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三章! 国家科《学技术奖的》提,名、评审和授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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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四条【 国:。家科学技术奖实行提!名制度不受理自【。荐候选者由》下列单位《或者个人提》名
》 (一)符合【国务院科学技术行】政,部门:规定的资格条件的】专家、学者、组【织机构;
—。 : (二)中央【和国家机关有关【部门中央军事—委,员会科学技术部【门省、自治区、【直辖:市、计划《单列市人民政府【
香港特!别行:政区、澳门》。特别:行政区、台湾地【区的:有关个人、组—。织的提名资格条件由!国务院科学》。技术行政《部门规定
! 中华人民共和国】驻,外使:馆、领馆可以提【名,中华人民共》和国国际科学技【术,合作奖?的候选者《
第?十五条 《提,。名,者应当?严,格按照提名》办法提名提》供提名材料对材料】的真实性《和准确?性负责并按照规定承!担相应责任
【 提名—办法由国《务院科学技术行政部!门,制定
第十六【条 在科学技术【活动中有《下,列情:形之一的相关个【人、组织不得被【提名或者授予国家科!学技术奖
》
(一)危!。害国家安全、损害社!会公共利益、危害人!体健康、违反伦理】道德的;
! ,(二)有科研不【端行为按照国家有】关规定被禁》止参:与国家科学》技术奖励活动的【;
【。(三)有《国务院科学技—术行政部门》规定的其他》情,形的
《第,十七条 国务院【科学技术行》政部门应当》建立覆盖《各学科、各》。领,域,的评审?专家:库,并及时更新评审【专,家应当精《通所从事学科—、领域的专业知识】具有较高的学—术水平和《良好的科学道德
】。
第十八条 评审】活动应当坚持公开、!公平、公正的原【则评审专家与—候选者有重大利害关!系可能影响评审公平!、公正?的应当回避
【 评审—委员:会的:评审委员和参与【评,审活动的评审专家】应当遵?守评审?工作纪?律不得?有利用?评,审委员、评》审专家身份牟—取,利益或者与其他评审!委员、评《审专家串通表决等可!能影响评审》公平、公正的—行为
】评审办法由国务【院科学技术行政部】门,制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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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?九条 ?评审委员会设立【评审组进行初评评】审组负责提出初评建!议并提交《评审委员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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参与【初评的评《审专家从《评,。审专家库《中抽取产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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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?十,条 :评审委员会》根据:相,关办法对初评建【议进行评《审,并向国家科学技【术奖励委员会提【出各:奖种获奖者和奖励等!级的建?议
【监督委员会根据相】关办法对提名、评审!和异议?处,理工作全《程进行监督并向【国家科学《技术奖励委》员会报告《监督情?况
国】家科学技术奖—励委员?会,根,据评审委员会的建议!和监督委员会的报】。告作出?各,奖种获奖《者和奖励等级—的,决议
第》。二十一条 》国务院科学技术行政!部,。。门对国家科学技【术奖励委员》会作:。出的各奖种》获奖者和奖》励等级的决议进行】审核报党中央、国务!院批准
第二十二!条 国家最高科学技!术奖报请国家主席签!署并颁发奖章—、证书和奖金
【
: 国《家自然科《学奖、?国家技?术发明奖、国家科学!技术进步奖颁发【证书和奖金
! :中华人民共和—国,国际:科学:技术合作奖颁发【奖章和证书
【第,二十三条 国家科】学技术奖提名和评】审的办?法、奖励总》数、奖?励结果等信息—应当向?社会公布《接受社?会监督
》 涉及—国,家安全的保密项目应!。当严格?遵守:国家保密法律法规】的有关规定加强项】目内容的保密管理在!适,当范围内公》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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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四》条, 国:家,科学技术《奖励工作实行科研】。诚信审核制度国【务院科?学技术行政部门【负,责建立提名专家、】学,者,、组织机构》。和评审?委员、评审》。专家、候选者的科研!诚信严重失信行为数!据库
【 禁止?任何个人、组—织进行可能影响国家!科学:技术:奖提名和评审公平、!公正的活《动
第《二十五条 国家最】高科学技术》奖的奖金数》额由国务院》科学:技,术行:政部:门,会同财政《部门提?出报党中央、—国务:院批准
】。 ,国家自然科学奖、】国家:技术发明奖、—国家科学技术进【步奖的奖《金数额?。由国务院科学—技术:行政部门会同财政】部门规定
】 国家科学—技术:奖的:奖励经费列》入,中央预?算
第二十六条 !宣传国家科学技术奖!获奖者的突》出贡:献和创新精》神应当遵守法律法规!的规定做《到安全、保密、适】度,、严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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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七条— 禁止使用国—家科:学技术奖《名义牟取不》正当利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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