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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【三章 ?行政处罚的决定【 第一节 一!般,规定 第》。十条 工业和信息化!管理部门实施行政】处罚应当《查明事实;违法事】实不:。清、证据不足—的不得给予行—政处:罚 :。 第十?一条 行政处罚的】。实施机关《。、立案依《据、:实施程序《和救济?渠道等信息应当公】示 第十二条 】行政处罚应当由具】有行政?执法资格的执法【人员实施执法人员】不得少于2人法【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!     执—法人员应当文明【执法尊重和保—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! 第十?三条 执法》人员:。与案件有直接利害】。关系或者有其他关系!可能影响《。公正执法的应—当主动?回避 《    当事人认】。为执法人员与案【。件有:直接:利害:关系或者有其他【关系可能影响—公正:执,。法的有权申请回避 !。 ,    《当事人?提出回避申请—。的工业和信》息化管理部门—应,。当依法?审查并于5日内作】出决定?决定:作出之前《不停止?对案件的调查 第!十四条? ,工业和信息》化管理?部门在作出》行政处罚决定—前,应当告知当事人【拟作出的行政处【罚内容?及事实、《理由、依据并告知当!事人:依,法享有?的,陈,述、申辩、要求【听证等权利   !  当事人》有,权进行?陈述、申辩工—业和信息化管理【部门应当充分听取】当事人的意见—。对当事?人,提出的事实、理由和!。证据进行复核;当】事人提?出的事实、理由【或者证据成立的工】业和信息化管理部门!应当采纳 》     》工业和信息》化管理部《门不:得因当事人陈—述、申辩而给予更重!的处罚 第—十,五条 证据必须【经查证属实方可作为!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!。以非法手段取—得的:证据不得《作为认定案》件事实的根据 】第十六条 工业和】。信息化管理》部门应当依法以文】字、音像等》形式对行政处罚的】启动、调查》取证、审核、决【定、送达、》执行等进行全过程】记录:并按照档案》管理规定归》档保存 《 第:十七条? 具有一定社—会影响的行》政处:罚决定工《业和:信息化管《理部门应《。当自作出决定—。之日起7日内予【以,公开法?律、行政法》规另有规定的—从其规定 —  :  公开行》政处罚决定信息不】得泄露国家秘密不】得危害国《家安全、公共安【。全、经济安全和【社会稳定对涉及商】业秘密和《个,人,隐私的?应当作必要》的处:理  《   公开的—行政处罚决定—。被依法变更、撤【销、:。确认违法或者—确认无?效的工业和》信息化管理》部,门应当在3》。日内撤回《行政处罚《。决,定信息并公开—说明:理由 第二节 简!易程序 第—十八条 《发现公民、法人或者!其他组织有违反工业!和信息化行》政管理秩《序的行为事》实确凿并有法定【依据对?公民:处以200元—。以下、对法人或者】其他组?织处以3《000元以下罚【款或者警告》的行政处罚的可以当!场作出?行政:处罚决定法律另有规!定的从其《规定: 第十九条 执法!人员当场作》出行政处《罚决定的应当—向当事人《。。出示执法证件填写预!定格式、编有—号码:的行:政处罚决定书并当】场,交付当事人当事【。人,拒绝签收的执法【人员应当《在行政处罚决定书上!。注明:     前款】规,定的行政处罚—决定书应当载明【当事人的违法行为行!政处罚的种类和【依据、罚款》数额:、时间?。。、,地点:申请行政复议、提起!行政诉讼《。的途径和期限以【及,工业和信息化—管理:部门的?名称并由执法人员签!名或者盖章 第】二十条 执》法人员当《场作:。出行政处《罚决定的应当在【3日内报所》属的工业和信息【。化管理部《门备案 第三节 !普,通程序? 第二十一条 】除本规定第十八条规!定的可以《当场作?出的行政处》罚外工业和信—息化管?理,部,门发现公民、法【人或者其他组织有违!反工业和信息化【行政管理秩序—的,。行为:依法:应当给予行政处【罚的应当全面、客观!、公正地调查收集】有关证?。据;:必要时依照法律【、法规的规定—。可以进行检》查 第二十二【条 符?。合以下条件的—工业和?信息化管理部门应】。当在:15日内立案 】    (一)【有证:据初步证明公民【、法人或者其—他组织存在违—反工业和信息—化行政管《理秩序的行为;【  ?  : (二)依据法【律、法规、》规章的规定》应当受到《行政处罚; 【    (三)【在给予行政处罚的法!定期:。限内;   【  (四)属—于本部门管辖 【     因—特殊情况《不,能在前款规》定的期限内立案的】经,。工业和信息化—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!可以延长15—日     法律!、法:规、规章对》于立案的期限另有规!定的从其规定 第!二十:三条: 执法人员开—展案件调查的—应当向当事》人送达?案件调查《通知书?。告知:案件调查的依据、】内容:、时间、要求等事项!  ?   执法人—员在调查或者进行检!查时应当《主,。动向当事人或—者有:关人员出示》。执法证件执法人【员不:出示执法证件的【当事人或者有—关人员?有,权拒绝接受调—查或者?检查     当!事人或者有关人员】应当如实回答询【问协助调查或—者检查不得拒绝或者!阻挠 ?。 ,第二十?四条: ,执,法人员?。询问当事人或者有】关,人员应?当分:别进行并制作—询问笔录《。   《  询?问笔录应当交被【询问人核对;被【询问:人阅读有困难的应当!向其宣读《经核对无误后由【被询问人在笔录【上,逐,页签名或《者以其他方式确认笔!录有差错、遗漏的】应当允许《被,询问人更正或—者补充更正或者【补充部分应》当由被?。询问人签名或者【以其他方《式,确认;被《询问人拒绝确—认的执法人员应【当在笔?录上注明并》签名 ?。 第二十《五,条 执?法人员收《集、调取《。的书证、物证应当是!原件、原物收—集、调取《原件、原物确—有困难?的可以收集、—。调取经证据持有人或!者执法人员核对【无误的复《制,件、节录《本或者能够证明该书!证、物证的照—片、录像等》。。其他证据 第二十!六条 执法人员【收集的电子数据或者!录音、录像等—视听资?料应当是原》始,。载,体收集原《。始载体有困难—的可:以收集复制件—并注明制《作方法、制作时间、!制,作人和证明对象【。。等情况声音资料【应当附有文字记【录, 第?二,十七条 为了查【明案:情需要对专门—性问题进行检测、检!验或者鉴定的—工业和信息化—管理部门《应当委托《。具备法?定资质的机构进【行;没有具》备法定?资质的机构的—可,以委托?其他具备相应—条,件,。的机:构进行检《测、检验、鉴定【结果应当告知—当事人 《 第二十八条 执】法人员对与案件有关!的物品或者》场所进行勘验或者检!查时应?当通:知当事人到场—制作勘验笔》录或者检查》笔录交当事》人签:名或者以《。其他方式确》认当事人拒不到场】、无法找到》当事:人或:者当:事人拒绝签名或【者以其他《方式确认的执法【。人员应当在笔录或者!其他材料上注明【。并签名有其》他人在现场的可以由!其他人?签名 第二十九】条 :执法人员《抽样取证的应当通知!当事人到场》制作抽样取证凭【证对样品加贴—封条并由执法人员、!当事人在《抽样取证凭证—上,。。签名或者以其他方】。式确认当事人拒不】到场、无法找到当】事人或者当》事人拒绝签》名或者?以其他方《。式确:认的执法人》员应当在抽样取证凭!。。证上注明并签名有其!他人在现场的—可以:由其他?人签名 第—三十条 在证据【可能:灭失或者以后—难以取?得的情况下经工【业和信息化》管理部门负》责人批准执法人员】可,以先行登记保—存情况紧急、需要】当场采取先》。行登记保存措—施的执法《人员应当在24小时!。。内向工业和信息化管!理部门负责》。人报告并补》办批准手续工业和】信息化管理部门负】。责人认为不应当采取!先行登记保存措施的!应当立即《解除    【 执法人员先行【登记:保存:证据的?应当当场清》点并制?作先行登记保存【通知:书由执法人员、【。当事:。人签名或者以其【他方:式确认后各执1【份 :     先—行登记保《存期间?当事人或者有—关,人员不得销毁或者】转移证据 》 第三?十一条 对先行登】记保存的证》据工:业和信?息化管理部门应当】在7:日内作出下列处理】决定  》。。   (《一)及?时采取记录》、复:制、拍照、》录像等?证据保全措施—不再需要采取登【记保存?。措施的决定解—除先行登《记保:存措施?;,     —(二)需《要检测、检》验、鉴定的送—交检测、检验、鉴】定;  》   (三)依法】可以采取查封、【扣押等行政强制措施!的决定采取》相应的行政强制措施!。; ?   ? (四)违》法事:实成立依法应当【予以没收的作出行政!处罚决定没收—违法所得或者非【法财物;《     —(五)违《法事实不成立或者】违法事实成立但依法!不应当予以查封、扣!押或者没《收的决定解》除先行登《记保存措施; 【   ?  :(六)依法应当移】交有:关部:门处理的移交有【关部门?并书面告知当事人 ! ,    逾》期未作出处》理决定的先行—登记保存措施—自动解除 —第三十二条 —有下:列情:形之一?的经工业和信息【化管理部门负责人】批准应当中止案件调!查   》  (一)行—政处罚决定》必须以相关案件【的裁判结果或者其他!。行政决定为依—据而相关案件—尚未审结或者其他行!政,决定尚?未作:出的:; :     (—二):涉,及,法律适用等问题【需要有权机关作出】解释或者确认的【;     【(,三):因不可抗力致使【案件暂时无法调查的!;     【(四:)因当事人下落【不明或者无法—取,得联系致使案件【暂时无法调查—的;     】(五)其他依法应】当中止调查的—情形 ?     》中止:案件调查的原因【消除后应当立—即恢:复案:件调查 《 第:三十三?条 存在《涉嫌违法《的公民死亡、法人或!。者,其他:。组织终止且无权利义!务,承受人等应当终【止调查的情》形致使?案件调查无法继续进!行的终止案件调查 ! 第:三十四?条 案件调查终结工!业和:信息化管理部门负责!人应当对调》查结果进行审—查根据不《同情况依《。法分别作出行政处】罚、不予行》政处罚或者移送司】法机关的决定  !  : 对于情《节复杂或者》重大违法行为给【予行政处罚的工业和!信息化管《理部门负责》人应:当集体?讨论决定 —第三十五《条 工业和信息化管!理部门拟作出—行政处罚决定—的应当制作行—。政,。处罚意见告知—书告:知当事人《拟给:予的行?。政处罚的《内容、事实、理【由、依据和依法【。。享有陈述、申辩的权!利,     —当事人?陈,述和申辩的应当【自收到行政处—罚,意见告知书之日起】5日内?提出工业和》信息化管《。。理部:门未告知当事人【。或者拒绝听取当事】人的陈述、申辩的不!得作出行政处罚【决定;?当事人明确放弃陈】述或者申辩权利的】除外 第三十六条! 工业和信》息化管理《部门拟作出下列行政!处,罚决定的《应当:告知:当事人有要求—听证的权利》当事:人要求?听证的工《业和信息化管理部】门应当组织》听证  》   (一)对公民!处以1万元以上、对!法人或者其他组织】处以1?0万元以上的—罚,款法律、法规、规】章对罚款《数额:。另有规?定的从?其规定    】 (二)没收与前】项所:列数额同等的—。违法所?得或者同等价值【的非法财物 【    (三—)降低资质等级【、吊销许可》证件   —  (四)》责,令停产停业、责令】关闭、限制从业 】     (五)】其他较重的行—政处罚    】 (六)法律、法】规、规章规》定应当?听证的其他情形 !    当事人不】承担工业《和信息化管》理部:门组织听证的费用】 第三十七—。条 当事人要求【听,证,的应当自收到行政处!罚意见?告知书之日起5日】内以书?面或者口头》形式提?出,口,头提出的工业和信】息化管理部门应当】当,场记录申《请人:的基本情况、申【请听证的《主要:。理由以及申请—时间等内容》并由:当事人签《名或者以其他方式】确认 第》三十八条 工业和】信息化管《理部:门组织听《。证的应当在举行听证!。7日前将听证—。时间、地《点书面通知》当事人及有关—人员     】。除涉及国家》秘密:、商业?秘密或者个人—隐私依法予以保【密外听证应当—公开举行《 第三十九条【 听证?设听:证主持人1名负【责组织听证;听证】记录员1名》负责听证准备—和记录?工作:;必要时可以设1至!2名听证员协助【。开展听证   】  听证主持人、听!证员、听证记录员】由工:业和信息化管理部】。门,指定的非案件调【查,人,。员担任 第—四,十条 当事人—可以:亲自参加《听证也?可,以委托1至》2人代理 — ,。。。。   当事人认【为听:证主持?人、听证《员或:者听证记录员与案】件有直接利》害关系的有权申【请回避 》。。第四十一条 —。听证按照下》列程序进行》    》 (一)听证记录员!核对听?证参加人身份—; ?    (》二)听证主持—人,宣布听?证纪:。。律、听?。证参加人名单和听证!参加人权利义务【询问当事人是否申请!回避;    】 (:三,)听证主持人宣布】听证开始并介绍案】由; ?     (四)】案件调?查人员提《出当事人违法的事实!、证据说明拟—作出的行政处—罚,的内容及法律依【据; ?     (—。。五,)当事人或者其【代理人进《行陈述、申辩—并可以出《示,。。相应:证据:材料;涉及第三【人,的由第三人或—者其代理人》进行:陈,述;     】(六)听证主持【人就案?件的有关问题向【案件调查人员、【当事人、第三—人或者其《代理人?等询问;    ! (七)案件—调查人员、当事人、!第三人或者》其,代理人经《听证主持人允许【相互质证《、辩论?。;     【(八)案件调查人员!、当事人《、,第三人或者其代理】。人作最后陈述;【     (【九,)听证主持人—宣布听证结》束 ?第四:十,二条 ?。当事人及其代理人】无正当理由》拒不:出席:听证:或者未经许》可中途?退,出听证的视为放【弃听证权利工业和】信,息化管理《部门终止听证 】第四十三条 听【证应当制作》听证:笔录经当事人或者】其代理人核对—无误后签字或者【盖章:当事人或者其—代理人拒绝签—字或者盖章的由听证!主持人?在笔录中注明 第!四十四条 听证结束!后工业和信》息化管理部门应当】根据听证笔录依【照本规定第》三十四?条的规定作出决定】 :。第四十五条》 ,有下:。列情形之一的在【工业:和信息化管理—部门负?责人作出《行政处罚的决定前应!当由从事行政处罚】决定法?制审核的人员进行法!制审核?;,未经法?制审核或《者审核未通过—的不得?。作出决定《 ,     (—一)涉及重大公共】利益的?; :。    《 (二?),直接关系《当事人?或者:第三人重大权益经】过,听证程?。序的;    】 (三)案件情况】疑难复杂、》涉及多个法》律关:系的:;     (四!)法律、《法规规定应当—。进,行法制审核的—其他情形《 ,     工业【和信息化管》理,部门初次从事—行政处?罚决定法《制审核?的人员应当通—过国家统《一,法,。律职:业资格考试》取得法律职》。业,资,格 第四十六【条 :法制审核的主—要内容包括 【    (一)【执法主体《是否:合法执法人员是否具!备执法资格; 【   ?  (二)执法【程,序是否合法; 】    (三)案】件事实是否清楚证据!。是否合法充分—;     (】。四,)适用法律、法规】、规章是否准确裁】量基准运用是—否,适当;?  ?   ?(五:。)执法?是否超越法定权限;!    》 (六)执法文书是!。否完备、规范; ! ,   (七》。)违法行为是否【涉嫌犯罪、需要【移送司法《机关; 《     (八【。)依法需要审核的其!他内:容 ?第四十?。七条: 工业和信息化管理!部门作出行政处【。罚的决定的应当制作!行政处?罚决定书行政处罚】决定书应当载—明下列事项》  ?   ?。(一)当事人的姓名!或者名称、地址;】  ?   (《二,)违:反法律、法规、【规章的事实和证据;!     (【三)行政处》罚的种类和依—。据; ?     (四【)行政?处,罚的履行方式—和,。。。期,限;    【 (五)《申请:行政复议《。、提起行政诉讼【。的途径和期》限;     (!六)作出行政—处罚决定《的工业和信息—化管理部《门的名称和》日期 ?     行—政处罚决定书应当】。盖有作出行》政处罚决《定的:工业和信息化管【理部:门的印章 —第四十八条 工【业,。和信息化管理部【门应当自案件立案之!日起90《日内作?出行政?。处罚决定;因案【。情复杂或者其他原因!不,能在期限内作出【决,。定的经工业和信息】化管:理部门负责》。人批准可以延—长90日法律—、法规?、规章另有规定【的从其规定 【。  :  案件处理过程中!检验、检《测、鉴定、》中止、听证、公告等!。时,间不计入前款—规定的期限 — 第四十九条 行政!处罚决定书应—当在:宣告后当场》交付当事人》;当:。事人不在场》的工业和信息—化管理部门》应当在7《日内依照《中,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!讼法的有关》规定将行政》。处,罚决:定书送达当事人 ! ,   当事人同【意并:签订送达确认书的工!业和信息化管理部门!可,以采用?传真、电子邮件、移!动通信等电》子方式将行政处罚】。决定书等送达当【事人 第》。五十:条 因?当事人提供的—送达地址不准—确、送达地址变更未!书面告知工业和【信息化管理部—。门导致行政处罚【决定:书等未?能被当事人》实,。际接收直接送达的】行政处罚决定书等留!在该地址之日为送】达之日;邮寄送达的!行政处罚决定书等被!退回之日为送—达之日 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