—第三章 行政处罚程!序
》第一节 立案—
第十《七条 网信部—门对下列事项—应当及时调查处理】并填写案件来源登记!表
:
(—一)在监督检查【中,发现案件线索的;
!
? (二)自—然人、法《人或者其《他组织?投诉:、申诉、《举报的;
》
? (三)》。上级网信部门交办或!者,下级网信部门报【请查处的;》
: (四—)有关?机关移送的;
】 : (?五)经由《其他方式、途—径发现的
—第十八?条, 行政处《罚立案?应当符合下列—条,件
(】一)有涉嫌违反法】律、:行政法规和部门规】章,的行为依法应当予】以行政处罚;
! (《二)属于本》部门管辖;
【 (三)在应!。当给予行政处—。罚的法定期》限内
》 符《合立案条件的应当填!写立:案审批表连同相【关材料在七个—工作:日内报网信部门负】责人批准立案并指定!两名以上执》法人员为案件承办人!。情况特殊的可以延】。长,至十五个工作日【内,立案
对!于,不予立案的投—诉,、申诉、举报应【当将不?予立案的相关—情况作书面记录【留存:
,
对于【其,他机关?移送的?案件决定不予立案】的应当书面》。告知移送机关
】 不予—立案或者撤》。销立案的承办人应】当制作不予》立案审批表或—者撤销立案审批表报!网信:部门负?责人:批准
第二节 】调,查取证?
第?十九条 网信部门进!行案件调查取证【应,当由具有《行政执?法资格的《执法人员实施执【法,人员:不得少于两》人并应当《主动向当《事人或者《有关人员出示执【法证件必要时—可以:。聘请专业《人员进行协助
】 : 首次向》案,。。件当事人收集—。、调:取证据的《。应当告?知其有申请执法人员!回,避的权利
】 向有《关,单位、个人》收集:、调取?证据:时应当告知》。其有如实提》供证:据的义务被》调查对象《。和,有,关人员应当如—实,回,答询问协《助和配?。合调查及时提供依】法应予保存的网【络运营者发布的【。信息、用户发布【的信息?、日:志信息?。等相关材料不得阻挠!、干扰案件的—调查
?
第二十条》。 网信部门在—。执法过程中确需有关!机关或者其他—行政:区域:网信:。部门协助调查取证】的应当出具》协助调查函协—助调查函应》当载明需要协助的具!。体事项、期限等【内容
收!到,协助调查《函的网信部门对【属于本部门职权【范围的协助事—项应当予《以协助在接到协助】调,查函之日起十—五个工作日内完成】相关工?作;需要延期—完成或者《无法协?助的应当及时函告】。提出协助请》。求的网信部》门
第二》十,一条 执法》人员:。应当依法收集与案】件有关的证据包【括书证、物证、视】听,资料、?电,子数据、《证,人证言、当》事,人的陈述、鉴定【意,见、勘验笔》录、现场笔录等
】
《 电:子数:据是指案件发生【。过程中?形成的存在于计算】机设备、移》动通信设备、—互联网服务》器、移动存储—设备、云存》。储系统等电子设备】或者存储介》质中:以数字化形式存储】、处理、传输—的能:够证明案件事—实的数据视听资料】包括录音资料和影】像资料存储》在电子介质中—的录音资料和影像】资料适用《电子数据《的规:定,
? 证据应—当经查证属实方【可作为认《定案件事实的根【据
— 以非?法手段?取得的?证据不得《作为认定案件事实】的根:据
?第,二十二?条 立案前》调查和监督检查【过,程中依法取》得的证据材料—可以作?为案件?。的证据使用
】 对于移送的】案件移送机关依职权!调查收集的》证据材料可以—作为案件的证—据使用
第二十三!条 网信部门—在立案前可以采取】询问、勘验、—检查、检《测、检?验、鉴定、调取相关!材料等措施不得限制!调,查对象?的人:身,、财产权利
】 网《信,部门立案《后可以对《涉案物品、》设施、场所采取【先,行,。登记:保存等措施
第二!十四条 网》信部门在执法过【。程中询问当》事人或者其他有关】人员应当制》作询问笔录载明【。时间、地点、—事实、经过等—内容询?问笔录应当交询问】。对象或者其他—有关人员核对确认】并由执法人员和询】问对象或《者其他有关》人员签名询问—对象和其他有关人】员拒绝?签名或者《无法签名《的应当注明原因
】
第二十五条 网信!部门对于《涉及违法《行为的?场所、物品、网络】应当进行《勘验、检查》及时收集、固定书证!、物证?、视听资料和电子】。数据
第二—十六条? 网信?部,门可以委托》司法鉴定机》构,就案件中的》专门:性,问题:出具鉴?定意见;不属于司】法鉴定范围的—可以委托有能力或】者有条件的机构【出具检测报》告或者?检验报告《
第二十七—条, 网信?部,门可以向有》关单位、《个,人调取?能够:证,明,案件事实《的证据材料》并,可以根据需》要拍:照、录像、》。复印和复《制,
: , 调取的书证、!物证:应当是原件、原【物调取原件、—。原物确有困难—的可以由提交证【据的有关单位、个人!在复制品上签字【或者盖章注明“此件!由×××提供—经核对与原件(物】)无:异”的字样或者文字!说明注?明,出证日期、证据【出处并签名或者【盖章
《 , 调取的视听】资料、?。电子数据应当—是原始载体或者【备份:介质:调取原始《载体或?者备份介质确—有,困难:的可:以收集复《制,。件并注明《制作方法、制作时间!、制作?人等情况调》取声音资料的—应当附?有该声音《内容:的文字记录
【第二十八条 在【证据可能灭失或者】以后难以取得—的情况下经网信部】门负责?人批:准执法人员可—以依法对涉案计【。算机、?服务器、硬盘—、,。移动存储设备、存储!卡等涉嫌实施违法】行为的?物品:先行登记保》存,制作登记保存物【品清单向《当事人出具登—记保存物品通知书】先行登记保存期【间当:事人和其他有—关人员不得损毁、】销毁或?者转移证据
】 网信》部门实施先》行登记保存的应当通!知当事人或者持有】人到场并在现场笔】录中对采取的相关措!施情况?予以记载
》
第二十九》。条 网?信部门对《先行登记保》存,的,证据应当在》七个工作日内作出以!下处理决《定
(一!)需要采《取,证据保?全措施的采取记【录、:复制、拍《照、录?像,。等证据保全措施后予!以返还;
— (二—)需要检《验、:检测、鉴定的送交】具有相应资》质的机构检验、【检测、鉴定;—
? , (三)违法事实!不成立或者》先行登记保存的证】据与违法事实不【具有关联性》的解除先行登记【保存:
逾期】未作出处《理决定的应当解【除,先行登?记保:存
违】法事实成立依法应当!予以没收的依照【法,定程序实施行政【处罚
第三—十条 ?网信部门《收集、保全电子数】据可:以采取现场》取证、远程取证和责!令有关?单位、个人固定和提!交等:措施
— 现场取证—、远程?取证结束后应当制】作电子取证》工作:。记录
第三十一】条 :执法人员在调—查取:证过程中应》当,要求当事人》在笔录和其他相【关材料?上签字、捺指印【、盖:章或者?以其他方式》确认
?。
?。。 当事人拒绝到场!拒绝签字、捺—。指印、?盖章:或者以其他方式确】认,或者无法找到当【。事,人的应当由两名【执法人?员在笔?录或者其他材料【。上注明原因并邀请】。其他有关《人员作为《见证人签《。字,或者盖章也可以采取!录,音、录像等方式记录!
第三十二条 】对有证据证明—是用于违法个人信息!处理活动《的设备、物品可以】采取查封或者—扣押:措施:
采【取或者解除查—封、扣押措施—应当向网信部门主要!负责人书面》。报告并经批准情况】紧,急需要当场采取【查,封、扣?押措施的执法人员应!当在二十四小时内向!网信部门《主要负责《人报告?并补办批准手—续网:信部门主要》负责人认为不应当采!取查封、扣》押措施的应当立即解!除
第三十三【条 案件调查—终结后承办人认为违!法事实成《立应当予《以,行,政处罚?的撰:写案件处理》意见报告《草,拟行政处罚》建,议书
?
有下列情!形之一的《承办人撰《写案件处理意—见报告?说明拟?。作处理的理由—报网:信部门负责人批准后!根据不同《情,况分别处理》
(【一)认为违》。法事实?不能成立不予行【政处罚的;
【 (二)违】法行为情节轻微并及!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!后,果不予行政》处罚的;
— (三)初次!违法且?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!改正可以不予行【政处罚的《;
(】四)当事人有证据】足以证?。明没有主观过错【不予行政处罚的【。法律:、,行政法规另有—规定的从其规定【;
(五!)案件不属于本【部门管辖《。。应当移送其他—行政机关管辖—的;
— (六《),涉嫌犯?罪应当移送司法【机关的?
第三《十四条 网信部门在!进行监?督检查或者案件调查!。时对已有《证据证明违法事实成!立,的应当责令当事人立!即改正或者限期【。改正违法行》为
第三十五条】 对事实清》。楚、当事人自愿【。。认错认罚且对—。违,。法事:实和法律适用没【有异议的《行政处罚案》件网:信部门应当快速【办理案?件
:
第三?节 听证
》。。
第三十六》条 网信部门作出】下列行政《处,罚决:定前应当告知—当事人有要求举【行听证的权》。。利当事?人要求听证》的应:。当在被告知后—五个工作日内提出】网信部门《。应当组织听证当【事人逾期未要—求,听证的?视为放弃听证—的权利
— (《一)较大《数额:罚,款;
【 (二)没收—较大数?额违法所得》、没收较《大价值非法财物;】
(三)!降,低资质?等级、吊销许可证】件;
】(四)责令停产停业!、责:令关闭、限》制从业;
! (:五)其?他较重的行政处罚;!
? : ,(六)法《律、行政法规、部】门规:章规定的其他情【形
第《三十七条 网信部】门应:当,在听证的七个工作】日前将听证通—知书送达当事人告】知当事人《及有关人员举—行听证的时间、【地点
?
听—证应当制作听证【。笔录交?。当事人或《者其代理人》核对无误后》签字:或者盖章当事人【或者其?代理人拒绝》签字或?者盖章?的由:听证主持《。人在笔录中注明
! 除涉及国家!秘密、?商业秘密或者个【人,隐私依法予以保【。密外听证公开举行
!
听证【。结束后网《信部:门应当根据听证笔录!依照本规定》第四十二条的—规定作出决定
【
第四节 行—政处罚决定和—送达
第》三十八条 网信部门!。对,当事人作出行政【处罚决定前可以根据!有关规?。。。定对:其实施约谈谈话结】束后制作执法约【谈笔录
》第三:十九条 网信部门】作出行政《处罚决定前应—当填写行《政处罚意见》告知书告知》。。当事人?拟作:出的行?。政处罚?内容:及事:实、理由、依据【并告知当事人依法】享有的陈述、申【辩等权利
第【四十条 当事人【有权进行陈》。述和申辩网信部【门应:当充分?听取当事《。人的意见对当事【。人提出的事实、【理由和证据应当进行!复核;?当事人提出的事实、!。理,。由或者证据成立的网!信部:。门,应当采纳
》
网信部】门不得因当事—人陈述、申辩而给】予更重?的处罚
!。网信部门及其执【法人员在作出行【政处:罚决定前《。未依照本规定向当事!人告知拟作出的行】政处罚内容及—事实、理由、依据】或者拒绝听取—当事人的《陈,述,、申辩不《得作:。出行政处罚决—定但当?。事,人明确?放,弃陈:述或者申辩权利【的除外
》第四十一条 有【下列情形之一—在网:信部门负责人—作出行?政处罚的决定之前应!当由从事行政处罚】决定法?制审核的《人员进?行法制审核;未经法!制审核或者审核【未通过?的不得作出决定
! ?。 (一?)涉及?重大公?共利益的《;,
(二】)直接关系当—事人:或者第三人重大权】益经过听证程序的;!
》 (三?)案件情况疑难复】杂、涉及多个法【律关系的;》
》 (四)《法律、行政法规规】定应:当进行?法制审核的其—他情形
!法制审核《由网信部门确定【的负责法制审—核的机构实施网【信部门中初次从【。事行:政处:罚决定?法制审?核的人员应当通【。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!资格考试取得法律】职业资格
第四】十二条? 拟作出《的行政处罚决定应】当报网信部门负责人!审查网信部门负责人!根据不同情况分【别作出如《下决定?
《 (一)》确有应受行政处【罚的违法行为的根】据情节?轻重:及具体情《况作出行政处—罚决定;
! (二)《违法行?为轻微依法可以不】予行政处罚》的不予行政处罚;】
? , (三)违—。法事实不能成—立的不予行》政,处罚;
— (四)违【法行为涉嫌犯罪【的移送司法机关【
第四十三条【 ,对情节?复杂或者《重大违?法行为给予行政【处,罚网信部门负责人应!当集体讨《论,决定:集体讨论决定的过程!应当:书面记录
第四】十四条 网信部门作!出行政处罚决定应当!制作统一编号的【行政处罚决定书【
—行政处罚决》定书应当载明下列事!项
:
》(,一)当事人的姓【名或者?名称、地址等基本】情,况;
】(二:)违反法律、行政】法规、部门规章【的事实和证据;
!。 (三—),。行政:处罚的种类和—依据;
【 , (四)行政处罚的!履,行方式和期限—。;,
? , (五)申—请行政复议、—提起行政《诉讼的途径和期限】;,
,
(六)】作出行政《处罚决定的网—信部:门名称和作出决【。定的日期
】。 , 行:政处罚?决定中涉《。及,没,收有关物品的还应】当附没收物品凭证】
》 ,行政处罚决定书必】须盖有作《。出,行政处罚决定的网】。信部门的印》章
第四十五条 !网信部门应当自【行政处罚案》件立:案之日起九十日内】。作出行政处罚—决定
】因案:情复:杂等原因《不能在规定期限内】作出处理《决定的经本部—门负责人批准可以】延,长六十日案情特别】复杂或者情况特殊经!延期仍?不能作出处理—决,定的:由上一级网信部门负!责人决定是否继【续延期决定继续延】期的应当同时确定】延长的合理期限【;国:家网信部门办理【的行政处罚案件【需要:延期的由本部门【主,要,。。负责人批准》
案件】处理过?程中听?证、检测、检验、】鉴定:、行政协助等时间】不计入本条第一款、!第二款规《定的期限
第四十!。六条 行政》处罚决定书应当在宣!告后:当场:交,付当事人;》当事人不《在场的应《当在七个工作日【内依照中华人民共】和国民事诉讼法【的有关?规定将行政处罚决定!书送:达当事?。人
《 当事人同意并!签订确认书的—网信部门可以采【用传真?、电子邮件等—方式将行政处罚【决定书等送达—当事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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