。
,
《 第二章 》披露主体
—
第七条》 下列企业应当按照!本办法的规定—披露环境信息
【
》(一)重点排污单】位;
【 (:二,)实施强制性清洁】生,产审核的企业;
! (》三)符合本办法【第八条规定》的上市公司及合【并报表?范围内?的各级子公司(以下!简称上市公司);
!
:。 : (:四):符合本办法》第八条规定》的发行企业债—券,、公:司债券、非金融企业!债务融?资工具的企业—(以下简称发债【企业);
— : (五《)法:律法规?规定的其他应当【披露环境信息的企】业
第八条 上一!年度有下《列情形之一》的上市公司和—发债企业应》当按照本《办法的规《定披露环境信息
! : (一)因—生态环境违法行为】被追究刑事》责任的;
— 《(二)因生》态环境违法行—为被依法《处以十万《。元以:上,。罚款的;
! (三)因生态环】境违法行为被依【法实:施按日连续处罚【的,;
:
? ,。 ,。(四)?因生态环境》违法行为被依法【实施限制生》产、停产整治的【;,
,
(—五)因生态环境违法!行为被依法》吊,销生态环境相关许】。可证件?。的;
》。 (六)因【生态环?境违法行为》其法定代表人、【主要负责人、直接】负责的主管》人员或者其他—直接责任人员被依法!处以:行政拘留的
—
第:九条 设区的市【级生态环境主管部】门组织制定》本行政区域内的【环境信?息依法披露企—。。业名单(以下简称企!业名单)
】 设区的市级【生态环境主管部门】。应当于每年》。3月底?前确定本年度企【业名单并向社会公布!企业:名单公布《前,应当在政府网站【上进行?公示征?求公众意见;公【示期限不得少—于十:个工作日《。。
—对企业名《单公布后新》增的符合纳入企业】名单要求的企业设区!的,。市级生态《环境主管《部门应?当将:。其纳入下一》年,度企业名单
! 设区《的市级生《态环:境主管部门应当【在,企业名单公布后十个!工作日内报送省级生!。态,环,境主管部门省级生态!环境主管部》门,。应当于每年4—月底前?将本行政区域—。的企业名单报送生态!环境:部
?第十条? 重:点排污单位》应当自列入重点排污!单位:名录之?日起纳入《企业名单
】 :。实,施,强制性?清洁:生产:。审核的企业应—当自列入强制性清】洁,生产审核名单—后纳入企《业名单?并延续至该企业【完成强制性清洁生产!审核验收后》的第三年
! 上市?公司、发债企业应】。当连续三年》。纳入企业名单—;期间再次发生本办!法第八条规定—。情形:的应当自三年—期限届满后再连续】三年纳入企业名单
!
》对同时符《合本:条规定的两种以上】。情形的企业应当按】照最长期《限纳入企业名单【
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