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。 : , : 规范医疗保障基金!使用监督管理行【政处罚裁量权—。办法 《 :医,。。。。。保局关于印发规范医!疗保障?基金使用监》督管理行政处罚【裁量权办法》。的通知 医保【发〔20《21〕?35号 各省、】自治区、直辖市及新!疆生产建设兵团医】。疗保障局《 :    规范医【疗保障基金使用【监督管?理行政处罚裁—量权:办法:已经2021—。年6月9《日国家医《疗保障?局第46次局长办公!。会审议?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!认真遵照执行 【 医保局 》 2021年6【月23日 第一条! 为:规范医疗保障—基金使用监》管行政执法》行为保障《。医疗保障行》政部门合法、合【理、适当地行使行政!。处罚裁量权保护公】民、法人和其他【。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!。中华人?民共和?国行政处罚法、【医疗保?障基金使用监督管】理条例等相关法【律法规?制定本?办,法 ?第,二,条 本办法所—称,医疗保障《基,金使用?监,。督,管理行政处罚—裁,量,权是指医疗保障行】政部门在实施—医疗保障基金—使用监督管》理行政处罚时—根据法律、法规、规!章等规定综合—考虑违法行为—的事实?、性质、情节、社会!。危害程度以及当事人!主观过错等》。因,素决定行政处罚种】类,及处罚幅度的权限 ! 第三?条 省级《医疗:保障:行政部门制定行政】处罚裁量基准和行】使行政处罚》裁量权适用》本办法 第四条 !行使行政《处罚裁量权应—当符合法律、法规、!规章规定遵循法定】程序保障《行政:相,对人的合法权益 】 第五条 行—使,行,政处罚裁量权—应当符?合法律目的》排除不相关因—素的干扰所采取的】措,施和手段应当—必,要、适当 第六】条, ,行使:行政处罚裁量权应】当以:事实:为依据行政处罚【的种类和幅度应当与!违法行为的事—实、性质、情节、】社会危害程度相当】与违法行为发生地的!经,。济,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!   《 , 违法事实、—性质、情节及社【会危害后《果,等相同或相》近的违法行为同【。一行政?区域行政处罚的种类!和幅度应当基本一致! 第七条》 省级医《疗保障行政部—门可:以根据?统一和规范的—全国医疗保障基【金监管?行政执法《。裁量尺度针对—特,定的医疗《保障:基金:监管行政处罚事项】制定:裁,量基准 《 第:八条 ?法律、法规、规【章对行政《。处罚事项规定有裁量!空间的省《级医疗?保障行政部门应当根!据本办法结合—本地区实际》制定裁量基准明确】处罚裁量标准和适】用条件?供本区域医疗保障】行政部门《实施:行,政处罚时参照—执行 第》九条 省《级医疗?保障行政部门应【当依据法律》、法规?、规章制定》情况、上级》部门:制定:的行政处罚裁量权适!用规则的变化—以及执法《工作实际及时修订】完善本部门的行政处!罚裁量基准并—向国家医保》局备案 第十【条 制定行政处罚裁!量基准应当遵—守以:下规定     !(一:)法律、法规、【规章规定可以—选择是否给予行政】处罚:的应当明确是否【给予行政处罚的【具体裁量标准—和适用条件; 【。     (二【)法律、法规—、规章规定可—以选择行政处罚种类!的应当明确适用不同!种类行政处罚—的,。具体裁量标》准和适用《条件:;,。。 ,。     (三)法!律、法规、规—章规定?可以选择行政—处罚:幅度的应当》根据违?法事实、性质—、情:节、社会危》害,程度等因素确—定,具体裁量标准和【适用条件; 【    (四—)法律、《法规、规章规定可以!单处也可以并处行政!处罚的应当明确【单处:或者并处行政处罚的!具体裁量标准和【适用条件 第十一!条 法律、法—规、规章设定的罚】款,数额有一定幅度的】在相应的幅度—范,围内分为从重处【罚、一般处罚—、从轻处罚除法【律,、法规、规章另有】规,定外罚?款,处罚的数额按照【以,下标:准确定     !(一)罚款为一【定幅度的《数额并同《时规定了最》低罚款数额和最高罚!款数额的从轻处【罚应低于最高—罚款数额与》最低罚款数额的【中,。间值从?重处罚应高于中间】值;     (!二)罚款为一定金】额的倍?。数并同?时规定了《最低罚款倍》。数,和最高罚款倍数的】从轻处罚应》低于最低罚款倍数和!最高罚款倍数的中间!倍数从重处罚应高于!中间倍数 》 第十?二条 ?同,时具有两个以上【从重情节《、且不?具有:从轻:或者减轻《。情节的应当在违法】行为对?应,。的处罚?幅度内按最》高档次实施》处罚 《   ? 同时具有两个以】上从:轻情节、且不具有从!。重情节的《应当在违法行为【对应的处罚幅度【内按最低档次实施处!罚    — 同时具有从—重和从轻或减轻情节!的应当根据违—。法行为的性质和主】要,情节:确定对应《。的处罚?幅度综合考虑后实】施处罚 》第十三条 有下【列情形之一的—医疗保障行政部门应!当不予处罚   !  (一《。)未满?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!实施违法行为的【 :。    《(二)精神》。病人:、智力?残疾:人在不能辨认—或者控制自己行为时!实施违法行为的【  ?   (三)—违法事实不清—证据不足的》   《  (四)违法【行为轻微《。并及时改正未造【成危害后果的  !   (五》)当:事人有证据》足以证明没有主观】过,错的法律、行—。政,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!规定    【 (六?)违法行为在二年内!未被发现的不再给】予行政?处罚;涉及公民生命!健,康安全、金》融安全且有危害【后果的上述期限延】长至五年法律另有规!定,的除外?  ? , , ,前期规定的期限从违!法行为?发生之日《起计算;违法—行为有连续或—继续状?态,的从行为终了之【日起计算  【   (七)法【律、法规、规章规定!其他依法不予—处罚的情形 第十!四条 有下列—情形之?一,的医疗保障行政【部门:应当从轻《或减轻处《罚     【(一)?已满十四周岁—不满十?八周:岁的未成年人—实施:违法行为的; 】    (二)【主,动消除或减轻基金】使用违法《行为危害后果的【;     (三!)受他人胁迫或【者诱骗实施违—法行为的; —  :。。   (四)主动】供,述行政机关》尚,未,掌握的基金使用违法!行为的关键线索或】证,据并经查证》。属实的; 》 ,    (五)【积极配合行政—机关查处《违法行为、如—实陈述违法事—。实并主动《提供证据材料的; !。  :   (六)主动投!案向行政机关—如实交代违法行为的!;  《   (七)法律】、法规、规章规定应!当从轻或减轻处罚】的其他情形 【第十五条《 有下列《情,形之一?的医疗保障》行政部门可以—从轻或减轻处罚【    》 (:一)尚?未完全丧失辨认或】。者控制?自己行为能力的【精神病人、》智力残疾人有—违法行为的; 【。     》(,二)初次违法且危害!后果轻微并》及时改正的; 】 ,   (三)法律、!法规、规章》规,定可以从轻或减轻处!罚,的其他情形 —。 第十六条 有下】列情形?之一的医疗保障行】政部门应当》。。从重处?罚,     (【一)违法情节恶劣】造,成严重危害后果的】;,。。     (二)!责令:。改正:拒不改正或者一【年内实施两次以上】同一性质《违法行为的; 【     (三【)妨碍、阻挠或者抗!拒执法人员依—法调查、处理其违法!行为的?;     (四!)故意转移》、隐匿、毁坏或【伪造证据《或者对举报》投诉:。人、证人打击报【复的; 《 ,    《(五)法律、—法规、规《章规定应当从重处罚!的其他情形 【第十:七条 给予减轻处】罚的依法在法—定行政处罚的—最,低限度以下作出 !第十八条 行—使行政处罚裁量权】应当坚持处罚与教育!相结合、执法与普】法相结合将普法宣传!融入:行政执?法全过程教》育,和引导公民、—法人或者《。其他组织知法学法、!自,觉守:。法 第十九条【 医疗?保障行政部门应当】加强医疗保障基金监!管执:法典型案《例,的收集、整》理、研究和》发布工?作建立医疗保障基】金监管行政执—法案例库充》分发挥典型案例在】指导:。和规范行政处罚裁】量权工作《中的引?导、规范功能— 第二十条 医】疗保障行政》部门行使行政—。处罚裁量权不—得,有下列?情形 《。    (一—)违法行《为的事实、性质、】情节以及社》会,危,害程:度与受到的行政处】罚,相比畸轻或者—畸,重的;  —   ?(二:)在同一时》期同类?案件中不同当事【。人的:违法行为《相同或?者,相近所受《行政处罚差别较【大的;  —  : (:三)依法应当不【予行政处罚或者【应当从?轻,、,减轻行政处罚的【给予处罚或》未从轻、减轻行政处!罚的;    】。 ,(四)?其他滥用行政处【罚裁量权情形的 !第,二十一条 各级【医疗保障行政部【门,应当建立健全规范医!疗保障基金》监管:。行政处罚裁量权【的监督制度通过以下!方,式,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!医疗保障行政—部门行使裁》量权情况的监督 !。    (一)行】政处罚集体讨论; !     (二)】行政处罚决》。定法制审核; 】    (》。三)行政执法评议考!核;     】(四)?行政处罚案卷评【查;:     —(五)办理行—政执法投《诉举报; 》  :   ?(六)行政处罚【结果公开;》     —(七)法律、—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!他方式   【。  各级《医疗保障行政部门应!当加强对下级医疗保!障行政部门行使【行政处罚裁量权的】监督、?指导发现行政处罚】裁量违法或者不当的!应当:及时纠正《 第二十二条 】医疗保障《基,金监管行政执法人员!滥用:行,政处罚裁量权的依法!追究其行政责任【涉嫌违纪、犯罪的】移交纪?检监察机《关、:司法机关依》法依规处理 【第二十三《条 省级《医,疗保:障行政部门》制定:的行: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应!当及时向社会公【。开 第《二十四条 本—。办法:自2021年7月1!5日实施 —