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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章【 ,节能审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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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《十一条? 需进行节能审查】。的固:定资产投《资项目建设单—位应:编制节?。能报告项目节能报】告应包括《下列内容《
》 (一)项目概【况;
(!二):分析评价依》据;:
(三】)项目?建设及运《营方案节能分析【。和比选包括总平【面布置、生产工艺、!用能:工艺、用能》设,备和能?源计量器具》等方面;
! (四)节能措【施及其?技术:、经济论证;
! ,。 , (五)项目能【。效水平、能源消费】。情况包括单位产【品能耗、单位产【品化石能源消耗、】单位增加值(—产值)能耗》、单位增加》值,(产值)《化石能源消耗—、能源消《费量、?能源:消费结构、化石能源!消费量、可》再生能源消费量和】供给:保障:情况:。。。、原料用能》消费量;有关数据与!国家、地方、—。行业:标准及国际、国内】行业水平的全面【比,较;
《 (》六)项目实施对所】在地完成《节能目标《任务的影响分析
! : 具备碳排放统计!核算条?件的项目应在—。。节能报告中核算碳】排放量、碳排放强】度指标提《出降碳措《施,分析:项目碳?排放情?况对所在地完成降】碳目标任务的影响】
《 建设单位应出具!书面承诺对节能报】告的真实性、合法性!和完:整性负责不得以拆】分,或合并项目》等不:正当手段逃避节【能审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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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:十,二条 节能报告内容!齐全、符合》法定形式的节能【审查机关应》当予以受理》内容不齐全或—不符:合法定形式的节能审!查机关应当当—。场或者5日内一次告!知,建设单位需要—补正的全部》内容: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!。报告之日《起即为受《理
?第十三条 》。节能审查机关受理】节能报告后应—委托具备《技术能力的机构【进行评?审形成评审意见作】为节能审查的重【要依据?
第?十四条 节能—审查机关应》当从以下方面—对项目节《能报告进行审查
! 《(一)项目是—否符合节能有关法】律法规、标准规【范、政策要》求;
(!二)项目用能分析】是否客观准确方法是!否科学结论是否准】确;
【 (三)项》目节:能措施是否合理可行!;
— (:四):项目的能效水平、能!源消费等相关数据核!算是否准确是—否满足本地区节能】工作管理要求—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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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五条 节能】审查:机关应在《法,律规定?的时限内出具节【能审查?意见或明确节—能审查不予通过节能!。审查:意见自印发》之日起?2年内有效逾—期未开工建设或【建成时间超过节【能报告中预计—建成:时间2年以上的项目!应重新进行节能审】查
第十六—条,。 通过节能审查的固!定,。。资产投资项目—建设地点、建—。设内容、建设—规模:、能效?水平等发生》重大变动的或年实际!综合能源《消,费量超过节能审【查批复水平》10:%及以上《的,建设单位应向—原节:能审查机关提—。交变更申请原节能审!查机关依据实—际情:况,提出同意变更的意见!或重新进行节—能审查;项目节【能审:查权限发《生变化的应及—时,移交有权《。审查:机关办理
第【十七条 固定资【产投资项目投入生产!、使用前应对项目节!能报告中《。的生:产工艺、用能设【备、节能技术—采用:情况以及节能—审查意见落实情况】进行验收并编制【节能验收报告实【行告知?承诺管理的》项目应对项》目承诺内容以及区】域节:。能,审查意?见落实?情况进行《。验收分期建设、投入!生产使用的》。项,目应分?期进行?节能验收未经—节能验收或验收【不合:格的项目《不得投入生产—、,使用
【 节能验收主体由】省级节能审查—机关依据实际情况】确,。。定
》 , 节能验收报告应在!。节能审查机关存档】备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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