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欺诈发】行上:市股票责令回购实施!办,法(试行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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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202》2年4月《28日中国》证券:监督:管理委员会》第,3次:委,务会议审议通过【)
?中国:证,。券监督管理委员【会令
第21【6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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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欺诈?发行:上市股票责令回【购实施办《法(试行)已经20!22年?4月28日中—国证券监督管理【委员:。会2022年第3】次委务会议审议通】过,现予公布自公布【之日:起施行
主席【 ,易,会满
202【3年2月17日
!第一条 《为了规范股票发行相!。关活动保护投资者合!法权:益,和社会公共利益【根据:。中华人民共和—国证券法及相关法律!法规制定《本办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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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条 股票【的发行人在招—股说明书等证券发】行,文,件中隐瞒《重,要事实或者编—造重大虚假》内容:已,经发行?并上市?的中国证券》监督管理委员—会(以下简称中国证!监会)可《以依法责令发行人回!购欺诈发行的—。股票或?者责令负有责任的控!股股东、《实,际控制人买回股【票(:以下统称回购)但】发行人和负》有责任?的控股股东、—实际控制人明—显,不具备回《购能力?或者存?在,其他不适《合采取责令回—。购措施情形的—除外
第》三条 ?发行人或者负有责任!的控股股东、—实际控制人按照中国!证监会的决》定回购欺诈发行的】股票的应当向—自,本次:发行至欺诈发—行揭露日或者—更正:日期间买《。入欺诈发行的股票】且,在回购时仍然—持有股?票的投资者发出要约!
—下列股票不得—纳入:回购范围
! (一)对欺—诈发行负有责任的发!行人的董事、监事、!。高,级管理人《员、控股股》东、实际控制人【持有的股票;
!。 (《。。二)对欺诈发行【负有:责,任的证?券公:司因包销《买,入的股票;
! (三)投资者知!悉或者应当知悉发行!人在证券发行文件中!隐瞒:重要事实或》者编造重大虚假内容!后买入的股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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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:。。四条 发行人或者负!有,。责任的控股股东、实!。际控制人回购—股票的应当以基准】价格回购《投资者买入股—票价格高于基—准价格的以买入股票!价格作为回购价【格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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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行人或!。者负有责任的控【股股东?、实际控《制人:在证券发行》文件中承《诺,。的回购价格高于前款!规定的价格的—应当以承诺的价格回!购
本办!法所称的揭露日【、更正日与》基准价格参》照最高人民法院关】于审理证券》市场虚假陈述侵权】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!规定确定投》资者买入价格按照该!。投资者买入股票的】平,均价格确定》
第五《条 中国证监会【认定发行人构成欺】诈发行并《。作出:责令回购决定的【。应当:查明事实情况听【取发行人或》者其:。控股股东《、实际控制人—等相关当事人的【。。陈述、?。申辩并经中国—。证监会主要负责人】。批准制作责令回购】决定书?
责令】回购:决定书?应,当包括回购方案【的制定期限》、回:购对象范围、回【购,股份数量、发—行人:和负有责任的—控股股东、实际控】制人各自《需要:承担的回购股份比例!、回购价格》或者价格确定方式】。等内容
》第六条 《中国证?监会作?出责令回购决定【的证券交易所可以】按照业务规则对发行!人股票实《施,停牌
】对有证?据证明已经或者可能!转移或者隐匿违【法资金等涉案—财产的中国证—监会可?以依法予《以冻结、查封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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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七条 发行人或!。者负有?责任的?控股股东、实际控制!人被采取《责令回购《措施:的应当在收到责令】回购决定书后二个】交易日内披露有【关信息并在》。。责令:回购决定书要求的期!限内根据本》办法规定及责令回】购决定书的》要求:制定股票回购方【。案,
发行】人或者负有责任【的控股股东、实【际控制人可》以委托依照法律、行!政,法,规或者中国证监【会规定?设立的投《资者保护机构(【。以下简称投》资,。者保护机《构)协?助制定、《实施股票回购方【案
第八条— 股票?回,购方案应当包含以】下内容
】 (一)拟回—购股票的《对象范围;
【 (二)【可能回购的》。最大股票数量和占】公司总?股本的比例;
】 (三)回购!价格和可《能涉及的最》高,资金总额;
! (四)》。回购股票的资金【。来源、资《。金到位?期限;
!(五)根据责令【回购决定书确定【的回购比例》发行人和《负有:责任的控股股东、】实际控制人各自需要!承担的回《购资金数额;
】 (六—)投资者开始申报时!间和结束申报的时间!且申报期不得少于】十五日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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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(七?),回购:股票的实施》程序;
《
: (八)—中国证监会要—求的其他《内容:
第?九条 发行人或者负!有责任的控股股【东、实际控制人应】当在:制定股票回购方【案后二个交易日【内公告向中》国证监会和证—券交易所报送—。股票:回,购方案并按照方【。案发出?回购要约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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股票【回购方案不》符合:本,办法规定或者责令回!购决定书要》求的中国《证监会可以要求发】行,人或者负《有责任的控股股东】、实际控制人重【新,。。制定:
第十条 证券交!易所、证券登记结】算机:构、投资者保—护机构应当》为发行人或者负有责!任,的控股?股,东、实际控制人制】定、实施《。。回购方案《提供数据查》询,、交易过户、清算】交收和其《他必要的协助并配合!相关机构执行责令】回购决定
第十一!条 :发行人或者负有责任!的,控股股?东、实?际控制人应》当在股?票回购方案实—施完毕后二个交易】日内公告回》购方案的实施情况并!向,中国证监会报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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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行人】实,。施回购的应当自【股票回购方》案实施完毕之日起】十日内注《销其回购的股票
!第十二条 中国证监!会,依,法对股票《回购方案的制定和】实施进行监督—指导
第十三条 !发行人或者负有【责任的控股股东、实!际控制人不服—责,令,回购决?定的可以在法定【期限内申请行政复议!。或者:提,起行政?诉讼但复议或者诉】讼期间责令回购【决定:不停:止执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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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行人】或,者负有责任的—控股股?。。东、实际控制人履行!。责令回购《。决定:主动消除或者减轻】。欺诈发行行为危害后!果的中国证》监会依法对其从轻或!者减轻行《政处罚
第十四】条 发行人或者负有!责任的控股股东、实!际控制人拒不按照】责令回购决定制定股!票回购方案》的,投资:者可以依据责令回购!决定确定的》回购对象《范围、回购》价格等向人》民法:院提起民事诉讼【要求履行回购义务】
—投资者对发》行人或者负有—。责任的控股》股东、实际控制【人制定的股票回购方!案有争议或者—。要求发行人及负【有责任?的控股股东》、,。实际:控制人按照》股票回购《方案履行《回购义务的可以依】法向人?民法:院提起民事诉—讼并可以在取得生】效判决、裁》定后申请《强,。制执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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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五《条 发行人》或者负有责任的控股!股东、实际控制【人按照本《办法规定回购股票的!不适用?中华人民《共和国证券法第四】十四条的规定和上】市公司收购管理办】法,、上市公司股份回购!规则:的规定
第十【六条: 本:办法自公布之—日,起施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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