》 第三章 》行政处?罚程序
第】一节 ?立案
?
第:十,七,条 网信《部门对下列事项【应,当,及时调查处理并填】写,案件来源《登记表
!(一)在监督—。检查:中发现案件线索的;!
—(二)自然人、法人!或者其他组织投诉、!申诉:、举报的;》。
,
(—三)上级网信部门】交办:或者下级网信—部门报请查处的;
!
(四)有!关机关?移送的;
【 (五)经由其!他方式、途径—发现的
《
第十八条 行政处!罚立案?应当符?合下列条件
【 :。 (一)有涉嫌】。违反:法,律、行?政法规?和部门?规,章的行为依》法应当予以行政【处罚;
】 (二)属》于本部门《管辖;
》 (三)【在应:当,给予行政《处罚的?法定:期,限内:
,
《 符合立《案条件的应》当填写?立案:。审批表连同相关材料!在七个工作日—内报网信部门负责人!批准立案并指定【两名以上执法人员】为案件承《办人情况特》殊的可以延长至【十五个工作日内立案!
: 对》于不予立案的投诉】、申诉、《举报应当《将不:予立案的相》关,情况作书面》。记录留存
— 对于—其他:机关移送的案件决】定不予?立案的应当书面告知!移送机关
】 不予立》案或者撤销立案的】承办人应当制作不】予立案审批表或【者撤销立案审批表】报网信部门负责人批!准,
,
第二节 》调,查取证
第十九】条 网信部门进行】案件调查取》。证,应当由具《有,行政:执法资格的执法人】员实施?执法人员不得少【于两人并应当主动】向当事人或者有关人!员出示执法证件必要!时可:。以聘:请专业人员》进行协助《
—首次向案件当事【人收集、调》取证据的应当告【。知其有申请执法人员!回避的权利
【 向有关单位!、,个人收集《、调取证据》时应当告知其—有如实?提供证据的义务被】调,查对象和有关—人员应?当如实回答询问协助!和配合调查及时提供!依法应予保》存,。的网络运营者—发布的信息》、用户发布》的,信息、日志信息【等相关材料不得阻】挠、干扰案件的调】查
第《二十条 网信部【门在执法过程中【确需有关机关—或者其他行政—区域网信部门协助调!查取证?的应:。当出具协《助,调查函协《助调查函应》当载明需要协助的具!体事项、期限等【内容
?
收到【协助调查《。函的网信部门对属】于本:部门职权范围的协助!。事项:。应当:予以协助在》接,。到,协助调查函之日起十!五个:工作日内完成相关】工,作;需要延期完【成或者无法协—助的应当及时函【。告提出协助请—求的网信部门
第!二十一条 执法【人员应?当依:法收集与案》件有关的证据包括】。书证、物证、—视,听资料、电子数据】、证:人证言、当事人的】陈述、鉴定意见【、勘验笔录、—。现场笔录等》
《 电子数据—是指案件《发生过程中形—成的存在《于计算?机设:备、:移动通信设备、互联!网服务器、》移动存储设备、云存!储系统等电子—设备或?者存:。储介质中以》数字化形式存储【、处理、传输的【能,。够证明案件事实的数!据视听资料包括【录音资料和》影像资料《。存储在电子》介质中的《录音资?料和影像资料适【用电:子数:据的规定
》
证据【应当经查证》属实:。方可作?为认定?案,件事实的根》据
》 , 以非?法手段取得的证据不!得作为认定案件事实!的根据?
:第二十二条 立案前!调查和监督检查【过程中依法取—得,的证据材料可以作为!案件的证据》。使用
— 对于移送—的,。案件移送机关—依职权调查收集的证!据材料可以作为案】件的证据使用
第!二十三条《 网信部门在—立案前?可以采?取询问、勘验、检查!、检测、检验、鉴】定、调取相关材料等!。措施:不得限?制调查对象的—人身、财产》权利
《 网信部门】立案后可《以对涉案物》品、设施、》场所采取先行—登记:保存等措施》
第二十》。四,条 :网信部门在执法过程!中询问当事人或【者其他有关人员应当!制作询问笔录—载明时间、地点、事!实、:经过等内容询问【笔,录应当交询问对【象或者其他有—关人员核对确—认并由执法人—员和询问对象—或者其他有》关人员?签名询问《。对象和其他有—关人员拒《绝签名或者无法签】名的应?。当注明原因》
第二十五条 】网信:部门对于涉》及违法行《为的场所、物品、网!络应当进行勘验【、检查?及时收?集、固?定书证、物》。证、视听《资料:和电子数据
第二!十六:条, 网信部门可以委托!司法鉴定机》构就案件《中的专门性问题出】具鉴定意见;不属】于司:法鉴定范围的可【以委托有能力或者有!。条件:的机构出具检测【报告或者检》验报告
第二十】七条 网信部—门可:以向有关单位、个人!调取能够证明案件】事,实,的证据?材料并可《以根据需要拍照、】录像、复印和复【制
《 ?调取的?书证:、,物证应当是原—。件,、原物调《取原件、原物确【有困难的可》以由提交证》据的:有关单位、个人在】复制:品上签字或者—盖章注明“此—件由××《×提供经核》对与原件《(物)无异”—的字样或者文字说明!注明出证日期、【证据出处《并签名或者盖章【
:。 调取—。的视听资料、电子】数据应当是原始载】体或者备份介质【调,取原始载体或者备】。份介质确《有困难的可》以收集复制件并注明!制作方法、》制作:时间、制作人等情况!调,取声:音资料的应当附有】该声音?。。内,容的文字记》录
第二》十八条 在》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!后难以取得的情况】下经网信《。部门负责《人批准执法》人员可以依法对涉】案计算机《、服务器、硬盘、移!动存储设备》、存储卡《。等涉嫌实施违—法行为的物品先行】登记保存制作登【记保存物《品清单向《当事人出具登记保】存物品通知书先行】登,记保存期间当—事人和其他有关人】员不:得损毁、《销毁或者转》移证据
— 网信部门实施!。先行登记保存—的,应当通知当事人或者!。持有人到场》并在现?场笔录中对采取的相!关措施情况予以记载!
第二十九条【 网信部门对先【行登记保存》的证据应当在七个】工作日内作出—以下处理决》定
— (一)需要—采取证据保》。全措施的采取—。记录、复制》、拍照、录像—等证据保全措—施后:予以返还;
【 ? (二)需要检验】。、检测、鉴》定的送交具有相应资!质的机构检》验、检测、鉴定;】
—(三)违法事实【不成立或者先行【登记保存的证据与】违法事实不具—有关联性《的解除先行》登记保?存
逾】期未作出处理决定】的应当解除先行【登记保存
— : 违法事实成立依!法应当予《。以没:收的依照法定—程序实施行政处罚】
第三《。十条 网信部门收集!、保全电《子数据可以采取现场!取证、远程》取证和责令有—关单:位,、个人固《定和提交等措施
】
? 现场取证、【远,程取证结束后应【当制:作电子取证工作记录!
第三十一条【 执法人员在调【。查,取证过程中》应当:要,求当事人在笔录【和其他相关材料上签!字、捺指印、盖章或!者以其他方式确认
!
当事人】拒绝到场拒绝签字、!捺指印、盖章或【者以其他方式确【认或者无法找到当事!。。人的应当由两名【执法人员在笔—录或者?其他材料上注明【原因:并邀请其他有关人员!作,为见证人《签字或者盖章也可】以采取录音、录像等!方式记录《
第三十二条 对!有证据证明》是用于违法》个人信息处理—活动的设备》、物品?可以采取《查封或者扣》押措施
【 采取或者解除查!封、扣押措施应【当向网信部门主要】负责人书面报告【。并经批准情况—紧急需要当场—采取查封《、,扣押措施的执—。法人员应《当在二十四小—。时内向网信部门主要!负责人报告并—补办批准手》续网信部门主要负责!人认为不应》。当采取查封、扣押措!施,的应当立《即,解除:
第三十三条 案!件调查终《结后承办《人,认为违法《事实成立《应当予?以行政?处罚:的,。撰写案件处理意见】报告草拟行》政处罚建议书
【
有—下列情?形之一的承办人【撰写:案件:处理意见报告说明】。拟作:处理的理《由报网信部》。门负责人批准后根据!不同情?况分别处理
! (一)》认为违法事实不能】成立不予行政处罚】的;
?
(—二)违法《。行为:情节:轻微并?及时改正没有造【成危:害后果不予行政【处,罚的;
《
(三)初!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!微并及时改正可以】不予行政处罚的;
!
: (四)当事人!有证据足以证明【没,有主观过错不予行】政处:罚的:法律:、行政法规另—有规定的从其规定;!
(五】。)案件不属》。于本部?门管辖应当移送其】他行政机《关管:辖的;
— , , (六)涉嫌—犯罪应当《。移送司法《机关的
《
第三十四条 网信!部,门在进行监督检查】或者案件调查时对】已有证据证》明违法事实成—立的:应当责令当事人立即!改,。正或者限期改正违】法行为
第—三十五条 对事实清!楚,、当事人《自愿:认错认?罚且:对违法?事实:和法:律,适用没?有异议?的行政处罚案件网信!部门应当快速—办理:案件
第三—节 听证
第三】十六条 网》信部门作出》下列行政处罚—决定前应当告知【当事人有《要求:举,行听证?的权利当事人要【求听证?的应:当在被告知后五个】工作日内提》出网信部门应当组织!听证当?事人逾期未要求听证!的视为放弃听证【的权利?
》 (一)较大数【额罚款;
! (二?),没收较大数额违【法所:得、:没收较大价值非法】财物;
【 (三)》降低资质等级、吊】销许可证件;
! ?(四)责令停—。产停业、责令—关闭、限制》从,业;
(!五)其他较》重的行政处罚;
! : (六)法律、】行政法规、》部门规章规定的其】他,情形
《第三十七条 —网信:。部门应?当在:听证:的七个工作日前【将听证通知书送达】当事人告知当事人及!有关:人员举?行听证的时间、地】点
》 :听证应?当制作听《证笔录交当事人或】者其代理人核对无误!后签字或《者盖章当事人或者其!代,理人拒绝《签字或?者盖章的由听证主】持人在笔录中注明】
除【涉及国家秘密、商】业秘密或者个—人隐私依法》。予以保密外听证【公开:举行
— 听证结束后【网信部门应》当根据听证笔—录依照本规定—第四:十二条的规定—作出决定
—第四节 行政—处罚决定和送达【。
第三《十,八条: 网信部《门对当?事人作出行》政处罚决定前可以】根据有关规定对其实!施约谈谈话结—束后制作《执法:约谈:笔,录
第三十九条】 ,网信部门作》出行政处《罚决定前《。应当填?写行政处罚意见告】知书告知《当,事人:拟作出的行政处【罚内容及事实—、理由、依据并【告知当事人依法【享有的陈述》、申:辩等权利
第四】十条: 当事人《有权进行《陈述和申辩网信部门!应当充分听取当【事人的意见》对当事?人提出的《事,实、理由和证—据,。应当进行复核;当】事人提出《的事实、理》由或者?证据成立的网信【部门应当采》纳
【网,信,部门不得因》当事人?陈述:、申辩而给予更重的!。。处罚
— 网信部门—及其执法人员在【作,出行政?处罚决?定前未依照》本规定向当事人告知!拟作出的行政处罚】内容及事实、理【由、依据或者拒绝听!取当事人《的陈述、申辩不得作!出,行政处罚决定但当事!人明确放弃陈述或者!申辩权利的除—外
第四十一【条 有?下列:情形之一在网信部】门负:责人作?。出行:政处罚的决定之前】应,当由从事行政—处罚决定法制—。审,核的人员进行法制审!核;未经法制—审核或者《审核未通过的不【得作出决定
】 ?(一)涉及》重大公共利益的【;
— (:二)直接《关系当事人或者【第三人重大》权益经过听证程【。序的;
【。 , (三)案件—情况疑难复杂—、涉及多《个法律关系》的;
【 (:四)法律《、行政?法规规定应当进【行法制审核的其他情!形
》 :法制审核由网信部】门确:定的负责法制审【核的机构实施—。网信部门中初次【从事行政《处罚决?定,法制审核的》人,。员应当通过国—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!考试取?得法律职业》资格
第四十【二条 ?拟,作,。出的行政《。处罚决?定应当报网信部【门负责人《审查网信部门负责】人根:据不:同情况分《别作出如下决—定
— ,(一)确《有应受?行政:处罚的违法行为的根!据情节轻重及具体情!况作出行政处罚【决定:;
:
(—。。二)违法行》为轻微?依法可以不予行政】处罚的不予行政处】罚;
】(三)违法事实不能!成立的不予行—政处罚;《
(【四)违法《行为:涉嫌犯罪《的移:送司法机《关
第四十三条】 对情节复》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!给予:行,政处罚网信部—门负责人应当集体讨!论决定集体》讨论决定的过程应】当书:面记录
》第,四十四条 》网信部门作出行【政处罚决定》应当制作统一编号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】
《 行政《处罚决定书应当载明!下列事项
】 (?一)当事人》。的姓名?或者名?称、地址等基本情】况;:
(二】)违反法律、行【政法:规、部门规章的事实!和证据;
! (三)行》。政,处罚的?。种类和依据》;
? ,。 (《四)行政处罚—的履:行方式和期限;【
? (五)申请】行政复议、提起行】政诉讼的途径和期】限;
》 (六)作【出行政处罚决定的网!信部:门名称和作出—决定的日期》。
行政】处罚决定中涉及没】收有关物品的还应】当附没收物品凭证】
行【政处罚决定书—必,。须盖有作出》行,。政处罚决定的—网信部门《的印章
》第四十五条 网【信部门应当自行政】处,罚案件立案之日起】九十日内作出行【政处罚决定
】 因案情复杂等!原因不能在规定期】限内作出处理—决定的经本部门负责!人批准可以延长六十!日案情?特别复杂或者情况特!殊,经延期仍《。不能作出处理决【定的由上一级网信部!门负责人决》。定是否继续》延期:决定继续延期的【应当同时《确定延长《的合理期《限;国?家网信部门》办理的行政处—罚案件需要延—期的由?本,部门主要《负责人?批准
【 案件处理过程中】听证、检测、检验】、鉴定、《行政协助等时间不】计入本条第一—款,、第二款规定的期限!
:第四十六条 行政】处罚决定书应当在】宣告后?当场交付当事—人;当事人不在场的!应当在七个工—作日内依照》中华人民《。共,和国民?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!将行政处罚》决,定书送达当事—人
《 ?当事人同意》并签订确《认书:的网信部门可以采用!传真、电子》邮件等方式将行【政处罚决定书等送达!当事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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