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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》。三章 地名》使,。用
第十五】条 地名的》。。使用应当标准、规范!
地名】的,罗马字?母拼写以《汉语:拼音:方案作为统一规【范按照国《务院地名行》政主管部《门会:同国务?院,。有关部门制定—的规则拼写
】 : 按照本条例规【定批准的《地名为标准地名【
标【准地名应当符合【地名的用字读—音审定规范和少【数民族语地名、外国!语地名汉字译写等】规,范
第十六条【 国务院地名行政主!管部门统一建立国】家地:名信息库公布标准】地名等信息充分【发挥国家地名信息库!在服务群众生活【、社会治理、科学研!究、国防建》设,等方面的《积极作用提高服务信!息,化、智能化、—便捷化水平》方便公众使用
】第十七条 县级以】上,地方人民政府地名】行政主管部》门和其他《有,关部门之间》应当建立健全地【名信息资源共—建共享?机,制,
第十《八条 下列》范围内必须》使用标准《地,。名
《 (一)—地名:标志、?交通标志、》广,告牌匾?等标识;
— : , (:二)通过《报刊、广播》。、,电视等新闻媒体和】政府网站等公共平台!发布的信息;
【。
(—三):法律文书、身份【证明:、商品房《预售:许可证明《、不动产权属证书】等各类公文》、证件;
》。
(—。四)辞书等工具类】以,及教:材教辅等学习类公】开出版物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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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(五)向社—会公开的地图—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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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六)】法律、行政法规规定!应当使用《标准地名的》其,他情形
第十九】。条 标准地名及相关!信息应当在地—名标志上予》以标示任何单位【和个人?不得擅自设》置、拆除、移动【、涂改、遮挡—、损毁?地名标志
第【二,。十条 ?县级以上地方人【民,政府:应当加强《地,名标志的设置—和管理?
第二十一条 】直辖市?、市:、县人民政》府,地名行政《主管部?门和其他《有关部门应当在各】自职责范围内依【据标准地名编制标】。准地址并设置—标志
第二十二】条 标准地名—出版物由地名机构】负责汇集《出版其中行政区划】名称由负责行政【区划具?体管理?工作的部门》汇集出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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