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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华】人民共和国》海,关,对,保税仓库及所—存,货,物的管?理,规定 》 中华人民共和【国海关总署令 【 第263号 【 ,    海关总【署关于修《改部分规章的决定已!于2023年5月】8,日经海关《总署署务会议—审议通过《现予公布自20【2,3,年7月1日起施行】 署长 》俞建华 》2023年5月【15日 《     为贯彻落!实党:的二十大精神—支持:。。保税仓库、出口监管!。仓库高质量发展完】善进出口商品—抽查检验有关要求海!关总署决定对中华】人民共和国海关【对保税?仓库及所《存货物的管理规定、!中,华人民共和国—海关对出口监管【仓库及所存货—物的管?理办:法、进出口商品抽】查检验管理》办,。法等3?部规章进行修改具体!内容如下    ! 一、对中华人【民共和国海关—对保税仓库》及所存货物的—管理规定(海—关总署令第1—05号发《。布根据海关》总,署令第198号【、第22《7号、第235号】。、第24《0号修正《)作如下修改 】    (一)【将第五条《中的“下列货物【经,海关批准可以存【入保税仓库”修改为!“下列保税货物【及,。其他未办结海关【手续的货《。。物可以存入保税仓库!”    —。 ,。(二)将第八条第一!项修改?为“:。(一)取得经营【主体资格”   !  (三)删除第十!五条中的“》接受海关《。培训:”   》 , (四?。)将第?十七条?修改为“保税仓库经!营企:业名称、主体类型】。以及保税仓库名【称等事项发生变化】的保税仓《库经营企业》应当自上述事项变】。化之日起30日内向!主管海关办》理变:。更手续 《     “保【。税仓库变《更,地址、仓储面—积(容积)等—事项的保税仓—库经营企业应当【提前:向,主管海关《提出变更申请并【办理变更手续  !   “保》税仓库变更仓—库,类型的按照本规定第!二章保税仓库的【设立的有关规—定办理海关应—当注销变更前的注】册登:。记收:回原保税仓》库注册登记证书【”  《   (五)将第】二十三条中的“经】海关批准可以办理出!。库手:续海关按照相应的规!定进行管理和验放】”修改为“经海关】。批准可以办理相关】海关手续”将第二十!三条第二项修—改为“(二)—运往:境内海关《特殊监管区域—或者保税监管场所】继续:。实施保税监》。管的:;”增加一款作为第!二款“保税仓储货物!已经办结海关手续】的收发货人应—当在海?关规定时限》内提离保《。税仓:库特殊情况下—经海关同意可以延期!提,离”    【 (六)将第二十】九条:第,一项:修改为“(一)【。擅自在保税仓—库存放本规》定第:。。五条规定范围之外的!其他货物《的;”?第二项修改》为,“(二)违反本规定!第十三条《规,定的;”《第三项修改为—“(三)保税仓储货!物管理混乱账目不清!的;:”第四项修改—为“(四)》未按:本规定?。第十七条规》定办理?海关手续的” 【    《 (七)《增加一条作》为第三十《条“收发货人未【。在规定?时限内将《已经办?结海关手续的—保税仓储货物提【离保税仓库的海关责!令其改正可以给【予警告或者处—1万元以下的罚款”! :    (八)增】加一条作为第三十三!条“:海,关对保税仓库依【法实施监管不影【响,地方政府和其他部门!依法:履行其相应职责”】     —二,、对中华人民共和】国海关?对出口监管》仓库及所存货—物的管理办法(【海关:总署令第《133号发布根据海!关总署令第227】号,、第2?35号、第240号!、,第243号修正【。)作如下修改  !  :。 (一)《将第七条中的“经海!关批准出口》。监管仓库可》以,存入下?列,。货物”修改为“【下列已?办结海关出》口,手续的货物可以存】入出口?监,管仓库”将》。第,。七,条第三项《修,。改为“?(三)从其他—海关特殊监》管区域?。。、保税监管场—所,转入的出口货物【;,” ?    (二—)将第九条》第一项修改为“(】一)取得经营主【体资格?经营范?围包括仓储经—营”:;删除第二项;【将第三项改》为第二?。项  《   (三》。),。将第十一条中的【“,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!实施〈中华人民共和!国行政许可法〉【办法”修改》为“中华人民—共和国海关行政许】可管理办法》。”,     (四)!。将,第十二条第二款【。第一项中的》“本办法第九条【第三项”修》改为“本办法第【九条:第二项”  【   (五)删【除第十七条》中的:“并接受《海关培训”》。     —。(六)将第十九【。条修改为“出口监管!仓库经营企业—名称、主《体类型以及》出口:监管仓库《名称等事项发生变】。化的:出口监管仓库经营企!业应当自上述事项】变化:之日起30》日内:向主管海关办理【变更手?续   》。  “出口监管仓库!变更地址、仓储面】积等事项《的出口监《管仓库经营企业【应当提前向主管海关!提出变更《申请并?办理变更手续 【   ?  “出口监管仓库!变更仓库类型—的,按照本办法》第二:。。章出口监《管仓库的设立的【有关:规定办理” 【。    (七)删】除第二十《六条第一《款中的?“发货人或者其代理!人除按照《。海关规定提交有关单!证外还应当提交【仓,库经营企业》填制的出口监—。管仓库货物入仓清单!”   》  (八《)删除第二十七条】中的“仓《库,经营企业或者其代】理人除按照海—关规定提《。交有关单证外—还应当提交仓库【经营企?业填制的出口监管仓!库货物出《仓清:单” ?     》(九)?第二:十八条增加一款作】为第二款“出口监管!仓库货物已经办结转!进口手续的应当在海!关规定时《限内提离出口监管仓!。库特殊?情况下经海关同意】可以延期提离—”     (】。十)将第三》十三条第《一项修?改为“(一》)擅自在出》口监管仓库》存放本?办,法第七条规定范围】之外的其《他货物?的;”删《除第四项中的“经】营事项发生》变更”  —   (《十一)增加一—条作为第三十四【条“收发《货人未在规定—时限:内将已经《办结:转进口手续的出口监!管仓库货物》提离出口监》管仓库的《海关责令《。其改正可以》给予警告或者处1】万元以下的罚款”】 :    (》十二:)增加一条作为第】三十八条“海—关对出口监管仓库】依法实施监管—不影响地方政府【和,其他:部门依?法履行其《相应职责” —     》。三、对进出口商品】抽查检?验管理办法(—原国家质量监—督,检验:检,疫总局令第39号】。公布:根据海关《。。。总署令第238号修!。正):作如下修改 —     》(,一)将?第二:条中的“商检法规】定”修改为“商检】法及其实施条例【。规定”  —   (《。。二)删除第四条【中的:“确定、调整和公布!实施抽查《检验的进出》口,商品的种《类”     】(三)将第五条【中的“预警》。通告”修改为—“,风险预警” — ,    (四)删】除第十条中》的“每年” 【  : ,。 (五)将第十一】。条修改为《“主管海关可以【根据海关总》署抽查检验》计划经过必要调【查结合所辖地区相关!。进出口商品实—际情况制订具体【实施方案”  】。   (《六,。)将第十二》条修改为《“主管海关应当按】照海关总署》关于抽?查检验工作的统一】。。部署和要求认—真,组,织实施所辖地区【的抽查检验”  !   (七》)将第十六条修改为!“,抽样后抽查检验人】员应当对样品加施封!识填写抽样单并签字!;被:抽查单位应》当在抽样单上签【字或者加盖公章特殊!情况下由海》关予以确认” 【     (八)删!除第二十四条 【     此外对】相关规?章中的条文序号作】相,应调:整     本决!定自2023年【。7月:1日起施《行   》  中华人民—共和国海关对保税仓!。库及所?。存货物的《管理规?。定、中华人民共和国!海关对出《口监管仓库及所【存货物的管》理办法、进出口商品!抽,查检验管《理办法根据本决定作!相应修改重》新公布 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