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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食用?农,产品市场销》售质量安《全监督管理办法 ! 国家市》场监:。督管:理总局令 第81!号     食】用农产品《市场:销售质量安全监督】管理办法《已经2023年6】。月26日《市场监?。管总局?第12次局务会议通!过现予公布自202!3年12月1日起施!。行 局长 —罗文 2023】年6月30日 第!一条 为了规范食】用农:。产品市场销售行【为加强食用农产品市!场销售质量安全【监督管理《保障食用农产—品质量安全根据【中华人民共和—。国食品安全法—。(以下简称》食品安全法)—、中华人民》共,和,国农产品质量安全】法、:中华人民共和—国食品安《全法实施条例(以下!简称食品安全法【实施条例)等—法律法规制定—本办:法 ?第二:条 食用农产—品市场?销售质?量安全及其监督【管理:适用:本办法     !本办法所称食用农】产,品市场销《售是指通过》食用农?产品集中交易市场】(,以下简称《集中交?易市场)、商场【、超市、便利店等固!定场所销售食用【农产:品的活动《不包括食用农产品】收购行为 第三条! 国家市场监督【管理总局负责—制定食?用农产品《市场:销售质?。量安全?监督管理制》度,监督指?导,全国:食用农产品市场【销售质量安全的监督!管理工作   】  省?、自治区、直—辖市市场监督—。管理部门负责—监督:指导本行政区域食用!农产品市场销售质】量安:全的监督管》理工作?     市、】县级市场监督管【理部门负《责,本行政区域食用【农产品市场销售【质量安全《的监督管理》。工作 第四条 】县级以上市场监【督管理部门应—当与同级农》。业,。农村:等相关部《门建立健全食用农产!品,市场销售质》量安全监督管理【。协作机制《加强信息共享—推动产地准出与【市场准入衔接保【证市:场销售的食》用农产品可追溯【 第五《条, 食用农产品市【场销售相关行业组织!应,当加强行业自—。律督促集中交易市场!开办者和销》售者履?行法律义务规范【集中:交易市场食品安全】管理行为和销售者经!营行为提高》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!保,。障水平 《 第:六条 在严格—执行食品《安全标?准的基?础上鼓励食用农【产,品销售企业通—。过应用推荐》。。性国:。家标准?、行业标《准以及团体标—准等促进食用农产品!高质量发展》 第七条 食用】农产品销售》者(以下简称销售者!)应:当保持销售场所环】境整洁与有》毒、有害《场所以?及其他污染源保持】。适当的距离防止交】叉污染  —   销售生—鲜食用农产品不【得使用对食用农【产品:。。的真实色泽等感【官性状造《成明:。显改变的照明等设施!。误导消费《者对商品的》感官认?知  《  : 鼓励采《用净菜上市》、冷鲜上市等方式销!。售食用农产品— :第八条 销售者采购!食用农?产品应?当依照食品》安全法第六十五【条的规定建立食用】农产品进《货查:验记录制度》索取:并留存食用农产品进!货凭证?并核:对供货者《等有关信息 【   ? 采购?按照规定应当检疫】、检验的肉》类应:当索取并留存动【物检疫合格》证明、肉品品质检验!合格证等证明文件】采购:进,口食用农产品应当索!。取并留?存海关部门》出具的入境货物检】验检疫证明》等证明文件   !  供货者》提供的销售凭证、】食用农产品采购协】议等凭证中含—有食用农《产品名称、数量、供!货日期以及》供货者名称、地【址、联系方式等【进货信息《的可以作为食用农】产品的进货》凭,证,。 第九《条, ,从,事连锁经营》和批发?业务的食《用农产?品销售企《业应当主动》加强对?采购渠道的审—核管理优先采购附具!承诺达?标合格证或者其他产!品质量合格凭证的食!用农产?品不得?采购不符《合食品安全标—准的食用农产—品对无法提供承诺达!标合格证或者—其他产品质量合格凭!证的鼓励销售企业】。进行抽样检》验或者快速检测 ! ,。  :。。 除生产者或者供货!者出具的承诺—达标:合格证?外自检合格证明【。、有关部门出—具,的检验检疫》合格证明《等,也,可以作?为食用农产品—的产品?质量合格凭证 】第十条 《实行统一《配送:销售方式的食用【农产品销售》企业对?统一配送的》食用农产品》可以:由企:业总部统《一建立进货查验记】录制度并《保存:进货凭?证和:产品:质量合格凭》证;所属各销售门店!应当保存总部的【配送清单提供可【查验相应凭证—的方式配送》清单:保存期限不得少于】六个月 《 ,第十一条《 从事批发》业务的食用农产品】销售企业《应当建立《食,用,农产品销售记—录制度如实记—。录批发?食用农产《品的名称、》。数量、进货日—期,、销售日期》以及购货者》名称、地址、联【系方式等内容并【保存:。相关凭证记录和凭】证保存期限不得少】于六个月 第【十二条 销售—者销售食用农—产,品应当在销售场所】明显位置或者带包】装产品的包装上如实!标明食用农产品的名!。称、:。产地、生产者或者销!售者的?名称或者姓名等【。信息产地应当—具体:到县(市、区—)鼓励标注到乡【镇、:村等具体产地对保质!期,有要求的《应当标注保质—。期;保质《。期与贮存条件—。有关的应当予以【标明;在包装、保】鲜、贮?存中使用保鲜剂【、防腐剂等食品添加!剂的应当标明—食品添加剂名称【    》。 销售即食食用【农产品还应当如【。实标明?具体制作《时间:。     食【用农产品标签所用】文字应当使用规【范的中文《。标注的内《容应当清楚、—明显不?得含有虚假》、错误或者其他误导!性内容  —  : 鼓励销售者在销售!场,所明显?位置展示食用农产】品的:承诺达标合格证带包!装销:售食用农《产品的鼓励在—包,装上标?。明生:产,日期:或者包装日期、贮】。存,条件以及最》佳食用期限等—内,容 第十三—条 :进口食用农产—品的包?装,或者标签应当符合我!国法律?、行:。政法:。。规的规定和》食品安全标准—的要求并以中文载】明原产?国(地区)以及在中!国境内依法登记注】册的代理《商、:进口商或者经销者】的名称?、地址和联》系方式可《以不标示生产—者,的名称、地址和联系!方,式     【进口鲜?冻肉类?产品的外《。。包装上?应当以中文标明规】格、产地、目的【地、生产《。日期、保质期、贮存!条件等内容  】 ,  分装销售—的进口食用农产品应!当在包?。装上保留原进口【食用农产品》全部信?息以及分装》企,业、分?装,时间、地《点、:保质:期等信息 —第十:四条 销售者通【过去皮、切割等方式!。简单:加工、销《售即食食用农—产品的应当采取有】效措施做好》食品安全防护防止交!叉污染 《 第十?。五条 禁止销—售者采购《、销售食品安全【法第三十《四条规?定情形的食用—农产品   【  可拣选的—。果蔬类食用》农产品带《泥、带沙《、带虫、部分枯【萎以:及可:。拣选的?水产品带水、—带泥、带沙等不【。属,于食品安《全法第三十四条【。第六项规定的腐败变!质、霉变生虫—、污秽不洁、混【有异物、掺假掺杂或!者,感官性状异常等【情,形 : 第:十六条? 销售者贮存食用】农产品应当定—期检查及时清—理腐败变质、—。油脂酸败、霉—变生虫或者》。感,官性:状异常的食》用农产品贮》存对温度《、湿:度等有?特殊要求的食用农】产品:应当具?备保温、冷藏或【者冷:冻等设施设备并保】持,有效运行  【   销售者—委托贮存《食用农产品的应【当选择取得营业执照!等合法主体资格【、能够保《障食:品安全?的贮:存服:务提供者《并监督?受托方按照保—证食品?安全的要求贮—存食用农产》品, 第十七》条, 接受?销售者委托》贮存食用农》产品的?贮,存服务提《供者应当按照—保证食?品安全的要》求加强贮存过程【管理履行下》列义务     !(一)如《实记录委托方名【称或者姓名、地址、!。联,系方式?等内容记录保—存期限不得少于贮】存结束后二》年;     】(二)非食品生产】经营者?从事对?。温度、湿度等有特殊!要求的食用农产【品贮存业《务的应当自》取得营业执照之【日起三十个》工作日内向所在【地县级市场监督【管理部门备案备案】信,。。息包括贮存》场所名称《、,地,址、贮存能力以【及法定代表人—或者负责人姓—名、:统一社会信用代码、!联系方式等》信息;  —   ?(三)保证》贮,存食用农《产品的容器、—工具和设备》安全无害《保持清洁防止污【染保:。证,食品安全所》需的温度、湿度和】环境等特殊要求不】得将食用农产品与有!毒、有害物品一同贮!存;     (!四):贮存肉类冻品应【当查验并留存有关动!物检疫合格证明【、肉品品质检验合格!。证等证明文件; 】 ,    (五—)贮存进《。口,食用农产品应—当,。查验并?留,存,。海关部门出具—。。的入:境货物?检验检疫《证明等证明文件;】。   《  (六)定期检查!库存:食用农?产品发现销售者有】违法行为的应—当及时制止并—。立即:报告所在地县—级市场监督管理部】门; ?    《 (七?)法:律、法规规定的其他!义,务 第《十八条 食》用农产品的》运输容器、工具和设!。备应:当安全无害保—持清洁防止污—染不得将食用农产】品与有?毒、有害物品一同】运,输运输对《温度、湿度》等有特?殊,要求的食用农产品应!当具备?保温:、冷藏或《。者,冷冻等设备》设施并保持有效运行!。     销售】者委托运输食—用农:产品的应当对承【运人的食品》安全:保障能力进行审【。。核并监督承运人加强!运输过程管理如实记!录委:托,方和收?货方的名称或者【姓名、地址、—联系方式等内—。容记:录保存期限不得少】于运输结束后二年 ! 第十九条 集【。中交易市场》开办:者应当建《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!。制度履行入》。场销:售者登记建档、签订!协议、入场查—验、场内检查、信】息公:示、食品安》全违法行《为制止及报告、食品!安全:事,。。故处置?、投诉举报处—置等管理《义务食用农产品批】发市场(以下简称】。批发市场)》开办者还应当履【行抽样?检,验、统?一,销,。售凭证格式》以及监督入场销【售者开具《销,售凭:证等管理义务 【 第二十《。条 集中交易市【场开办者应当在市场!开业前向所》在地县?级,市,场监:督管理部门如实【报告市场名称、【。住所、类型、法【定代表人或者负责】人姓名?、食用?农,产品主要《种类等信息 —     集中交易!市场开办者》应当建立入场销【售者档案并及时【。更新如实记录—销售者名称》或者姓名、统—一,。社会信用代码—或者身份《证,号码、联系方式以及!市场自?查和抽检中发—现的问?题和处理信息入场销!售者档案《信息:保存期限不》少于销售者停止销售!后六个?月 第二》十一条 集中—交易市场《开办:者应当按《照食用?农产品类别实行【分,区销售为入场—。销售者提《供符合?食,品安全要求的—环境:、设施、设备等【经营条?。件定期检查和—维护并做好检查记录! , 第二十二》条 鼓?励集中交易》市,场开办?者改:造升级为入场销售者!提供满足《经营需要的冷—藏,、,冷冻、保鲜等专业贮!存,场所:更,新设施、设备—提高食?。品安全?保障能力《和水平    】。 鼓励?集中交易市场开【办者采用信息—化,手段统一采集食用农!。产品:进,货、:贮存、运输、交易】。等数:。据信息?提高食品安全追溯】能,。力,和水平 第二【十三条 集中交【易市场开办者应当查!验入场食用农产品的!进货:凭证和?。产品质量《合,格,。凭证与入场销售者签!订食:用农产品《质量:安全协议《列明违反食品安全法!律法规规定的退市】条款未签订》食,用农:产品质量安全协议的!销售:者和无法提》供进货凭证的食用农!产品:不得进入市场销售 !     集中交】易,市场开办者对声称】销售自产食用农【产品:。的,应当查验自产食【。。用农产品《的承诺达《标合:格,证或者查《验并留存销售者身】份,证,号码:、联系方式》、住所以及》食用农产品名称、数!量、入场日》期等信?息     对无!法提供承诺》达标合格证或者其】他产品质量合格凭】证的食用农产品集】中交易市场》开办者应《当进行抽样检验或者!快速检测结果合格的!方可允?许,进入市?场销售?  ?   鼓励和引导】有条件的集中交易市!。场开办者对场—内销:售的食用《农产品集《中建立进《货查:。验记录制度 第】。。二十四条《 集中交易市场【开办者应当配备【食品安全《员等食品安全管理人!员加强对食》品安全管《理人员的培训和考】核;批发市场—开,办者还?应当配备食品安全总!监   》  食品安全—管理人员《应当加强《对入场销售者的食品!安全宣传教育对入场!销,售者的食用》农产品经营行为进】行检查?检查:中发现存《在违法行为的集中】交易市场开办者【应,当及时制止并向所在!地县级市场》监督管?理部门报告 第】。二十五条 批发市】场开办者《。应当:依照:食品安全法第六十四!条的:规定对场内销售【的食用农产品进行抽!样检验采取》快,速检测的应当采用】国家规定的快速【检测方法鼓励零【售市场开办者—配备检验设备和【。检验人员或者委托具!有资:。质的食品检验—机构进行《食用:农,产品抽样《检验:    》 ,集中交易《市场开办者》发现:场内:食用农?产品:不,符,合食品安全标—准,的,。应当要求入场销【售者立即《停止销售依》照集:中,交易市场《管理规定或者与【入,场,销售者?签订的协议进行销毁!或者无害化》。处理如实记录不【合格食?用农产?品,数量、产地、销售】者、销毁方式等内】。容留存?不,合格:食用农产《品销:毁影像信息并向所在!地县级市《场监督管理》部门报告记》录保存期《限,不少于销售者停止】销售后六个月 【 第:二十六?条 :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!应当在醒目位置及时!。。公布本市场》食品安全《管理制度、食品安全!管,理人员、投诉—举报电话、市—场自:查结果、食用—农产品抽样检验信】息以及不合格食用】农产品处理结果等信!息     【公布的?食,用农产品抽样检【验信息应当》包,括,。检,验项目和检验结果 ! 第:二十七条 》批发市场开办—者,。应当向入场销售【者提供包括批发市】场名称?。、食用农《产,品名称、产地、数】量、销售日期以【及销售者名》称、摊位信息、联系!方,式,等项目信息的统【一销售凭证》或者指导入场—销售者自行印制包】括上述项目信—息的销售凭证 【    《 批发市《场开办者《印制或者按照—批发市场要》求印制的销售凭【证,以及包括前款所【列项目信息的电子凭!证可以作为入场销】。售者的?销售记录和相关购】货者的?进货凭证销售凭证保!存期限不得》少于六个月 第】二十八?条 :与屠宰厂(场)【、食用农《产品种植养殖基地】签订协议的批发市】场开办者应当—对屠宰厂(》场)和食用农产【品种植养《殖基地进行实地考察!了解食?用农产品《生产过程《以,及相关信息》 第二十九条【 ,县级以上市场监【督管理部门按—照,本行政?区域食品安全—年度监督管理计划对!集中交易市场—开,。办者、销售者及【其委:。托的贮存服务提供】者遵:守本:办法情况进行日【常监:督检查  —   (一)对食】用农产?品销售、贮存—等场所、设》施、设备以及信息】。公示情况等进行【现场检?查,; ?    (》二)向?当事人和其他有关人!员调查了解与食【。用,农,产品销售活动和质】量安全有关的情【。况;   —  (三)检查食】用农产品进货查【验记录制度落—实情况查阅、复【制与食用农产品质】量安全?有关的记录、协【议、发票以及—其他资料; 【 ,   (四)检【查,集中交易《市场抽样检验情【况; 《    (》五,)对集中交易市场】。的食品安全》总监、?食品安全员随机进】行监督?抽查考核并公—布考核结果; 【     (六)】对食用农产》品进行抽样送有资质!的食品检验机—。构进行?检验;     !(七:。)对有证据证明不符!合食品安全》。标准或者有证据【证明存在质量安全隐!患以及用于违法【。生产经营的食—用农产?品有:权查封、扣押、监】督,销毁; 《     (八)依!法查封违法从—事食用农产品—销售活动的场所 !。    集中—交易市场开》办者:。、销售者《。。。及其委托的贮存服】务提供者对市场【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实!施的监督检查—应当予以配合不【得拒绝、阻挠、【干涉 第三十条 !市、县级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】可以采用国家规定】的快速检《测方法?对食用农产品质量】安全进?行抽查检测》抽查检测结果—表明食用《。农产品可能存在【质量安全隐》患的销售《者应当暂停》销售;?。抽,查检测?结果:确定食用农产—品不符合食品安【全标准的可以作为行!政,处罚的证据   !  被抽查人对【快速检测结果有异议!的可以自收到检测】结果时?起四小时内申请【复检复检结论仍【不合格的《复,检,费用由申请人承担复!检,不得采用快速检【测,方法 第》三,十一条?。 市、县级市—场监督管理》部门应?当依:据职责公布》食用农产品》质量:安全监?督管理信息  】   公布》食用农?产品质量《安全监?督管理信息应当【做到准确、及时、】客观并进行必要【的解释说明》避免误导消费—者和社会舆论 第!三十二条《 ,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!理部门应当加—强信息化建》设汇总分析食—用农产品《质量安全《信息加强《监督管理防范—食品安全风险 第!三十三条 》县级:以上地方市场监督】管理部门应当—。将监督?检查、违法行为【查处等情况记—入集:中交易?市场开办者、—销售者食品安全信用!档案并依法通过国】家,企,业信用信息公—示系统向社会公示】 ,  :   对于性质恶劣!、情节严重》、社会危害较大受到!市,场监督管理部门较重!行政处罚的依法列】入市场监督管理【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采!取提高检查频次【等管理措施并—。依,法实施联合惩戒 】     市、【县级市场监督管理部!。门,应当逐步建立—销售者市场准入【前信用承诺制—度要求销《售者以规范格式向社!会作出公开承诺如】存在违法《失信销售行》为将自愿接受信用】惩戒:。信用承诺纳》入销售者《。信用档案接》受社:会,监督并作为事—中事后?监督管理的》。参考 第三十四条! 食用农产品在【销售过?程中存在《。。质,量安:全隐患未及时采【取,有效措施消除的市】、,。。县,级市场监督》管理部门可以对集】。中交易市场开办【者、销售《企业负责人进—。行责任约谈被—约谈者无正当—理由拒不《按时参?加约谈或者未—按要求落《实整改的市场监督】管理部门应当—记,入集中交易市—场开办者《。、销售企业信—用档案 第三十五!条 市?、县级市场监督管理!部门发现批发市场有!国家法律法规及本】办法禁?止销售?。。的,食用农?产品在依《。法处理的《同时应当及时追【查食用?农产品来源》和流向查明》原,因、控制《风险并报告上级市场!监,督管理部门同—。时通报所涉地—同级市?场监督管理部—门;涉及《种,。植养:殖和进出口环—节的还应当通报农业!农村主?管部:门和:海关部门所涉地市】。场监督管理部门接】到,通报:后应当积极配合开展!调查控制风》险并加强与》。事发地市场监督管】理部门的信》。。息通报?和执法协作》。  ?   市、县—级市场监督管—理部门发现超出【其管辖范围的—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!案件:线索应当《及时移送有管—辖权的市、县级市场!监督管理部门 第!。三十六条 市、县级!市场监督管理—部门发现下》列情形之一的—应当:及时通报所》在地同级《农业农村主》管部门   【  (一)农产品生!产,企业、农民专业合作!社、从事农》产,。品收购的单位或者】个人未按照规定【出具承诺达标—合格证?;     【(二)承《诺,达标合?格证:存在虚假信息;【   《  (三)》附具承诺达标合格证!的食用农产品不【合格;?   《  (?。四)其他有》关承诺达标》合格证?违法违?规行为     !农业农村主管部【门发现附具》承诺达标合格证的】。食用农?产品不?合格向所在》地市、县级市场【监,督管理部门》通报的市、县级市】场监督管《理部门应当根—。据农业农村》主,管部门提供》的流向信息及时追】查不合?格食:用农产品并依法处理! 第三十七条 】县级以上地方市场监!督管理部门》在监督管理中发【现食用?农产品质《量安全事故或者【接到食用农产品质量!。安全事故的》投诉举报应当立【即会同相《关部门进行调查处】理采取措施防止或】者减少社会危害按】照应急预案的规定报!告当地人《民政府和上级市场】监督管理部门并在当!地人民政府统一【。领导:。。下及时?开展食用农产—品质量安《全事故调查处理 】 第三十八条 销】。售者违反本办法【第七条第一、二款、!第,。十六条、第十八条规!定食用农产》品贮存?和运:输受托方违反本办法!第十七条、第十八条!规定有下列情形【之一的由县级以【上,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!令,改正给予警告;拒不!改正的处五千元以】上,三万元以下罚—款 :。     (一)销!售和贮存《场所环境《、设施、设备等不符!合食用农产》品质量安全要求的;!    》 (二)《销售、贮存和—运输对温度、湿度等!有特殊要求的食用】。农产品未配备必要的!保温、冷藏或者冷】冻等设施设备并【保持有?效运行的; 【    (三)贮存!期间未?定期检查及》时清:理腐败变质、油脂】酸败、霉变生虫或者!感官性状异常的食用!农产:。品,的 第三十九条】 有下?列情形之一的由县】级以上?市,场监督管理部—。门依照食品安全【法第一百二》十六条第一款—的,规定给?予处罚 》    (一)【销售者违反本办【法第八?条第一款规定未按要!求建立食用农产品】进货查验记录制【度或:。者未按要《求索取进货凭—。证,的; ?     (—二)销售者违反【本,办法第八《条第二款《规定采购、销—售按规定《应当检疫、检验的】肉类或进口食—用,农产品未索取或留】存相关证明文—件的;  —   (《三)从事批发业务的!。食,用农产品销售—企业违反本办—法第十一条规—定未按要求建立【食用农产品销售【记录制度的》 第四十》。。条 销售者》违反本办法第十二】。条、第?十三条规定未按【要求标明食用农【产,品相关信息的由县】。级以:上市场监督管—理,部门:责令改正《;拒不改正的处二】千元以上一万元【。以下罚款 》 第四十《一条: 销:售者:违反:。本办法?第十四条规定加工、!销售即食《食用农产品》未采取有效》措施做好食品安全】防护:造成污染的由—县级以?上市场?监,督管理部门责—令改正;拒不改【正的处?五千元以《上,三万元以下》罚款 第四十二】条 销售《者违反本办法第【十五条规《定采购、销售食品安!全法第三《十,四条规定情形的食】用农产品的由县级以!上市场监督管理【部门依照食品安全法!。有关规定给予处【罚 第四十三条】 集:中交易市场》开办者违反本办法第!。十九条、第二十四】条规:定未按规定建—立健:全,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或!。者未按规定配备【、培训、考核食品】安全总?监,、食品安全员等食品!安全管理人员的【由,县级以?上市场监督管理【部门依?照食品安全法第一】百二十六条》第一款的规》定给予?处罚 《第四:十四条 集中交【易市场开办者—违,反本办?法第二十条》第一款规定未—按要求向《所在地县级市场监督!。管理部门如实报告】市场有?关信息的由县—级以上市场监督管】理部门依照食品安全!法实施条例》第七:十二条的规定给【予处罚 《 第:四十五条 集—中交易市场开办者】违反本办法第—。二十条第二款、第二!十一条、第二十【三条规定有下列【。情形之一的》由县级?。以上市?场监督管理部门【责令改?正;拒不改正的处五!千元以上三万元以】下罚款  —。   (一》)未按要《求,建立入场《销售者档《案,并,及时更新《的;  》   (《二)未按照食用【农产品类别实施【分区销售经营—条件不符合食品【安,全,要求或者未按规定】对市场经《。营环境和条》件,进行定期检查—和维护的; 【    (》三)未按要求查验入!场销售者和》。入场食用《农产品的相关—凭证:信息允许无法提供进!。货凭证的食用农产品!入场:销售:或者对无法提供食用!。农,产品质量《合格凭证《的食用农产品未经】抽样检验《合,格即允?许入:场销售的 第【四十六条 集中【交易:市场:开办者违反》本办法第《二十五条第》二款规定抽检发【。现场内食用农产品】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!未按要求处理并【报告的由县级—以上市场《监督管理部门责令】改,正;拒不改正的【处五千元以上三万】元以:下罚款 《     集—中交易市场开办者】违反本?办法第二十》六,。条规定未按要—。求公布食用农—产品相关信息的【由县级以上市场【监督管理《部门责?令改:正,;拒不改正的处【二千元以上一万【元,。以下罚款 第【四十七条《 批:发市场开办者违反】本办法第《二十五?条第:一款规定《未依法对进入该【批发市场销》售的食?用,农产品进行抽—样检验的由县级以】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!依照食品安全—法第一百三十条第】二款的?规定给予处罚 【。    《 批发市场开办者】违反本办《法,第二十?七,条规定未《按要求?向入场?销售:。者提供?统一格式的》销售凭证或者指导】入场销售《。者自行印《。制符合要求的销售凭!证,的由县级以上市场监!督管理部门责—令改正;拒不改正的!处五千元《以上:三万元以下》。罚款 第》四十八条《 销售者履行—了本办?法规定的《食用农产品进货查验!等,义务有充分》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!采购的食用农产品不!。符合食品《安全标?准并能如实说明其】进货来源的可以免】。予处罚但《应当依法《没收其不符合食品安!全标准的食用—农产品;造成人身】、财产或《者其他损害的依法】承,担赔偿责任 【第四十九《条 本办法》。下列用语的含义 】     食用农】。产品指来源于种植业!、林业、畜牧业【。和渔业等供人食用的!初级产品即在农业活!动中获得的供—人食用的植物、动物!、微生物及其—产品不包《括法律?法规禁?止食用的野》生,动物产?品及其制品 —     即—食食用?农,产品指以生鲜—食用农产品》为原料经过清洗、去!皮、:切割等简单加工后可!供人:直,接食用的食》用农产品《    》。 食用农《。产品集中交易—市,场是指销售食用农产!品,的批发市场和—零售:市场(含农贸市场等!集中零售市场) !   ? 食用农产》品集中交易市场开】办者指依法》设立:、为食用农》产品批发、零售提供!场地、设施、服【务以及日常管理的】企,业法人或者其他【组织:     食用农!产品:销售者?。指通过固定场—所销售食用农产品】的个人或者企业既】包括通过集中交【易市场?销售:食用农?产品的入场销—售者也包括销售食用!农产:品的商场、超—市、便?利,店,等食品经营者 第!五十条? 食品摊《贩等:销售:。食,用农产品的具体【管理规定由省—、自治区、直辖【市制:定 第五十一条】 本办法自2—023年《12:月,1,日起施行《2016年1月【5日原国家食品药】品监督管理》总局令第20号公】布的食用《农,产品市场销》售,质,量安:全监督管理》办法同时废止 】