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八章 附则
第三十九条 中央企业应当根据本办法,结合实际制定完善合规管理制度,推动所属单位建立健全合规管理体系。
第四十条 地方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参照本办法,指导所出资企业加强合规管理工作。
第四十一条 本办法由国资委负责解释。
第四十二条 本办法自2022年10月1日起施行。
第八章 附则
第三十九条 中央企业应当根据本办法,结合实际制定完善合规管理制度,推动所属单位建立健全合规管理体系。
第四十条 地方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参照本办法,指导所出资企业加强合规管理工作。
第四十一条 本办法由国资委负责解释。
第四十二条 本办法自2022年10月1日起施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