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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中华人】民共和国《海关统计条例 【 (20—05:年12月25日中华!人民共和国国—。务,。院令第454号【。公布 根据》2,022年3月—。29日?国,。。务院:关于修改和》废止部?分行政法规的决定】修订) 第一【条 为了科学、有效!地开展海《关统计工《作保障?海关统计的准确性】、及:。时性、完《整性:根据中华人》民共和国海关法和中!华,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!有,关规定制《定本条例 】第二条 《海关统计是》海关依法对进—出口货物贸易的【。。统计是国《民经:济统计的组成—部分 — ,   海关》统,计的任务是对进出】口货物?。贸易进行统计调查、!统计分析和统计监督!进行进?出口监测《预警:编制、管理和公【布海关?统计资料提供统【计服务 — 第三条 》海关总?署负责组织、—管理全国海关—统计工作 】    《。海关统计机构—、,统计人员应当依照】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!法、中华人民共【。和国统计法实施【条例及本条例的规】。定履:行职责 — ,第,四条 实际》进出境?并引起境《内物:质存量增加或者减少!的货:物列入海关统计 !     进出】境物品超过自用、合!理数量的列入—海关统计 — , 第五条 下列进】出,口货物不《列入海关统计 【     【(一)过境、—转运和通运货物;】 : ,     (二)】暂时进出口货物; !     (三!)货币?及货:币用黄金; 】  :   (《四)租?。。赁,期1年以下的—。租赁:进出口货物; 】  ?   (五)—因残损、短》少、品质《不,良或者规格不符【而免费补《偿,或者更换的进出口】货物;   !  (六)海关总署!规定:的,不列:入海关统计》的其他货物 】 第六条 进出口货!物的统计项目包括 !    — (一?)品名及《编码;   !  (二)数量【、价格?;   【  (三《)进出口货》物收发货人;—   —  (四)贸易方式!;,。 :     (五】)运输方《式;    ! (:六)进口货物的【。原,产国(地《区)、启运国(地】区)、境《内目:的地;   !  (七)出口货物!的最:终,目的国(《地区:),、运抵国(地—区)、境《内货源地; 】    《 (八)《进出口日期; ! ,    (九)【关别; — ,    (十)海】关总署规定》的其他统计项目 】     【根据国民经济发展】。和海关?监管需要海关总署】可以对统计项—目进行调整》 : 第七条 进出口!货物的品《名及编码按照中华人!民共和国海》关统计商《品目录归《类统计 《     【进出:口货物的《数量:按照中?华人民共和国海【关统计商品》目录规定的计—量单位统《计 ?     中华人!。。。民共和?。国海关统计商—品目录?由海关总署》公布 》 ,第八条 进口货物的!价格按照货价、货】物运:抵中华人民共和【国境内输入地—点起卸前的运输及其!相关费用、保险【费之和统计 !    出口货物】的价格按照货价、】货物运抵中华人民共!和国境内《输出地点装卸前【的运输及其相关费用!、保险费《之和统计其中包【含的出口关》税,税,额应:当予:以扣除 — 第九条 进口货物!应当分别统计其原】产国(地区)—、启运国《(地:区)和境内目—的地 《  ?  : 出口货物应当分别!统计其最终目的国(!地区)?、运抵国(地区)】和境内?货,源地 《 第十条 进【出口货物收发货人】按照从事进出口【经营活动的法—人、其他组》织或者个人》。统计 》 第十?。一条 进出口货物】的贸易?。方,式按照海《关监:管要求分类统计 】 ?第十二条 进出口货!物的运?输,方,式按照货物进出【。境时的运《输方式统计》包括水路运》。输、铁路运》输、公路《。运,输、航空运》。输及其?他运:输方式 《 第十》三,条 进口《货物的日期按照海】关,放,行,的日期统计;出【口,货物:的,日期按照《办结海关手续—的日期统《计 》第十四?条 进出口货物由】接受申?报的海关负责—。统计 第【十五:条 海关统计资料包!括海关统计原始资料!以及以原始资料为基!础采集、整理的相关!统计信息  !。   前款所称【海关统计原始资料】。是指经海关确认【的,进出口货物报关【单及其?他,有关单证 》 第《。十六条 海关总署应!当定期、无偿—地向:国务院?有关部?门提供有《关综合统计资—料    】 直属海关应当定期!、无偿地向》所在地省、自治【区、直辖市人—民政府有关部门【提供有关综合统【计资:料 第十【七条 ?海,关应当建《立统计资料定期公布!制,度,。。向社会?公布:海关统?计信:息     !海,关可以?根据社会公众的需】要提供?统计服?务 第—十八条? 海关统《计人员对在统计过】程中知悉的》国家秘密、》商业秘?密,负有保密义务 ! 第十九条》 当事人有权在保存!期,限内查?。询自己申报的海关统!。计原始资料及相关信!息对查询结果有疑问!的,可以向海关》申请核实海关应当】予以核实并解答有】关问题 》 :。第,。二十条? 海关对当事人依法!应当申报的项目有】疑,问的可以向当事人提!出查询?当事人?。应当及时作出答复】 : 第二《十一条 依法—应当申报的项目未】申报或者申》。报不:实影响海关》。统,计准确性的海关应】当责令?当事人?予以更正需要予以行!政,处罚的?依照中华人民—共和国海关行政处】罚实施条《例的规定予以处罚】 第二十二】条 :本条例自2006】年3月?1日起施行》 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