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四章! 法:律责任
【第二:十七条 违》反本条例《规定的行为法—律法规已有》法律责任规定的【从其规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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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第二十八条 违反】本条例第《十五条第二款—规,定在生产《。、建设等活动中发】现恐龙化石不报告的!由市、县《级,人民政府《自,然资源主《管部门对生》产、建设工程实施】。单位处五千元—以上一万元以下【罚款;造成恐龙化石!损毁的依法承担【相应的法律》责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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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》十,九条: 违反本条》例第十八条第一项规!定擅自移动或者破坏!自然保护地》界标的?由市、?县级人民政府自然资!源主管部《门责令改《正、恢复原》状可:以并处二百元罚【款;拒不《改,正没有造成》界标损?坏的处一千元罚【。款造成?界标损坏《。的处:二千元以上五千【元以下罚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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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违反本条例!第十八条第一项【规定擅自移动或者】破坏自然保护地【保护标志的由市、】县级人民《政府自然资源主管】部门责令《改正、恢复原状可】以并处二百元罚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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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十条 违!反本条?例,第十八条第三项规】定收藏违法》获得或者不能—。证明合法来源的重点!保护恐龙化》石的由?市、:县级人民政府—自然资?源主管部《门依法没收有关【恐龙化?石,并处三千元以上【三,万元:以下:罚款:
: 第?三十一条 》从,事恐龙地质遗—迹保护和监》督,管理以?及科:研、教学、》发掘:、展示、《收藏等?单位的工《作人员利用职务上】的便利将国》有恐龙化石非法占为!己有的?依法:依规给予处理由【市,。、县级人民政府【自,然资源主《管部门?追,。回非法占有的—恐龙化石;有违【法所得的没收违【法所得;构成—犯罪的依法追究刑】事责任
【第,三十二条 违反本】条例规?定国家?。机关及其《有关工作人员有【下,。列行为之一的—由有关部《门、单位和组织责】。令改正?、通报批《评对直接负责—的主管人员和其【他直接责任人员【依法依规给予处理;!构成犯罪《。的,依法追究刑》事责任?
— (?一)未依《。法编制和实施—恐龙地质遗》迹保护专项规划的】;
》 (二—)未依法建立—和管:。理,恐龙地质遗》迹档案?和数据库的;
】。 (三)!发现违反本条例规定!的,行为不予查处的【;
》 : (四)接到举】报不依法处理—。的;
(!五)其他不依法履行!监督管理职责的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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