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水文】监测资料汇交管理办!法 中华人】民共:和国水利部令 】第51?号     水文!监测资料《汇交管理《办法已经2》。020年9月—8日水?利,。部,部务会?。。议审议?。。通,过现予公布自20】20:年12月《1日起施行 — 部长 鄂竟平 】 ,2020年》10:月2:2日 第一—条 为了加强—和,规范水文监测资【料汇交工作促进资料!利用充分《。发挥水文服》务国民经济》和社会发展的—作用:根,。据,中华人民共和—国水法和中华—人,民共和国水文条例制!定本办法 第二】。条 国家《对水:文监测资料》实行统一汇交制度】在中华人民共和国】领域内从事地表水和!。地下水资《源、水量、水质【监,测的:单位以及其他从事水!文监:测的单位应当汇【交水文监测资料 !    水文监【测资料是指通过水文!站网对?江,河、湖泊、渠道、】。水库的水位》、流量、水质、水】温、泥?沙、冰情、水下【地形和地下水资源以!及降水量、蒸发量】。、墒情、风暴潮【。等实施监测和—水文:调查所得资料—及,其整理分析的成【果 ?。第三条? 国务院水行政主管!。部门负责《全国水文监》测资料汇交的监督】管理 《   ? 国务?院水行政主管部门】在国:家,确定的重要江河、】湖泊设立的流—域管理机构(以下】简称流域管理机【构)负责管理范围内!。水文监测资料汇交的!监督管理《其,所,属的流域水文机构】具,体负责组织实施 !    省、自【治区、直辖市—人民政府《。水行:政,。主管部门负》责本行政区域内【水文监测资料—汇交的监《督,管理其?所属的省《级水文机构具体【负责组?织实施 第四条 !下列水?文,监测资料应当—进行汇交    ! (一)国家基本水!文测站?和专用水文测站的】水文监测《资料;   【。  (二)地表水】水源地行政区界断面!、生态流量控制断】面、:。干支流控制断面等重!要断面的水》文监测资料; 】 ,   (三)重要地!下水源?地,、超采区、海水【入侵:区等区域的》水,。文监测资《料以及其他区—域有关地下》水的水文监测—资,。料;:     (【四)水库、引调【水工程、《水电站、灌区以及其!他取用水工程的【取(退?)水、蓄(泄—)水资料; —     》。(,五)城市防洪—排涝、中小河流、】山洪灾害《易发区?及土:壤墒情的水文监测】资料; 》    (六—)河道和《湖泊水下地形—资料:水文调查《、水资?源评价?资料水文应急监【测资:料 ?第五条 水文监测】资,料按照资《料管理权限向—有关水文机构汇交】     —(一)流域》管理机?构所属水《文测站的水》。文监测资料向所【在地流?域水文机构汇交【地方人民政》府水行政主管—。部门所属水文测站】的水文?监测资料向》。所在地?地方水文机构—。汇交; 《     (—二)其他部》门所属测《站(:。断面)的水》。。文监:测资料向所在地【地方水?文机构汇交》其中位于《流域管理机构管【理范:围的向所在地流域水!。文机构汇交 【   ? 省级水《文机构应当将本行】政,区域内汇交的水文监!测资料向有关流【域水文机构汇交【流域水?文机构接《收的水文《监测资料纳入国【家水:文数据库《   《  国?务院:水行:政,主,。管部门?与国务院有关部门对!。水文监测资料—。汇交有协议的按照协!议纳:。入国家水文》数,据,库 第六条—。 流域管理》机构和?省级人民政府—水行政主管》部门应当《会同有关行》业管理部门建立【管理范围《内汇交水文监测【。资料的单位(—以下简?称汇交单位)名录并!告知汇?交单位汇交水文监测!资料:的范:围、内容、》。期限以及接收汇交】资料的水文机构 !第七条 《国务院?水行政主《管,部,。门建立国《家水文数据库建【设国家水文监测【资料汇?交管理?。平台:统一制定汇交资料】。格式等相关技术【标准   —  汇交单位应【当通过国家》水文监?测资料汇交》管理平台进行—汇交不能通过汇交】管理平?台进行?。汇交的通过电—子介质?资料、纸介质资料】等方:式进行汇交 —。 第八条 流域水】。文,机构和省级水文机构!应,当对汇交《单位的?水文监测资》料汇:交工作进行业务【指导 第九条 汇!交单位应当依照【水文监?测规:程规范和资料使【用要求按《月份或者按年度汇】交水文监《测资料按月份—进行汇交的应当【在次月10》日前完成《按年度进《行汇交的国家基本】水文测站的》。水文监测资料应当】。在次年?1,月底前完成其他测】站(断面《)的水文监测资【料应:当在:次,年3月底前完成【。    》 因:水旱灾害《防御、水资源管理等!需,要对水文监测资【料报送有时效—要,。。求的:汇交:单位应当《按照有关《规定报送 —第十条 汇交水文】监测资料《应当符合《水文监测技术—规范的?要求并同《时,提交以下资》料 : ,。    (一)水文!监测资料《清单;     !。。(二)水文》监测资料说明—;     【(三)首次汇交的】还应当提《供水:文监测站点基—础信:息以及沿革情—况,基础信?息有变化的提供变化!情况 第十一条】 接收汇交资料的】水,文机构应当自收【到汇交?资料之日起10个】工作日内完成汇交资!料内容和格式核验】将核验结果告知汇】交单位并向》通过核验《的汇交单位》出具汇交《凭证 第十—二,条 接收汇交资【料,的水文机构应当按】照,国家:。有关规定和技术规范!要求妥善存储和【保管汇交资》料电子介质资料【应当进行备》份,并对备份介》质进行安全管理纸】介,质资料的存储环境应!当,符,合,国家有关规定 【 第十三《。条 水?文机构应当》根据国民经济—。和社:会发:展需要对水文监测资!料进:行,加工整?理形成水文监测【成,果     流】域,水文机构应当将接】。收,的水文监测资料统一!编号整理形成汇交】。资料目录报国—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!按年度予以公布 】     国—家基本?。水文测站的水—文监测资料应—当依:法公开 《   ?  汇交单位有权使!用有关水文监—测资料其他单位【和个人使用水文【监测:资料的按照》有关:资料使用管理的规】定执行水文监测【资料使用时应当【注明:资料来源 》 第:十四条? 县级以《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!管部门和流域管理机!构,应,。当加:强对水文监测资料汇!交情况?的监督?检查对?违反水文监测资【料汇交有关规定的行!为依法实施行政【处,罚 第十》五条 ?。丢失、毁坏、—。伪造水文监测资料】或者擅自《。转让、?转借水文监》测资料的依》照中华人民共和国】水,文,条例第?三十六条《的规定?追究法律责》任 : 第十六条 汇交】。单位应当按照—规定的时《间,汇交水?文,监测资料未按照规定!时间汇?交或者汇《交的水文《监测资料未》通过核验的》应当限期补》交;逾期不补—交,的视为不《汇交:水文监测资料 】 ,   拒不》。汇交水文监测资料】的依照中华人—民共和国水文—条例第四十条—的,。规定追究法律责【。任 第十七条 】水文监测资料属于国!家,秘密的对其密级【的确定、变更、解】密,以及对资料的汇交】、传递、存储、使】用和管理依照国家保!密法: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! 第十八条 流域】。管理机构和省—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!。管部门可以根据本办!法制定?具体规定《。     本办法!实施:前尚未汇《交的水文《监测资料参照本【办法规定进行汇交】 ,。 第十九条 本办】法自20《20:。年1:2月1?日起施行 》 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