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 危险货物港口作!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!标准
—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!于印:发危险货物港口作业!重,大事故隐《患判定标准的通知】
,
各省?。、自治区、直辖【市交通?运输厅(委)—
? : 为贯彻落实习近】平,总书记关于安全生】产的重要《论述深入排查治理】危险货物港》口作业重大事—。故隐患根据中—华,人民共和国安—全生产?法中华人民共和国】港口法危险》化学品?安全管?理条例港口》经,营管理规定港—口危险货物安—全管理规定等有关法!律法:规规章和标准我【部组织编制了危险货!物港口作业重大事故!隐患判定标准现印】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!执行中的重要情况请!。及时向?部水运局反》映
交通运输部】办公:厅
:
2:02:4年7月8日—
第一条 为了准!确,判定、及《时消除危险货物港口!作业重大事故隐患(!以下简称重》大事故隐患)根【据中华人民》共,。和国安全生产—。法中华人民共和【国,港口:。法危险化学品安【全管理?条例港口经》营管理?规定港口危险货物安!全管理规定》。等法律、行》政法规、规章和【。交通运?输部有关安全—生产事故隐患治【。理的规定制》定本:。标准
第二—条 本标准》。适用:于危险货物港—口经营人港口作业重!大事故隐患判定【。工作
?
第三条 危险【货物港口作业重大】事故隐?患包括以下5个方】面
? , : (一)存在超【范围、超《能力、超期限作业情!况或者危险货—物存放不符合作业】安全要求的;
【
《。 (二)危险货物】港口:作业设备设施不满足!作业:。安全要求的;
【
, 《(三)?危险货物港口作业场!。所的安全设施—配备:不满足作业安全【要,求的;?
(四】)危险?货物港口作》业场所或储运设【备,设,施的安全距离(间距!)不符合规定—的,;
《。 (五》)安全管理》存在重大缺陷—的
:
第四条 “存在超!范,围、超能力、超期限!作业情?况或者危《。险货物存《放不符合作业安全要!求的”重大》事故隐患是指—有下列?情形之一的
! (一)超出港】口经:营许可证港》。。口危险?货物作业附证—许可范围从事易燃】易爆、毒性》、,放射性等危险—特性的危险货物作业!的;
— (?二):。超出储罐的设—计温度、压力、【液位储存危》险货物或者超出介】质储存温度储存【危险货物且未及【。时处理的《;超:出管道的《设计温度、压力【输送:危险货?物或者超《出介质的输送温度、!安,全流速输送危险货】物且:。未及时?处理的;
— ?。 (:三)危险货物作业码!头按照有关规定检】测评估后明确—应当停止或者限【制使用但《。未停止或者限—。制使用的;港口危】险货物?储罐:经检查、检测不【具,备安全生《产,。条件:。但未停止使用的【;使用国家》明令淘汰或者—已经报?废的港口《大,型,装卸机械的》。;
《 : (四)危险货物】分类和品《名编号?(GB 694【4)和?国际海运危险货物规!则规定的1.1项、!1,.2:。项爆:炸品和硝酸铵类【物质的危险货—物集装箱《未按照规定实行直装!直,取,。作业的?。;
(五!),危险货物分》类和品名编号—(GB 《6944)》和国际海运危—险货物?规则规定的》第1类爆炸》品(除1.1项、】1.2项以外)、第!2类:气体和第7类放【射性物质的危险货物!集装箱超时、超量】等违规存放的;
!。 (六)【危险货物未》根据:理化特性和灭火方式!分区、分类、分库隔!。离储存的《;危险货物的隔离】间距、堆存高度、堆!存数量不符合规定】或者存在《。。禁忌物违规》混存情况的
【第五条? “:危险货物港口—作业设备设施不满足!作业安全要求—的”重?大事故隐患是指【有下:列情形之一》的
》 (一)液体【散,货码头?装卸设备《与管道未按装卸及】检修要求《设,置,排,空系:统或者排空系统【功能失效的;装卸】。甲、:乙类散装液》体,危险货物的》装卸臂、软管—和工艺管道选择【的吹扫介质不满足】作业安全要》求的;
》 ? ,(二)输送危险货物!的压力管道》未按规?定定期检测或者检测!不合:格仍继续使用—的;
(!三):储罐未根据储—存危险?货物:的危险有害特性要】求,采取氮气《密,封保护?系统、?添加抗氧化剂或阻】聚剂、保温储存等】特殊:安全措施的;
! (《四):储罐(?罐区)、《管道的选型》、布置及防火堤(】隔,堤)的设置》不符合规定的—。
,
第六条 “危险】货,物港口作业》场所的?安,全,设施配备不满足作】业安全要求》的”:重大事故隐》患,是指有下列情—。形之一的
— (一)爆炸!危,险区域安《装使用非《防爆电气设》备的;未按强—制性标准配备相【。应,保护级别《的防:爆电气设备或者防爆!电气设备《防爆功能失效的【;
(】二)液化天然气和】液化石油气码头【、涉及可燃或有毒气!体泄漏?。。的重大危险源罐区以!及涉及重点监管危】险化学品的罐区【按,照,。强制性?。标准应设《置可燃?或有毒气体检—测报警?装置但未设置的;】或者可燃或》有毒气体检测报【警装置功能失—效,的,;
? 《(三)储存易燃【易爆危险货物的储罐!防,。雷装:置缺失或者防—雷,装置检测不合格【仍继续使《用的;
【 :(四:。)储存易燃》。可燃:液体、可燃气体【的罐:区按照?强制性标准应—设置固?。定灭火、冷却、【火,灾报警设施但—未设置的;或—者固定灭火、—冷,。却,、火灾报警设—施功能失效的;
】。
(—五)危?险货物作业场所的消!防控制室、中心【控制室等重要—场所按照强制性标准!应设置通信》装置、报警装置但未!设置的;或者—设置的通信装—置、报警装置功【。能失效?的;
?
: (六》)构成一《级、二级重大危险源!罐区按照强制性标】准应设置温度、压】力、液位等信—。息自动监测系统【但未:。设置的或《者系统功能失—效的;构成一级、二!级重大危险源未设置!视频监控系统—或者:视,频监控?系统:不能正?常运:。行的;
》。 ? (七)构成一【级、二级重大危【险源和涉及重点【监管危?险化学品的罐区未设!。置紧急?切断、?自动联锁《等自动化控制—系统或者系统—不,能正常运行的;【涉及毒性气体、液化!气体、?剧毒液体的一—级、二级重》大危险源罐区—未设置独立安—全仪:表系:统或者系统》不能正常运行的
!第七条 “危险货物!港口作?业场所或储》运设备设施的—。安全距离(间距)不!符合规定的”重大事!故隐患是《指有下列情形之一】的
(一!)涉及重大》。危险源的储存设备设!施外:部安全?防护距?。。离不符?合强制性标》准要:求的;
!。(二)?危险货物《储罐、危险货物集装!箱堆场、危险货【物仓库与港口—外的居?住区、公共建筑物等!外部建构筑物的【。安全:距离(间距)、【防火距离(间距【。)不符合《强制性?标准:要求的?;
《 , (三)危险【货物:储罐:、危险货物集装箱堆!场、危?险货物?仓库:与其办?公用房、中心—控,制室、宿舍、食堂等!。人员集中(密集【。)场:所的:安全:距,离(:间距:。)、防火距离(间距!),不符合强制》性标准要求的
【
,第八条 “》安全管?理存在重大缺陷的】”重大事故隐患【是指有下列情形之】。。。一的:
(一】),未建立全《员安全生产》责任制?、安全风《。险分:级管控和隐》患,排查:。治理双重预防机【制的;未制定爆【炸,。。。危,险,区域内作业人员防】。火防爆安全管—理,制,度的;
】 (二)从事易燃】易爆、毒《性、放射性等危险特!性的危?险货物港口作业未按!规定对安全生产条件!定期进行安全—评价的;
【 (《。三)主要负责人和】安全生产管理—人员未按规定经考】核合格的;装卸管】。理人员、特种—作业人员未》持证上岗《的;未将劳》务,派遣和灵活用工【人员纳入本》单位从业人员—安全生产的统—一管理且未对其【进行岗位安全操作规!程和安全操作技能】教育培训的;
! ?(四)受限空间【作业、火《灾爆:炸危险?场所动火作》业未办理审》批手续的;》储存易?燃易:爆,危险:货物的重《大危险源罐区防火堤!内动火?作,业,未按特?级,动火作?。业,办理审批手》续的:;受限空间》。作,业、火?灾爆炸危险场所【动火:作业未按规》定进行气体分析的;!。受限空间作业—、火灾?爆炸危险场所动【火作业过程》无人监护或》者监护?人未经?专项:培训考试《合格:的;
?
: ?(五)内浮顶储【罐确需浮盘落底【时未:制定专项操》作规程的《;未开?展安全风险辨识【或者未采取》风险管控措施的;】未办:理作:业,审批手续或者—未对全?过程进?行监:控的
第九条【 ,本标准第四条—至第:八,条所列情形的判【定存在困难》时各单位可》结合作业实》际组织5名以—。上(单数)相关【领,域专家依据安—全生产法律、行政】法,。规、:规章、?国家标?准,和行:业标准综合考虑【同,类型:事故案例论》证分析、综合判定】
,
第十条 》危险货?物港口作业中涉及】。特种设备、消防、防!。雷等领域的重大【事,故隐患判定另有【规定的适用其规定
!
第:十一条 依照本标准!判定:为重大事故隐—患的应依法依规采取!相应处置措施
】第十二?条 本标准下列用语!的含义?
: ? ,易,燃易爆、《毒性、放射性等危险!。。特性的危险》货物是指《危险货物《分类和品名编号(G!B 694》4)和国际海运危险!货物运输《。规,则中的第1类爆【。炸品、第2.1【项,易燃气体、第2.】3项毒性气体中【兼有易?。。燃气体、《第,3类易燃液》体、:第4.1项易燃固】体和自反应物质及】固态退?敏,爆炸品、第》4.2项易自燃【物质、?第4:.3项遇《。水放出易燃气体的物!质、第5.1项中氧!化性:物质、第5.2【项有机?。过氧化物、第—6.1项毒性物质、!第7类放射性物质】
第十三》条 本标准自印【发,之日:起,实施:交通运?输部办公厅关—于印发<危险货【。物港口作《业重大事故》隐患判定指南>的通!知(交办水》〔2:016〕1》78号)同》时废止
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