》 食用农《产品市?场销售质《量安全?监督管理办法
】
国?。家市场监督管理【总局令
第81号!
食用】农产品市场销售质】量安全?监督管理办法已经】2023《年6月26日市【场监管总局第12】次局务会议通过现】予公布自20—23年12月—1日起施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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局长 罗文
2!。023年《6月30《日
第一条 为】了规范食用农—产品市场销》。售,行为加强食用—农产品市场销售质】量安全监《督管理保障食—。用农:产品质?量安全根据中华人】民,共和国食品》安,全法:(以下简《称食品安全》法):、中:华人民共和》国农:产品质量安全法、中!华人民共和国食品】安全法实施条—例(以下简称食【品安全法实施—条,例)等法律》法规制定本办—法
?第二条 食用农产】。品市场销《售质:量安全及其监督【。管理适用本》办法
?。
《 本办法所称—食用农产品市场【销,售是指通《。过食用农产品集【中,交易市场《(以下简《称集中交《易市场)、》商,场、:超市:、便利?店等固定场》所,销售食用农》产品的活动不包括】食用:农产品?收,购行为
《
第三条 国家市场!监督管理《总局负责制定食用】农产品市场销—售质量?安全监督《管,理制度监督指导全】国食:用农:产品市场销售质量】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!
》 省、自治区、直】辖市市场《监督管理部》。门负责监督》指导本行政区—。域,食用农产品市场【销售质量安全—的监督管理工作【
: 市、县级市!场监:督管理部门负责本】。行政区域食》用农产品市场销【。售质量安全》的监:督,。管,。理工作
第四条】。 县:级以上市场监—督管理?部门应当与同级农业!农村等相《关部:门建立健全食用【农产品市场销—售质量安全监督【管理协作机制加强信!息共享推动产地【准出与市场准入【衔接保证市场销【。售的食?用,农产品可追溯
【。
第五?条 食?用农:产品市?场销售相关行业组】织应当加强行—业自律督《促集中交易市场【开办者?和销:售者履行法律义【务规范集《中交易市《。场食品安全管—理行为和销售—者经营行为提高【食用农产品》质量安全《保障水平
第【六条 ?在严格执行食品安全!标,准的基础上》鼓,。励食用农产品销【。售企业?通过应用推》荐性国家标准、行业!标准以及团体标准等!促进:。食用农产品高质【量发展
《
第七条 食用农】产品销售者(以下简!称销售者)应当【保持销售场所—环境整洁《与有毒、有害—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!保持适当的》距离防止交叉污染
!
: 销售》生鲜食用农产品【。。不得:使用对食用农产品】的真实色泽等感【官性状造成明显改变!的照明等设施—误导消?费者:对商品的感官—认,知
鼓】励采用净菜上市、冷!鲜上市等《方式销?售食用农产品
】第八:条 销售者采购食】用,农产品?应当依?照食:品安全法第六十【五条的规定建立【食用农产品进货【查验记录制度索取】并留:存食用农产品进【。货凭证并核》对供货者等有—关信息
】 采购按《。照规定应当检疫、检!验的:肉类:。应当:索取并?留存动物《检疫合?格,证,明、肉品品质检【验合格证等证明文件!采购进口食用农【。产品:。应当:索,取,并留:存海关?部门出具的入境货】物检:验检疫证《明,等证明文件
】 供货者—提供的销售凭证、食!用农产?品采购协议等—。凭证中?含有食?用农产品名称、数】量、供货日》期,以及供货者》名称:、地址、联》系方式等进货信息】的可以作为食用农产!。。品的进货凭证—。
第九条 从【事,连锁:经营和批《发业务的食用农产品!销售企?业应当主《动加强对采购—渠道:的审核管理优先【采,购附具承诺达标合格!证或者其他产品【质量合格凭证的食用!农产品?不得采购不符—合食品安《。全标准的食》。用农产品《对无法提供承—诺达标合格证或者】其他产品《质,量合格凭《。证的鼓励销》售企:业进:行抽样?检验或者快速检【测
— 除生产《者或者?供货者出具的承【诺达标合《格证外自检》合格证?明、有?关部门出具的—检验检疫合格—。证,明等也?可,以作为食用农产品】的产:品质:量合:格凭证
《
第十条 实行统一!配送销售方》式的食用农》产品销售企》。业对:统一配送的食用【农产:品可以由《企业:总部统一建立进货查!验记录制《度并保存进货凭证和!产品质?量合格?凭证;?所属各?销售门店应当—保存总部的》配送:清单提供可查验相应!凭证的方式配—送,清单保存《期限不得少于六【个月
第十—一条 从事批发【业,。务的食用农产—品销售企业应当建】立食:。用农产品销售记录】制度如?实记:。录批发食用农产品】的名:称、数量《、进货日期、—销售:日期以及购货者名】。称、地址、联—系方:。式等内容并保存相】。关凭证记录和凭【证保存期《限不得少于》六个月
第十【。二条 销售》者销售?食用农?产,品应当在销售场所】明显位置《或者带包装》产品的包装上—如实:标明食用农产品【的名称、《产地、生产者或【者销售?者,的名称或者姓名等信!。息产地?应当具体《到县(?。市、区)鼓》励标注到乡镇、【村等具体产地对保】。质期有要求的应当】标注保质《期;保质期与—贮存条件有关的应当!。予以:标明:;在:包装、保鲜》。、贮:。存中使用保鲜剂、】防腐剂等食品添加剂!。的应当标明食品添】加剂名称
! 销售即食食用农产!品还应当如实标明具!。体制作时间
—
食用农产!品标签所用文字应当!使用规范的中文标】注的内容应当清楚】、明显不得含有虚假!、错误或《。者,其他误导性内—容
《 鼓励销售者】在销售场《所明:显位置?展示食用《农产品的承诺达标】合格证带包装—销售食用农产—品的鼓励在包装上标!明生产日期》或,者,包装日?期、贮存条件以及】最佳食用期限等内】容,
第?十三条 《进口食用农》产,品的包装或者—标签应当符合我【国法律、行政法【规的规定《和食品安全标准的】要求并以中》文载明原产国(【。。地区)以及在中国】境内:。依法登记注册的代】理商、进口》商或者经《销者的名称》、地址和联系—方式可以不标—示生产者的名—称、地址和联系方式!
: : 进口鲜冻肉类产!品的外包《装上应当《以中文标明规格【、产地、目》的地、生产日期、保!质期、贮存条件等内!容
【。分装销售的》进口食用农产—品应当在包》装上保留原进口【。食用农产品全部【信息以及分装企业】、分装时《间、地点、保质期】。等信息
第—十四条 销》售,者通过?去,皮、切?割等方式简单加【工、销售《即食:食用农产品》的应当采取有效【措施做好食品安全】防护防止交》叉污染
第十五】条 禁?止销售者采购、【销售: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!条,规定情形的食用农产!品
可】。拣选的?果蔬类食用农产【品带泥、带沙—、带虫、《部分:枯萎以及可拣选的】水产品带《水、带泥、带沙等】不属于食品安全法】第,三十四条第六项【规定的腐败变质、霉!变生虫、污秽—不洁、混有异物【、掺假掺杂或者感】官,性状异?常等情形《
第十六条 销】售者贮存食》用农产品应当—定期:检查及?时清理腐败变质【。、油脂酸败、霉【变生虫?或者感?官性状异《常的食用农产品贮】存对温?度、湿度等有特殊要!求的:食用农产品》应当:具备保温《、冷藏或者冷冻【等设施设备并—。保持有效运行
!。 销《售者委托贮存食【用农产品的》应,当选择取得营—业,执照等合法主—体资格、能够保障食!品,安全的贮存服—务提供者并监督【受,托方:按照保?证,食品安全《的要求贮存食用农产!品
?第十七条 》接受销售《。者委托?贮存食用农产品的贮!存服务提供者应当】按照保证食品安【全的要求加强—贮,存过程管理》履行下?列义务?
—(一)?如实记录委托方名】称或者姓名》、地:址、联系《方式等内容记录【保存期限不得—少于贮存《结束后二年》;
【(二)?非食品?生,产经营者从事—对温度、湿度等有】。特,。。殊要求的食用农产】品贮存?业务的应当》自取得营业》执照之日起三十个工!作,日内向所在地县【级市场监督管理【部门备?案备案信息包括贮存!。场,所名称、地》址、贮存能力以【及法定代表人或者负!责人姓?名、:统一社会信用—代,码、联系方式—等信息;
【 : (三)保证贮存食!。用农产品的容—器、工具和设备【安全无害保持清洁防!止污染保证食品【安全:所需的温度、湿度和!环境等特殊要—。求不得将《食用农?产品与有毒》、有害?物品一同贮存;
】
? (四)贮—存,肉类冻品应当—查验并留存有关动物!检疫:合格证明《、肉品品质》检验合格证等—证明文件;
【 (五—)贮:存进:口食用农产》品应当?查验并留存海关部门!出具的入《境货物?检验检疫证》明等证?明文件;《
(六】),定,期检查库存食用农产!品发现销《售者有?违法:行为的应当及时制止!并立即报告所—在地:县级:市场监督管理—部门;
》 (七)法律!。。、法规规定的其他义!务
第十八条【 食用农产品的运输!容器、工具》和设备应《。当安全无害保持清洁!防止污?染不得将食》。用农产品《与有毒?。。。、有害物品一同运输!。运输对?温度、湿《度等有特《殊要求的食用农产品!应当具备保温—、冷藏或者》冷冻等设备设施并保!持有:效运行
》 销售者委托!运输食用农》产品的应《当对承运人》的食品安全保障【能力进行审》核并监?督承运人加强运输过!程管理如《实记录委托》方和收货方》的名称或者姓名、】地址、联系方式等内!容记录保存期限不】得少:于运输结束后二【年
?第十九条《 集中交易市场开办!者应当建立健全食品!安全管理制度履行入!场销售者登记—建,档、:签订协议、入—场,查验、场内》检查、信息》。公示:、,。食品:安全违法行为制止及!。报告、?食品安全事故处置、!。投诉举?报处置等管理义务】。食,用农产品批》发市场(《以下简称《批,发市场?)开办者还应—当,履行:抽样检?。验、统一销售凭证格!式以及?监督入场销售—者开具?销售凭?证,等管理义务
第二!十条 集中》。交易市场开办者【应当在市场开业前】向,所在地?县级市场监》督管理部门》。如实报告市场名【称、住所、类型、法!定代表人或者负责】人姓名?、,食,用农产品主要种类】等信息
】 ,集中交易市场开【办者应当建立入场】销售者档《案并及时更新如实】记录销售者名称或者!姓名、?统一社会信用代码】或者身份证号码、联!系,方,式以及市场自查和抽!检中发?现的问题和处理【信息入场销售者档案!信息保存期限不【。少于销售者停止【销售后六个月
】第二:十一:条 集?。中交易市场开办者应!当按照食用农—产品:类别实行分区销售】为入:场销售者《提供符合食品安全要!求的环境、设施、设!备等经营条件定期】检查和维《护并做好检查记【录
:
第二十二条— 鼓励?集中交易《市场开办者改—造,升级为?。入,场销:售者提?供满足经营》需要的冷藏、冷【。冻、保鲜等专业贮存!。场所:更新设?施、:设备提高食》品安全保障》能力和水平
【 鼓励—集中交易市场开办】者采用信息化手段】统一采集食》。用,农产品?。进货:、贮存?、运输、交》易等数据信》息提高食品》安全:追溯能?力和水平
》。
第二十三条 【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!应,当查:验入场食用农产【品的进货凭》。证和产品质》量合格凭证与入场】销售:者签订?食用农产品质—量安全协议》列明违反食》品安全法律法规规】定的:退市条款《。未签订食《用农产品质量—安,。全,协议的销售者—和,。。。无法:提供进货《凭证的食用农—产品不得进入—市场销售
【 : 集中交易》市场开办者对—声称销售《自产食用农》产品的应当查验自】产食用?农产品的承诺达【标合格证或者查验并!留存:销售者身份证号码】、联系方式、住所以!及食用农《产品名称、数—量、入场日期等【信息
— 对?。无法:提供承诺达标合格】证或者其他产品质量!合格凭证的食用农产!品集中交易市—场开办者应当进【行抽样检《验,或者快速检测结【果合格的《。方可允?许进入?市场销售
》
鼓励【和引导有条件的集中!交易:。市场:开办者对场内销【售的食用农产品集中!建,立,进货查验记录制度
!
,第二十四条 集中】交易市?场开办者应当—配备食品安全—员等食?品安全?管理人员《加强对食品安全管】理人员的《培训和?考核;批发市场【开办者还应当配【备食品?安全总监
】 食品安全管理】人员应当加强对入场!销售者的《食,品安全宣传教育对】入场销售者的食【用农产品经营—行为进行检查检查】中发:现存:在违法行为》的集中交《易市场开办者—应当及?时制止并向》。所,在地县级市场监【。督管理部门报告【
第二十五条 】批发市场《开办者应当依照【食品安全《法第六?十,四条的规定》对场内销《售的食用农产品进】行抽:样检验采取快速检测!的,应当采用国家规定】的快:速检测?方法鼓励零售市【场开办者配》备检验设备和检验人!员或:者,委托具有资》质的食品检验机构进!。行食用农《产,品抽样检验
! 集中交易—。市场开?办者发?现场:。内食用农产品不【符合食品安》全标准的应当要求入!场销售者《立,即停止销售依照集中!交易市场管理规定】或者与入场销—售,者,签订的协议进行销毁!。或者:无害化?处理如实记》录不合格《食用农产品数量、产!地、销售者、销【毁方式等《内,容留存不《合格食用农产品销】毁影:像信息并向所在地】县级市场《监督管?理部:门报告?记录保存期》限不少于销》售,者停止销售》后六个月
第二十!六条 集中交易市场!开办者?应当在?醒目:位置及时公布本市场!食品安全管理—制度、食品安—全,管理人员、》投诉举报电话、市场!自查结?果、食用农产品抽样!检验信息以及不合格!食,用农产品处理结果】等信息
《
,。 公》布的食用农产品抽】。样检验信息》应当包括检验项目】和检:验,。结果
第二十七】条 批发市场开【办者应当《向,入场销售者提—。供包括批《发,市场名?称、食用农产品名称!、产:地、:。数,量、销售日期以及】销售者名称、摊位信!息、联系方式等项】目信息的统一销售】凭证或者指导入场销!售者自行印制包括上!述项目信《息的:销售凭证《
批发市!场开办者《印制或者《按照批发市》场要求印制的—销售凭证以及包括】前款所?列项目信息》。的,电子凭证可以作为入!场销售者的销售【记录和相关购货者】的进货凭证销售【凭证保存《期限不?得少于?六个月
》第二十八条 与【屠宰厂(场)、【食用农产品种植养】殖,基地签订协议的批发!。市场开办《者应当对屠宰厂(场!),和食用农产品—。种植养?殖基:地进行实地》考察了解食》用农:产品生产《过程以及相关—信,息
第《二十九条 县级以】上市:场监督管理部门按照!本行政区《域,食,品,安全年?。度,监督管理《计划对集中》交易市场开》办者、销《售者及其委托—的贮存服《务提供者遵》守本办法情况进行】日常监督检》查
《 , (一)对—食用农产品销售【、贮存等场所、【设施、设备》以及信息公示—情况等进行现场检查!;
? , (二》)向当?事人和其他有关【人员:调查了解与食用农产!品销售活动和—质量安全有》关的情况;
】 (《三)检查食用农产品!进货查验记录制【度落实情况查阅、】。复制与食用农产品质!量安全有关的记录、!协议:、发票以及》其他资料;
】 (四)检【查集中交易市场抽】样,检验情况;
【 (五—),对集中交易市—场的食?品,安全总监、》食品:安全员随机进行监督!抽查考核并》公布:考核结果;
【 , (《六)对食用农产品】进行抽样送有—资质:的食品检验机—构进行检验;
【
, (七—),对有证据证明不符】合食品安全标准【或者有证据》。证明存在质量安【全隐患以及用于违】法生产经营》。的食用农产品有【权,查封、扣《。押、监督销毁;
】
(—八)依法查封—违法从事食》用农产品销》售活动的场》。所
》 集中《交易市场《开办者、销》。售者及其委托的贮存!服务提供者》。对市场监督》管理:部门:。依法实施的监—督检查应《当予以配合》不得拒绝、阻挠、】干涉
《第,三十:条 市、《县级市场监督管【理部门可以采—用国家规定的快速检!测方法对食用农【产,品质:。量安全进行》抽,。查检测抽查检测【。结,果,。表明食用农产—品可能存《在,质量安全《隐,患,的销售者应当暂【停销售;抽查检测结!果确定食用农产【品不符合食》。品安全标准的可以】作为行政处罚—的证据?
被抽】查,人对快速《检测结?果,有异议?的可以自收到检测结!果时起四小》时内申请复检—复检结论《仍不合格的复检费】用由申请人承担复】。检不得采用快速检】测方法
》第三十一条》 ,市、县级市场监督管!理部门应当》依据职?责公布食用农产品质!量安全?监督:管理信息
— , : 公布食用农产品质!量安全监督管理【信,息,。应当做到《准确、及《时、:客观:并进行必要的解释】说明:避免误导消费者【。和社会舆论
第】三,。十二条 县级以【上市场监督管理【部门应当加强—信息:化,建设汇总分析食用】农产品?质量:安全信息《加,强监:督管:理防范?食品安全《风险
第三十三条! 县级以上地方【市,场监督管理部门应】当将监?督,检查、违《法行为查处》等情况?记入集?中交易市《场开办者、销售【者食品安全信—用档案并依法通【过国:家企业?信用信息公示系统】向社会公示
【 : 对于性质恶劣】、情节严重、—社会危害《。较大受到市场监督】。管,理部门?较重行政处罚的依法!列入市场监督管【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!采取:提,高检查频次等管理】措施并依法实施【联合惩戒
! 市、县级》市场监督管》理,部门应当《逐步建立销售者市场!准入前信用承—诺制:度要求销《售者以?规范格式向社会作】出公开?承诺:如存在违法失—。。信销:售行为将自》。愿接受信用》惩戒信用承诺纳入】销售者信《用档案接受社会【监督并?作为事中事后监督】管理:的参考
第三十】四条 食用》农产品在销售过程】中存在?质,量安:全隐患未及时采取有!效措施消除的市、】县级市场监督管【理部门可以对—集中交易市场开办】者、销售企业负【责人:进行:责,任约谈被《。约谈者无正当理【由拒不按时参加约谈!或者未按要求—落实整改的市场监督!管理部门应当记【入集中交易市场开办!者、销售企业—信用档案
第【三十五条 市—。、县: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!发现批发市》场有国家法律法规】及本:办法禁?止销:售,的,食用农产《。品,在依法处理的—同时应当《及时追?查食用农产品来源】和流向?查明:原因、控制》风险并?报告上级市场监督】管理部?门同时?通报所?。涉地同?级,市场监?。督管理部门;—涉,及种植养殖和—进出口环《节的:还应当通报农—业农村主管部门和】海关:部门所涉地市场监】督管理部门》接到通报《后应当积极配合开展!。。。调查控制风险并加强!与事发地市》场监督?管理:部门的信息》通报和执法协作
】
》市、县?级市:场监:督,管理部门发现超出其!管辖范围的》食,用农产品质量安全】案件线索应当及时移!送有:管辖权的市、县级市!。场监督管理》部门:
第三《十六条 市、—县级市场《监督管理部门发现】下列情形之》一的应当及时—通报所在《地同级农业农村【主,管部门
《
(一)】农产品?生产企?业、农?民专业合《作社、从事农产品收!购的单位或者个人】未按照规定出具【承诺:。达标合格证;
【
《 (:。二)承诺达标合【格证:存,。在虚假信息》;,
(三)!附具承诺达标合格证!的食用农《产品不合格;
【
》(四)其他有关承】诺达标合格证违法违!规行为
《
农业农村!主管:部,门发现附具承—。诺达标合格证的食】用农产?品不合格向》所在:地市、县级市场【监督管?理部门通报的市、县!级市场?监,督管理部门应当根】据农业农村》主管部门《提供的流向信息及时!追查不合《格食用?农,产品:并依法处《理
第《三,十七条 县级以上地!方市场监《督管理部门在监督】管理中发现食用农】产品质量安》全事故或者接到食】用农产品质量—。安全事故《的投诉举报应当立】即会同相关部门进行!调查处理采取措施防!止,或者减?少社会?危害按照应急—预,案的规定报告当地人!民政府和《上级市场监督—管理部门并在—当地人民政府统一】领导下及时开展【。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!事故调?查处理
第—三十八?条 销售者》违反本?办法第七条第—一、二款、第十六】条、第十八条—规定食用《农,产品贮存《和运输受托》方违反本办法第【十七条、第十八【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!一的由县级以—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!责令改正给予警告】;拒不?改正的处五千元以上!三万元以下》罚款:
》 ,(一)销售和贮【存场所环境、设施、!设备:。等不符合食用农【产品质量安》。全要求的;
—
(二【)销售、贮存和运】输对:温,度、:湿度等有《特,殊,要,求的:食用农产品未—配,备必要的保温、冷藏!。或者冷?冻等:设施设备《。并保持有效运行【的;
(!三)贮存《期,间未定?。。期检:查及时清理腐败变】质、油?脂酸败?、霉变生虫或者【感官性状异常的食用!农产品的
第三十!九,条 有下列情形【之一的由县级以【上市场监督管理部】门依照食品》安全法第一百二【十六条第《一款的规《定给予处罚
【 , (一)销【售者违?反本办法第八—条第一?款,规定未按要求—建立食用农》。产品进货查》验记录制度或者【未按要求索取进货】。凭证:的;
— (二《),销,。售者违反本办—法第八条第二款规】定采购、销售按【规定应?当检疫?、检验的肉类或【。进,口食用?农产品未索》取或留存相关证【明文件的;
【 (》三):从事:批发:业务的食《。用农产品《销售企业违反—。本,办法第十一条规【定未按?要求:建,立,。食用农产品》销,售记录?制度的?
第四十条— 销售?者违反本办法第十】二条、第十三条规】定未按要《求标明?食用农产品相关信息!的由县级以上市场】监督:管理部门责令改正;!拒不改?。正的:处二千元以上一【万,元以下罚款》
第四十一条 】销售者违反本办法第!十四:条规定加《工、销售即食食【用农产品《未采取有效措施做好!食品安全防》护,造成污染《的,由,县级以上市场—。监督管理部门—责,令,改正;?。拒不:改正的处《五千元?以上三万元以下罚】。。款
第四》十二条?。 销售者违反本【办法第十五条—。规定采购《、销售食品安全法第!三十四条规》定,情形的食用》农产品的由县级以上!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!照食品安全法—有关:规定给予《处罚
?
第四十三条 【。集中:交易市场开办者违】反本:办,法第十?九,条、第二十四条规】定未按规定建立健】全食品安全管理【制度或者未按规定配!备,、培训、《考,核,食品安?全,。总监、食品安全员】等食品安全管理【人员的由《县级以?上市场监督管理【部,门,依照食品安全法第一!。百二:十,六条第一款的规【定给予处罚
第】四十四条 集中【。交易市场开办—者违反本办法第【二十条第一款规定】未按:要求向?所,在地县级市场监【督管理部门如—实报告市场有关【信,息的由县级以上【。市场监?督管理部门依照【食品安全《法实施条例第七【十二条的规定—给予处罚《
:第四十五条》 集中交易市—场开:办者违反本办—法第二十条》第二款、第二—十,一条:、第二?十三条规定有下列情!形之一的由县级【以,上市场监督管理部】门责:。令改正;拒不改【正的处?五千元?。以上三万元以下罚】款
(】一,。)未按要求建—立,入场销售者档案并及!时,更新的;
【 , (二)》未按照食《用农产品类》别实:施分区销售经—营,条件不符《合食品?安,全要求?或者未按规定—对,市场经营环境和条件!进行定?期检查和维护—。。的;
】(三)未按要求查】验入:场销售者和入场食用!农,产品的相《关凭证信息》允许无法提》供进货?凭证的食《用农产品入》场销售或者对—无法提供食》用农产品质》量合格凭《证的食?用,农产品未经抽样检】验合格即《允,许入场销售的
】第四:。十六条 集中—交易市场《开办:。者违反?本办法第二十五【条第二款规定抽检发!现场内食用农产品】不符合食《品安全标准未—按,要,求处理?并报告的由》县级:以上市场《。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!正;拒不改正的【处五:千元以上三万元【以下罚款
! 集中交易市场【开办者违反》本办法第二十六【条规:定未按要求公布【食用农产品相关信】息的由县级》以上: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!令,改正;拒不》改正的处二千元【以上一万元以—下罚款
》第四十七条 批发】市场开?办,者违反本办法第二】十五条第《一款规定未依—法,。对进入该《批发市?场,销售的食用农产品】进行抽样检验的由】县级以?上市场?监,督,管理部门依照食品安!全法第?一百三十条第—二款的规定给予【处罚
— :批,发市场开办者违反本!办,法第:二十:七条规定未按要【求向入场销售者提供!统一格式的》销售凭证或》者指导入场销售者自!行印制符合要求【的销售凭证》的由县级以上市【场监督管理部门【责令改正;拒不改】正的处五千元以上】三,万元以下罚款
】第四十八条 销【售,者履行了《。本办法规定的食用农!产品进货查验等义务!有,充分证据证明其不】知道所采购的食【。用农产品不》符合食品《安全标准并能如实说!明其进货来源的【可,以,。免予处罚但应当依法!没收其?不符合?食品安全标准的食】用农:产品;造《成人身、财产或【者其他损害》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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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十九条 【本办法下列用—语的含义《
? , :食用农产品指来源】于种植业、林业、畜!牧业和渔业》等供人食用的初级】产,品即在农业活动中获!得,的,供人食?用的植物、动物、微!生物及其产品不包括!法律法规禁止食用的!。野生动物产品及其制!品
即食!食用农产《品指以生鲜》食用农产品为原【料经过清洗、去皮】、切割等《简单加工后可供【人直接食用的食用农!产品
《 食用—农产品集中交—易市场是《。指销售食用农产【品的批发《市,场和:零售市场(含农【贸市场等《集中:零,售市场)
】 食用农产—品集中?交易市场开办者指】。依,法设:立、为食用》农产品?批发、零售》提供场地、设施、】服务以及日》常管理的企业法人或!者其:他组织?。
—食用农产《品销售者指通—过固定场《所销售食用农产品】的个人或者》企业既包括通过集】中,交易市场销售—食用农产品的入场】销售者也《包括销售食用—农产:品的商场、超市【、,便利店等食》品经营者
第五】十条 食品摊贩等】销,售食用农产品的【具体:管理规定由省、自】治区、直辖市制定】
第?五十一条 》本办法自《2,。023年12月1】日起施行2016年!1,月5日原国》。。家食品药品监—督管:理总局令第20【号公布的食用农【产品:市场:销售质量安全监【督,管理:办,法同时废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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