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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第:。三章 行政》处罚程序《
第》。一节 立案
第十!七条 网信部—门对下列事项应当及!时调查处理并填写案!件来源登记》表
— (一)《在监:督检查中发现—案件线索的;
! (二)自然】人、法人或者其他组!织投诉、申诉、举】。。报的;
】 (三)上级网【信部门交办或者【。下级网?信部:。门报:请查处的;
【 , (四)有关机!关移送?的;:
: (五)经】由,其他方式《、,途径发现的》
第十《八条 行政处罚【立案应当符》合下列条件》。。
《 :(一)?有涉嫌违反法律【、,行政法规和部门规】章的:。行为依?法应当予《以行政?处罚;
【 (?二):属于本部门管辖【;
(三!)在应?当,给予行政处罚的法】定期限内
— : :符合立案条件的应当!填写立案审批表【连同相关材料在七】个工作日《内报网信部门负【责人:批准立案并》指定:两名以?上执:法人员为案件承【。办人情况特殊的可】。以延长至十五—个工作日内》立案
— 对?于不予立案的投【诉、申?诉、举报应当将不】予立案的相关情况】作书面记录》留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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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对于其他机!关移送的案件决定】不予立案《的应当?书面告?知移送机关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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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不予立案或【者撤:销立案?的承办人应当—制作不予立案审批】表或者撤销立案【。审批表报网信部门负!责人批准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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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:二节 ?调查取证
第【十九:条 网信部门进行】案件调查取》证应当由《具有行政执法资格】的执法人员实施执法!人员不?得,少,于两人并应》当主动?向当事人或者有关】人员出示《。执法证件必要时可】以聘请专业人员进行!协助
》 ?首次向?案件当事人》收集、调取证—。据的应当告知—其有申请执法人员回!避的权?利
向】有关单位、个人收】集、调取证据时【应当告知其有—如实提供《证据的?义务被调查对象和】有关人员应》。当如:实回答询问》协助和配合调查【及时:提供依法《应予保存的网络【运营者发布的信息、!用,户发布的《信息、?日志信?息,等相关材《料不得?阻挠:、,干扰案件的》调查
第二—十条 网信部门在】执法过程中确需有】。关机:关或:者其他行政区—域,。网,信部门协助调—查取证的《应当出具协助—调,查函协助《调查:函应当?载明需要协助的具】体事项?、期:限等内?容
收】到协助调查函—的网信部门对—属于本部《门职权范围的—协助:事项应当予》以,协助在?接到协助《调查函之日》起十五个《工作日内完成相关工!作;需要延期—。完成或者无法协【。。助的:应,。当及时函《告提出协助请—求的:网信部门
第【二十一条 执法【人,员应当依法收集与案!件有关的证据包括】书,证、物证、》视听资料、电子数】据、证人证言、当事!人,的陈述、鉴定意见】、勘:验,笔录、现场》笔录等
》 电子数据是!指,案件发生过程中形成!的存在于计算机【设备、移动通—。信设备、互联网服务!器、移动存储设【备、云存储》系统等?电子设备或》者存储?介质中以数字化形】式,。存储:、处理、《传输的能够证明案件!事实的?数据视听资料包【括录音资料和影像】资,料存储在电》子介:质,中的录音资料和影像!资料适用电子数【据的规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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证据【应当经查证属实方】可作为认定案件事】实的根据
》
《 以非法《手段取?。得,的证据不得作—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!据,
第二十二条【。 立案前调》查和监督检》查过程?中依法取得的证【据材料可以作—为案件的证据—使用
对!于移送的案件移送机!关依职?权调:查收集的证据材【料可以作为案件的】证据使用
第【二十三条 网信部】门在立案前》可以采取询问—、勘验、检》查、检测、检验【、鉴定?、调取相《关材料等措施不得限!制调查对象的人【身、财产权》。利
网信!部门立案《后可以对涉案物品】。、,设施、场所采取先】。行登:记保存等措施
第!二十四条 网信部】门在执法过》。程中询问当事人或者!其他有?关人员?。应当制作询》问笔录载明时间、】地点、事《实、经过等》内容询问笔录应【当交询问对》象或者其他有关【人员核对《确认并由《执法人员《。和询:问对象或者其他有】关人:员,签名询问对象和其】他有关人员拒绝签名!或者无?法签名的应当注明】原因:
第二十五条 】网信部门对于涉及】违法行为的场所【、物品、网》络应:当进行勘验》、检查及时收集、】固定书证、物证、】视听:资料和电子》数据
第二十【六条: 网信部《门可以?委托司法鉴定机构】。就案件?。中的:专门性?问题出具鉴定意【见;不?属于司法鉴定—范围的可以委托【有能力或者有条【件的机构出具检【测报告?或者检验报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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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七条 【网信部门可以向【。有关单位、》个人调取能》。够,证明案件事实的【证,据材料并可以根据需!要拍:照,、录像、复印和【复制
】调取:的书证、物证应当】是原件、原物—调取原件、原物确】有困难的可以由提】交证据的《有关单位《。、个人在复》制品上签字或者盖章!。注明“此《件由××《×提供经核》对与:。原件(物)无异【”的字样《或,者,文,字说明注明》出证日期、》证,据出处并签名—或者盖?章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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调取的视!听资料?、电子数据应当【。是原始载体或—者备份介质调取原】始,载体或者备份介【。质确有困难的可以收!集复制件并注明制】作方法、制作时间】、制作?人等情况调取—声,音,资料的应当》。附有该声音内—容的文字记录—
第二《。十,八条 在证据可【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!取得的情况》下经网信部门—负责人批准执—法人员?可以依法《对,涉案计算机》、服务?器、:硬,盘,、,。移动存储设备、【存储卡等涉嫌—实施违?法行为的物》品先行登记保存制作!登记保存物品清【单向当事人》出具登?记保存物品通知书】先行登记保》存期间?当事人?和其他有关人—员不得损毁、—销毁或者转移—证据
《 网信—部门实施先行登记】保存:的应当通知当事人或!。者,持有:人到场并《在现场?笔录中对采取—的相关措施情况予】以记载?
第二十》。九条 网《。信部门对先行登记保!存的证据《应当:。在七:个工作日内作出以下!处,理决定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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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—一)需要采取证【据,保全措?施的采取记录、复制!、拍照、录像等证】据保全措施》后予以返还;
】 (二)需】要检验、检测—、鉴:定的送交具有相应资!质,的机构检验、检测、!鉴定;
— (《三)违法事实不成立!或,者先行?登记保存的证据与违!法事:实不具有关联性【的解除先行登记【。保存:
《 , 逾期?未作出处理决—定,的应当解除先—行登记保存
【 违法事实】成立依法应当予【以没收的《依照法?。定,程序实?施行政处罚
【第三十?条 网信部》门收集、保全—电子数据《可以:采,取现场取证、远程】取证和责令》有关单位、》个人固定和提—交等措?施
【现场取证、远程【取证结束《后应当制作电子取证!工作记录
第三】十一条 执法人员在!。。调查取证过》程中应当要求—当,事,人在笔录和其他【相关材料上签字、捺!指印、盖《章,或者以?其他方式确》认
? ? 当事人拒绝到场】拒绝签字、捺指印】、盖章或者》以其他方式确—认或者无法找到【当,事人的?应当由两名执法人】员,在笔录或者其—他材料上注明—原因并邀请其他【。有关人员作为见证】人签字或者盖章也可!。以采取?录音、录像等方式】记录
第》三十二条《。。 对有证据证明是】用,于,违法个?人信息处理活动的设!备、物品可》以采取查封或者【扣押措施
! 采取或《者解除查封、扣押措!施应:当向:网信部门《主要负责人书面报告!并,经批准情况紧急【需要:当场采取查封、【扣押措施的执—法,人员应当在二十四】小时内向网信部门主!。要负责人《。报告并补办批准手】。续网信部《门主要负责人认【为不应当采》。取查封、扣押措施】的应:当立即解除
【。第三十三《条 案件调》查终结?后承:办人认为违法事实】成,立,应,当予以行政处—罚的撰写《案件处理意见报告】草拟行政《处罚建议书
! 有下列情形之】一的承办人》撰写案件处理—意见报告说明拟【作处理的理由报网】信部门负责人批准】后,根据不同情况分别】。处理
【 (一?。)认为违《法事:实不:能成立不予行政处】罚的;
!(二)违《。法行为情节轻—微并及时改正没有造!成危害后果不—予行:政处罚的;
】 (《三)初次违法且【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!改正可以不予—行政处罚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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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(四)当事人有证!据足:以证明没《。有主观过错不—予,行政处罚的法律、行!政法:。规另有?规定的从其》规,定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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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五【。),案件不?属于本部门管辖应当!移送其他行政机关管!辖的:;
—。 (六)涉嫌犯【罪应当移送司法【。机,关的:
第三十四条【 网:。信部门在进行监督检!查或者案件》调,查时对已有证—据证明违法事实【。成立的应当责—令当事人《立即改正或者—。限期改正违法行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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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十五条 【对事实?清楚、当事人—。自愿认错认罚且【对违法?事实和法律》适用没有异议的【行政处?罚案件网《。信部门应当快速【办理案件《
第三节 听【证
第三十六条 !网信部门《作出下列行政处【。罚决定前《应当告知当事人有】要,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当!。事人要求《。。听证的应当在被【告知后五个工作日内!提出网信部门应当组!织听证当事》人逾期未要求听证的!视为放?弃听证的权利
! : (一)较大数额罚!款;
— , (二)没收—较大:数额违法所得、没】收较大价值非法【财物;
!(三)降低资质等级!、吊销许可证—件;
(!四)责令停产停业】、责令关闭、—限制从业;
! (五)其他较】重的行政处罚—;
(】六)法?律,、,行政法规、部门规】章规定的其他情【形
?第三:。十七条 网信部【门应当在听》证的七个工》作日前将听证通知】书送达当事人告【知当事人《及有关人员举—行听证的时间、【地,点
【听证:应当制?。作听证笔录交当事】人或者其代理—人,核,对无误后签字或者盖!章当事人《或者其代理》人拒:绝签字?或者盖章的由听证】主,持人在?笔录中注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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除—涉及:国家秘密、商业秘】密或者个《人隐:私依法?予以保密外听证公开!举行
— 听证《结束:后网:信,部门:应,当根:。据听证笔《录,依照本规定第—四十二?条的规定作出决定】
第四节》 行政处罚》决定和送达
第三!十八条 网信部【门对当事人作出【行政处罚决定前可】以根据有关规—定对其实施约谈【谈话结?束后制作执法约【谈笔录?
第三《。十九条 网信部门】作出行政《处罚决定前应当填写!行政处罚意见告【知书告知当》事人拟作出的行政】处罚内?容及事实《、理由?、依据?并告知当事人依法】享有的陈述、申辩等!权利
第四十【条 :当事人?有权:进行陈述和申辩网信!部门应当充分听【取当事人《。的意见对当事人提】。出的事实、理由【和证据应当进行复】核;当事人提—出的事实《、理由或《者证:据成立的网信部门应!。当采纳
》 网信部门】不得因当事人陈【述,、申:辩而给予更重的【处,罚
— 网信部门》及其执法人员在【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!未依照?本,规,定,向当事人告知拟作】出的行政处罚内容及!事实、理由、—依据或?者拒绝听取》当事人的《。陈述、申辩不得作】出行政处《罚决:定但当事人明确【放弃陈述或者申【。辩,权,利的除?。外
第四》十一:条 有下列情形【。之一:在网信部门负—责人作出行政处罚的!决定之前应》。当由:从,事行政处罚决定【。法制审核的》人员进行法制审核;!未经法制审》核或者审核未通【过的不得作出决定】
《 (一)涉及重】大公共利益的;
! ? (二)直接—关系当事人》或者第三人重大权益!经过:听证程序的;
! (三》。),案件情况疑》难复杂、《涉及多?个法律关系的;
】
(四)】法律、行政法规规】定应当进《行,法制审核的》其他情?形
— 法制审核由网信】部门确定《的负:责法制审核的机构】实,施网信?部门中初次从事【行政处罚决定法制】审核:的人员?应当通?过国家统一法—律职业资格》考,试,取得法律职业—资格:。
第四十二条 拟!作出的行政处罚【决定应当《报网信部《门负责人审查网信部!门负责人根据—不同情况分别作【出如下?决定:
(【。一,)确有应受》行政:处,罚的:。违法行为的根据情节!轻重及具《体情况作出行政【处罚决定;
【 (二)违法!行为:轻微依法可以不【予行政处罚的不予】行政处罚;
【 : (三)违法事】实不能成立的不予】行政处罚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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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—四):违法:。行为涉嫌犯罪—的移送司法机—关,
第?四十三条 》对情节复杂》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】给,予行政处罚网信部门!负责人应当集体【讨,论决定集体讨论【。决定的过《程应当?。书面:记录:
第四《十四:。条 网信部》门作出行政处罚【决定应当制作—统,一编号的《行政处罚决定书
! 《行政处罚决》。定书应当载明下列】事项
】(一)当事》人的姓名或》者名称、地》。址等基本情况;【
? (二)违反】法律、行政法—规、部门规章的事实!和证据;
【 : (三)行政处罚的!种类和依据;
【。
, ? (四)行》政处罚的履行—方式和期《。限;
【 (五)申请行政】复议、提起行—政,诉讼的途《径和期限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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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, ,(六)作《出行政处罚决—定的网信部门名称和!作出决定的日期
】
: : 行政处《罚决定中涉及没收有!关物:品的还?应当附没收物品凭】证
? 行政处罚】决定书?必须:盖有:作出行政处罚决【定的网信部门的印章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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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:四十五条 》网信部门应当自行政!处罚案件立案之日起!九十日内作出—行政处罚决定
】 , 因案情复【杂等原因不能在规定!期限内?作出处理决定—的,经本部门负责人批准!可以延长六十—日案情特别》复杂或者情》况,特殊:经,延期仍不《能作出处理决定【的由上一级网信【部门负责《人决:定是:否继续延期》决定继续延期—的应当同时确定延长!的合理期《限;国家《网信部门办理的行】政处罚案件需—要延期的由本—部门:主要负责人批准
! 案》件处理过《程中听证、检—测、:检验、鉴定、行政协!。助等时间不》计入本条第》一款、第二》款规定的期限—
:第四十六条 行政】处罚决定书应当【在宣:告后当场交付当事】。人;当事人不在场的!应当在七个工—作日内依《照中华?人民共和《国,民事诉讼法的—有关规定将行—政,处罚:决,定书:送达当事人》
》。 当事人《同意并签订确认【书的网信部门可【以采用传真、电子邮!。件等方式将》。行,政处罚?决定:书,等送达当事人
】