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全验证
—第一章 总》则 第一条 !为了规范非上市【公众:公司(以《下简称公众公司【)重大资产重组行】为保护公众公司【和投资者的合—。法权益促进》。。公,众公司?。质量不断提高维护】证券市场秩序和【社,会公共?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!和国证券法(以【下简称证券法)【。、中:华人民共和》国公司法、》国,务院关于全国中小】企,业股份转让》系统有关问题—的决定、国务—院,关于进一《步优化企《业兼并重组市—场环境的《意见及?其他相关法律、【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! 第二条 —本办:法适:用于:。股票在全国中小【企业股?份转让系统(以【下,简称全国股转系统)!公开转让的》公众公?司重:大资产重组行为【     本办】法所:称的重大资产重【。组是指公众公司及其!控,股或者控制的公【司在日常经营活动】之外购买、》出售资产或》者通过其他方式进】行资产?交易导致公众公司】的业务、资产发【生重大变化的资产】交易行?为 ?    《公众公司《及其控股《或者控?制的公司《购买、出售》资产达到下列标【准之:一的构成重大资【产,重组 ?     (一【),。购买:、出售的《资产总额《占公众公司最—近一: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!合并财务《会计报表《期末资产总》额的:比例达到百分之【五十以上; 【    (二)【购买、?出售的资产净—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!个会计年度经—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!报表期末净资产额】的比例达到百—。分之五十以上且购】买、出售的资产总】额占公?众公司?最近一个会计—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!务会计报表期末【资,产总额的比例达到百!分之三?十,以上 ?     》购买、出售》资产未达到前款规】定标准但《中,国证券监督》管理委?员会(以下简称中】。国证监会)发现涉嫌!违,反国家产业》政策、违反法律【和行政法规、违【反中国证《监会的规定》、可能损害公众公】司或者投资》者合法权《益等重大问题的可】以根据审慎》监管原则责令公众公!司按照本《办法的规定补—。充披:露相关信息、—。暂停交易、聘—请独:立财务顾问》或者其他证券服务机!构补充核查并—披露专业《意见:     公【众公司发行股份【购买资产《触及本条所》列指标?的应当按《照本办法的相关【。要求办理 第三】条 本办法第—二条所称通过其他】方式进行资》产交易包括  】   (一》)以:认缴、?实缴等方《式与他人新设参股企!业或:对已设立的企业【增资或者减》资,; :   ?  (二)受托经】营、租赁其他企业资!产或将?经,营性资产委托他【人经营、《租赁:;     (三!)接受?附义务的资》产赠与或者对—外捐赠资产; 【   ?。。  (?四)中国证监会根】据审慎监管原则认】定的其他情》形     上述!资,产交易实质上—构成购买、出售【资产的且《达到本办《法第二条第三款规定!的,重大资产重组标准的!应当按?照本办法的规—定履行相关义—务和程序 —第四条 公》众,公司实施重大—资产重组《应,当就本次交》易符合?下列要求《作出充分《说明并予以披露 !  :  (?一)重大资产重组】所涉及的资》产定价公允不存在损!害公众?公司和股东合法权】益的情形;   !  (二)重大资产!重组所涉及的资【产权属清晰》资产:过,户,或者:转移不存在法律障】碍相关债权债务【处理合法;所购买】的资产?应当:为权属清晰》的经营性资产;【     (三)!。实,施重:大资产重《组后有利于》提高:公众公?司资产质量》和,增强持续经》营能:力不存在《可能导致《公众公司重》组后主要资产为现金!或者无具体经营业务!的情形;  【。   (《四)实施重大资【产重组后有利于公】。众公:司形成或者保持健全!有效的法人》治理:结构: 第五条 公【众公司实《施,重,大资产?重组有关各》方应当?及时、公平地披露】或者提?供信息保证所披【露或者提供信息的真!实、准?确、完整不得—有虚假记载》、误:导性陈述《或者重大遗漏— 第六条 公众公!司的董事、监事【和高级管理人员【在重大?资产重组中应当诚】实守信、勤勉尽责】维护公众公》司,资,产的安全保护公众公!。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!权益 第七条 公!众公:司实施重大资产重组!应当聘?请符合证券法规定的!独立财务顾》。问、律师事务所以及!会计师事《务所等证券服务机】构出具相关意见公众!。公司也可以同—时聘请其他机—构为:其重大资产重组【提供顾问服务 【     为公【众,公司重大资产—重组提供服》务的证券服》。务机构及人员应【当遵守法《律、行政法规和中国!证监会的有关规定遵!循本行业公认—的业务标准》和道德规范严格履行!职,责不得谋取》不正:当利益并应当对其】所制作?、出具文件》。。的真实性、准确【性和完整性承担责任! :第八条 任》何单:。位和个人对知悉【的公众公司重大【资产重组信息—在依:法披露前负有—保密义务不得利【用公众?公司重大《资产重组信息从事】内幕交易《、操纵?证券市?场,等,违法活动 —