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【一章 总《则
第一【条 为了规范非上市!。公众公司(》以下简?称公众公司)重【大资产重组》行为保护公众公司】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!促,进公众公司质量不断!提高维护证券—。市场秩序和社会【公共利益根据中【华人民共和国—证券法(以下简称】证券法)、中—华人民共和国公司】法,、国务院关于全国】中小企业股份转【。让系统有《关问题的决定、【国务:院关于?进一:步,优化:企业:兼并:重,组市场环《。境的意见及其他【。相关法律、行政法】规制定本办法
第!二条 本办》法适用于股票在【全,国中:小企业股份》转让系统(以下简】称,全国:股转系?统)公?开转让的公众—公司重大资产重组】行为
《 本办法所】称的重大资产—重组是指公众—公司及其控股或者控!制的公司在日常经】营活动之外》购买、出售资产【。或者通过《其他:方式进行资产交【易导致公众公—司的业务、资产发生!重大变化的资—产交易行《为
》 公众公司—及其控股或者控制的!公司购买、出—售资产达到下列标准!之一的构成重—大资产?重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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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—一)购买《、出售的资》产总额占公众—公司最近一个—。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!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!资产总额《的比例?达到百分之五十【以上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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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(二)购买、出【。售的资产净额占公众!公司最近《一,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!。合并财务《会计报?表期末净资产—额的比例达》到百:分之五十以上—且购买、出售的【资产总额占公—众公司?。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!审计的合并财务【会计报表《期末资?产总额的比例达到百!分之三十《以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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购买、出!售,。资产未达到》前款规?定标:准但:中国:证,券监督管理委员会(!以下简称中国证【监会)发现涉—。嫌,违反国家产业政策】、违反法律和行【政法:规、违反中国证监会!的规:定、可能损害公众】公司或者投资者合法!权益等?。重大:问题:的可以根据》审慎监管《原则责令《公众公司按照本办法!。的规:定补充披露相关信】息、暂停交》易、聘请独》立财务顾问》。或者其他证券服务机!构补充核查》并,披,露专业?意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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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—众公司发行股份购买!。资产:触及本条所列指标的!。。应当:按照本?办法的相关要—求办理
第—三条 本《办法第二条》。所称通过其他方【式进:行资产交易包括【
(【一)以认缴、实缴】等方:式,与他人新设参股【企业或对已设立的企!。业增资或者》减资;
》 (二)受】托经营、租赁其他】企业资产或将—经营性资产委托【他,人经营、《租赁;
》 ? (三)《接受附?义务:的资:产赠与或者》对外捐?赠资产;
! (四)中国证监】会根据审慎监管原】则,认定的其他情形
!。 上述资产交!易实质上构成购买、!出,售资:产的且?达到本?办法第二条》。第三款规定的重大资!产重组标准的应当】。。按照本办法的规【定履行?相关:义,务和程序
》
第四条 公—众公司实施》重,大资产重组应当就】本次:交易符合下列—要求作出《。充分说明《并予:以披露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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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?(一)重大资产重组!所涉及的资产定价】。公允不存《在损害公众公—司和股东合法权益】的情形;
— 《(二)重《大资产重组所涉【及的资产权属清晰】资产过户《或者转移《不存在法律》障碍:相,关债权债务》处,理,合法;所购买的资】产应当?为,权属清晰的》经营性资产;
【
: (三)实【施重大?资产重组后有利【于提:高公众公司资产质量!。和,增强持续经营能力】不存在可能导—致公众公司重组后主!要资:产为现金或者无具体!经营业?务的情形;
【 ? (四)《实,施重:大资产重组后有【利于:公众公?司形成或者保持健】。全,有效的法人治理结】构
第五条 公众!公,司实:施重大资《产重组有关各方应当!及时、公平地披【露或:者提供?信息:保证所披露或者提】供信息的真》实、准确、完整不得!有,虚假记载《、误导性陈述或【者重大遗漏
【第六条 公众—公司的董事、监【事和高级管理—。人员:在重:大资产重《组中应当诚实守【信、勤?勉尽:责维护公众公司资产!的安全保护公众【公司和全《体股东的合法权益】
第七条 公众公!司实:施重大资产》重组应当《聘请符合证券法规定!的独立财务顾问、律!师事务所以及会计】师事务?所等证券服务—机,构出具相关意见公众!公司也可以同—。时聘请其他机构为】其重大资产重组提】供顾问服务》
为公众!公司重大资产重【。组提供服务》的证券服务机构【。及人员应《。当遵守法律》、行政法规和中【国证监会的有关【规定遵循本》行,业公认的业务标【准和道德规范严【格履行职《责不得谋取不正当】利益并?应当对其所制作、出!具文件?的真实?性、准确性和完【整性承担责》任
第八条 任】何单位和个人对知】悉的:公,众公司重大》资,产重组信息在—依,法披露前负》有保密义务不得利用!公众公司重大资【产重:组信:息从事内幕交易【、操纵证券市场等违!法,活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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