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【二,章 披露主体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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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七条《 ,下列企业应当按照】本办法的《。规定披露环境信【息
(一!)重点排污单—位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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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(?。二)实施强》制性清?洁生产审核》的企业;
【 :。 ,(三)符合本办法】。第八条?规定的?上市公司及合—并报表范围内—的各级?子公:司(以下简称上市】公司)?;
》 (四)符合本办!法,第八条规定的发行】企业债券、》公,司债券、非金融企业!债务融资工具的企】业(以下简》称发:债企业);
】 ?(五)法律法规规定!的其他应当》披露环?境,信息的企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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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:八条 ?上一年度有下列情】形之一的上市—公司和发债》企,业应当按照》本办:法,。的规定披露环境【信,息
(】一)因生态环—境违法行《。为被:追究刑事责任的;】
? , , (二)因生态环境!违,法行为被依》法处以十万元以上】罚款的;
【 (三)因【生态:环境违法《行,为被依法实施按日】。连续处罚的》;
(四!。)因生态环境违法】。行为被依法实施【。限制生产、停产【整治的;
— (》五)因生《态,环境:违法行为被依法【吊销生态环境相【关许可证件的—;
? ? (六)因生态【环境违法行为其【法定代表人、主要负!。责人、直《接负责?的,主管:人员或者其他直【接责任人员被依【法处以行《政拘:留的
第九条 】设区的市级生态环境!主管:部门组织制定本【行政区域内的—环境信息依法披露】企业名单(以—下简称企业名—。单)
《 设区的【市级生态环境—主管部门《应当于每年3—月底前确定》。本年度?企,。。业名单并向社会公】布,企业名单《公,。布前应当《在政府网站》上进行公示征—求公众意见;公【示期限不得少于十】。个工:作日:
? 对企业名【单公布后《新增的符合纳入企业!名单要求《。的企业设区的市级】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!当将其纳入下一【年度:企业:名单
设!区的市?级生态环境》主管部门应当在【企业名单公布后十】个,工作日内报送省级】生态环境主》管部门省级生态【环境主管《部门应当《于每年4月底前【将本行政区》域,的企业名单报—送生:态环:境部
第十条 重!点排污单位应当自】列入:重点排?污单位名录》之日起?纳,入企业名单
】。 , 实施强制性清洁!生,产,审,。核的企业应当自列】入,强,制性清洁生产—审核名单后纳入企】业名单并延续至【该企业完成强制性】清洁生产审核—验收后的第三年
! 《上市公司、》发债企业应当连续】三年纳入企业名单;!。期间再次发生本办】法第八条规定情【形的应当自三年【期限届满后再连续】三年纳入企业—名单
对!同时符合本条规定的!。两种以上情形的企】业应当按《照最长期限纳入企业!名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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