。。
《 第二《章 慈善组织
【
?第六条 《慈善组织可以采取基!金会、社会团体、】社会服务机构等组】织形式
【 设立—慈善组织应当依【法向市、县级市(】区,)民政?部门申?。请登记
【 : 已经设立的基】金会:、社会团体、社会服!务机构等非》营利:性组织可以依—法向办理其登记【的民政部门申请【认定为?慈,善组织
第】七条 民《政部门应当多元【化,培育发展慈善—组织重点培育—扶贫:、济困、扶老—、救孤?、恤病、助残、优】抚、心理《援助等慈善组织加】快发展生态环—境保护?。、乡村振兴》、基层治理、应急救!助等领域的慈善组织!
】鼓励企业、》学校、?医院、科研院所等依!法设立慈善组织
】
, 第八条 慈【善组织应当依法【向,社会公开组织章程和!决,。策、执行、监—督机构成员信—息以及国务》院民政部门要求【公开的其他信息每年!向社:会公开其年度工作】报告、财务会—计报:告
》。 信息—公开应当真实—、完整、及时不得】有虚假记载、误【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!漏
第—九条 慈善》组织应当《建立健全档案—管理制度根据国【家有关规定做好【慈善项目、活动、】会计等档案资料的】收集、整理、保管】和应用工作
!第十条 鼓》励慈善组织依—法成立?行业组织
! 慈善行《业组织?应当反映行》业诉求?、维:护行业权益、推动】行业:交流建立健全行业规!范加强?行业自律提高慈善】行业公信力促进【慈善:事业发展
—