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全验证
《 第三章 节【能审:查 《 第十一条 需进】。行节能审查的固定资!产投资?项,目建设单位应编【制节能报《告项目节《能报:告应:包括下列内容 【  :   (一)项目概!况;    【。。。 (二?)分析评《。价依据;  【   ?(三)?项目建?。。设及运营方案节能分!析和比选包》括总平面布》置,、生产工艺、用【能工艺、用能设【。。备和能源计量—器具:等方面;《     (【四)节?能措施及其》技术、经济》论,证;:    》 ,(五:)项目能《效水平、能源消费情!况包括单位产品能】耗、单位产品化石能!源消耗、《。单位增?加值:(产值)能耗—、单位增《加值(产值)化【石能源消耗》、能:源,消费量、能源消【费结构、化石能源】消费量、可再生能】源,消费量和《。供,给保障情况、原料用!能,消费量;有关数【据与国家、》地方:、行业标准及国际、!国内行业水平的全】面比较;《     —(,六)项目实施对所】在地:完成节能目标任【务的影响分》。析    — 具备碳排》放统计核算条件【的项目应在节能【报告中?核算碳排放量、【碳排放?强,度指标提《出降碳措施分析项】目碳排放《情况:对所在地完成降碳】目标任务的影—响 : ,。。。    建》设单位应出具书面】。承诺对?节,。能报告的《真实性、合法性【。和完整?性负责不得以拆分或!合并项?目等不正当》手段逃避节》能审查 第十【二,条 :节能报?告内容齐全、符【合法定形式的—节能审?查机关应当予—以受理内容不齐全或!不符合?法定形式的节能【审查机关应当当场】或者5日内一—。次告知建设单位需】要补正?。的全部内容逾期【不,告知的自收到—。报,告之日起即为—受理: 第十三条— 节能审查机—关受理节能报告后】。应委:托具备技术能力的】机构进行评》审形成评审》意见作为节能审查的!重要依据 第【十,四条 节《能审查机关应当从以!下方面对项目节【能报:告进行?审查    【 (一)项目是否】符合节能有关法律法!规、标准规范、【政策要求; —   ?  (?二)项目《用能分析是否客观】准确方法是否—科学结?论,是,否准确;   】  (三《)项目节能》措施是否合》。理可行;  【 ,  (四)项目的】能效水?平、能?源,消费等相关数据核】算,是否准确是否满足】本地区节能工作管理!要求 第十五条 !节能审查《机关应在《法律:规定的时《限内出具节能审查】意见或明确节能审查!不,予通:过节能审查意见自】印发之日起》2年内?有效:逾期未开《工,建设或建成》时间超过《节能报?告中预计《建,成时:间2年以上》的项目应重新进行】节能审查 第十】六条 通过节能审查!的,固定资产投》资项目?建设地点、》建设内容、建设【规模、能效水平等发!生重大变《动的或年《实际综合《能源消费《量超过节《能审:查,批复水平10%【及以:上的建设单位应向】原节能?审查机?关提交变更申请【原节能审《查机关依《据实际情况提出同】意变更?的,意见或重新进行【节能审查;项目【节能审查《权限发生变化的【应及时移交有权【审查机关办理— 第?十七条 固》定资产投资》项目:投入:生产:、使用前应》对项目节能报—告中的生《产工艺、用能设备】、,节能技术采用情况】以及节能审查意见】落实情况进行验收并!编制节能验收—报告实?行告知?承诺管理的项—目,应对:项目承诺内容以及区!域节:能,审查意见《落实情况进》行验收?分,期,建设、投入生产【。使用的项《目应分期进行—节能验收未经节【能验收或验收不【。合格的项目不得投入!生产、使用 【    节能验收】主体由省《。级节:能审查机关依—据实际情况确定 】     节能验】收报告?应在节能审查—。机关存档《备查 《