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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《。八章 附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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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第四十三《条, 本:办法所称的“化妆】品生产?经营者”是指化【妆品注册人、—备案人、受托生【产企业、境内责任人!、经营者化妆品【集中交易市场开办】者、展?销会举办者、电子】商务平台经营者以及!在经营中使用化妆】品或者为消费者提供!化妆:品,的美:容美:发机构?、宾馆等
》。
第四十四》条 化妆《品及化妆《品新原料、牙—膏及牙膏《新原料的注册和备案!相关检查参照—本办法执行》。
《 药品监督管理】部门根据监管工【作,需要对?化妆品原料以及直接!接触化妆品的包【装材料的供应商【、生产?企业开展的延—伸检查参《照本办法执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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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十五条— 牙膏?生产:经营环节的检—查按照本办法执行】
第四十六条 各!。省、:自治区、直辖市药】品监督管理》部门可以根据本【办法结合实际对本行!政,区域内开展的—化妆品检《查工作制定实施细】。则,
第四十七条 】本办法?自,2024年11【月1日起施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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