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机动】车排放召回》。管理规定 》。 国家市场监】督管理总局》 中华人民》共和国生态环—境部令 第40】号     机】动车排放召回管理】规定已经2》。021年3月—30日国家市场监督!管理总局《第,6,次,局务:会议审?议通:过并经生态环境【部同:意现予公《布自2?021年7月1【日起施行 市场】监管总局局长—。 张工 生态【环境部?部长 ?黄润:秋 20》21年4月27【日 第一条 为】了规范机动车排放】召回工作《保护和?改善环境保障—人体健康《。根据中?华,人民共?和国大气污染防【。治法等法律、行【政法规制定本—规定 第二条【 在中华人民共【和,国境内开展机动车】排放召回及》其监:督管理?适用本?规定 第三—条 本规《定所称排放召回【是指机动车生产【。者采取措施消除【。机动车排放》危害:的活动   【。 , 本规定所》称排放?危害是指因设计【、生产缺陷或者不】符合规定的环—境保护耐久性要求】致使:同一批?次,。、型号或者类—别的机动车中普【遍,。存在的?。不,符合大气《污染物排放国家【标准:的情形 《 第四条 》机动:车存在排放危害的其!生产者应当》实施召回   】  进口《机动车?的进口?商视为本规定—。所称的机动车生产者! 第五条 国家市!场监督管理总—。局会同生《。态环境?部负:责机动车排放—。召回监督管理工作 !  :   国家》市场监督管理总局】和生态环境部可以根!据工作需要委—托各自的下一级行政!机关承担《本行政区域内机动车!排放召?回监督管理有关工】。作     【国家市场监督—管理总局和生态环境!。部可以委托相关【技术:机构承担排放召【回的技术《工作 第六条 国!。家市场监《。督管理总局负—责建立机动车排【放召回信息》系统和监督管理平台!与生态环境部建立信!。息共享机制开展信】息会:商, :第七条 生》态环境?部负责收集和分【析,机动车排放检—验检:测信息、《污染控制技术信息】和排放?投诉:举报:信息     设!区,的市级以上地方生态!环,境部门?应当收?。集和分析《机,动,车排放检验检测信息!、污染控制技术【信息和排放》投,诉举:报,。信息并将《可能与排放危害相关!的信息逐级》上报至生态》环境部 第八条 !机动车生产》者,应当记录并保—存机动?车设计、制》造、排放检验—检测等信息》以及机动车初次销售!。的机动车所有—人,信息保存期限不【得少于10年 【 第九条 》机动车生产》者应当及时通过机】动车排放召》回信息系统报—告下列信息  】   (一)排放】零部件的名称和质保!期,信息; 》    (》二,)排放零部件的异常!故障维?修,信息和故《障原因分《析报告?;    — (三)与机—。动车排放有关—的维修与远程升级】等技术服务》通报、公告等信息;!     (【四)机?动车在用符合性检】验,信,息;:    》 (五)与机动【车排放有《关的诉讼、仲—裁等信息;》 ,     (六)】在中华?人民共和国境外【实施的机动车排【放召回信息;  !   ?(七)需要》。报,告的与机动》车排放?有关的?其他信息 》     》前款规?定信息发《。生变化的机动—车生产者应当自变化!之日起20个—工作日?内重新报告 — 第十条 从事机】动车销售《、租赁、维修活动的!经营者(以下统【。称机动?车经营者)应当记录!并保存机《动车型号、》规格、车辆识别【代号、数量》以及:具体的销售》。、租赁、维修等信息!保存期限不得少于】。5年: 第?十一条 《机动车经营者、【排放:。零部件生产》者发现机动车—可能存在排》放危害的应当向国】。家市场监督管—理总局报告并通【知机动车生产者【 第十二条 机动!车生产者发现机动】车可:能存在排《放危:害的应当立即进行】调查:分析并?向,国,家市场监督管理【总局报告调查分析结!果机动车生》产者认为机动车存】在排:。放危害?的应当立即》实,施召回 第—十三条 国家—市场:监督管理总局通过】车辆测试等途径发】现机动车可能—存在排放《危害的?。应当立即《书面通知《机动车生产者进行】调查分析  【   机动车生产】。者收到调查分—析通知的《应当:立即进行调查—分析并向国家—。市场监督管理总局】报告调查分析结果生!产,者认:为机动车存在排放危!害的:应当立即《实施召回 —第十四条《 有下列《情形之一的》国家市场监》督管理总局》会,同,生态环境部可—以对机动车生产者进!行调查?必要时还可以对【排放零部件生产【者进行调《查,     (一】)机动车生产者【未按:。照,通知要求进》行调:查分析或者调查分】析结果不足以证【明机动车不存—在排放危害的; ! ,   (二)机【动车造成严重—大,气污染的; —     (三)】生态环?。境部在大气污染【防治监督检查—中发现机动车可能存!在排放危害的 】第十五?条 :国家市场监督管【理总局会同生态环】境部进行调查可以采!取下列措《施     (一!)进入机动车生产】者、经营者以及排】放零部件生》产者的生产经—营,场所和?。机动车集中停放地进!行,现场调查;  】   (《二)查阅、复—制相关资料和记【录;     】(三)向有关—单位和?个人询?问机动车《可能存在排》放危害?的情况; 》    《 (四)委托技【术机构开展机动【车排放检验》检测;    】 (五)法律、行政!法规规定的可以采取!的其他措施  】   机《动车生产者、—经营:者以及?排放零部件生产者】应当配合调查 】。第十六条 经—。调查认为机》动车存在排放危【害的国家市场—监督管理总局应当书!面,通知:机动:。车生:产者实施召回机动车!生产者认为机动【车存在排放危害的】应当立?即实施召《回 第《。十七条? 机动?车,生产者认为机动【车,不存:在排放危《。。害的可以自收到【通,知,之日:起15个工作日内向!。国家市场监》督管理总局提—出书:面异议并提交证明】材料    【 国家市场监督【管理总局应》当会:同生态环境》部对机动《车生产者《提交的材料进—行审查必要时可以组!织与:机动车生产者无利害!。关系:的专家采用论证、】检验:检测或者《鉴定等方《式进行认定 第十!八条 机动车生产】者既不按照国家市】场监:督管:理总局通知》要求实施召回又未】在规定期《。限,内提出异议或者经】认定确?认机动车存在排放危!害,的国:。家市场监督》管理总局应当—会同生?态环境部书面责令】机,动车生产者》实施:召回 第十九【条 机动车生—产者认为《机动车存在排放危】害,或者收到责令—召回通知书的应当立!即停:止生产、进口、销售!存在排放危》害的机动车》 第二十条— 机动车生产者【应当制?定召回计划并—自认为机动》车,存在排放危害或【者收到责令召回【通知书之《日起5?个工作日内向—国家:。。市场监督管理总【局提交召回计划 !    机动—车生:产者应当按照召回计!划实施召回确—需修改?召回计?划的机动车生—产,者应当自修》改之日起5个工【作日内重新提交【并说明修改理由【 第二十一条 】召,回计划应当包括下】列内容    】 (一)召回的机】动车范?围、存在的》排放危害《以及应急措施—;     (二!。),具,体的召?回,措施;     !。(三)?召回的负《责机构、联系方【式、进?度安排等; —  :。。   (四)需要】报告:的其:他,事项:。     机【动车生产《者应当对召回计划的!真实性、准确性及召!回措施?的有效性《负责 第二十【二条 机《动车生产者应当【将召回计划》及时通?知机动?车经营者并自提【交,召回计划之日起【5个工作《日内向社会发布召回!信息:自提交召回计—划,之日:起30?。个工作日《内,通知机动车所有人】并提供咨询服务【     国家】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应!当,向社:会公:示机动车《生产者的召回计划 ! 第二?十三条 机动车【经,营者收到《召回计划的应当【立即停止《销售:、租赁存在排放危】害的机动车配合【机动:车生产者实施召回 !   ?  机动车》所有人应当配合生产!者实:施召回?机动:。车未完成排》。放召回的机动车排】放检验机《构应当在《排放检验检》测时提醒机动车所】有人 第》二十四条 机动【车生产者应当采取修!正或者补充》标识、修理、—更换:、,退货等措施消除排】放危害并承担机动】车消除排放危害的】费用     未!消除排?放危害的机》动车不得《再,次销售或者交付使】用 ?第二十五条 —机动车生产者应当】自召回实《施之日起每3个【月通过?机动车排放召回信】息系统提交》召回阶段性》报告国家市场监督】管理:总局、生态环—境部另?。有要求的依照其要】求 ?第二十六条 —机动车生产者—应当:自完成召回计划【之日起?15个?工,作日内通过机动车排!放召回信息系统提】交召回总《结报告 第—二,十七:。条 机动车生产【者应当保存》机动车?排放:召回记录《保存期限不得少于】10年 第—。。二,十八条 国家市场】监督管?。理总局应当会同【生态环境部对机动车!排放召回《实施情况《进行监督必要时【可以组织与机动车生!产者无利害关—系的专家对召—回效果进行评估 !  :  发现《召回范围不》。准确、召回》措施无法有效消除】排放危害的国—家市:场监督管理总—局应当会同生态【环境部?通知生产《。者重新实施召回【 第?二,十九条 从》。事机动车排放召【回监督管理工—作的人员不得—。将机动车生产者、】经营者和排放零部件!生产:者提供?。的资料或《。者专用设备用于其他!用,途不得泄露获—悉的商业《秘密或者个人信息】 :第三十条 违反本规!定有下列情形—之一的由《市场监?督管理部门责令【改正处三《万元以下罚款 【     》(,。一)机动车生—产者、经营者未【保存:相,关信息?或,者记录的;   !  (二)机动车生!。产者:、,经营者或者》排放零部件》生产者不配合调【查,的;     】(,三):机动车生产者—未提交召回》计划或者未按照【召回计划实施召回的!;,   《  (?四)机动《车,生产者未按照—要求将召回计划通知!机,动车经营者或者机】动车所有人》或者未向社会—发布召回信息的; !     (—五)机动车》经营者收到召回【计划:后未停止销售—、租赁存在排放危】害的:机动车的; —    《 (六)机》。动车生?产,者未提交召回阶【段,性报告或者召回总结!报告:的 第《三十一条 机动车】生产者依照本—规定实?施机动车排放—召回的不免》除其依法应当承【担的其他法律责【任 第三十二条】。 市: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】当将责令《召回情况及行—政处罚信息记入信】用记录依法向—社,会公布 第—。三十三条 非道路】移动机械的排—放召回以及机动车】存在除?。排放危害外》其他不合理排—放大气?。污染物?情形的?参照本规定》执行 第三十四条! 本规定自2021!年7月1《日起施行 —