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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计量《。比,对,管,理办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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国家市场监督管!理总局?令
第69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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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计《量比对管理办法已】。经2023年3月9!日市场监管总局第】5次局务会》议修订通过》现予公布自20【23年6《月1日起施》行
局长 罗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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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3年3月1!6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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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:一条 为了确保量】值统一、准确可【靠加强?计量比对监督管【理根据计《量,相关法律、》。行政法规等有—关规定?制定本办《。法
第二条 【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!内开展计量比对及其!监督:。管理适用本》办法
第三条 】本办法所《称计量比对是—指,在规:定条件下对相—同准确度等级或【者指定测量不确定度!范围内的同》种计量?基准、计量标—准以及标准物质所复!现的量值之》间,进行比较的过程【
前款】规定:的计量比对包—括
【(,一)国家市场监督管!理总局考核合格【并取得计量基准【证书或者《计,量标准考核证—书或者标《准物质定级证书【的计量基准或者【计量标准或者—标准物质量值的【比对:(以下简《称国家?。计量比对);
! (二)—经县级以上地方【市场监督管》理部门考核合格【。并取得计《量标准考核》证书:的计量?标准量值的比对【(以下简称地方计】量比:对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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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条 国家市场!监督管理总局—负责全?国计量比《对的监督管理工作组!织实施国家计—量,比对
— :县级以上地方市场监!督管理部门》在,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!本行:政区域内的地方计量!比对的监督》管理工作《
第五条》 ,市,场监督管理部门根】据保:证量值传递》溯,。。源体系有《效,性的需要《。按照统筹《规划、经济、合理】的原:则实施计《量比对
第六【条 国家市场监督管!理总局面《向社会公开征集【国家计量《比对项目及主导【实验室经专家研究】论证:后确定国《家计量比对及主【导实验室
! 国家市场监—督,管理:总局根据需》要可直接确定—国家计量比对项目并!指定:主导实验室
【第,七条 已取》得国家计量比对【所,涉,及的计量《基准证书、计量标准!考,核证书或者标准物质!定,级,证书的单位》应当按照有关规【定参加国家市场监督!管理总局组》织的国家《计量比对能够提供正!当,理由且经国家—。市场监?督管:理总局书面》同意的除外
【第八条 国家计【量比:对主导实《验室应当具备以下条!件,
》 (一)具有独立】。法人:资,。格;
(!。二)具有的计量【基准、?计量:标准或者标》准物质等符》合计量比对要求并】。能够:在,国,家计量比对期—间保证量值》准确;
【 (三)能—够提供满《足计量?溯,源性要?求的准确、稳定和可!靠的传递标准或者样!品;
(!四)具?有与实施国家计量】。比对工作相适应的技!术人员
第九条 !主导实?验室可?。以根据?需要成立技术—专家组技术专家组参!与审查国家计—量比对?资,料对有争议的技术】问题提?出咨询意见》
第十条 主【导实验?室应当在《国家计量《比对开始前进—行,前期实验包括测【定传递?标准或者《样品的稳定性、均匀!性、重?复性、运输特性【和,参考值等
第【。十一条 主导实验室!应,当根据前《期实验情《况起:草国家计量》比对实施方》案征求各《参比实验室的意【见,后确定并报送国家】市场监督《管理总局
【 国家计量比对!实施方?案应当包《括计量比对针—对的量、目的、方法!、传递标准》或者样品、路—线及时间安》排、技术《要求等必《要时也可以规定【比对实验的具体【方法和?不确定度评》定方法或者》限定比对《结果的不确定度范围!
第?十二:条 主导实验室和参!比实验室应当按照】有关国家计量—技术:规范根据国家计【量比对?实,。施,方案开展国家计量】比对
第十三【条 :国家计量比对完【成后各参比实—验室应当在国家计量!比对实施《。方案规定的》时间内将国家—计量比对结果提交】主导实验室》并,对所报送材》料的真实《性负责
— 国家计—量比对结果材料【应当包括
! (一)国家计量比!。。对数据复印件数【据有删改的应当保】留删改痕迹;—
》 (二)国家计量比!对实:。验结果不确定—度分:析报告;
【 (三》)计量基《准证书复印件、【计量标准考核证【书,复印件、标准物质定!级,证书复?印,件以及计量》授权证书复印件或】者其:他相关技术》文件;
— (四)需要】提交的?其他:材料
第十—。四条 对于具—备条:。件,的国家计量比对主】。导实验室《和,。。参,比实验室应当对相关!实验过程、数据结】果等建立《。。并实施追溯备查【制度
第十五条】 主导实验室应【当根据参《比实验室国家计【量比对结果进—行统计、分析—和评价起草国家计】量比对总《结,报告并征《求各参?。比实验室意见
【
主—。导实验室《应当在规定时—间内将修改完—成的国家计》量比对总《结报:告、国家计量比对结!果以及国家计—量比对的其他资【料报送国家市场监】。督管:理总局
第十六条! 国家计量》。比对总结报告应当】包括
《 (》一,)国家计《量比对概况》及,相关说?。明;
— :(二)传递标准【或者样品的技—术状况包括》。稳,定性、?均匀性、《重,复性和运《输特:性等相关要求;【
》 (三)国》家计量比《对数据记录及必要的!。图表;
【 (四)国家计量!比对结果分》析至少?包括参比实验室的】测量结果及其测量不!确,定度、国家》计量比对参考值及其!测量不确《定度、参比实—验,室的测量《结果与?参考:值之差及测量—不确定度;
! :(五)参比》实验:室,存在的问题及—整改建议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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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—六)国家计量比【对分析及结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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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七条 国家】。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定!。期向社会公布—国家计量比》对结果
》第十八?条 国家《计量比对《结果:符合规?定要求的可以作【为计量基准》。和,计量标准复查—考核、标准物质【定级、?计量授权以及实【验,室认可的参考依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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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国》家计:量比对结果偏离正常!范围的应当限—期改正暂停国家计量!比,对所:涉及的计量基准、计!量标准的量》值,传递工作和标准物】质生产?销售
《第十九条 主导实验!室、参比《。实验室和技》术专家组应当遵守保!密规定在国家计量比!对结果公布前不得】泄,露国家计量比—对数据
!未经国家市场监【督管理总局同意【。主导实验《。室和参比实验室不得!发布国家《。计量比对数据及结果!
对擅】自泄露或者发布国家!计量比?对数据及结果的【由国家市场监—督管理总局将有关情!况通报主导》实验:室、:参比实验室》所在单位取消—申报:国家计量比对资格予!以,公示;情节》严,重的:予以通报批评—
第二十条 【主导实验室不得【有,。下列行为
! (一)抄袭参比】实验室?国家:计量比对数据弄虚】作假;
】 (二)与参—比实:验室串通篡改国家计!量,。比对数据;
】 (《三)违反诚》实信用原则的—其他行为
— 《参比实验室》不得弄?虚作假相互抄—袭国家计量比—对数据
—。 主导实验【室和参比实验室【存在以上行》为的国家计》量比对?结果无效取消申【报国家?计量比对资格—予以公?开;情节严重的【处三万元以下罚【款
第二十一条 !违反本办《法第七条《规定的?。无正当理由拒不【参加国家计量—。比对的限期改—正;逾期不》改,。正的予以通报批【。评
第二》十二条 违反—本办:法第:十三条?第一款在《规定时?间内未?报送相关材料的限】期改正;逾期—未改正的给》予通报?批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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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?十三条 《县级以上地方—市场监督《管理部门根据本【。地区经济社会—发展和计量》监督:管理:。需要组织实》施本地区计量—。比对参照本办—。法执行
》第二十四条》 参加国际计—量比对按照国家市】场监督管《理总局有关规定【。。执行
《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!自2:023?年6月1日起—施行200》8年6月11日【原国家质量监督检】验检疫总局令第【107号《公布的?计量比对管》理办法同时废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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