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全验证
第【一章 总则》 第一条 】根据:中华人民共和国进】出口商品《检验法(以下简称商!检,法)的规定制定本】条例 《 第二《条 海关总署—主,管全:国进出?口商品检《验工作 》   《  海关《总署设在省、自治】区、直辖市以及进出!口商:品的口岸、集散地的!出入境?。。检,验检疫机构及其分支!机构(以下简称【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!)管理所负责地区】的进出?口商:品检验工作 !。第,。三条 海关总署应】当依照商检法第四条!规定制定、调—整必须实施检验的】进出:口商品目录(以【下简:称目录)并》公,布,实施  【  : 目录应当至少在实!施之日30日前公布!;在:紧,急情况?下,应当不迟《于实施之日》公布 》  :   海关总署【制定:、调整目录时应当征!求国务院《对外贸易主管部门】等有关方面》。的意见? : :第,四条 出《入境检验检疫—机构对列《入目录的进出口【商品以及法律、行政!法规规定须经—出入境检《验检疫机构检—验的其他进出口【商品实施检验(以】下称法定检验) !   《  出入境检验【检疫机构对法定【检验以外的进出口商!品根据国家规—定实:施抽查检验 !第五条 进出口【药品的质量》检验、计量》器具的量《值检定、锅炉—压,力容器?的安全监督检验、船!舶(包括海上平台】、主要船用设备及】材料)和集装箱【的规范检验》、飞机(包括飞【机发动机、机载设】备)的适《。航检验以及》核承压?设备的安全检验【等项目?由有关法《律、行政法》。规规定的机构实施】检验 第六】条 进?出境的样品、礼品】、暂时进出境的货】物以:及其他非贸易—性物品免予检验但】是法律、行政法规】另有规定的除外【 《    列》入目录的进出口【商品符合国家—规定的免予检验条件!。的由:收货人?。、发货人或者生产】企业申请经》海关总署审查批准出!入,境,。。检验检疫机构免【予检:验  —   免予检验的具!体办法由海关总署商!有关部门《制定: 第》七条 法定检验【的进出口商品—由出:入境检?验检疫机构》依照商检法第—七条:规定实施检验 !     海关总】署根据进出口商【品检:验工作?的实际需要和—国际标准《可以制定进出—口商:品检验方《法的技术规范和行业!标准 《     —进出口商《品检验依照或者参照!的技术规范、—标准:以及检验方法的【技术规范和标准应】当至少在实》施之日6《个月:前公布;在紧急情况!下应当不迟于实施】之日公布 第!八条 ?出入:境检验检疫机构根据!便利:对外贸易的需要对】进出口企业实施分类!管理并按照根据国】际通行?的合格评定程—序确定的检》。验监管方《式对进出口商品实】施检验 【第九条? 出:入境检验检疫—机构对进《出口商品《实施检验的内容包括!。是否符合安》。全、卫生、健康【。、环境保护、防止欺!诈等要求以》及相关的品质、【数,量、重量等项目 】 第十条 【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!依照商检法的规定】对实:施许可制度和国家规!定必须经《过认证的进》出口商?品实行验《证管理查验》。。。单证核对证货是否】相符    ! ,实行验?。证管理的《进出:口商品目录由海【关总署商有关部门】后制定、调》整并公布 第!十一条 进出口商品!的收货人或者发货】人,可,以,自行办理报检手续】也可以?委,托代:理报检企业办理【报检手续;采用快】。件方式进出》口商品的收》货人或者发货人【应当委托出入境快】件运营企业办理【报检:。手续 第十】二条 进出口商品】。的收货人《或者:发货人办理报检手】续应当依法向出入】境检验检疫机—构备案 《 : 第十三条 代理报!。检企业接受进出口商!品的收货《人或者发货人的委托!以委托?人,的名:义办理?报检:手续的应当》向,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!提交授权委托书遵】守本:。条例对委托人的各】项规定;以自—己的名义办理报【检手:续的应当承》担与收货《人或者发货》人相同的法律责任】   —。  出入境快件运营!企业接受《进出口商品的收货人!或者发?货人:的委:托应当以自己的名义!办理报检手续承担与!收货人?或者发货人相同【的法律责任 】     委—托人委托代》理报:检企业、出入—境快件运营》企业办?。理报检手《续的应当向代—理报检企业、出入境!快件:运,营企:业提供所委托报检事!项的:真实情况;代理报】检企:业、出入境快—件运营企《业接受委《托,人的委托办理报【检手续的应当对委】托人所提《供情况的真实性【进行合?。理审查 第十!四条 ?海关:。总署建立进》出口商品风》险,预,。警机制通过》收集进出口商—。。品检验方面》的信息?进行风险评估确定风!险,的类型采取相应【的风:险预警措施及快【速反应?。措施 《     海【关总:署和出入境检验检】疫机:构应当及时向有【关方面提供进出口】商品检验方面—的信息 第十五】条 出入境检验检疫!机构:工作人?。员,依法执行《职务有关单位和个】人应当予以配合【任何单位和个—。人不得非法干预和】阻,挠 : 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