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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华》人民共和国海关对保!税仓库及所存货【物的管理规定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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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华人民共和国海!关总署?令
第263号】
《 , 海关总署关于修】改部分规《章的决?定已于2023年5!月8日经海》关总署?署务会议审》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!023年7月1日】起,施行
署长 俞建!华
2《023年5月15日!
? 为贯彻落实党!的二十大精》神支持保《税仓:库,、出:口监管仓库高质【量发展完善进出口商!。。。品抽查检《验有关要求海—关总:署决定对中》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!保税仓库及所存货物!的管理规定、中【华人民共和国海【。关对出?口监管仓《库及所存《货物:的管理办《法、进出口商品抽】查检验管理办法【。等3部规章进行【修,改具体内《容,如下
一!、对中华《人民共和国海—关对保税仓库及【所存货物《的,管理规定(海—关总:署令第?105号发布根据】海关总?署令第?198号、第22】。7号、第235【号、第?240?号修正)作如下修】改,
: (一—)将第五条中的“下!列货物经海关批准可!以存入保《。税仓:库”修改为“下列】保税:货物及其《他未办结海关手【续,的货物可以存入保税!仓库”
— (二)将第八!条第一项《修改:为“(一)》取得经营主体资【格”
》 (三)删除】。第十五条中》的“接受海关—培训”
》 , , (四《)将第?十,七条修改《为“保税仓库—经营企业名称、主体!类型以及保税仓库名!称,等事项发《生变化的保税仓库经!营企业应《当自:上述事项变化—之日:起3:0日内向《主管海关办理变【更手续
— “保税—仓库变更《地址、仓储面积【(容积)等事项的】保税仓库经营—企业应当提》前向主管海关提【出变更申请并—办理:变更手?续,
,
: “《保税仓?库变更仓库类型的按!照本规定第二章【保税仓库《的,。。设立:。的有关规《定办理海关》应当注销《变更前的注册登【记收:回,原保税?仓库注册登》记证书”
— (五)将】。第二十三条中的“】经海关批准可—以办理出《库手续海关按—照相应的规定进【行管理和验放—”修改为“经—。海关批准可以—办理相关海关—。手续”?将第二十三条第【。二项修改为“(二)!运往境内海关—特殊监管《区域或者保税监管】场所:继续实施保税—监管的;”》增加一款《作为第二《款“:保税仓?储,货物已经办结海关】手续的收发》货人应当在》海关规定时限内提离!保税仓库特殊情【况下经海关》同意可?以延:期提离”
》
(—六)将第二》十,九条第一项修—改为“(一》)擅自在《保税仓库存放本规定!第五条规定》范围之外《的其他货《物,的;”第二项修【改为“(二)—违反本?规定第十《三条规定的;”第】三项修改为“(【三)保?税,仓储货物《管理混乱《账目:不,清的:;”第四项修—改为“(四)未【按,本规定第十》七条规定办理海【关手续的”
】 (《。七)增加《一条作为《第三:十,条“收?发,货人未在规定时【限内:将已经办结海—关手续的保税仓储】。货物提离保税仓库】的,海关责?令,其,改,正,可以给予警告或者处!1万:元,以下的罚款”
【。
《 (八)《增加一条作为第三】。十三条“海关对【保税:仓库依法《实施监管不影响地】方政府和其》他部门依法履行其相!应,职责:”,。
: 《二、对中华》人民共和国》海关对出口监管仓库!及所存货物的管理】办法(海关总—署令:第1:3,3号:发布根据海关—总署令第227号、!第235《号、第240—号、第243号修正!)作:如下修改
】 (一)将第【七条中的《“经海关批准出口】监管仓库可以—存入下列《货,。物”修改为“下列已!办,结海关出口手续的货!物可以存《入出口监管仓库”将!第七条第三项修改为!。。。“(三)从其他海】关特殊监管区—域、保?税监管场所转—入的:出口货物;”
】 《(二:)将:第九条第一项修【改为“(一)取【。得经营?主体资格经营范围包!括仓:储经营”;删—除第二项;将第【三项改?为第二项
》
(三【)将:第十一条中的—“中华人民共和国海!关实施〈《中华人民《共和国行政许可法〉!办法”修改为“【中华人民共和国【海关行政许可管【理办法?”,
,
(—四)将第十二条第二!款第一项中的—“本办法第九条第三!项”修改为》“本办法第》九条第二项”—
(五】)删除第十七条中的!“并接受海关—培训”
《
(六【)将第?十九条修改为“出口!监管仓库经营—企,业名称、主体—类型以及出口监管】仓库:名称等事项发—生变化的出》口监:管仓库经营企业【应当:自上述事项变—化之日起30日内】向,主管:海,关办理变更手续【
《 “出口监管仓】库变更地址》、仓储面积》等事项的《出口监管《仓库经?营企:。业,应当提前向主管【海关提出变更—申请并办理变更【手续
— , “:出,口监管仓库》变更仓?库类型的按》。照本办法第二章出】。口监管仓库》的设立的有关—规定办?理,”
《 ?(七)删除第—二十六?条第一?款中的“发货人【或者:其,代理人除按》照,海关规定提交有【关单证外《还应:当提交仓库经营企】业填制?的出口监管仓库货】。物入仓清单”
! (八)删除第!二十七条《中,。的“仓?库经营企业或者【其代理人除按—照海关规定提交有】关单证外还应—当提交仓库经—营企业填制的—出口监管仓库货物】。出仓清单”
! , (:九)第二十八条增加!一款作为第二款“出!口监管仓《库货物已经办结【转进口?手续的应当在海关】规定时限内》提离出口监》管仓库特殊》。情况下经《。海,关同意可以延期【提离”
— (十)将第三!。十三条第一项—修改为“(一)【擅自在出口监管仓库!存放本办法第七条规!定范围?之外的其他货物的;!”删除第四项中的“!经营事项发生变【更”
《 , (十》一)增加《一条作为第三十【四,条“收发货人未在】规定时?限内将已经办结转进!口手续的出口监管】仓库货物《提离出口《监管仓?库的海关责》。令其改正可以给予警!告或者处1万—元以下的罚》款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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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(十》二)增加一条作【为第三十八条“海】关对出口监管仓库依!法实施监管不—影响地方政府和【其他部门《依法:履行:其相:应职责”
— 三、对进出!口商品抽《。查检验管理办法(原!国家质量监督检【验检疫总局令第39!。号公布根据海关【总署令第238号修!正)作如下修—改
【(一:)将第二条中的“】商检:法规定”修》改为“商检法及【。其实施条例规—定”
(!二)删?除第四条中的“【确定、调整和—公布实施抽查—检,验的进出口商品【的种:类”
》 (三)将【第五条中的“预警通!告”修改为“—风险预警”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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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—四,)删除第《十条中的“每年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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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(五)将—第十:一条修改为“主管海!关可以根据》海关总署抽查检【验计划?经过必要调查—结合所辖地区相关】进出口商《品实际情况制订具体!实施方案”
【 ,。 ?(六)将第》十二:条修改为“主管海关!应当按照海关总署】关于抽?查检验工作的统一】部署和要求认真组】织,实施所辖《地区的抽《查检验?”
【(七:。)将第十六》条修改为“抽—样后抽查检验—人员应当对样品【加施封识填》写抽样单《并签字;《被抽查?。单位应当在抽样单】。上签:字或者加盖公章特殊!情况下?由海:关予:以确认”
】 (八)》删除第二十四条
! :。 此外对相关规章!中的条文序号—作相应?调,整,
《 本决《定自2023年7】月1日起施》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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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华人民!共,和国海关对保—税仓库?及所存货物的管理】规定:、中华人民共和国海!关对出口监》管仓库及所存—货物的管理办法、进!出,口,商,品抽查检验管理【。办法根据本决定作】相应修改重》新公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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