》 南宁市居民生活】用水二次供水管理】规定
(20!23年12月—22日南宁》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!大会常务《委员:会第二?十,次会:议通过 20—24年3月28日广!西,壮,族自治区第十四届】人民代表大会常务】委员会第八次会议】批准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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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第一条?。。 为:了加强居民生—活用水二次供水【管理保障居民生【活用水质量和安【全根:据,城,市供:水,条例建设工程质【量管理条例以及【相关法?律、法规结合本市实!际制定?本规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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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条— 本市城《市公共供水管网【覆盖范围内居民【。生活用水二》次供水的《。设施建设、运—行维护及《其监督管理等—活,动适用本规定
! 第三条 居民【生活用水《二,次供水应当遵循【统筹规划、科学管】理、安全卫生—、节能环保的原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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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条 【市人:民政府住房和—城乡建设部门是本市!居,。。民生活用水》二,次供水?主管部门负责本行】政区域内居民生活】用水二次供》水监督?管理工作县(市【、区)人民政府【确定的部门负—责本行?政区域内居民生活用!水二次供水监督【管,理具体工作市人【民,政府住?房和城乡建》设部门、县(市、区!),人民政府《确定的居民生—活用水二次》供水监督管理部门统!称为二次《供水管?理部门?
【 卫生健《康部门负责居民【生活用水二次供水】的卫生监督》工作
! 发展和《改革、公安、财政】、自然资源、水利】、市:场监督管理》、城市管理综合行】政执法等部门—按照各自职》责做好居民生活用水!二次供水监督管【理的相关工》作
《 第五条 新建、改!建、扩建的居民住】宅对水压、水量【。。的要求?超过城?市公:共供水管网水压标】准的建设单位—应当配套建设二次供!水设施所需》投资纳入《工程项目《成本
》 , 新建—居民住?宅配套建设的二次供!水设施应当与主体】工程同时设计、【同时施工、同时交付!使用:
? 第六条 既有二】次供水设施不符合法!律、法规规定以及】相关技术、卫生【和安全?防范要求的应—当予以改《造
!。二次供水《管理部门《应当对既《有二次供水》设施开展排查—制定改?造计划并《组织实施《
? , 市、县(】市、区)人民政府应!当建立?多渠道多元化资【。金筹:措机制支《持既有二次供水设】施改造具体办—法由二次供水管【理部门会同同级【财政等相关部门【。制定报本级》人民政府《批,准,后实施
》 第七条》 鼓励和支持建设】单位:、,。业主依法委》托城市公共供水企业!统一负责二次供水设!。施的建设、》改造
第八条! 二次供水设施的设!计、施工、》监理应?当依法?委托具有相应资质】的单位承《担并严格《执行国家和》地,方的相关标准和【规范不得使》用国家明令禁止或】者淘汰的建筑材【料、建筑构配件【和,设备:
【 二次供《水设施设计文件应】当,经城市公共》供水:企业参与技术审验】满足连接城市公共供!水管网的条》件和要求
】 二次供【水设施工程建设应当!依法接受工程质【量安全监督
】 ,第,九条 二次供水设施!工程竣工后应当按照!规定组织验收—未,经验收或《者验收不《合,格,。的不得投入使—用
!二次供水设施建【。设单位应当邀请城市!公共供水《企业参?与二次供水设施隐】蔽工:程等:中间节点《质,量验收和《竣工验收《环节的技术审验【
【 二次?供水设施工程竣【工验收合格后建设单!位应当对二次供【水设施进《行清洗消毒并经【具有:相应资质的水—质检测?机构检测合格后方可!供水
第十】。。条 鼓励和支持建】设单:位、:业主依法委托城【。市公共供水企业统】一运:。行、维护和管理二次!供水设施委托—城市公共《供水企?。业运行、《维护和管理的—应当签订委托—。合同并按《照约定将《二次供水设施的项目!档案和图《。文资料移交城—市公:共供水企《业
》 需要委托城!市公共供水企业【运,行、维护和管理【的既有二次供水设施!城市公共供水—企业:经查验符合法律、】法规规定《以及相关技术、卫生!和,安全防范《要求的?予以接收;》查验不符《合的指导业主—进行改造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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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》一条 ?城市公共《供水:企业负责二次—供水设施运行、维护!和管理?的其运行《维护、?修,理更新成本》计入供水价格不【得另行收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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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第十二条》 建设单位、业主或!者其委托的》二次供水设施管理】单位:(以下统称二—次供水设施管理【。单位:。)应当建立健—全二次供《水水质管理》和,运行维护管理制度按!照以下规《定做好二次供水设】施运行、维护—和管理工《作
【。 , (一)安排—。具备:相应专?业技能的《人员开?展,日常:检查、维修维—护和:安,全,防范等工作直接从】事供水、管》水的人员还应当经卫!生知识培训、体【检合:格后方可上》岗工作并每年进【行一次?健康:检,查;
! (二)《对用户用水情况【进行计?量、抄表《和收费到户并—向用户提供查询【服,务;:
: : 《(三)?维修维护二》次供水设施应—当使用符合标准的】建,筑材料、《建筑构配件和设备】;
!(四)?建立二次《供水设?施管理?档案如?实记录?二次供水设》。施的运?行情况、故障处理】、维修维护、清洗消!毒以及水质检测【等情况;
! (《。五)按照规定制【定二次供水突—发,性事件应急预案及时!处置突发性》事件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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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。 (六)法律】、法规、规章的其他!有关规?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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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《。十三条 《因工程施《工、设?备维修维《护、:清洗消毒等原因【需要中断供》。水或者降《压供水的二次供水设!。。施管理单位应—当提前二十四小时】通知用?户;:因发生灾《害、紧急事》故等情况中断供水】或者降压《供水的二次供水设】施管:理单位应当在采取抢!修等应急处》置措施?的同时通《知用户并报告二次供!水管理?部门
》 ? 预计连续超过二!。十,。四小时不能恢复正常!供水的二《次供水设施管—理单:位应当采取应—急措施供水保—障居民生活》用水基本需求—
: , 第十四条 二次】供水设施《管理单位应当加强】二次供水的水—质管理按照规定【对水质开展》常规检测《至少每六个月对贮】水设施进《行一次清洗消毒并经!有,相应:资质的水《质检测机构检测合】。格清洗消毒情况【和水质检测结果应】当,向用户公布》。。并向二次供水管理部!门和卫生健康部门】报告
— 二次供水】水质不符合生活饮】用水卫生标准—的二:次供水设施管理单】位,应当及时通知用户】按照:规定采取应急处置措!施并向二次供水【管理部门和卫—生健康部门报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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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五—条 :任何单位和个—人发现二次供水设施!、水质安全隐患或】。者安全事故的—应,当立即告知二次供】水设施管理单位【。、卫生健康部门或】者,二次供水管理部门二!次供水设施管理单】位或者相《。关,部,门应当立即组织核】查及时采取》有,效措施确保二次【供水水质安全
】 第十六条 违反!本规:。定的:行,为法律、法规已有法!律责:任规定的从其—规,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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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七—条 违反本》规定第十二条—第,一项规定二次供水设!施管:理单位安排不符【合规定的人员直【接,从事供水、管水的】由卫生健康部门责】。令限期改正;逾期不!改正的?处一千元《以,上一万元以下罚款】
— 违反本规定第】十二:条第三项规》定二次供《水设施管理单位【。维修维护二》。次供水设《。施时使用不符合标准!的建筑材《料、建?筑构配件和设备【的由二次供水管理部!门责令限期改正;】逾,期不改正的处五千元!以上五万《。元以:下罚款
》 违反】本规定?第十二条第四—。项,规定:二,次供水设施管理单位!未建立二次供—水设施管理档案的】由二次?。供水管?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!;逾期不改》正,的处一千元以上【五千元以下罚—款
》 依法实行相!对集中行政处罚权】的由行使相对—集中行政处罚权的】机关按照相对—集中行政处》罚,。。权,的规定具体》实施本条设定—的行政处罚
】 第十?八条: 本规定《所,称二次供水设施是】指为居民住宅提【供二次供水从城市公!共供水?管道接入点至居民】用户终端《计量装?置,之,间设:置的管道《。以及:。相,关附属设施包括为】二次供水《设置的?水泵房、供水管【道,及其附件、》贮水设施、水泵、电!器设备、《。电,。控装置、排水设施】、,通,风装置、消》毒设备、自动—。控制与监控》系统、居《民用:户终端计量装置等不!包括城市公共供【水管:。道接入点《
? 第十九条 本【规定自20》24:年5月1日起—。施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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