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全验证
—第四章 行政许可】与备案 第一!节 采集、保藏行】政许可 第二十】七条 ?。人类遗传资源—采集行政许》可适用于拟在我国境!内开展的《下列活?动     【(一)重《要遗传家系人类遗】传资源采集活—动重:。要遗传家系》是指患有《。遗传性疾《。病、具有遗传性【特殊体质或者生理】特征的有血》缘关系的群》体且该群体中患有】遗传性疾病、具有遗!传性特殊体质或者】生理特征的成员【涉,及三代或者三代以上!。高血压?、糖尿病、》红绿:色盲、血友》病等常见疾》病不在?此列首?次发现?的,重要遗传家系应【当按照本实》施细则第《二十:六条:规定及时进》行申报?     (二)!特定地区人类遗传】资源采集活动特定地!区,人类遗传资源是指在!隔,离或者特殊环境下】长期:生活并具有特殊体质!特征:或者在生理特征【方,面有适应性性—状发生的人类遗【传,资源特?定地区不《以是否为少数—民,族聚:居区为?划分依据 —    《(,。三)用于大规模【人群研?究且人?数大:于300《0例的?人类遗?传资源?采集活动大规—模人群研究包括但】不限于队列研究、横!断,面研究、临床研【究,、,体质学研究等—为取得相关药品和医!疗器械在我国—上市许?可的临床试》验涉:及的人类遗传—资源采集《活动不在此列—无,需申请人类遗传资源!采集行政许》。可 : 第二十八条 人类!遗传资?源保藏行《政许可适用于在我】国,境内:开展人类遗传资源】保藏、为科》。学研究提供》基础平台的活动 】    《 人类遗传资源保】藏活动是指将有合法!来源的人类遗传资源!保存:在,适宜环境条件下【保证其质量》和安全用于未来科学!研究的行为》不包括?。以,教学为目的》、在实验室检测后】。按照法律法规要求或!者临床研究方—。案约定的《临时存储行为 】第二:。十九条 应当申【请行政许可》的人类遗《传资源?保藏活动同》时涉及人类遗传资源!采集:的,申请人仅需要申请人!类,遗传资源《保,藏行政?许可无需另行—申请人类《遗传资源《采集行政许可 第!三十:。条, 人类遗传资源【保藏单位应》当依:据条:例第:十五条?规,定于每年1月31日!前向科技部提交上】一年度本单位保藏人!。。类,遗传资源情况年【度报:告年度?报告应当载明下【列内容    】 ,(一)保藏的—人类遗传资源情【况; 《   ? (二)人类遗传】资源来源信息—和使用?信息; 《   ?  (三《)人:类,遗,传资源保藏相关管】理,制度的?执,行情:况;: , ,    (四)【本单位?用于保?。。藏人类?遗传资源的场所、设!施、设备的维—护和变动《情,况;   — , ,(五)?本单位?负责保?藏,工作的?主要管理人员—变动情况   】  人类遗传资源保!藏单位应当加强【管理确保保》藏的人类遗》传资源来源合法【科技部组织各省级】科技:行政部门每年对本区!域人类?。遗,传资源保藏》单位的保藏活动【进行抽查 第二节! 国际合作行政许】可与备案《。 第?三十一条 申请人】类遗:传资源?国际科学研究合作】行政许可应当通过合!作双方?各自所在国》(地区)的伦理审查!。外方单位《确无法提供所在【。。国(地区)伦理审】查证明材料》的可:以提:交外方单位认可中方!单位伦理审查意【见的证明材料 【 第:三十:二,条 为取得相关药品!和医:疗器械?在我国上市许可在临!床,医疗卫生《机,构利用我《国人类遗传资源开展!国际:合作临床试验、不】涉及人类遗》传资源?材料出境的》。不需要批准但应【当符:合下列情况之一并在!开展临床试验前将】拟使用的人类遗【传资源种类、数【量及:其用:。途向:科技部备案   !  (一《)涉及的人类—遗传资源采集、检测!、分析和剩余—人类遗?。传资源材料》处,理等在?临床医疗卫》生机构内进行—; ?    《(二)涉及》的人类遗传资源在临!床医疗卫生机构内采!集并由相关药品和】医疗器械上市许可】临,床试:验方:案指定的境内—单位:进,行检测、分》析和剩余样本处理】   《  前款《所称临?床医疗卫生机构【是指在我国相关部门!备案依?法开展临床试验【的医:疗机构、疾病预防控!制机构等《    》 为取?得相关药品和医疗】器械在我国上市【。许可:的,临床试验《涉,及的探索性研究部】分应当申请》人类:遗传资源国际科学】研究合作行政许可】 第?三十三条《 国际科学研究合】。作行政许可、—国际合作临床试验】备案应当《由中方单位和外【。方单位共同》申请合作各》方,应当对申请材料【信息的真实》性、准确性、—完整:性作出承诺 — ,    拟》开展的人《类遗传资《源国际科《学研究合作、国际合!作临床?试验:。涉及多中心》临床研究的不得【。拆分后申请行政【许可:或,者备案 第—三十四条 》开展多中《心临床研究》的组长单《位通过伦理审—查后即可由申—办,方或者组长单位申请!行政许可或者备案】  ?   ?申办:方或者组长单位取】得行政许《可或者完成》备案后参与临床研】究的医疗卫生机构】将本:单位伦理《审查批件或者认【可组长?单位所提《供伦理审查批件的证!明材料以《及本单位《出具的承诺书提【交科技部即》可开:展国际合作临床【研究 第三十【五条 ?取得:国际科学《研究合作行》政许:可,。或者完成国际合作】临床试验备案的合作!双方应当《在行政?许可或者《备案有效期》限,届满后六个月—内,共同向?科技部提交合—。作研究情况报告合】作,研究情况《报告应当载明下列】内容 《  : , (一)研》究,。目的、内容等事项变!。化情况;    ! (:二,。。)研究方案执行情】况; ? ,   ? (三)研究内【。容完:成情况;    ! (四?)我国人类遗传资】源使用、处置情况】;     【(五)研究过程中】的所有?记录以及《数据信息的记录、储!存、:使用等情况; 】    (》六)中方单位及其】研究人员《全过程、实质性参与!研究:情,况以及外方单—位参与研究情况; !     (七)】。研究成果《产出、归《属与:权益分?配,情况; 》   ? (八)研究涉及的!伦理审查《情况 第三—。。节 :对外提供、开放使用!。事先报?告 : 第三十六条 【将人:类遗传资源信—息向境外《组,织、个人及其—设立或?者实际控制》的,机构提供或者—开放使用的中方信】。。息所有者应当—向科技部事先报告】并提:交信:息备份向《科技部事先报告应】当报送下列事—项信息 《     》(一:)向境外组织、个人!及其设立《或者实际《控制的机构提—供或者开放使用【我国人类遗》传资源信息》的目的、《用途;    】 (二)向境外组织!、个人及其设立或者!实际控制的机构提供!或者开放使用—我,国人类遗传》资源信?息及信息备份情况】;     (】三)接收人类遗传】资源信息的境外组织!、个人及其设立或】者实际控《制的机构的基本情况!;  《   (四)向境外!组织:、个人及其设立或】。者实际控《制的:机构提供或者开【放使用对我国人【类,。遗传资源保护的【。潜在风险评估—。情况  》。   已取得—行,政许可的国际科学研!究,合,作或者已完成备【案,的,国际合作临床—试,。验实施过程中中【方单位向外方—单位提供合》作产生的《人类遗传《资源信息的》。如国际合作协—议中已约《定由合作双方—使用不需要》。单独事先报告—和,提,交信息备份 【第三十七条 —将人类?遗传资源信》息向境外组织—、个人及其设立【或者实?际控制的机构提【供或者?开放使用可能—影响我国公》众健康、国家安【全和社?会,公,共利益的应当通【过科技?部组:织的:。。安全审查 》     》应当:进行安全审》查的情形包括—  ? ,  (一《。),重要遗?。传家系的人类遗传资!。源信息;《     (【二,)特定地《区的:人类遗传《资源信息;   !  :(三)人数大于【500例的外显子组!测序、基因组测【序信息资源;—   《  (?四)可能影响我国公!众健:康、国家安全和【社会公共《利,。益,。的,其他情形 第三十!。八条 ?科,技部会?同相关?部门制定安》全审:查规则组织相关【领域专?家,进行安全评估并【。根据:安全评估意见作出】审查决定    ! 人类遗传资—源,出口过?程中如相关物项涉】及出口?管制范围须遵守【国家出口管制法律法!规 第四节 行】政许可、备案与事】先报告流程》 第三十九条 】申请人的《申请材料齐全、形】式符合规定的科技部!应当受理并出具加】盖专用印章和注明日!期的纸?质或者电子》凭,证  《   申请材料不齐!全或:者不符合法》定形式的科技部应】当在:收到正式申请材【。料之日?起五个?工作日内一》次性告知申请人需】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! 第四十条 科技部!根据技术评》审和安全《审查工作需要组建】专家库并建立专【家管:理制度   【  :科,技部按照《随机抽?取方式从专家库中】选取评审专》。家对人?类遗传资源行政【许可申请《事项:进行技?术评审对《。应当进?行安全审查的人类遗!传资源信《息对外提供》或者开放《使用事项进》行安全评估技—术评审意见、—安全评估意见—作为作出行》政许:可决定或者安—全审查决定的参考】依据  》   ?专家参与《。技,术,评审和安全审查一】般采用网络方式必要!时可以?采用会议《、现场勘查等方式】 第四十一条【 科技?部,应当自?受理:之日起二十个工作】日,内对:人类遗传《资源行政许可申请作!出行政许可》决定二十个》。工作日?内不:能作出行政许可【决,定的经科技》部负责人《批准可以延长十个工!作,日并:将延长期限的—理由告知申》请人 第四十二条! 科技?部作出行《。政许:可决定依法需—。。要听证、检》验、检测、》检疫、鉴定、技术】评,审的所?需时:间不计算《在本实施细则第四】十一条?规定的期限内但应当!将,所需时间书面告知】申请人 第四十三!条 科技部作出行】政许可?决定后应当将—行政许可决定书面】告知申请《人并抄送申请—人所在地《的省级科技行政部】门   》  依法作出准【予行政许可》决定的应当在—科技部网站》予以公?开依法作出不予行政!许可决?定,。的应当说明理由并】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!申请行政《。复议或者提》起行政诉讼》的,权利 ? 第四十四条 取】得,人类遗传资源—采集行政许》可后:。采集活动参与单【位、采集目的—、,采集方案或者采集内!容等重大事项发【生,变更的被许可人【应当向科技部提出变!更申请 》第四:十五条 取得人类遗!传资源保藏行政许】可后:保藏目的《、保藏方案或者保】藏内容等重大事项】发生变更《的被许可《人应:当向科技部提出变】更申请? 第四十六条 取!得人类遗传》资源国际科学研究】合作行政许可后开】展,国际科学研究合【。作过程中研究目的】、研究?内,容发生变更研究方案!涉及的人《类遗传资源》种类、数量、用途】发生变更或者申办方!、组:长单位、合同研究组!织、第三方》实验室等其他重大事!项发:生变更的被许可人应!当向科?技,。部提出变更申—请 : 第四十七条— 取得人类》。遗传资源国际—科,学研究?合作行?政许可后出现下【列情形的被许可人】。不需要?提,出变更申请》但应当向《科技部提交事项【变,更的:书,。面说明?及相应材料 —     》研究内容或者研究】方案不变仅涉—及总量累《计不超过获批数量1!0%:变更的; 》   ?  本实施细—则第四?十六条所列合作【单,位以外的参与单位发!。生变更的;》     合作】方法人单位名称【发生变更的;  !   研究内—容,或者研究方案发生】。变更但不涉及人类】遗传资源种类、数量!、用途的变化或者】变更后内容不超出已!批准范围的》 第四十》八条 被许可人对】。本实施细则第四十四!。条至第?四十六条所》列,事项提出变更—申请的?科,技部:。应当审查并作出是】否准予?变,更的决定符合法【定条件、标》准的科技部应当予以!变更   —  变?更,申请:的受理、审》查、:办理期限《、决:定、告知等程序参】照本实施《细则第三十九条至第!四十三条有关行【政许可申请的—。规定执行 第【四十九条 行政许可!决定作出前》申请人书面撤—回申请?的科技部终止对【行政许可申请的审】查 ?第五十条 有下列情!形之一的科技部根】据利害关《系人请求或者—依据职权可以撤【销人类遗传》资源:行政许可《     (一)!滥,用职权?、玩忽职守作出准予!行政:许,可决定的《;   》  (二)》超越法定职权作【出准予行政》。许可决定的;—     —(三)违反法定【程序作出准予—行政许可决》定,的;:     (四】)对不具备申请资】格或者不符》合法定?条件的申请人准【予,行政许?可的;? :    (五)依】法可以撤销行政许可!的其他情形》     被许】可人以欺骗、贿赂等!不正当手《段取得行政》许可的科技部应【当予以?撤销   —  依照前两款【的规定撤销》行政许可可》能对公共利益造成重!。大损害的不予—撤,销 第五十一【条 申请国际—合作临?床,试验备案的应当【事,先取得药品》监督:管理部门《临床试验批件—、通知书《或者备案登记材料】 第五十》二条 申请国际合】作临床试验备案应当!提交下列材料 】 ,   (一)—合作各方基本—情况:;     【。(二:。)研究涉及使用的人!类遗:传资源种类、数量】和用途;《     —(三:)研究方案; 】    《(四)组长单位【伦理审查批》件; ?     (—五)其他证明材料 ! ,。第五十三条 国际】合作临床试验完成备!案后涉及的》人类遗传资》源种类、数量、用】途,发生变更或者合作方!、研究方案、研【究内容、研究目的】等重大事项发生变】更的备案人应当【及时办?理备案?变更 ?   ?  研究《方案或者研究—内容变更《不涉及?人,类遗传资《源种:类,、数量、用途—变,化的不需要办理备】案变更但应当在变更!活,动开始前向科技部提!交事项变更》的书:面说明及相应材料】。 第五十四—条 向境外组织、】个人:及,其设立或者》实际控制《的机构提供或者开放!。使用人类遗》传资源信息向科技部!事先报告后》用途、接收方等事项!发生变更的应当在变!更事项实施》前,向科技?部,提交事项变更—报告: 第五十五—。条 被许可》人需要延续》行政许可有效期的】应当在该行政许可有!效期限?届满三十个工作日前!向科:技部提出申请科【技部应当根据被【许可人?的申请在该》行政许可有效期限】届满前?作出是否准予—延续的决定》。;逾:。期未作出决定的视为!准予延?。续     备案!人需要?延续备案有》效期的应当在—该备:案有:效期限届满三十个】工作日前向科技部】提出申请科技部应】当在该备案有效期】。限,届满前完成延续备案!。;逾期?未完成的《视为:已完:成延续备《案 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