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全验证
—第三章 节能审【查 第十一条! 需:进行节能《审查的固定资产投】资项目建设》单位:。应编制节能报告项】目节能报告应包【括下:列内容 》 ,   (一》)项目概况; 】    (二)分析!评价依据;   ! , (:三):项目:。建设及运营方案节能!分析和比选》包括总平《面布置?、生产工艺、—用能工艺、用能【设备和?能,源计量器具等方【面;:     (【四)节能措》施及其技术、经【济论证;《 :    (五)项】目能效水平、—能源消费情》。。况包括?单位产?品能耗、《单位产品《化石能源消耗、单位!增加值(产值—),能耗、单位增—加值(产《值)化石能源消【耗、能源消费量、】能源消费结构、化】石能源消《费量、可再生—能源消费量和供给保!障情况、原料用【能消费量;有关数据!与国家、地》方、行业标准及国】际、国内行》业水平的全面—比较;  —。。   (六)项目】实施对所在地—完成节能目标任【务的影响《分析    【 ,具备碳排放》统计核算条件的【项,目,应在节能报告—中核算碳排放—。。量、碳排《放强度指标提出降碳!措施分析项目—碳排放情况对所【在地完成降碳目【。标任务的《影响     】。建,设单位应出》具书面承诺》对节能报告的真实】。性、合法性和—完整性负责》不得以拆《分或合并项目等【不正当?手段逃避《节能审查 》 第十?二条 节能报告内】容齐全、符合—法定形式的节能审查!机关应?当,。予以受理内容—不齐: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!的节能?审查机关应当—当场或者5日内一次!告,知建设单位需要补正!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!知的自收到报告之】日起即为受理 第!。十三条 节》。能审查机关》受理节能报告—后应委托具备技术能!力,的机:构进行评《。审形成评审意—见作为节能审查【的重要依据 第十!四条 ?节能审查机关—应当从以下》。。方面对项目节能报告!进行审查   】  (一《)项目是否符合节】能有关?法律:法规、标准规范、】政,策,要求;    】 (二)项目用能分!析是否客观准确方法!是否科学结论—是否准确;》    》 (三)项目节能】措施:是否合理可行; !    (》四)项目的能效水】平、:能源消费等相关【数据核算是否准【。确是否满足本—。地区节能工作管理要!求 第《。。。十五条 《。节能审查机关应在】。。法律规定《的时:限,内出具节能审查意】见或明确节能—审查不予《通过节能审查意【见自印?发之日?起2年内有》效逾期?。未开:工,。建设或建成时—。间超:过节能报告中预计】建,。成时间?2,年以上?的项:目应重?新,进,行节能审查 【第十六条 》通过节能审查的固定!资产投资项目建设】地点、建设》内容、建《设规模?。、能效水平等发【生重大变动的或【年,实际综合能源消【费量超过节能审查批!复水平?10%及以上的【建,设单位应向原—节能审查机关提交】变更:申请原节能审查机】关依据实际情况提出!同意变?更的意?见或重新进行节【。能审查;项目节能】。审,。查权限发生变化的】应及时移交》有权:审查机?关办理 》第十七条 》固定资产投资项【目投入生产》、使用前应》对项目节能》报告中的生产工【艺、用能设备、节】能技术采用情况以及!节能审查意见落实情!况进:行,。验收:并编制节能验—收报告实行告—知承诺管理的项目应!对项目承诺内容【以及区?域,节能审?查,意见落实《情,况,进行验收分期建【设、投入生产使【用的项目《应,。分期进行节能验收】未,经节能验收或验收】不合格的《项目不得《投入生产、使用 】     节能验收!主体由省级》。节能审?查机关依《据实际情况确定 !。   ?。 节能验收报—。告应在节能审—查机关?存档备查《。 , 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