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缔结】条约管理《办法 中华人!民共和国国务院【令 第《756号    ! ,缔结条?约管理办《。法已经国务院—常务会议通过现予】公布自2023【年1月1日》起,。施行 总理—。 李克强 2【022年10月【1,6日 第一条 为!了规:。范缔结条约工—作程序加强对缔【结条约事务的管理】根据中华《人民共和国》缔,结条约程《序法(以下简称缔约!程序法)和有关【法律规定制》定,本,办法: , 第二条 国务院】或者国务院》有关部门缔结—。条约、?协定和其《他具有条约》、协定性《质的文?件(以?下统称条《约)办理相关事【务,适用本办法 【。第三条 《外交部在国务院领】导下管理缔结条约的!具体:事务指导、督促国务!院,有关部门依照法【。定程序办理缔—结条约工作 【  :  国务院有—关部门在各自职【权,范围:内负责办《理缔结条约的相关工!作 第四条 【除中华人民》共和:国宪:。法,、法律和国》务院另有授权外【地方各级《政,府无权?缔结条约《 第五条 下列条!约除法律另有规定】外应当以中华人民共!和国名义缔结—     (一)!友好:合作条约、和—平,条约等政治性条约;! :    (二)有关!。领土和划《定边界的条约包括划!定陆:。地边界和海域边界】的条约;  【   ?(,三)有关司法合作的!条约包括《司法协助、引渡、被!判刑人移管、—承认与执行》外国法院判决或【者仲裁?裁决的条约; 【   ?  (四《)其他涉及》。重大国?家利益的条》约     【特殊情况下经国务】院审核?决定前款所列条约可!以中华人民共和国】政府名义缔结 】第六条 下》列条约?。应当以中《华人民共和》国,政府名义缔结 【 ,    (一)涉】及国务院职》权范围的条约; !    (二—)涉及两个以上国】务院:有关部门职》权范围的《条约;     !(三)?其,他,需要以中华人民共和!国政府名义缔结的条!约     【特殊情况《下经国务院审核【决定前款所列条约可!以中华人民共—和国政府部门名义】缔,结 第《七条 国务院各【部、委员会、中国】人民银行、审计署、!具有行政《管理职能的》直属机构、根—据法律规《定或者国《。务院授?。权,承担行政管理职能】的国务院其他机构】可以就本《部门职权范围内的】事项:。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!府部:门名义缔结条约 !。第八条 条约内容】涉及政治、外交【、经济、社会、安全!等领域重大》国家利益的》应当将条约草—案及条约草案涉【及的重大问题—按照有关《规定报告党中央 】 第九条 以中华人!民共和国《名义或者中华人民】。共和国政府名义【谈判条?约的由外交部或【者国务院有关部门会!。同外交部《在启:动谈判前不少于【2,0个工作日报请【国,务院决定 第十】。条 以中华人民共和!国政府部门名—义谈判条约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!国务院有关部门会同!外交部在《启动谈判前不少【。于,20个工作》。。日报请国务院决【定     【(一)条《约内容涉及外交、】经,济、:安全等领《。域的重?。大国家利益;  !   ?。(二:)条约内《容涉及国务院其【。他部门职权范—围,;  《   (三)其【他应当报请国—务院决定的情形 】 第十一条 条约谈!判中对经国务院决定!的条约中方草案所作!。改动有下列情形之一!。。的应当重新报—请国务院决定 【     (—一)对中华人民共和!国依:据该条约享有的【权利或者承担的【义务有重大影响; !     (二)对!中华人民共》和国在有关重—大问题上的立场【有影响; —    (三)与】中华人民共和国【法,律、行政法规或者中!华人民共和国依【据其他条约承担的国!际义务不一致; !    (四)其他!应当报请《国务院决《定的情形 》 第十?二,条 以中华人民共和!国名义或《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政!府,名,义签署条约》或者有本办法第十条!规定情?形之一的《应,当由外交部或—。者国务院有关部门会!同外交部在签署【前不少于10个工作!日,报请国务院决—定   》  确因特殊情【况未按前款规定时限!报批的应当向国务院!。说明:理由 第十三【。条 条?约签署前国务院有关!部,。门,法制机?构,应当从法律角—。度对条约进行审【查 ?    以中华人民!共和国名义或者【中华人民《共,和国政府名义签署】且根:据缔约?程序法或者有—关规定应当》报请国务院审核并】建议提请全国人【民,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!决定批准或者加入】或者报请国务院核】准、决定加入或者】接受的条约内容【与中华人《民共:和国法律、行政法规!或者:与中:华,人民共和国依据其】他条约承担》的国际义务不一致】的国务?院有关?部门应当在条约签】署前不少于》30个工《作日征求司法部的】。意见 第十—四,条 下列情形国务】院,有关部门应当—。在签署条约的—请示中予以说—明   》  :(一:)拟签署的条—约内容与中华人【民共:和,国法:律、行政《法规或?者与:中华人民共和国依】据其他条约承担的】。国际义务是否一【致;有不一致—的应当提出》解决方案;根—据本办法第十三条规!定应当征求司法部意!见的还应当附司法部!的意见;  【   (二)拟签署!的条约是《否需要征询香港特】别,行政:区政府、澳门—特别行政区政府的意!见以及征询意见【的,情况;?    》 (:三)拟签署的—。条约属于多边条约的!是否:需要作出声明或【者保留以及声—明,。或者保留《的内:容,。 :第十五条 条—约的谈判《代表:或者签署代》。。表需要出具全—权证书的国务院【有关部门应当至少】提前:10个工作日书【面通知外交部办【理相关手续并—向外交部提供国务院!同意委派《该谈判?代表或者签署代【表,的批件     !条约:的谈判代表》或者签署《代表需要出具授【权证书的由谈判【代表或?者签署代表所属的】国务院?有关部门办理授权】证书的格式由外交部!规定 ? 第十六条 —下列:条约应当由外交【部或者国务院有关部!门会同外交部—自签:署之日起180【日,内,报请:国务院审核并建议】提请全国人》民代表大会常务委】员会决定批准 【 ,    《(,一)友好合作—条约、和平条—约等政治性条—约;    【。 (:二)有关领土和【划定边界的条—约,包括划定陆地—边界和海《域,边,界的条约; 【    (三)有】关司法合作的条约】包括司法协》助、引渡、被—判刑人移管》、承认与执行外国法!院判决或者仲—裁裁:决,的条约; —    (》。四)与中华人—民共和国《。法律有不同》规定或者履行条约需!要新制定法律—的条约;    ! (五)涉及中【央预算调整的—条,约;:    》 (六)内》容涉及立法法第八条!规定的只能制定法律!的条:约; 《    (》七):有关参加政治、经济!。、安全等领》。域重要国际组织【的条:约,;   》  (八《)对外交《、经济、《安全等领《。域,。国家利益有重—大影响?的条约; —    (九—)条约规定或者【缔约各方议定须经】批准:的条约?。;    — (十)外》交部或者国务院有关!。部门商外交部—建议须经批准的条约!  ?   因特殊情【况需要延长前—款规定?时限的应当在—。期,限届满?前向:国务院?说明理由 第十】。七条 下《列条约?应当:由外交部或者国【务,院有关部《门会同外交》部自:签署之日起1—80日内报请—国务院核准  】   (一)有关】边界管理《和边防事务的—条约;  —   (《二)有?关,管制物?。资贸易或者技术合作!的条约;《。     —(三)有关军工贸】易和军控的条—约;  》。   (《四)与中华人民共和!国行政?法规:有不同规定或者履】行条约需要新制【定行政法规的条约】;     (五!)影响中央预算【执行但不涉及预算调!整的条约《;   》  (六)》涉及中?华人民?共和国行政法规【规定的税收制度的条!约;    【 (七)涉及扩大重!要和关键行业外资准!入的条?约;    【。 ,(八)对外交、经济!、安全等领域国家】利,益有较大影响的条约!; ?    (九—)条约规定或者缔】约各方议定》须经核准的条约;】   《  (十)外交部】或者国务院有—关部门?商外交部建》。议须经核准的条【约     因】特殊情况需要延【长前款规定时—限的应当《在期限届满前向【国务院说明理由 】 第十八《条 加入本》办,法第十?六条所列范围—的,多边条约应当由【外交部或者国—务院有关部门会【同外交部报请国【务院审核并建议提请!全,国人民?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!决定 第》十九条 接受多边】条约或者加入—本,。办法第十七条所列范!围的多边条约—应,当由外交《部或者国务院有【关部门?会同外?交部报请国务—院,。决定 第二—。十条 报请》国务院?审,核并建?议提请全国》人民代表大会常务】。委员会决定批准或者!加入条约的应当【由外交部或者国【务院:有关部门会同—。外交部向国务—院,报送:。请示:。。并附送国务》院提请?全国人民代表大会】常务:委员会?。决定批准《或者加入该条约的议!案说明?、条约作《准中文本及》其电子文本或—者,中译本及其电子【文本以?及国务院审核同意】的条:约谈判和签署—请示     属!。于多边条约的—还应:当附:送,多边条约《缔约方的《批准、核《。准、:加,入和接受情》况或者缔约方清单 ! 第二十一条 报请!国务院核准》、决定加《入或:者接受条约》的应当由外交部或者!国务院有关部门会同!外交部向《国务院报《。送审核并建议—核准、?决,定加入或者接—受该条约的》请示并?附送:条约作?。准中文本《及其:。电子文本《或者中?。译本及其电子—文本以及国务院审】核同意的条约谈判和!签署请示 —   ? 属于多边条—约的:还应当附送多边条】约缔约方的》批准、核准、—加入和接受情—况或:者,缔约:方清单? 第二十二—条 条约《报送部门在》将条约报请》国务院审核前—应当对条约作准中文!本或者中译本进行认!真审核确保内容及】其文字表述准确、中!。外文本一致格式符】合规范要求   !。。  条约报送部【门在将条约报请国务!院,审,核,前发现条约作准中】。。文本有重大错误的】应,当与相?关国家?、国际组《织或者国际会—议沟通并在报送国务!院的请示中就沟通情!况,。。和修改结果作出【说明 第二十三】条 根据缔约程【序法和有《关规定需要报国务】院备案或者送外【。交部登记的条约【。。国务院有关部—门应当自《条约签署之日起【9,0日内办理 【第二十四条 根据】本办法第十六—条、第十《。。七条、?第十:八条、第十》九条规定报请—国务院审《核,并建:议提请全国》人民代?表大会常务委员会】决定批准或者加入或!者报请国务院核准、!决定加入或者接【受的条约由司法部】审查提?出法:律意见 第二十五!条 缔结多》边条:约除本办《。法,。。第,二十七条规定—的情形外国务—院有:关部门应当在—报请国务院审核【并建:议提请全《。。国人民代表大会【常务委员会》决定:批,准或者加入前或者报!请国务院核准—、决定加《入或者接受》前通过?外,。交部分别征询—香港特别行政—区政府、澳门特别行!政区政府意见多【边条约规定》缔约方不限于主权国!家,且,根据中华人民—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!区基:本,法和中华人》民共和国《澳门特别行政区基】本法香港特》别行政区、澳门特别!行政区有权单独签】订的可以不征—询香港特别》行政区政府》、澳门特别行政区政!府意见   【。  缔结双边条约】需要征询香港特别行!政区政府、澳门【特别行政区》政府意见的由—国务院有关部门会同!外交部和国》务院港澳事务机【构参照前款规定办理!。 第二《十六条 根据本办法!第二十五条规—定外交部《征,询香港特别行政区】政,府、:澳门特?。别行政区政》府意见的《事项包括  【   (一)—条,。约是否适用》于香港特别行—政区、澳门特别【行政区; 》     》(二)拟对条约【作出的有关声明或者!保留是否适用于香】港特别行政区、澳门!特别行政区》;,    》 (三)香》港特别行政区、【澳门特别《行政区是《否,需要作出《其他声明或者保留;!     (四】)条约已经适用于香!港特别行政》区、澳门特别行【政区且为香港特【别行政区《、澳:门特别行政》区作出声明或—者保留的原》声明或者《保留:。是否继续《有效 第二—十七条 《涉及外交、国防事】务的条约或者根据条!约性质?、规定应当》适用于中华人民【共和国全部领土的条!约国务院有关部【门应当在报》请国务院审》核并建议提请全【国人民代表》大会常务委员会【决定批准或者—加入前或者》。报请:国务:院核准、决定加【入或:者,。接受前通过外交部通!。知,香港:特,别行:政区:政府、澳门》特别行?。政,区政府条约将适用于!香港特?别行政区、澳—门特别行《政区     】拟对条约作出的声明!或者:保留涉及外交、国】防,事务的依照前款规定!办,。理 第二十八条】 国务院《有关部门应当自收到!全,国人民代表》大,会常务委员会批准或!者加入?条,约的决定《之日起?或者自收到国务院核!准、决定加入或者接!受条:约的:批复之日起》20个工作日内【书面通知外》交部办理制作、交存!或者:交换批准书、—核准书、《加入书或者接受书】的具:体手续国务院有关部!门对于交存或—者交换时《机有特?别安排的《应当作?出说明     !。需要向多边条约【保存机关通知不接受!多边:条约的国务院有关】部门:应,当于条约规定的【期限届?满至少1《0个工作日前—书面通知外交部办理!具体手续《     外交部!在交存或者交—换批准书《、核准书、》加入书或者接受【书时应当提交政【府,声明政府声明—。应当包括条约是否适!用于香港《特别行政《区、澳门特别—行政区的内容— , 第二十九条 缔】结双边条约需要【与缔约另一方—相互通知已完成条约!生效需要履行的国】内法律程《序的国?务,。院有关部门应当自完!成批准、《核准或?者备案手续》之日起20个工【作日内或者》在报送外交部登记】。时书面通《知外交部《办理 ? 第:三,十条 适用于香港】特别行政区》、澳门特别行—政区:的条约?。国务院有关部门应】当自条约对》中华人民共和国【生效:的手续办理》。完毕之日起20个】工作日内将条—约适用于香港特别】行政区、澳门—特,别行政区的情况通过!外交部通知》香港特别行》政区政府《、澳门特别行—政区政?府 第《三十一条 》条约扩展适用于香港!特别行政《。区、澳?门特别行政区的国务!院,有关部?门应当参照本办法】第二十五条、第【二十六条的规定通】。过外:交部分别征询—香,港特别?行政区?政府、澳门》特,别行:政区政府意见并【会同外交部》提出建议报请国务】院决定     !。外交部?应当根?据国务院《批复向多边条约【保存机关提交多【边条约扩展适—用于:香港:特别:行政区、澳门—特别行政《区的政府声》明或者与双边条【约,缔约方达成条约【。适,用,于,香港特别行政区、】澳门特别行政区【的具体安《排 第三》十二条 根据缔约】程序:法第:十四条的规定保存条!约签字正本》的,国务院有关部—。。门应当自条》。。约签署之日起—90日内将条—约签字正本》送,。外交部保存并—附送条约作准中【。文本或者中译本、作!准外文本和相—关电子文本 【    多》边条约?拟由中?华,人民共和国作—为正本保《存国的国务院有【。关部:门应当事先商外交部!同意并由外交部履】行保存机关职—责 第三》十三条 国》务院核准、决定【加入或者接受—的,条约或者向》国务院备案》的条约?。应当及时由国务【院,公,报予以?公布  》   以中华人民共!。和,。国政府?部门名义缔》结,的条约国《务院有关部门应【当及时予以》公,布 第三十四条 !。外交部应当编—辑出版?中华人民《共和国条约集并建】设,和维护数字化的【条约数据库 第三!。十五条 撤回—或者修?改对条约作出的声明!或者保留依照—作出声明《或者保?留的:程序办理但本办【法第三十一条规【定的:情,形除外   【。  全国《人民代表大会常【务委员会或者国务】院决:定撤回或者》修改对?条约作出的》声,明或者保留的国务】院,有关部门应》当,自撤回或《者修改决定作出之日!。起20个工作—日内书面通知外交部!。办理通?知多边?条约保存机》关的手?续 第三十—六条: 本办法《自2023年1月】1,日起施行 —