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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第二章 【立项 第八】条, 政府部门、社会团!体、企业事业—组织以及公民可以向!工业和信息化—部提出行业标—准制:定或者修《订的立项《建议 ?     提出【立项建?议应当书面说—明制定或《者修订行《。业标准的必要—性、可行性、适【用范围等内容— 第九条 工业和!信息化部《组织有关标准—化技:术组织对立项建议进!行论:证评估 《     标准【化技术组织应—当围绕有关政府部】门、企业、》。社会团体、》消费:者等方面的》实际需求进行研究】对,标准制定或者修【订,的,。必,要性、?可,。行,性进行?论证评估形》成评估意见报送【对应初审机构经【初审机构初审后【报送工业和信息化】部;没有对》应初审机构的—直接报送工业和【信息化部《   《  工业和信息【化部可以根据—行业管理和产业【发展:需要提出行业标准】制定或者修订—项目 第》十条 工业和信息化!部对:立,项,。建议、评估》意见:和初审?意见进行研》究制定行业》标准制定、修—订计划草案向社会】。公开征求意》见, 第十一条 工】业和信息化部对社】会公众意见进行汇】。总、协调和处理对没!。有不同意见或—者相关意见》已处理完毕的立项】建议工业《。和信息?化部组织《。专家进行《评审根据评审意见制!定,并公布行业》标准制定、修订【计划:     行业】标准制定、修订计划!应当:明确项目《名,称、主要《起草单位《、完成?时限等内容行业标准!。制定周期一般不超过!24个?月修订周期一般不超!过18个月 — 第十二条 标准】化技术组织在行业】标准制?定、修订计划执行】中需要对项目—作合并、《撤销:等重大调整的—应当向?对应初审机构提【。出,经初审机构初审后】报送:工,业和信息化部—审批;没《有对应?初审机?构的直?接报:送工业和信息化部】审批 《