:
计量—比对管?理办法?。
国家市场】监,督管理?总局:。令
?第6:9号
?
计量比】对管理办法已经【。2023年3月9日!市场监?管总局第5次局【。务会议修订通过【现予公布自2023!年6月1日起施【行
:
局长 罗文—。
20《2,3年3?月16日
第一条! 为了确保》。量值统?一、准确可靠加强】计量:比,对监督管理根据【计量相关法律—、行政法规等—有,关规定制定本办法
!
,第二条 《在中华人民共—和,。国境内开展计—量比对?及其监督管》理适用本《办法
?
第三条 本办法】所称:计量比?对是指?在规定?条件下对相同准确】。度等级或者指定【。测量不确《定度范围内的同种计!量基准、计量标准以!及标:准物质所《复现的?量值之间进行比较的!过程
《 前》款规定的计》量比对?包括:
—(一)国家》。市场监督管理—总局考核合》。格,并取得计量基—准证书?或,者计量标准》考核证书或者标准物!质定级证书》的计量基准或—者计量标准或者标】准物质量值的比对(!以下简称《国家计量比对);
!
: (二)—经县级以上地方市场!监督管理部门—考核合格并取得【计量标准考核证书的!计量:标,准,量值的比对(以下】。简,称地方计量比对)】
第四条 国家市!。场,监,督管理总局负—责全:国计量比对的监【督管理工作组织实】施国家计量比对
】
县级以上!。地方市场监督—管理:部门在?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!本行政区域内的【地方计量比对的【监督管理《工作
第五条 市!。场监督管理》部门:根据保证量值传【递溯:。源体系有效性的【需,要按照?统筹规?划、经济、合理的原!则实:施计量比对》
:第六条? 国家市场》监督管理总局面向】社会公开《征集国家计》量比:对项目及主导实【验室经专家研—。究论证后《确定国家计量—比对及主导实验室
!。
《 国家市场监—督管:理总局根《据需要?可直接?确,定,国家:计量比对项目并【指定主?导实验室
第七】条, 已取得国家计量】比,对所涉?及的计量《基准证书、计量标准!考核证书或者标【准物质定《级证书的《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!定参加国家市场【监,督管理?总局:组织:的国:家计量?比对能够提》供正当理由且经国】。家市场?监督管理总局书面同!意的:除外
《。第八条 国家计量比!对主导实验》室应当具备以下条】件
《。 , (一)具有独】立法人资《格;
》 (《二)具?有的计量基准—、计:量标准或者》标准物质等》符合计量比对要求并!能够在国《家计量比对》期间保证量》值准确;
】 , ,(,三,)能够提供满足计量!溯源性要求的准【确、稳定和可靠【的传递标准或者样】品;
?
》(,四)具有与》实施国家计量—比对工?作相适应的》技术人?员
第九条 主】。导实验?室可以根据需要成】立技术专家组技术】专家组参与审—查国家计量比对【资料对有争议的技】术问题提出咨询意】见
第十》。条 主导实验室应当!在国家?。计量比对开始前进】行前期实《验包括测定传递【标准或者样品—的稳定性、均匀性、!重复性、运输特性】和参考值《等
第十一—条 主导实》验室应?当根据?。。前期实验情况起草国!家计:量比对实施方案【征求各参比实验室的!意见后确定并报送国!。家,市,场监督管《理总:局
— 国家计量比对实施!方案应当《包括计?量比对?针对:的量、?目的、方法、传【递标准或者样品、】路线及时间》安排、?技术要求等必—要时也可以规定【比对实验的具体方】法和不确定度评定方!法或者?限定比对结果的【不确定度范围
第!十,二条 主导》。实验室和《参比实验室应当按】照有关国家》计量技术规范根据】国家计量比》对,实施方案开展—。国家计量比对
】第,十三条 国家计量比!对完成后《各,。参比实验室应—当在国家《计量比对《实,施方案规《定,的时间内将国—家计量比对》结果提交主》导实验室并对所【报送:材料的真实》性负责
!国家计量比对结果材!料应当包括
—
? :(一)国家计量比对!数据复印件数据有】删改:的应:当,保留删改痕迹;
】
《 (二)国家计【量,比对实验结果不【确定度分析报—告;
(!三)计?量基准证《书,复印件、计》量标准考核证书【复印件?、标准物质定级证书!复印:件以及计量授权证】书复印件或者其【他相关?技术文件《;
(】四):需要提交的其他材】料
第十》四条 对于具备条件!的,国家计量比对—主导实验《室和参比实》验室应当对相关实验!过程、数据结果等建!立并实施追》溯备查制度
第十!五条 主导实验室】应当根据参》比实验室国》家计量比对结果进行!统计、?分析:和评价起《。草国家计量比—对总:结报告?。并征求各参比实验室!意见:
—主导实验室应当【。在规定?时间:内将修改完》成的国家计量比对】总结报?告、国家计量比对】。结果以及国家计量】比对的其他资料【报送国家市场监督管!。理,总局
《第十六?条 国家《计量比对总结—报告应当包括—
(一】)国家计量比对【概况及?相关:说明;
《
《 (二)传递标准或!者样品?的技:。术状况包括》稳定性、均》。匀性、重复性和运输!特性等相关要求;
!
(三【)国家计《量比对数据》记录及必要的图【。。表;
》 (四)—国家计量比》。对结果分析》至少包?括参比?实验室的测量结果】及其:测量不确定度、国】家计量比对参考值】及其测量《不确定?度、参比《实验室的测量结果与!参考值?之差及测量不确定】度;
(!五)参比实验室【存在的问题及—整改建议《。;
【(六)国家》计量比?对分析及结论
【。
,第十七?条 国家市场监督管!理总局定期向社会】公布国家计量—比对结果
》
第十八条》 国家?。计量比对结果符合】规,定要求的可以作为】计,量基准和计》量标准复查》。考核:、标准物质定—。级、计量授权以【及实验室认》。可的参考《依据
— 国家计量—比对结果偏离正常范!围的应当《限期改正暂停—国家计量《比对所涉及的计量】。基准、计量标准【的量值传递工作和】标准:物质:生产销售
》
第:。十九:条 主导实验室、参!比实验室和技术【。专家组应当遵守保】密规定在国》家计量比对结—。果公布前不得—。泄露国家计量比对数!。据
》 未经国家市场】监督管?。理总局同意》。主导实验室和参比实!验室:不,得发布国家计—。量比对数据及结果
!
对擅自】泄,露或者发布国家计】量比对数《。据及结果的由国家市!场监:督管理总局将有关情!况通报主导实验【室、:参比实验《室,。所在单位《取消:申报国家计量比对资!。格予以公示;—情节严?重的予以《通报批评
—第二十?条 主?导,实验室?不得有下列行为【
—(,一)抄袭参比—实验室国家计量比对!数据弄虚作假;
】
》(二)与参比实验】室串通篡改国家【计,量比对数据;—
(【三,)违反诚实信用原则!的其他行为
【 参比实【验室不得弄虚作假相!互抄:袭国家?计量比?对数:。据,
主导】实验室和参比实验室!存在:以上行为的》国家计?量比对结果无—效取:消申报国家》计量比对资格予以】公开;情节严—。重的处?三万:元,以下:罚款
第二十【一条 违《反本办法第七条规定!的无:正当:理由:拒不参加国》家,计量比对的限期改】正;逾期不改—正的予以通》报批评
第—二十二条 违反【。本办法第十三条第一!款在规定时间内【未,报送相关材料的【限期改正《;逾期?未改正的给予—通报批评
第【二十:三,条 :县级以上《地方市场监督—管理部门根据本【。。地区经济社会—发展和计《量监督管理需—要组织实施本—地区计量比》对参照本办法执行
!
第二十《。四条 参加国际【计量比对按照国家市!场监:督管理总局有关【规定执?行
第二十五条】 本办法自20【。23年6月》1日起施《行2008年6月】11日原国家质量】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!第107号》公布的计量比对【管理办法同时废【止
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