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昆明市!民营经济发》展促进条例 】 (2023年【12月28日昆【明,市,。第十五届人》民代表大会常务【委员:会第十五次会—议通过 202【4年3月27—日云南省《第,十,四届人?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!会第八次会议批准】), 第一条》 为了优《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!保障民营经济组织】公平:有序参与市场—竞争维护民营—经济组?织合法权益》促进民营经济高【质量发展根据中华】人民共和国中小【企业促?进法促进个》体工商?户发:展条例优《化营商环境条例【等法律、法规结【合本市实际》。制定本条例 — 第二条 【本市民营经济发展】促进:工作:适用本条例 】     本—条例所?称民营经济组织是】指在本?市依法设立》或者开展投资、【经营的除国有及国有!控股以外《的,内资企业法人、非法!人企业以及个体工】商户等各类》经济组织 》 第三》条 促进民营—。。经济发展《应当坚持市场调节】、公平竞《争,。、扶持引导、依法规!范、保障权益—的原则 》 :第四条? ,市、县(市、区)】人民政府应当—。将民营经济发—。展促进工作纳入国】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!体规划建立健全民营!经济发展促进—、保障?等工作?。机制建?。立,民营经?济统计指标》监测:体系:。完善民?营经济发展公—共服务保障体系【营造有利《于民营?经济健康发展和【民营经济人士健【康成长的社会—氛围 《 ,     市、县】(市:、区)?人民政府承担民营】经济发展促进—工作的行《政主管部门负责统】筹、:协调、指导》和服务辖区内—民营经济发展—促进工作 【 第五?条 工商业联—合,会应当依照法律、】。。法规以及章程规定发!挥政府和民营—经,济组:。织间:的桥梁纽带作用【联系:和服务民营经济组织!协助政府开展—服务:和指:。导工作?  》   行《业协会、商》。会等社会组织—应当加强行》业自律引《导民营经济组织【依法竞争《、合规?经营开展促进民【营经济组织》发展的各《项服务活动 — : ,第六条? 依法保障》民营经济组织—的平等市场准—入严格实行市—场准入负面清单【。制度不得以备—案、:注,。册、年?检、认定、》认证:、指定、要求设立分!公司:等形式设定》或者变?相,设定准入障碍 !。。  :   市《、县(市、》区):人,民政府及相关部【门应当加《强对中介《服务机构监管持续】精,简优化审批服务不得!指定或者变相指【定中:介服务机构不得【向民营经济》组织转?嫁中介服务费—用除法律、行政【法规或?者国务院另有规定外!不得将中介服务【事项作为行》政审批、许》。可,、备:案的前?置条件 《 第七条 市、!。县(市、《区)人?。民政:府及相?关部:门,应当定期《清理和废除妨—碍统一?市,场和公平竞争的【政策:     制!定涉及民《营经济组织的政策】措施应当依法听取有!关民:营经济组织、—行,业协会、商会—等社会组《织以及民营》企,业家的?意见和建议并—进行公平竞争审查 !   》。  未经公平竞争审!查不得?。授予经营者》特许经营权不得【限定经营、购—买、使用特定—经营者提供的—商品和服务 !第八条 《鼓励和?支持:在,法,。治框架内积极探索】具体可行的优化营商!环境:新经验、新》做法复制推广—促进民?营经:济,发展行之有效的改】革措施在探索中【出现失?。误或者偏差但有【关单位和个人依照国!家、省、市有关规定!决策、实施且—勤勉:尽责、未牟》取私利的《依法予以免责—或者减轻责任 !。 第:九条 市《、县(?市、区)人民政【府,应当定期组织开展民!营经济发展环境【评价和?相关政策落实情况】的检查评估》根据评?价、评估结》果及:时调整?、完善促《进民营经《济发展的政策措施】    【 民营企业家可【以受:聘,作为营商环境监【督员对?营商环境进行—社会监督 】第十条 市、—。县(市、区)人民】。政府及相关部门【应当支持民营经【济组织开《。展国际交流合作【提供开拓国际—市场的指导、服【务和:便利 第十一!条 :市、:县(市?、区)人《民政府应当推行亲】清政商关系行为清】单制度明确政—商交:往行为规范构—建亲清政商》关系:畅通政商沟通机制】 第十二【条 市、县(市【、区)人民政府除】应当为民营经济【组织提供水、电、气!等基础要素》保,障外还应当根—据实际情况在本级】财政预算《中统筹安排资金支持!民营经济发展设立专!项资:金,帮助和服务民营中】小企业转型升级、】技术创新《、开拓市场》 第十—三条 市、县—(,市、区)人民政府应!当在国土《空间规划中》依法依规合理安排民!营经济组织用地【指标   】  市、县》(市、区)人民政府!应当落实规范—。工业用地《前期开发成》本、:差异化的工业用地区!。域开发和奖》励等政?策降低民营经济组】。织用地成本鼓—励采取长期》。租赁、先租后让【、弹性?年期出?让等:方式供应、使用【。工业用地允许民营】中小企业在国家【规,定期限内按照合同】约定分期缴》纳土地出让价—款    】 市:、县(?市、区)人民政【府,应当保障民营企【业依法平等》取得政府供应—或者:园区转让《的工业用《地权利?允许民营中小企业联!合参:与工业用地招拍挂】可按:规,定进行宗地分—割鼓励和支》持民营经济组织参与!产业园区标》准化厂房建设为民】营经济组织提供【的生:产经营场地》、标准化《厂,房可依法依》规,分割转让办理不动产!权证书 第】十四条 市、—。县(市、区)—人,民政府应当及时【研究:、协调处理》民营经济组织—融资问?。题鼓励和支持商业】银行等金融机构为】信用良?好的民营经济组织】提供中长期贷款、首!次贷:款、固定《资,产贷款、信》用贷款和无还—本续贷等金》融支:持支持民营》。经济组织以动产和权!利为担保的》融,资 : 第十五—条 市、县(—。市、区)人》民政府?应当建立健全—政府性融资担保体】系依法?依规为?。。。民营经济组》。织提:供融资支持帮助降】低综合融资成—。本 ? 第?十六条 鼓》励和:支持民营企业—通过上?市、发债、资—产证:券化等?方式直?接融资 《 第十》七条: 市:。、县(?市、区)人民政府及!相关部门应当鼓【。励民营?经济组织参》与公共资源交易【。按照规定落实—面向民营中小企业】预留采购《份,额、价格评》审,优惠等政《。策措施 — 第十?八条 市、县(市】、,区)人民政府及【相关部门应当—建立技术《创新体系以及科技资!源共享服务平台【促进联合研发与项目!。合作:通过重大《科技创新专项资金等!方式支持和推动民】营经济组织自主【创新   】  鼓励民营经济组!织按:。照法律、《法规以及政策规定】推进科?技创新和科》技成果转化兑—现科:技人员科技成果转化!收益分?配 : , , ,第十九条 市、县】(市:、区)人民政府【及,相关部门《应,当建:立知识产权侵—权和行政非》诉执行快速处理【机制:促进知识《产权行政《保护与司《法保护有效》衔接严格落实知【。识产权侵权赔—偿制度?  》   鼓励行业协】会、商会《和调解组织》、仲裁机构、中介】。服务机?构等建立《知识产权《快速协同保护机【制,、维权援助机制【和知识产权》纠纷多元化解决机】制 第二十条! 市、县《(市:、,区)人民政府—鼓励和?支持民营经济—组织引进和培—育产业领军》人才对其在》项目申报、资金【扶持、荣誉》推荐等方面依法给】。予支:持在落户、就医【、子:女就学?、配偶就业》、父母养老等方面】依法依规给》予保:障 ?     市【、县(市、区)人民!政,。府应当完善民—营经济组织职称【评审机制畅通民营经!济组织?。职称评审渠道 【 第二十—一条 市、》县(市、区)人民政!府及相?关部门应当》完善民?营经:济人士教育培—训体系加强对民营】企业家?素质和能力提升、民!营经济管理人员的】培养:和,民营:经济:组织劳动者的职【业技能培《训 第二十】二,条 依法推进涉【案民:营企业合规改—革,完善第三《方监:督评估机制》促进涉?。案企业整改合规引导!和鼓励民营经—济,组织建立审计监【督体系、合规管理】体系:以及风险评》估体:系 ? 第二十三条【 市、县(市、区)!人民政?府应:当建立健全民营【经济组织公共服务机!构为民营《经济组织提供公益性!服务 —    市、县(市!、区)人民政府相】关部门可《。以根据实际》情况依法依》规对购买社会化中】。介服务?的民营经济组织适】当给予补助 】     鼓励各】类服:务机构为民营经济】组织发展提供服务 ! 第二》十四条 市、县(市!、区)人民政府【相关部门应当依【法,公开监?管标准和规则对民营!经济组织活动实【施分类监管采取事中!、事后?或者非现场监管【不得干扰民营经济】组织正常生产经营】活动 《    》 市、县(市、【区)人民政府—相关部门对》民营经济组》织实施监督》检查应当《依法进行对》同一民营经济组织】的,多项监督检》查能够合并的应当】合并实施或者联合】实施 第二】十五条 市、—县(市、《区)相关国》家机关应《当,依法保?护民营企业产—权和企业家权益规】范,涉产权强制性—措施避免超权限【、超范?。。围、超数额》、超时限查封—扣押冻结财产对【不宜查封扣押—。冻结的经营》性涉案财物在保证】。侦,查活动?正常进行的同时【可以:允许有关《。。当事人继续合—理使:用并:采取必要的》。。保值保管《措施最大限度减少】侦查:办案对正常办公【和合法生《产经营的影响 】 第二十六—条 本市各》。级人民政府及相【关部:门应当诚实》守信严格《。履行:向民营?经济组织依法作出】的政策承诺以及依】法订:。立的各类合同—不得以?行,政区划调整、—政府换届、机构或】者职能调整以及有关!责任人更替等—为由违约毁约确【因国家利益》、社会公《共利益需要》改变政策承诺、【。合同约定的应当依照!。法定权限和程序【进行并依法》对民营经济组织因此!受到的损失》予以补偿 — , 第二十《。七条 本市》各级相关国》家机关、事业—。单位、国有企业不得!违约拖欠民营经【济组:织的货?物、工程《、服:务等款项;不得要求!民营经济《组,织接受不合理—的付款期限》、方式、条件和违】约责任等《交易:条件;不得以内部】。人员变更履行—内部:付款流程《或者在合《同未作约《定情况下以等待竣工!验收批复《、决算审计等为由】拒绝或者延迟支付民!营经:济组织款项 — 第二十八条】 ,任何:单位、组织或—者,个,人不得实施下列侵害!民营经济组织—。合法权?益,的,行为 》。    《 (一)违法干预生!。产经营自主权; !。。   《  :(二)违《法收费、《罚款:。、摊:派财物; 》。 ?    《(三)?强,制或者变相强—制,民营经?济组织参加考核、】。评比、表《彰、培训等活动【; 》    (四—)侵犯依法取得的】名称、字号、商【标、地理标》志,、专利和商业秘密】; 《     (五)以!非法拘禁或者其他非!法限制?民营经济人士人身自!由的方式解决经济纠!纷;: ,   》  (六)其—他侵害民营经济组】织合法权《。益的行为  !   ?市、县(市》、区)相关国家【机关应当建立健全】民营经济组织和【民营经济人士维权申!诉渠道 第二!十九条 国家机关及!其,。。工作人员违》反本条?例规定在《促进民营经济发展】工作中玩《忽职守、滥用职【权、徇私舞弊的依】法,给予:处分;构成犯罪【的依法追究刑—。事责任 第三!十条 本条》例自2?024年5月1日起!施行 《