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全验证
, 旅馆业】治安管理办法 】 (1987【年9月?23日国务》院,批准 ?1987年11【月1:0日公安部》发布 ?根据2011年【1月8日国》务院关于废止和修改!部分行?政法规的决定第一】次修订 根据202!0年11《月29日国》务院关于修改—和废止部分行—政法规的决定第【二次:修订 根据202】2年3月29日【国,务院关于修改和【废止:部分行政法规的决】定第三次修订) 】 第:一条 为了保—障旅馆?业的正?常经营和旅客的【生命财物安全—维护社会治安制定本!办,。法 第二【条 凡?经营接待旅客—。住宿的旅馆、饭店】、宾馆、招待所、】客货栈、车马—店、浴池等(以【下统称旅馆)不论】是国营、《集,体经营还是合伙经营!、个体经营、外商投!资经营不《论是专营《还是兼营不》论,是常年经营》还是季节性经营都必!须遵守本办》法 ? 第?三,条 开办旅馆要具备!必要的?防盗等?安全设施 【 第四?条, 申:请开办旅馆应—取得市场监管部门核!发的营业执照向【当地公?安机关申领特种行】业许可?证后方准开业 !     经批【准开业?的旅馆如有歇业、转!业,、合并、《迁移、改变名称等】情况应当在市场【监管部门办理变【更登记后3日内向】当地:的,县、市公安局、公】安分局备案 】 第五条 经—营,旅馆必须遵守国家的!法律建立各》项安全管理制度【设置治?安保:卫组织或者指定【安全保卫人员— 第》六,条 :旅馆接待旅》客住宿必须登—记登记时应当查验】旅,客的:身份证件按规—定的项目如实—登,记 》   ? 接:待境外旅客住宿还应!当在24《小时内向当地公安】机关报送住》宿登记?表, 《。第七条 旅馆—应当设置《旅客财?物保管箱、》柜或者保管》。室,、保险柜指定—专人负责《。保管:。工作对旅客寄存的】财物要建立登记、】领取和交接制度 】 第八条 旅】馆对:旅客遗留的物品应当!妥为保管设法—归还原主或揭—示招领;经招—领3个月《后无人认领的要【登记造?册送:当地公安机关按拾遗!物品处理对违禁物品!和,可疑物品应当及时】报告公安机关处【理 第九条 !旅馆工作人》员,发现违法犯》罪分子行《迹可疑的人员和【被公:。安机:关,。通缉的罪犯应当立即!向,当,地公安?机关:报告不?得,知情不报或》。隐瞒包?庇 ? 第十条》 在旅馆内开办【舞厅、?音,乐茶座等娱乐、【。服务场?所的除执行本—。。办法有关规定外【还应当按照国家【。和当地政府的有【关规定管理 !第十一?条 严?禁,旅客将易燃》、,易爆、剧毒、—腐蚀性和《放射性等危险—物品带入旅馆 【 : 第十二条 —旅馆内严禁卖淫、嫖!宿、赌博、吸毒、传!播淫秽物品》等违法犯罪活动 】 第十》三条 旅馆内不得】酗酒滋事《、大声喧哗》影响他人休息旅客不!得私自?留,客住宿?。或者:转让床位 【 第十四条 —公,。安,机关对旅《。馆治安管理》的职责?。是指导、监督旅【馆建立各《项安全管《理,制度和落实安—全,防,范措施协助旅—馆对工作人员进行安!全,。业务知?。识,的培训依《法惩办侵犯旅馆和旅!客合:法权益的违》法犯罪分子 【    》 ,。公,安人员?到旅馆执《。行公务?时应当出示证—件严格依法》办事要文明礼貌【待人维护旅》馆的正常《经营和旅客的—合法权益《旅,馆,工作人?员和旅?客应当予以协助 】 第十五条 】违反:本办法第《四条规?定开办旅馆的公安】机关:可以酌?情给予警告或—者处以200元以下!罚款;未经》登,记私:自开业的公》安机关应当协助【工商行政管理部【门依法处理 !第十六条 旅馆【工作:人,员违反本办法—第九条规定的—公安机关可以酌【情给予警告》或,者,处以200》元以下罚款》;情节严重构成【犯罪的依法追—。究刑事?责任 》     旅馆负】责人参与违法—犯罪活动其所经营的!旅馆已?成为犯罪活动场【所的公安机关—除依:。法,追究其?责任外?。对该旅?馆还应当会》。同工商行政管—理部门依法处理 】 第十》七条 ?违反本办法第六、】十一:、十二条规定的【依照:。中华人民共和国【治安管?理处:罚法有?关条款的规定—处罚有关人员—;发生重大事故、造!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!的依:法追究刑事责—任 ? 第十八条 当】事人对公安机关的】行政处罚《决,。。。定不服的《按照:中华人?民共和国《治安管理处罚法【第一百零二条—的规定办《理 第十九条! 省、自治区、直】。辖市公安厅(—局)可根《据本:办,法制定?实施细则报请当地】人民政府批》准后施行《并报公安《部备案 第二!十条 ?本办法自《公布之日《起施行1《951年8月15】日公布的城市旅【栈,业,暂行管理规则同时】废止 ? 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