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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第一章 总则!。 : 第一条 为了加!强城市市容和环境】。卫,。生管理创造》整,洁、优美的》城市环境根据国务】院城市市容和环境卫!。生,管理条?例等法律、法规【结合本市实》际,制定本条例 — , 第二条 —本市行政区域内城市!建成区的市容和环境!。。卫生管理《及其相关《活动适用本条例【 , 第三条— 市、县《(市)?。区人民?政,府应当加强对城市】市容和?环境卫?生工作的领导将城市!市容和环《境卫生事业纳入【国民经济和社会发】展规划并组》织实施?   —  市、县(—市)区人民政府【应,当加快推进城—市管:理工作网格》化、精细化》、智慧化完善城市运!行,管理:。服务平?台逐步实现城市市】容和环境卫生管理】活动的全方》位覆盖、全时段【监管、?高效能?治理 》。 第四条 》市住房和城乡建设】部门是本市城市【。市容和环《境卫生?行政:主,管,部门负责《全市城市市容和环】境卫生管《理工作县(》市)区住《房和城?乡建设部门在同【级人:。民政府的领导下负】。责本辖区内城市市容!和环境?卫生管理工作 】。。    》 本条例《规定的行《政处罚以《及与行政处罚相【关的行政《强制措施《。由城市?市,容和环境卫生执法】。。部门:实施    ! 工业?和信息化《、公安、财政、【民政、农业农村【、自然资《源、营商环境—、市场监管、卫【生健康、《教育、生态》环境、交通运输【、文旅广《电等部?门和单位按》照各自职《责,共,同做好城市市容和环!境卫生管理相—关工作   !  乡镇人民政府、!街道办事处按照属】地管理原则做好【本辖区的城市—市容和?环境卫生管理相关工!作 《 第五?条 :市城市?市容和环《境卫生行政主管【部门:应当会同自然资【源、公安、城市市容!和环境卫生执法【等有关部门》根据国家的》城,市容貌标准结—合本市国《土空间规划和相关】专项规划组织编制本!市城市市容和环境】卫生标准报市—人民政?府,批准后实施 !第六条 市、—县,(市)区人民政府应!当组织各机关、团】体、企?事,业单位?。、街道办事》处、社区等加强【城市市?容和环境卫生法【律、法规和科学知识!的宣:传教育增强》公,。。民维:护城市市容》和环境卫生》意识 —    广播—、电视、报》刊、网站等大众传】。播媒介应《。当安排城市市容和】环境卫生方面的公益!。。性宣传内容 】 第七条 》每年10月26【。日为本?市“环卫工人—节” ?。  《   各级人民政】府应:当支持环卫事业【发展:保障环?卫工人的劳动—安全:改善:工作条件提高劳动】技能、生活待遇【弘扬环卫工人—无,私奉献精神》在全社?会倡导尊重环卫工人!、珍惜环卫》工人劳?。动的良?好社会风尚 — : ,    鼓》励单位和个人—采用设?立环卫驿站等方式为!环卫工人《提供休息《、饮水等《服务 第【八条 提《倡居民和社会—组,。织积极参加城市【市容和环《境卫生治理工作鼓】励城市?市容和环《境卫生?志愿:服务活动、公益【。行,动共创整《洁、文明、宜居的城!市环境? ,     【建立市容环》。境卫生监督》。员制度城《市市:容和环境卫生—行政主管部门—。可以聘请市容环境】卫生监督《员协:助宣传市容环境【卫生法律、法规劝】。阻违反?市容环境卫生管理的!。行为 《     —任何单位和》个人都有维护—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!的义务有权》劝阻和举报破坏城市!市容和环《境卫生、《损,坏环境卫《生设:施的行为《   —  :市、县(市)—区人民政府应当对】在城市市容和环【境卫生工作中成绩】显著的单位》和个人给予表彰【或者奖励 】。第九条 城市市【容和环境卫生管【理实行责任》。区,制度市容《和环境卫生责任人应!当在确定的责任区内!履行市容环境卫【生责任 《     对】临街单位、商铺等】实行城市市》容和:环境卫生承包责任】制,度城市市容和环境卫!。生执法部门或者街道!办事处应当依据【市、县(市》),区人民政府的规【定与临街《单位、个体经营【者等责任人签订责任!书,明确管理内容和范围!并监督?实施 《  ?  : 责任人应当—按照责任书》的规定做好城市【市容和环境卫生工】作责任人《对在城市市》容和环境卫生责任】。区内发生的》破,坏城市市容和—环境卫生的行为有】权予以劝阻》、制止;劝阻、【制止无效的应—当向城市《市容和环境卫生执法!等部门举报》 第十条 城!市市容和环》境卫生责任人按【。照以下规定》确定 》     (一)机!关,、团:体,、部队?、企业、事业单位由!本单位负责;— ? ,    (》二):铁路、公路及其沿线!附属区域《。由管理单位负责【; 《  :   (三)实行物!业管:理的住?宅区域由《物业服务人负责;未!实行物业管理的住】。宅区域?由实际管理人—负责;   !  (四)河道【的沿岸水域》由岸线使用或者管】理单位负责》;水闸以及》。栈,桥、亲水平台等设】施占:用的:水域由相关设施【的使用或者管理【单位负责;》码头及其附》属设施?、停靠船舶占用【的水域由码头的经营!管理单位负》责; —。    (五)旅游!景区、商业网点、】产业园区《、文化?体育场(馆)、机】场、车站、港口、】加,油,。(气:)站:、汽车充电站(【桩)、公园和—林地等场所由经营管!理单位负责; !     (六【)市:。场由开办单位—或者经营管理单位负!责;: ,  《  : (七)《个体:经营场所由经营【者负责; 】 ,  : (八)建设项目施!工现场由《施工单位负责—尚未开工的建—。设项目用地由建设】。单位负责;》    【 (九)已出让【未开始建设的用地】。由土地使用权人负】。责;    ! (十)城市公共绿!。地由管理单》位负责; 》   》  (十《一)市政设施由权属!单位、所有人或者管!理人负责; 【     (【十二)公共厕所【、垃圾转《运站:及其他环境卫生设】施由管理单》位,负责 ?     前款规定!以外的建筑物、【构筑物?或者其他设施、场】所,。其所有权人为城市市!。容和环境卫生—责任人;所有权【人、:管理人、使用人对城!。市,市容和?环境卫?生责:任人另有约》定,的,从其:约定 《