—第二章 审查—标准
?。
?第,八条 起草单位【起草的?政策措施不》得含:有下列限制或—。者变相限制市场准入!。和,退出的内容
【 , (一)对【市场准入负面清单】以外的行业、—领域:、业务等违法设置审!批程序;
! ,(二)违法设置或者!授予特许经营—权;
?
》。(三)限定经营、】购买或者使用特【定经:。营,者,提供的商《品或:。者服务(以下统【称商品);》。
(四】)设:置不合?理或者歧视性的【准入、退出条—件;
【。 (五)其》他限制或者变相限】制市场准《入和退出的内容【。
第?九条 起草单位起】草的政策措施—不得含有下列—限,制,商品、要素自由【流动的内容
】 , :(一)限制外—地或者进口》商品、要《。素进入本地市场【或者阻碍本地经营】者迁出商品、—要素输出《;,
(二)!排斥、?限制、强制》或者变?相强制外地经营【者在本地投》资经营或《者设:立分支机构;
】 :。 , (三)《排斥、限制或者变相!限制:外地经营者参—加本地?政府采购《、招标投标;
】 , (四)对外】。地或者进口商—品、要素设置歧视性!收费项目、收—费标准、价》格或者补贴;
】 : (五)在—。资质:标准、监管执法等】方面对外《地经:营者在本地投资经】营设置歧视性—要求;
【 (六)》其他限制商品、要素!。自由流动的内—容
第十条 起草!单位起草的政策措施!没有法律、行—政,。法规:依据或者未》经国:务院批?准不得含《有下列?影响生产经营成本】的内:容
:
(一)】给予特定经营—者税收优惠;—
(【二,)给予特定经营【者选:择性、差异化—的财政奖励或者补】贴;
(!三,)给予特定经营【者,要,素获取、行》政事业性收费、政】府性基金、社会【保险费等《方面的优惠;
【
》(四)其他影响生产!经,。营成本的内容
】第十一条 》起草单?位起:。草的:政策措施不》得含有下列影响生产!。经,。营行为的内容
!。 , (一)强制或】者变相强制经营者】实施垄?断行为或《者为:。经营者实施垄—断行为提供便利条件!;
:
, 《(二)超越法—定权限制定》政府指导价、政【府定价为特定经营】者,提供优惠价格;【
? (三)违【法干预实行》市场调节价的商【品,、要素的价格水【平;
《 , ?(四:。。)其他影响》生,产,经营行为的》内容
第十—二条 起草单位起草!的政策措施具—有或者?。可能具有排除—。、限制?竞争效果但符合下】列情:形之:一且没有对公平竞】争影响?更小的替代方案【并能够确定合理的】。实施期限或者终止条!件的可以《出台
— :(一)为《维护国?家安全和发展—。利益的;
! (:二)为促进科学技术!进步、增强国家自】主创新能力的—;
(】三)为实现节约【。能源、?保,护环境、救灾救助】等社会公共利益【的;:
(【四)法律、行政【法规规定的其他【情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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