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全验证
》 旅馆业治安管理】。办法 (1】987年9月2【3日国务院批准【 ,1987年1—1月10《日公安部发布 【根据2011年1月!。8,日国务院关于废止】和修:改部:。分行政法规的决定】第一次?修订 根据2020!。年11月《29日国《务院:。关于修改和》废止部分行政—法规的决定》。第二次修订 根据2!022年3》。月29日国务—院关于修改》和废止部《分行政法规的决【定第三次《修,订) 第》一条 为了保—障旅馆业的正—常经营和旅客的【生命财物安全维【护社会治安制—定本办法 第!二,条 凡?经营接?待旅客住宿的旅【馆、饭店、宾馆、招!待所、客《货栈、车马店—、浴池等(以下【统称旅馆)不论【。。是国营?、集体经营还是【合伙经营、个体【经,。营、外商投》资经营不论》是专营还《是,兼营不论是常年经】营还是季《节性经营都必—须遵守?本办法 》 第三条 开【办旅馆要具备必要】的防:盗等安全设施 【 ?第四:条 申请开办旅【馆应取得市场监管】部门核?发的营业执照向当】地,公安机?关申领特种行业许】可,证后方准开》业     !经批准?开业的旅馆如有歇】业、转业、》合并、迁《移、改?变名称等情况应【当在市场《监管部门《办理变更登记—。后,3日:内向当地的》。县、市公安局、【公安分局备案 【 第五条 经营!旅,馆,必须遵守国》家的法?。律建立?各项安全管理制【度设:置治安保卫》组织或者《指定安全保卫人员】 第六条 旅!馆接待旅客住宿【必须登记登记时【应当查验《旅客的身份证件按规!定,的项目如实》登记 》。     接待境外!旅,。客住宿还《应当在24小时内】向,当地公?安,机关报送《住宿登?记表: , ?第七条? 旅馆应当设—置旅客财物保管箱、!柜或者保管室、保险!柜指定专人负—责保管?工作对旅客》寄存的财物要建立】登,记、领取和交接制】度 : 第八》条 旅馆《对旅客遗留的物品】应当:妥为保管设法—归还原?主或揭?示招领;《经,招领3个月后无【。人认领的要登记造册!送,当,地公安机关》按拾遗物品处理对违!。禁物品和可》疑物品应当及时【报告:公,安机关处理 — 第九》条 旅?。馆工作人员》发现违法犯罪分子行!迹可疑的人》员和:。被公:安机关通缉的罪【犯应当?立即向当地公安机】关报告不得知情不报!或隐瞒包《庇 :。 第《十,条 在旅馆内开办舞!厅、音乐茶座等【。娱乐、服务场—所的:除执行本办法—有关规定外还应当】按照国家和当地政】。府的有?关规定管理》 : 第?十一条 严》。禁旅客将易燃、易】爆、剧毒、腐蚀性】和放射性《等危:险,物品带?入旅馆 【第十:。二条 旅馆》内严禁?卖淫、嫖宿、—赌博、?吸,毒,、传播淫秽物—品等违法犯罪活动 ! , 第十三条— 旅:馆内不得《酗酒滋事、大—声喧哗影响他人休息!旅,客不得?私自留客住宿或【者,转让床位《 第十四条】 公安机关》对旅馆治安管理的职!责是指?导、监督旅馆建【立各项安全管理【。制度和落实》安全防范措施协【助旅馆对工作人员】进行:安全业务知识的【培,训依法惩办》侵犯旅馆和旅客合法!权,益的违法犯罪分子 !。  《   公安人—员到旅馆执行公务时!应当出示证件严【格依法办事》。要文明礼貌待人【维护旅?馆的正常经营—和旅:客的合法权益旅馆工!作人员?和旅客应当予以协】助 《 ,第十五?条 违?反本办法第》四条规定开》办旅馆的公安机关可!以酌情给予警告或】者处以20》0,元以下罚款》;未经登记私自开业!的,公安机关应当协助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】。依法处理 】第十六条 旅—馆工作人员违反【本,办法:第九:条规定的公》安机关可《以,。酌情给予警告或者】处以200元—以下罚款《;,情节严重构成犯罪】的依法追究刑—事责任?     旅!馆负责人参与违法】犯罪活动其》所经营的旅馆已成】为犯:罪活动场《所的公安机》关除依法追究其责任!外对:该旅馆还应当会同工!商行政管理》部门依法《处理 第十】七条 ?违反:本办法第六、十一】、十:二条规定的依照【中华人民共》和,国治:安管理处罚》法有:关条款的规定—处罚有关人员;发】生重:大事故、造》成严重后果构—成犯罪?的依法追《究刑事责《任 : 第十八条 当!事人对公安》机,关的行政处罚决定不!服的按?照,中华人民共和—国治:安管:理,。处罚法?。。第一百?零二条的规定—办理 —第十九条 省、自】治,区、直?辖市公?安厅(局)》可,根据本办《法制定实施细—则报请当地人民政】。府批准后施行并报公!安部备案 第!二十条 本办法自公!布之日起施行—1951年8月【15日公《布的:城市旅栈业》暂行管?理规:则同:时废止 《。 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