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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水文监测【资料:。汇交:。管理办法 — 中华人民共【和国水利部令 【 第5?1号     】水文监测资料汇【交管理办法》已经20《20:年9月8日水利部】部务会议《审,。议通过现予公布【自202《0年1?2月1日起施—行 部《长, 鄂竟平 —2020《。年10月《22日 《 第一条 为了【加强和规范水—文监:。测,资料汇交工作促进资!料利:用充分发挥水文【服务国民《经济和社《会发展的作用根【据中华人民共和【国水法和中华人民】共和国水文条—例制定本办法— 第二《条 国家对水文【监测资料实行统一】汇交制度在》中,华,人民共和国领域内】从事地表《水和地下水资源、】水,。。量、水质监测的【单位以及其他从事水!文监测的单位—应当汇交水文—监测资料 》  :   ?水文监测资料—是,指通过水文》站网对江河》、湖:泊、:渠道、水库的—水位、流量、水【质、水温、泥沙【、冰情、水》下地形和地下水资源!以及降水量、蒸【发量、墒《。情、风暴潮等实施】监测和水文调—查所得资料及其整理!分析的成果 — 第三条《 国:务院:水行政主管部门负】责,全国水?文监测资料汇交的】。监督管理   】  国务院》水行政主管部门在】国家确定的重要江】河、湖泊设立的流】域管:理机构(《以下简称《流域管理机构)负责!管理范围《内水文监测资料汇交!的监:督管理其所》属的流?域水文机构》具体负责《组,织实施    】 省、自治区、直】辖市人民《政府水行政》。主管部门负责本行】政区:域内水文监测—资料汇交的监督管理!。。其,所属的省级水文【机构具体负责组织实!施, 第四条 —下列:水文监?。测资料应当进行汇交!     (一】)国家基本水—文测站和专用水【文测:站的水文监测资料;!。  ?   (二)地【表水水源地行政【。区,界断面、生态流【量控制断面、干【支流控制断面—等重要?断面的水文》监测资料《;   》  (三)重要地】下水源地、超—采区、海水》入,侵区等区域的水文】监测:资料以及《其他区?域有:关地下水的》水文监测资料;【     —(四)?水库、引调水工程、!水电站、《灌区以及其》他取:用,水,工程:的取(退)》水、蓄(泄)水资料!;   》  (五)》城市防洪排涝、中小!河流、山洪灾害易发!区及土壤墒情的水】文监:测资料?;,     —(六)河道和—湖,泊水下地形资—料水文调查》、水资源《评价资?料水文应急监测【资料 第五条 】水文监测资》料按照资料管理【权限向有关水—文机构汇交  】   (一)流域】管理机构所属水文测!站,的水文监测资—料向:所在:地流:域水文?机,构汇交?地方: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!部门所属水文测站】的,。水,文监测资料向所在地!地方水?文机:构汇交;    !。 (二)其他部门】。所属测站《(断面)的水文【监测资料《。向,所在地地方》水文机?构汇交其中位—于流域管《理机构管理范围的向!所,在地流域水文—机构汇交 》     省级水】文机:构应当将本行—政区域内汇交的水文!监,测资料向有关流【域水文机构》汇交流?域水文机构接收的水!文监测资料纳—入国家水文数—据库:  ?   国务》院水行政主管部门与!国,务院有关部》门对水文监测—资料汇交有协议【的按照协议纳入国家!水文数据库 第六!条 流域管理—机构和省级人民政府!水行政主管部门应】当会:。同有关行业管理部】门建立管理范围【内汇交水文监测【资料的单位(以下】。简称汇交单位)【名录并告《知汇交单《位汇交?水文监测资料—的范围、内容—、期:限以及接收汇交资】料的:水文机?构 第七条 【国务院水行》。政主管部门建立【国家水文数据库【建设国家水文监测】。资料汇交《管理平台《统一制定汇交资料格!式等:相关技?术标准   【  汇交单位—应,当通过?国家水文监测资料】汇交管理平台进【行,汇交不能通过汇交管!理平台进行汇交的】通过电子介》质,资料、纸介质—资料等方式进行汇】交 第八条 【流域水文机构和省】级水:文机:构应当对汇》交单:位的水文监测资料】汇交工作《进行业务指导— , ,第九条 汇交单位应!。当依照水《文,监测规程规范和【资料:使用:要求按月份或者按】年度汇交水文监【测资料?按月份进行汇交【的应当在次月10】日,前完:成按年度进行汇交】的国家基本》水文测站的水—文监测?资料应当在》次,年1月底《前完成?其他测站(断面)】的水文监测资料应当!。在次年3月底前完】成,     因水旱!灾害防御、水—资源管?理等需要对水文监】。测资料报《。送有时?效要求的汇交单【位应:当按照有关规定报送! , 第十条 》汇交:水文:监测资料应当符合水!文监测技《。术规范的要求并同时!。。提交以下资料—     (【一,),水,文监测资料清单; !     (二【)水文监测资—料说:明; 《 ,   (三)首次汇!交,的还应?当提:供水文?监测站点基》础信息以及沿—革情况?。基础信息有变化的】提,供变化?情况 第十一【条, 接收汇交资料的水!文机构应当自收到】汇交:资料之日《起10?个工作日内完成汇交!。资料内容和格式【核,验将核?验结果告知汇交单】位,并向通过核验—的汇交单位出具汇交!凭证 《第十二?条 接收汇交资【料的水文机》构应当按照国家【有关规定和技术【规范:要求妥善《存储和保管汇交资料!电子介质资料应当进!行备份并对》备份介质进行安全管!理纸介?质资料的存》储环境应当符合国家!有,关规定 《 第十三《条 水文《。机,构,应当根据《国,民经济和社会发展】需要对水文》监,测资:料进行加工整理形成!。水文监测《成果:     流域】水文机构应当将【接收的水文监测资料!统一编号整理形【。成汇交资料目—录报国务院》水行政主管部门按年!度予以公布   !  国家基》本水文测站的水文监!测资:料应当依法公开 !   ? 汇交单位》有权使用《有关水文监测资【。料其他单位和个人】使用水文《监测资料的按照【有关资料使用—管理的规定执行水】文监测?资料使用时应当注】明资料来源 — 第十四条 —县,级以上人民政—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和!流域管理《机构应当加强对水】文监测资料》汇交:情,况的监督检查—对违反水文监—测资:。料汇交有关规定的】行为依法实施行政】处罚 《第,十五条 丢》失,、毁:坏、:伪造水文《。监测资料或者—擅自转让《、转借水文监测资料!的依: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!文条例第《三十:六条的规定追究法】律责任 第—十六条 汇交单位】应当按照《规定的时间汇交水文!监测资料《未按照?规定时间汇交或者汇!交,。的水文监测资料【未通过核验的—应当:限期补交;逾期不】补交的视为不汇交】水文监测资》料     拒不!汇交水文监测资料的!依照中华人》民共和?国水文条《例第:四,十条的规定追—究法律?责,任, 第十七条 水文!监测资料属》于国家秘密》的对其密级的—确定、变更》、解密以及对资料】的汇交、传递、存】储、使用和管理依】。照国家保《密法律法规》的规定执行 第十!八条 流《域,管理:机构和省《。级人民政《府水行政主管—部,门,可以根据本办法制】定具体规定   !  本办法实施前尚!未汇:交的水文《监,测资料参照本办法】规定进行汇》交 第《十,九,条 本办法自2【02:0年1?2月1?日起施行 》 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