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全验证
》 第:四章 停《放与充电管理— 第二—十六:条 公安《机关根据道》路,实际和非《机动车停放》需求规划道路停车区!位并:由各区(市)县人民!政,府确定的主管部【门负责管理其他【任何单位和个人【。不得擅?自占用道路设置【非机动车停车场【所 ?   《  申请设置占【道非机动车》停,车场的由公安机【关和主管部门共【同批准?规范管?理  —  : 任何单《位和个?人,不得:擅,自拆除、《。损,坏,非机动车停车区位】标,志,标线等设施设备;不!得擅自占用非机【动车停车区》位 ?     —经批准设置的非机动!车停车场不得—擅自改变使用性质】 , 第二十七条】 车站、医院、【商场、学校、展览】。馆、影剧院、体育场!馆,。、公园等公共—建筑、公共场所建】设单位应当按照【规,定配套规划、建设非!机动车公共停—车设施管理单位【应当落实专人—管理    ! 易燃易爆》场所生产厂》房、物?流仓库等生产经营场!所应:当规划和配》套建设非机动车停放!场所:和集:中充电设施因客【观条件限制无法设】置集中停放》场所的应《。当根据需《要划出安全区—域设置相对集中【。的非机动车临—时停放点 — 第?二十:八条: 新建?。住宅小区《应当:规,。划和:配套建?。设非机动车集中停放!场所和?集,中充电?设施已?建成的住宅小区应当!根据实际情况增建、!改建:非机动车集中停【放场所和集中—充电设施 【 第:二十九?条 非机《动,车在公共场所停放】应当:有序停放在》非,机动车停车场—。。内没有设置非—机动:车停车?场的应当停放在划定!区域内没有划定区域!的非机动车停放【不得:占用盲道和绿地不】得妨:。碍其他车《辆和行人通行不得】影响市容环境—。 第三十条】。 电动?自行车停放与充电】应,当符合?用电安全要求确保】消防安全不得—有下列行为》。。  》  : (一)《在建筑物的公共门】厅、共用《走,道、楼梯间以及【疏散通道、安全出口!等区域或者在人员】密集场所的室内【区域停放或者充电;!。 ?。 ,。    (二)利用!电梯轿厢《运载电动自行车【及其蓄电池; 】   《  (三)圈占、】遮,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!火,间,距; ?  《   (四)违【反安:全用电要求私拉乱接!电线和插座充电【; ?     (五)!其他违?反消防安全》规定的行为 】 第三十一条 物业!服务人应当强化【对本物业管理区域】内的电动自行车【安全管理落实消防】安全责任制度制定】灭火:和应急疏散预案定期!。巡查所管理区域及时!消除消防安全隐【患     !物业服?务人发现有违反本】条例:第三十条规定的应】当,及时劝阻制》止拒不改正的—物,业服务人《应当向有关部门【报告:并协助处理 】  : ,  发生安全—事故或者紧急情况】时物:业服务人应当—及时采取《应急措施并向—相关主管部门—报,告并协助处理 ! 第三十二条 【电动自行车充电场】。所管理者应》。当建立用电安全管】。。理制:度设置专用》插座安装漏》电保护等《安全装?置配备灭火器—材做好日常维护、巡!查,检查和应《急处置工作 【   ? 鼓励和《支持:在电动自《。行车停放场》所设置具备定时【充,电、自动《断电、故障报警【等功能的《充电设施以》及,火灾:自,动报警和自动灭火】设施 《