、误导性陈【述,或者重大遗》漏
第九条】。 慈善?组织应当建立健全】档案管理制》度根据国《家有关规定做好慈】善项:目、活动、会计【等档:案资料的收集、整理!、,保管和应用工作
! 第十条 鼓励】。慈,善组织依法成立行业!组织
】慈善:行,。业组织应当》反映:行业诉求、维护行】业权益?、推动行业交流建】立健:全行业?规范:加强行业《自律提高慈善行【业公:信力促进慈》善事业发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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