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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, 第三章 行政【处罚程序《。
第一节【 立:案
第《十七条? ,网信部门《对下列?事项应当及时调查】处理:并填写案件来源登记!表,
—(一)在监督检查】中发现案件》线索的;
— (二—)自然?人、法?人,或者其他组织—投诉、?申诉、举报》的;
(!三)上级网信部门交!办,或者下级网信—部门报请查处的;
!
《 (四?)有关?机关移送的;
】。 《(五)经由其他【方式、途径》发现的
第十八条! 行政处《罚立案应当符—合下列条件》
: , (一)有【。涉嫌违反法》律,、行政法规和部门规!章,的,行为依法应当予以】行政处罚《;
(二!)属于本部门管【辖;
— (三)在应当】给予行政处罚—的法:定期限?内
《 , 符合《立案条件《的应当填写立案审批!表连同相《关材料在七个工作】。日,内,报,网信部门负责人批准!立案并指定两名【以上:执法人员为案件【承办人情况特殊的】可以延长至十五个】工作日内《立案
— 对于《不予立案《的投诉、申诉、举】报应:当将不予立》案的相关情况作书】面记录留存》
对于其!他机关移《。送的案件《决定不予立案—的,应当:书面告知移送—机关
不!予立案或者》。撤销立案的承办【人应:当制:作,不予立案《审批表或者撤销立案!审批表报网信部【门负责人批准
第!二,节, 调:查取:证
第十九条 网!信部门进行案件【调查取证《应当由具有行政执法!资格的执法人员【实施执法人员不得】少于两人并》应当主动向当事人或!者有关人员出示执法!证件必要时可—以聘请?专业人员进》行协助?
首次向!案件当事人收集【、调取证据》。的应当告知其有【申,请执:法,人员回避的权利
】。
, 《向有关?单位、个人收集、调!取证据时应当告知其!有如实提供》证据的义务》被调查对象和有【关人员应《当如实回答询问【协助:和,配合调查及时—提,供,依法应予保》存的网络运营者【发布的?信息、用户发—。布,的信息、日志信息等!相关材料不得阻【挠、干扰案件的调】查
第《二十:条, 网信部门在执法过!程中确需《有关机关或者其他行!政区域网信部门协助!。调,查取证的应当—出具:协助调查函》协助调查《函应当载明需要协助!的具体事项、—期限等?内容
《 收到协助调!查函的网信部门对】属于本部门职权【。范围的协助事项应】。当予以?协助在接到协助调查!函之:日起十五《个工作日内完成相】关工作;需》要延期完成或者【无法协助的应当及时!函,告提出协助请—求的网信《部门
《第二十一条 —执法人员《应当依法收》集与:案件有关的》证据包括书证、【物证:。、视听资料、电子数!据、证人证言、当】事人的陈述》。、鉴定意见、勘【验笔录、现场—笔录:等
》 :电,子数据是指案件发生!过程中形成的存【在于计算机设—备,、移动通信设备【。、互:联网服务器》、,移动存储《设备、?云存储系统等电【子,设备或者存储介质中!以数字化形式存储、!处理、传《。输的能够证明案件事!实的数据视听资料】包括录音资料—和影:。像资料存储在电子】介质中的录音资料】和,影像资料适》用电子?数,据的规定
— : :证,据应当经查证—。属实方可作为认【定案件事实的根【据
以】非法手段《取得的证据不—得作为认定》。。案件事实的根—据
第二十二条】 立案前调查—和,监督检查过程中【依法取得的证—。据材料?可以作为案件—的证据?使用
【 对于移送的—案件移送机关依职】权调查收集的证据】材料可以作为案件】的证据使用
【。第二:十三条 网信—。部门在立案前可以】采取询问、勘验、检!查,、,。检,测,、检:验、鉴定、》调取相关材料—等措:施不得?限制调查对》象的:人身、?。财,产权利
!网信部门立案后【可以对涉案物—品,、设施?、场所采取》先行登记保存等措施!
第二《。十,四条 网信部门在】执法过程中询问当】。事人或?者其他有《关人员应当制作询】。问笔:录载明时间、地【点、事实、经—过等内容《询,问笔录应当交—询问对象《或者其他有关人员】核对确认并由执【法人员和询问对象或!。者其他?。有关人员签名—询问对象《和其他有关人员拒】绝签名或者无—法,签名的应《当注明原因
第二!十五条 网信部门对!于涉及违《法行为?的,场所、物品、—网络应当进行勘验、!检查及时收集、固定!书证、?物证、?视听资料和》电子:数据
第二十六】条 网信《部门可以《。委托司法鉴定—机构就?案件中的专门—性问题出具鉴定意】见,;不:属于:司法鉴定范围—的可以委托有—能力或者有条件的机!。。构出具检测》报告或?。者检验报《告
:
第二十七条 网信!部门可以向有关单位!、,个人调取能够证【明案件事《实的证据《材料并可以根据需】要,拍照、录像、—。复印和复制》
: 调取—的,书证、物证应当是原!件、原物调》取原件、原》物确有困难的可以】由提交证《据的有关单位、个人!在复制?品上签?字或者盖章注明【“此件由××—×提供经核对与【原件(物)无异【”的:字样或者文字—说明注明出证日期、!证据出处《。并签:。。名或者盖章
! 调取的》视听资?料、:电子:数据应当是原始载体!或者备份介质调取】原始载体或者—备份介质确》有,困难的可以收集【复制件并《注明制作方法、制作!时间、制作人等【情,况调取声《音资料的应当附有该!声音内容《的文字记录》
第二《十八条 在证据可】能灭失或者以—后,难以取得《的情况下经网信部门!负责人批准执法【人员:可,以依:法,。对涉:案,计算机、服务—器、:硬盘、移《动存:储设:备、存储卡等—涉嫌实施违》法,行为的物品先行【登记保存制作登【记保存物品》清单向当事人出具登!记保存?物品通知书先行【登记保存《期间当事人》和其他有关》人员不得《损毁、销毁》或者转移证据—
—网信:部门实?施先行?登记保存的应当通】知当事?人或者持《有人到场并在现【场笔录中对采—取的相关《措施情?况,予以记载《
第?二十:九条 网信》部门对先行登—记,保存的证据应当【在七个工作日内作】。出以下?处,理决定
】 (一)需》要采取证据》保全措施的采—取记录、复制、拍照!、录像等证据保【全措施后予以—返还;
— (二)需【要检验、《检测、鉴定》的送交具有》相应资?质的机构检验、检测!。、鉴定?;
(三!),违法事实不成立或】者先行登《记保:存的证据《与违法事《实不具有《。关联性的解》除先行登记保存
! 逾期未作】出处理?决定的应当解除【先行登记保存
【
违—法事:。实成立依《法应当予以没收【的依照?法定程序实施行【政处罚
》第三十条 网信部门!收集、保全电子数据!可以采取现场取【证、远程取》证和责令有关—单位、个人固定和】提交等措施
】 现场取证、】远程取证结束—后应当制作》电子取证工作记录】
第三十一条 】执法人员在调—查,取证过程中应当要求!当事人在笔录和其】他相关?材,。料上签字、捺—指印、盖《章或者以其他方【式确认
】 当事?。人拒绝到场拒—绝签字、捺指印、盖!章或:者以其?他方式确《认或者?。无法:找到当事人的—应当由两名执法人】员在笔录《或者其他材》料上注明原因并邀】请其他有关人员作】为见证人签字—或,者盖章也可以—采取录?音、:录像等方式》记录
第三十二条!。 对有证《据证:明,是,用于违法个人—信息处?理,活,动的:设,备、物?品可以采取》查封或者扣押措施
!
采取或者!解除查封、》扣押措施应》当,向网:信部门主要负责【人书面报告》。并经批?准情况紧急》需要当?场采取查《封、扣?押措施?的执法人《员应当在二十四小】时内向网《信部门主要》负责人报告并补办】。批准手续网信—部门主要《。负,责人认?为不应当采取—查封、扣押措施【的,应当立即解》除
第三十—三条 ?案,件调查?终结后承办人认为】违法事实成立应【当予以行政处—。罚,。的撰写案件处理【意见报?。告,草拟行政处罚建【议书
】有下列情形之—一的承?办人撰写案件处理意!见报告说明拟—作处:理的理由报网信部】门负责人批》准后根据《不同情况《分别处?理
《 (一》)认为违《法事实不能成立不】予行政处罚》。的;
《 (》二)违法行为情【节轻:微,并,及时改正《没有造成危害—后果不予行政处【罚的;
【 :(三)初次》违,法且危害后果轻【微并及时改正—可以不?予行:政处:罚的;
— ?(四)当事人有证】据足以证《明没:有主观过错不予【行政处罚的法律【、行政法规另—有规定的从其规定】;
《 : ,(五)案件不—属于本?部门管辖《应当移送其他—行政机关管辖的;】
《 (六《)涉嫌犯罪》应当移送司法—机关的
《
第三十四条 网】信部:门在进行监督检查或!者案件调查》时对已有证》据证明违法事实成立!的应当?责令当事人立即【改正或者限期改【正,违法:行,为,
:第三:。十五条? 对事实清楚、当事!人自愿认《错认罚且《对违法?事实和法律适用没有!异议的?行政处罚案件—网,信部门应当快速办理!案,件
第《三节 听证
第】三,十六条 网信部门作!出下列行政处—罚决定前应》当告:知当事人《有要求举行》听证的权《利当事人要求—听证:的应当在被告知后】五个工?。作日内提出网信【部,门应当组织听证当】事人逾期《未,要求:听证的视《为放弃听证的权【。利
《 , :(,一)较大数额罚款;!
(二】)没收?较大数?额违法所得、—没收较大价值非法】财物;
】 (三)降低资质】等级、吊销》许,可证件;
》
》(四)责令停产停业!、责令关闭、限【制从业;
— (五—)其他较重的—行政处罚;
【 (六—),法律:、行:政,法规、部门规章【规定的其他情形【
第三十七条【 网信部门应当在】。听,。证的七个《工作日前将》听证通?。知书送达当》事人告知当事—人,及有关?人员举行听》证的时间、地点
! 听》证,应,。当制:作听证笔录交当事】人或:者其代理人》核对无误后签字【或,者盖章当《事人或者其代理【人拒绝签《。字或者盖章的由听】证主持人在笔—录中注明
— 除》涉及国家秘密—、商业秘密或者个人!。隐私依法予以保【密外听证公开举【行
《 听证结束【。后,网信部门应当根据】听,证笔录依照本规定第!四十二条《的规定?作,出决定
第—四节 行政》。。处,罚决定和送》达
第三十八条】 网信部《门对:当事: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!前可以根据有—关规定对其实—。施约:谈谈:话结束后制作执法】。约谈笔录
—第三十九条 —网信部门作》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!当填写行政处罚【意见告知《书告知当事人拟【作出:的行:政处罚内容及事【实、理由《、依据?并告知当事人依法】享有的陈述、—。申辩等权利
—
第四十条 当事】人有权进行》陈述和申辩网信【部门应当充分—听取当事《。人的意见对当事【人提出的事》实、理由和证据【应当进行复》核;当事人提出【的事实、理由或者】。证据成立的网信部门!应当采纳
】 网信部门—不得因?当事人陈述、申辩而!给予更重的处罚
】
网—信部门及其》执法人员在作出【行政处罚决定前未】依照本规定向—当事人?告知拟作出的行政】处罚:内,。容及事实、理由、依!据或者拒《绝听:取当事人的》。陈述:、申辩不得作出【行政处罚《决定:但当事人明》确放弃陈述》或者申辩权利的除】。外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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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十一条 【有下列情形之一在】网信:部门负?责人作出行政处罚】的决定之前应当【。由从事行政处罚决定!法制审核的人员进】行法制审《。。核;未经法制—审,核或者?审核未通过的—不得作出决定
【
(—一)涉及《重大公共利益的【;,
《 :。(二)直接关—系,当,。事人或者《第三:人重大权益经过【听证程序《的;
》 (三)—案件情况疑难复杂、!涉及多个《法律关系的;—
(四)!法律、?行政:法规规定应当进行】法制审核的》其他情形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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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制审核!由网:。信部门?确定的负责法制审】核的机构实施网信部!门中初次从事行【政处:罚决定法制审—核的人?。员应:当通过国家统—一法:律职业资格考试【取得法律职业资【格
第四十—二条 拟作出的行政!处罚决定《应当报网信》部门负责人审—查网信部门负—责人根据不》。同情:况分别作出如下决定!
(一)!确有应受行政处罚】的违法?行为:的根据情节轻重及具!体情况作出行—。政,。处罚决定《。;
(】二):违法行为《轻微依法《可以不予行》政处罚的不予行政】处,罚;
— (三)违—法事实不能成立的】不予行政《处,罚;
》 (四)—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!。移送司法机关
】第四十三《条 对?情节复杂或者—。重,大违法行为给予行政!处罚网信部门负责人!应当集体讨论决定集!体讨论决定的过程】应当书面《记录
《第四十?四条: 网信部《门,作出行?政处罚决定应—当制作统一编号的】行政处罚决定书【
行政处!罚,决,定书应当载明下【列事项?
《 (一)》。当事人的姓》名或者名称、地【址等基本情况;【
》 (二)违反法律、!行政法规、部—门,规章的事实和—证据;
【 (三)行政【。处罚的种类和依【据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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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(四)行政》处罚的履行方—式和期限《;
— (:五)申请《行政复?议、提?起行政诉讼的途径】和期限;
】 (六)作出行】政处:。罚决定的网信部【门名称?和作出决定》的日期?
》 行政处罚》决定中涉及没收有】关物品的《还应:。当附没收物品凭证】
》 行政处罚决定【。书必须盖有作出【行政处?罚决定的网》信部门的印章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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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?十五条 《网信部门应》当自行政《处罚案?件立案之日起九【十,日,内作出行政处罚【决定:
因案】情复杂等原因不能在!规定期限内作出【处理决定的经本【部门负责人批—准可以延《长六十?日,案情特别《复杂或者《情,况特殊经《。延期仍?不能作出处》理决定的由》上,一级网信《部门负?责人决定是》否继续延期决定继续!延期:的,应当同时确定延【长的合理期限;国】家网信部门》办,理的行政处罚案件】需,要延期的由》本部门?主要负责《人,批准:
? ,。 案件处理过【程,中听证、检测—、检验、《鉴,定,、行:政协助等时间不计入!本条第一款、第二】款规定?的期:限
第四十六条】 行政处罚决定书】应当在宣告》后当场交付当—事人;当事人不【在,场的:应当在七个》工作日内依照中【。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!。讼法:的有关规《。定将行政处罚决定】。书送达当事人
【
? 当事人同意并】签订确认书的网信部!门可以采《用传真、《电子邮?件等方?式将行政处罚决【定,书等送达当事人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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