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 :第一章 总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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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条 为了!规范:医疗保障领域行政处!。罚程序确《保医疗保障行—政部门依《。。法实施行政处罚维】护医疗保障基金【安全:保护公民、》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!法权益根《据中华人《民共和?国行政处罚法、中华!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!法等法律、行政法】规制:定,本规定
第二条】 医疗保障领域行】。政处罚?适用:本,规定
第三条【 医疗保障行—政部门实施》行政处罚遵循公正】、公:开的原则坚》持以事实为依据与违!。法,行为的事实、性【质、情节以及社【会危害程度》相,当坚持处罚与教育相!。结合做到事》实清:楚、:证据确凿、依据正确!、程序合法、处罚适!当
第四条 【医疗保障行政部门】应,当,全面落实《行政执?法公示制度》、执法全过程记【录制度?、,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!核,制度
《第五条? 执法?人员与案《件有:直接利害关系或者有!。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!正执法的应当回避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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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当:事人认为执》法人:员与案?件有直接利害关【系或者?有,其他关?系可能影响公—正执法的有权申请】回避
《 ? 当事?人提出回避申请的】医疗保障《行政部门《应当依法《审查医疗保障行政】。部,门主要负责人—。的回避由医疗保【障行政部门》负,责人集体讨论决定】;医疗保障》行政部门其》他负:责人的?回,。避由医疗保障行政部!门主:要负责人决》定;其他有》关人员的回避由医】疗,保障行政部门—负,责人决定决定—。作出前不《停,止调查
第六【。条 违法行为在二年!内未被发《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!罚;涉及公民生命】健康安全且》有危:害后果的上述期限】延长至五年
】 前款规定【的,期限从违法行为发】生之日起计算—;,违法行为有连续或者!继续状态的从行【为终了之日》。起计算?
第七条 上【级医疗保《障行政部《。门对下?级医疗保障行政部门!实施的行政处—罚应:当加:强监督
】 医疗保障》行政部门法制—机构对本部》门实施的行政—处罚应当加强监督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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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八条 各级医】。疗保障行政部—门可以依《法委托符合法定条】件的组织开展行政执!法,工,作行政强制》措施权不《得委托
【 , 受委托组织在委托!范围内以委托行【政机关?。的名义实施行政处罚!不,得再委?托其他?组织或者个》人实施行政处罚
! ,。 : 委:。。托书:。应当载明委》托,的具体事项、权限】。、,期限等内容委托【行政机关和受委托组!织应当将委托—书向社会公》布
【委托:行政机?关对受委托》组织实施行政处罚的!行,为应当负《责监督?并对该行《为的后果《承担法律《责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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