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五章! 法律?责,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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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》十条 违《反本条例规定—。的行为法律、—法规已有《法律责任规定的从】其规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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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》十,。一条 违《反本条例第十—八条规定对历—。史文化遗址实施原址!保护未确定保护措施!或者保护措施未【报市人民政府文物】主管部门《批准的由《。市人民政府文—。物主管部《门,责令改?正,;逾期不改正的【对建设单位处五千】元以上两万》元以下的罚》款,;对历史《文化遗址造成—损坏:的处两万元以上十万!。。元以下的《罚款
第》三十二条 》负有:历史文化遗址保护责!任的国家机关及其工!作人员不履行或者不!正确履行职》责的依?照法律、法规和有关!规定追究责》任;:构,成犯罪的依》法追究刑事责任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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