》。。 第七?章 防范生物恐【怖与生物武器威胁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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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第,六十:一条 ?国家采?。取一切?必要措施《防范生物恐怖—与生物武器威胁
! :。 : 禁止《开发、制《。造或:者,以其他方式获—取、储存、》。持有和使用生物武】器
》 《禁止以任何方式唆】使,、资:助、协助他人开【发、制造或者以【其他方式获取—。生物武器《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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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第六十二条》 国务院《有关部门制》定、修改、公布【可被用于《生物恐怖活动、制】造生物武器的—生物体、生物毒素】、设备或者技术清】单加强监管防—止其被用于制造【生物武?器,。或者恐怖目的
】 ,。 第六?十三:条 国务《院有关部门》和有关军事机关【根据职责分》工,加强对可被用于生】物恐怖活动、—制造生物武器—的生物体、生物毒素!、设备或者技术进出!境、进出口、获取】。、制:造、:。转移和投《放等活动的监测、】调查采取必》要的防范和处置措】施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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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第六十四条【 国务院有》关部:门、省?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!部门负责组织—遭受生物恐怖袭【击、生物武器攻击】后的人员救治与安】置、环?境消毒、生态修【复、安全监测和社】会秩序恢复等工【作
【 国务院有关【部门、省级人民政】府及其有《关部门应当有效引导!社会舆论科学、【准,确报道生物恐怖【袭击和生物武器攻】击事件及时发布疏散!、转移和紧》急避难等信》。。息对应急处》。置与恢复过》程,中,。遭受:污染的区域和人员】进行:长期环?境监测和健康监测】
第六十五条!。 国家组织开展对我!国,境,内战争遗留》生物:武器及其《危害结果《、潜在?影响的调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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国家组织!建,设存放和处理战争】遗留生?物武器设施保障对战!争遗留生《物武器的安全处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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