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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计量比—对管理?办法 —国家市场《监督管理总局令 !第69号   】  计量比对管【理办法已经202】3,年3月9日市场【监管总局《第5次局务会—议修订?通过现予公布自2】023年6月1日】起施行 》。局,长 罗文 2【02:3年3?月16日 —第一条 为了确保】。量值统一、准—确,可靠加强计》量比对监督管理【根,据计量相《关法律、行》政法规等有》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! 第二条 在中华】。人民共?。和国:境内开展计量比对及!。其监督管理适用本办!法 第《三条 ?本办法所称计量【比对是指在》。规定条件下对相同准!确度等级《或者指?定测量不确》定度范围内的同种】计量基准、计量标准!以及标准物质所复】现的量值之间—。进行比较的过程 !    《前款规定的计—量比对包括 【    (一)国】家市:场监督管理总局考核!合格并取得计量【基准证书或者计【量标:准考核证书或者标准!物质定级证书的【计量基准或》者计量标准或者标】准物质量《值的比对《(以下简称国家【计,量比对); 【  :  (二)经县级】以上地?方,市场监督《管理部门考核—合,。格并取得《计量标准考》核证书的计》量标准量值》的比对(以下—简称地?方计量比对) 【 ,第四条 国家市场监!督管理?总局负责全》。国计量比对的监【督管理工作组织实施!国家计量比对 【     县—级以上地方》市场监督管理—部门在?各自职责《范围内负责本—行政区域内的地方】。。计量比对的监督【管,理工作? , 第五条 》市场:监督:。管理部门根据保【证量:值传递溯源》体,系,有效性的需要—按照:统筹规?划、经济、合理【的原则实施计量【比对 《第,六条: ,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!局面向?社,会公开征集国家【计量比对项目—及主导实验室经专】家研究?论证后确定国—家计量比《对及主导实》验室  》   国家》市场监督管理总局】根据需要可》直接确定国家计量比!对项目并指》定主导实验》室 第七条 【已,取得国家《计量:比对所涉及》的计量基《准证书、计》量标准考《核证书或者标准物质!定级证?书的单位应当按照有!关规定参加国—家市场监督管理总】局组织?的国家计量比对能】够提供正当理由且】经国家市场监—督,。。管理总局书面同意】的除外 》第八条? 国家计量比对【。主导实验室应当【。具备以下条》件    — (一)具有独【立法人资格;—   《 , (:二)具有的计量【基准、计量标准或者!标准物质等符合【计量比对要求并能】够在国?家计量比对期间保】证量值准确;— :    (三)【能够提供《满足计?量溯源性要求的准确!、稳定和可靠—的,传递标准或者—样品;  —  : (四)《具有与实施国家计量!比对工作相》适应的技术人—员, 第九条 主导】实验室可以根—据需:要成立技术专家【组技术专《家组参与审查国家计!量比对资料对有争】议,的技术问题提出【咨询意见 》 第十条 》主导实验室》应当在国家计—量比对开始前进行】。前期实验包括测【定传递标准或者【样,品的稳?定性、均匀性—、重复性、运输特】性和参考值等 】第十一条《 ,主,导实验室应当根据】前期实验情况起草国!家计量比对实施方案!征求各参比》实验:室的意见《后确定并报》送国家市场监—督管理总局》 ,。     国—家计量比对》实施方案《应当包括计量比【对针对?的量、目的、—方法、传递标准【或者样品、路线及】时间安排《。、技术要《求等必要时也可以】规定比对实验—的具体方《法和不确定度—评定方法或者限定】比,对结果的不确定度范!围 ?第十二条 主导实验!室和:参,比实验室应当—按照有关国》。家计量技术规范根据!国家计量比》对实施方《案,开展国家计量比对 ! 第十三条 国家计!。量比对完成后—。各,参比:实验室应当在—国家计量比对—实施方?案,。规定的时间内—将国家计量比—对,结果提交《。主导实?验,室并对所报送—材料的真实性—负责 ?     国—家,计量:比对结果材料应当】包括  》   (一)国家计!量比对数据复印件数!据有删改的应—当保留删《改,痕迹:;    — (二)国》。家计量?比,对实验结果》不确定?度分析报《告,;   》  (三)计—量,基准证书复印件、】计量标准考核—证书复印《件、标准物》。质定级证书复印件以!及计量授权》证书复?印件或者其他相关】技术文件《;   》  (?四)需要提交的其】他材料 《 ,第十四条 》对于:具备条件的国—家计量比对主导实验!室和参比实验室应当!。对相关实验过程【、数据结果等建立并!。。。实施追溯备查制度 ! 第十五条 主【导实验室应当根【据,参比实验《室国家计量比对结】。。果进行?统,。计、分析《和评价起草国家计】量比对总结报告【并征求各参比实验】室意见   【  主导《实验:。室应当在规定时【间内将修《改完成的国家—计量比?对总结报告、国【家,计量比对《结果以及国》家计量比对的—其,。他资料报送国—家市场?监督管理《。总局 第十六条 !国家计量比对总结】报告应当包括—     (【一)国家计量比对概!况及相关说明—; :     (二)】。。传递标准《或者样品的技术状】况包括稳定性、【均匀:性,、重复?性和运?输特性等相关要【。求; ?     》(三:)国家?。计量比对数据记录及!。必要的?图表;?     (四】)国:家计量比《对结果分析至少【。包括参比实验室的】测量结果及其测量】不确定度、国家计量!比,对参考值及其测【量不:确定度?、参比实《验室的测量结—果与参考值之—差及测?量不确?定度;?     —(五)?参比实验室》存在的问题及整【改建议; —    (六)国家!计量:。比对分析《及结论 第—十七条 《国家市场监督—管理总局定期向【社会公布国家计量比!对结果? 第十八条 国家!。计量比对结果符【合规定要求》的可以作为计量【基准和计量标准复】查考核、标准物质定!级、计量《授,权以:及实验室认可—的参考依《据     【国家计量比对结果偏!离正常范围的应当限!期改正暂停国—家计量比对所涉及的!计量基准、计—量标准的量值—传递工?。作和标准物质生【产,销售 第》十九条 《主导实验《室、参比实验室和技!术专家?组,应当遵守《保密规定在》国家计量比对结果公!布前不?。得泄露国家》计量比对数据—     未经】国家市场监督管理】总局同意主》导实验室和》参比实验室不得【发布国家计量比对】数据及结《果   》。  对擅自》泄露或者发》布,国家计量比》对数据及结果的由国!家市场监督》管理总局将有关情况!。通报主导实》验室、?参,比实验室所在单位】取,。消申报?国家计量比对资格】予以公示;》情节:严重的予以通—报批评 第二【十条 主导实—验,室不得有下列行【为 ?   ? (一)抄袭参比】。实,验,室国家计量比—对,数据弄?虚作假; 》     》(二)与参比实验室!串通篡改国家计量比!对数据;   】  (三)违反诚】实信:用原则的其他行为 !     》参比实验室不得弄虚!作假相互抄袭国【家计量比对数据【   《  主导实验室【和参比实验室—存在以上行为的国】家计:量比对结果无—效,取消申报国家—计量比对资格予以】公开;情节严重的】处三万?元以下?罚款 第二十一】条 违反本办法【第,。七条规定《的无正当理由拒不】参加国家计量比对的!限期改正;逾期不】改,正的予以通报批【评 ?第二十二条 —。违反本?。办法第十三条第【。一款在规定时—间,内未报送相关材【料的限期《。改正;逾期未改正的!给予通报批评— :第二:十三条 县级以上】地方市场监》督管理部《门根据本地》区经济社会》发展和计量监督【管理:需要组织实》施,。本地区计量比—对,参照本办法》执行 第二十【。四条 参加国际计】量比对按照》国家市场监督—管理总?。局有关规定执行【 第二十五条 】本办法自2》023年《6月1日起》施,行2008年—6月11日》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!检疫总局令第1【07号公布的计【量比对管理》办法同时废止 】