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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第五章 法律责【任
第四十】一条 违反本条例规!定的行为法律、法规!已有法律责任规定的!。从其规定《
第四十二条! 违反本条例—规定计划用水单位】未办:理计划用水指标【擅自:用水的由《水行:政主:管部:门责令限期》改正;逾期不改【正的处?五千元?以上五?万元以下罚款—
第》四十三?条 :。违反本条例规—定取水量达到取水规!模以上的单位未安装!在线计量设》施的由?水行政主管部门【责令限期安装—。并按照日《最大取水能力计【算,的取水量计征—相关费用处二万元以!上十万元《以下罚?款;情节《严重的处十万元【以,上五十万元》以下罚款《吊销:取水:。许可证
! 取水量未达到取!水规模以上的—计划用水单位拒不】安,装水计量《设,施或计?量设施未达》到水平衡测试要【求的由水行政主管部!门责令限期改正【。;逾期不改正—的处:五千元以上五万元】。以下罚款
— 第?四十四条 有下列】行为之一《。的由市、县(市)】水行政主管部门责】令限期改正;逾期不!改正的限制其用水计!划指标并处二千元以!上一万元以下罚款】
? (一)】违反本条例第二【十三条规定供水企】业未按?规定报送资料、报】表或者提供虚假用水!、供水数据的—;
【 (二)违反本】条例第三十》三条规定计划—用水:单位未?按规定进行》水平衡测试的
!。 第四十五条 【违反本?条例第三十二条【第二款规定》具有二?个以上洗《车位的营业性洗【车场(点)未按规】定建立?循环用水系》统的由市、县(市】。)水行政主管部门】责令限期改正;逾期!不,改正的处《五千: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!款
第—四十六条 水行政主!管,部门及?市,、县(市)节约【用水管理机》构,的,工,作人员有下列行【为之一的由有—。关部门给《予行政处分;构成犯!罪的依法追究刑【事责:任
— : (一?。)违反?规定核定计划用水指!标的;
!。 :。(二)违反规—定收取加价水费的】;
!(三)强《制用:户购买、使用特定的!节水设?备或者器具的;
! (四)!侵占、截留、挪用】节水专?项,资金的;
! (五)发现违!法,行为不?及时查处或违—法,实施行政处罚的【;
《 《。。 (六)未按规【定公开年《度,用水指标、用水指】标调整情况等政府】信息:的;
(!七):有其他?玩忽职守、滥用职】权、徇私舞弊—行为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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