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央企业法律纠纷案件管理办法
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令
第43号
《中央企业法律纠纷案件管理办法》已于2023年4月19日经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23年第14次委务会审议通过,现予公布,自 2023年8月1日起施行。
主任 张玉卓
2023年6月12日
中央企业法律纠纷案件管理办法
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令
第43号
《中央企业法律纠纷案件管理办法》已于2023年4月19日经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23年第14次委务会审议通过,现予公布,自 2023年8月1日起施行。
主任 张玉卓
2023年6月12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