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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食用农《产,品,市,场销售?质量:安全:监督:。管理办法 — 国?家市场监《督管理总局》令 ?。第81号    !。 食用?农产品市《场,销售质?量,安全监督管理办法】已经2023年6月!26日市场监—管总:局第12次》局务会议通过现予公!布自2023年12!。月1日起施》行 ?局长 罗《文, 2023年【6月30日 — 第一条 为了规】范,食用农?产品市?场销售行为加强食】用,。农产品市《场销售?质量安全监督—管理保?障,。食用农产《品质量?安全根据中华人民】共和:国食品安全法—(,以下简?称食:品安:全法)、《。中华人民共和—国农产?品质量?安全法、中华人民共!和,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!。例(以下《简称食品安全—法实施?条,例)等法律法规制定!本办法 第二条 !。食用:农,。产品市场《销售质量安》。全及其监督管理适】用本办?法     本】办法所称食》用农产品市场销【售是指通过食—用,农产品集中交易【市场(以下简称集中!交易市?场)、商《场、超市、便—利店等固定场所【销售:食用农产品的—活动不包括》食用农产品收购行】为, 第?三条 ?国家市场监》督管理总局负责制定!食用农产品》市场销售质量安【全监督?管理制度《监督指导全国食用农!产,品市场销《售质量安全的监督管!理工:作     【省、自治区、—直辖市?市,场监督?管理部门《负责监督指导本【行,政区域食《用农产品市场销售】质量安?全的监督管》理工:作     市】、县级市《场,监督管理部门—负责本?行政区域食用农【产品市?场销售质量安全的监!。督管:理工作 》第四条 县级以上市!场监督管理部门应】当,与同:级农:业农村等相关部【门建立健全食用农产!品市场?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!理,协作机制加强—。信息共?享,推动产?。地,准出与市场准入衔接!保证市场销售的食】用农产品可》追溯: 第?五条: 食用农产品市场】销售相关行业组织】应当:加强:行业自律督促集【中交易市场开—办者和销售者—履行:法律义务规范—集中交易《市场食品安全管理】行,为和销售《者经营?行为提高食》用农产品质量安全保!障水平 第六【条 在严格执行食品!。安全标准的基—础,上鼓:励食用农《产品销售企业通过】应用推荐性》。国家标准、行业【标准:。以及:团体标准等促—进食:用农产品高质—量发展 第—七条 ?食用农?。产品销售《者,(以下简称销售【者):应当保持销售场所】环境整洁与有毒、有!害场所以及其—他污染源《保持适当的距离防止!交叉污染    ! 销售生鲜食—用农产品不》。。得使用对食用—农产:品的真实色泽等【感,官性状造成明—显改变的《照明等设《施误导消费者对【商品的感官认知【     鼓励】采用净菜《上市:、冷鲜上《市等方式销售食【用农产品 》 第八条 》销售者采购食用农】。产,品应当依照食品安】全法第?六十五条的规定【建立:食用农?产品:进货:查验记录制度索取】并留存?食用农产品》。。进货凭证并核—。对,。。供货者等有关信息】   《  采购按照—规定应当检疫、检验!的肉类应当》索取并留存动—物检疫合《格证明、肉品品质】检验合格证等证【明文件采购进—口食用农产》品应当索取并留存】海关部门出具的入】境货物?。检验检疫证明—等证明文《件,     供【货者提供的销售凭】证、食用农产品采购!协议等?凭证中含有食用农】产品名称《、数量、供》。货日:期以及供货者—名称、地址、联系】方式等进货信息的】可以:作为食?用农产品的进—货凭证 》第九条 从事—连锁经?营和批?发,业务:的食用农产品销【售企业?应当主动《加强对采购》渠道的审核管—理优先采购附具【承诺达标合格证或者!其他产品《质,。量合格?凭,证的食用农产品不得!采购不?符合:食,品安全标准》的食用农产品—对无:法提供?承诺达标合》格证或者《其他产品质量合【格凭证的鼓励销售企!业进行抽样检验或者!快速检测《 ,  :   ?除生产者或者供【货者出具的承诺【达标合?格证:外自检合格证明、】。有关部门出》具的检验《检疫合格证明等也】可以:作为食用农产品【的产品质量合—格凭证 第—。十条 实行统—一配送销《售方式的食用—农产:品销售企业对统一配!送的食用《农产品可《以,由企业总部统一【。建立进货查验记【录制度并保存进【货凭证?和产品质量》合格凭证《;所属各销售—门店:应当保存总》部的配送清单—。提供可查《验相:应凭证的方式配送清!单保存期限不得少】。于六个?月 第十一—条 从事批发—业务的食用农—产品销?售企业应当》建立食用农产品【销售记录制度如实】记录批?发,食用农产品》的名:称,、数:量、进货日期、销】售日期以及购货者名!称、地址、》联系方式等内容并保!存相关?凭证记录和》。凭证保存期限不【。得少于六个月 第!十二:。条 :销售者销售食用农产!品应当在销》售场所明显》位置或?者带包装《产品的包装上如【实,标明食用农》产品的名称、产【地、生产者或者【销售者的《名称或?者姓名等《。信息产地应当具体到!县(市、区)鼓励标!注到乡镇《、村等具体产地对保!质期有?。要求:的应当标注保质期】;,保质期与贮存条件有!关的应?当予以标明;—在包装?。、保鲜、贮存—中使用保鲜剂—、防腐剂等食品【添加剂的《应当标?明食品?添加剂名称 【   ? 销售即食食用农】产品还应当如实【。标明具体制》作时间     !食用农产品标签【。所用:。文字应当使用—规范的中文标注的】内容应当《清,楚、明显不得含【有虚假、错》。误或者其他误导性内!容     鼓励!销售者在销售场所明!。显位置?展示食用农产—。品的承诺达标合格】证带包装《销,售食用农产品的鼓】励,。在包装上标明生产日!期或者包装日期、贮!。存条:件以及最佳》。食用期限等内—容 第十三条 进!口食用农产品的【。包装或者标》签应当符合我国法】律、行政法规的规定!和食品安全标准的】要求并以中文—载明原产国(地【区)以及在中国境内!依法登记注册的代理!商、进口商或者经】。销者的名称、地【址和联系方》式可以不《标示生产《者的名称、地—址和联系方式  !  : 进口鲜冻肉类【产品:。的外包装上应当以】中文标明规格、产】地、目的地、生产】日,。期、保质期、—贮存条件等内容【 ,     》分装销售的进口【食用农产品应当在包!。装,上保留原进口食用】农产品全《部信:息以及分《装企业、分装时【间、地?。点、保质期》等,信息 第十四条 !销,售者通?过去皮、《切割等方式》简单加工、销—售即食食用农—产品的应当采—取有效措施做好食】品安全防护防止交叉!污染 第十—五条 禁止销—售者:采购、销售食品【安全法第三十四条规!定情形的食用农【产品    【。 可拣选的果蔬类食!用农产品带泥、【带沙、带《虫,。、部分枯萎以—及可拣选《的水产品带》。水、带泥《、带沙等《不属于食《品安全?法,第三十四条》第六项规定的腐【败变质、霉变生虫】、污秽不洁、混【有异物、掺假掺杂】或者感官性状—异,常,等情形 》第十六条 销售者】贮存食用农产品应当!。定期检查《及时清理《腐败变质、油—脂酸败、霉变生【虫或:者感官性状异—。常的食?。用农产品贮存对【温度、湿度等—有特殊要求的食用】。农产品应当具备【保温、冷藏或者冷冻!等设施设备并保持有!效运行  — , , 销售?者委托贮存》食用农产品》的,应当选择取》得营业执照等合法】主,体资格、能够保障】。食品安全的贮存服】务提供者并监督受】托,方按照保证食—品安:。全,。的要求贮存食用农产!品 : ,第十七条 接受销】售者委托《。贮,存食用农产品的【。贮存服务提供者应当!按照保证食品安【全,的要求加强贮存【过,程管理履《行下列?义务   —  (一)》如实记录《委托方名称或者姓】名、:。地址、联系方式等】。内容记录保存期【限不得少于贮存结束!后二年;《 ,     (—。二)非食品》生产经营者从事对温!度、湿度等》有特殊要求的食用】。农产品?贮存业务的应当自取!得营业?执照之日起三十个工!作日内向所》在地县级《市场监?督管理部门》备案备案信息包括】贮存场所《名称、地址、贮【存能:力以及法定代表【人或者负《责人姓名、统一【社会信用代码、联系!方式等信息; 【     (—三):保证贮存食用农【产品的容器、工具】和设备安《。。全无害保《持清洁防止》污染保证食品安全所!需,的温度、湿度和环境!等特殊要《求不得将食用农产】品与有毒、有—害物品一同贮存;】 ,。   ?  (?四)贮存肉》类冻品应当查验并留!存有关动《物检疫合格证明、肉!品品质检验》合格证等证明文件;!     —。(五)贮存进—口食用农产品应【当查验并留存海【关部门出具的入境】货,物检验检疫证明等】证明:文件:;, ,     (六)定!期检查库存食用农产!品发现?销售者有违》法行为的应当及时制!止并立即《报,告所在地县》级市场监《督管理部门》。;  《   (七》)法律、《法规规?定的其他义务— , 第十八条 食【用农产品的运输容】器、工具和设备应】当安全?无害保持《清洁防止《污染不得将食用农产!品与有毒、有害【物品一同运输运输】对温:度、湿?度等有特殊要求【的食用农产》品应当具备》保温、冷《藏或者冷冻等设【备设施并保持有效运!行,   《  销售者委托运输!。食用农产品的应当对!。承运人的食品安【全保障能力进行审核!并监督承《。运人加强运输过程管!理如:实,记录委?托方和收《货方的名《称或者姓名、地【址、联系方》式等内容《记录保?存期限不得少于运】输结束后《二年 《第十九?条 集中交易市【场,开办:者应当建立健全食】品安全管理制度【履行入场销售者登记!。建档、签订协—议、入场查验—、场内检查》、信:息公示、食品安全】违法行为制止—。及报告、食品安【全事故处置、投诉】。举报处?。置等管?。理义务食《用农产品批发—市场(以下简称批】发市场)开办者还】应当履?行抽样检验、统【。。一销售凭《证,格式以及监督—入场销售者开具销售!凭证等管理义—务 : 第二十条 集中】交易市场开办者【应当在市场开业前向!所,在地县级市》。场监督?管理部门如实—报告市场名》。称、住所、》类型、法定代表人】或者负责人姓—名、食用农产品主】要种类等信息—  ?   集《中交易市《场,开办:者应当?建立入场《销售者?档案并及时更新如实!记录销售《者,名称或者姓名、统一!社会信用代码—或,者身份证《号码、联系方—式以及市场自查和】抽检中发现的问题和!处理信息入场销【售者档案信息保存】。。期,限不少于《销售者?停止销售后六个【月 第二十一条】 ,集中交易市场开办】者应:当按照食《用,农产:品类别实《行,分区销售为入—场销:售者提供符合食品】安全要?求的环境、设施、设!备等经营《条件定?期检查和维护并做好!检查记录 —第二十?。二条 鼓励集中【交易市场《开,办者改?造升级为入场—销售者提供满足经】营需要的冷藏、冷】冻、保鲜等专业贮存!场所更新设》施、:设备提?高食品安全保障能力!和水平   【  鼓励集》中交易市场》开办者?采用信息化》手段统一采集食【。。用农产品进货、【贮,。存、运输、交易【等数据?。信息提高食》品安全追溯能力和】水平 ? 第二十三条 【集,中交易市场》开,办者应?当查验入场食用农产!品的进?货凭证和产品质量合!格凭证与《入场销售者签—订食用农产品—质量:安全:协议列明违反食品】安全法律法规规定的!退市条?款未签?订,食用农产品质量安】全协议的《销,售者和无法提供进】货凭:证的食用农产—品不得?进入:市场销售 》    《 集中?。交易市场开办—者对:。声称销售自》产食用农产品的应】。当查验自产食用农】产品的承诺达标【合格证或《者查验并留》存,销售者?。。身份证号《码、联系方式、住】所以及食《用农产?品,名称、?。数量、入场日期等】信息    【 对无?法提:供承诺达标合格证】或者其他产品质量】合格凭证的食用农】产品集中交易市【。场开办者《应当进行抽样检验或!者快速检测结—果合格的《方可允许进入市场销!售 ? ,   鼓励和引【。导有条件的集中交】易市场开办》者对场内销》售的食用农产—品集:中建立?进货查验记录制度】 第二十四条 】集,中交:易市场开办》者应当配备食品【安全:员等食?品安全管理人员加强!。对食品安全管理【人员的培《训和考核;批发【市场开?办者还应当配备食品!安全:总监     食!。品安全管《。理人:员应当加强对—入场销售者》的,。食品安全宣传—教育对入场销售【者的:食用:农产品经营行为进】行检查检《查中:发现存在违》。法行为?。的集中交易市场【开办者应当及—时制:止并:向所:在地县级市场—监督管理部门—报告 《第,二十五条 批发市】场开办者《应当依?照,食品安全法第—六十四条的规—定对场内销》售的:食,用,农,产品:进行抽样检验采取快!速,检测的应当采用国】家规定的快速检测方!法鼓励零售市场开办!。者,配备检验设》备和检验人》员或者委托具有资质!的食品检验机—构进行食用农产品抽!样检验    】 集中交《易市场?开办者发现场内【食,用农产品不符合食】品安全标准》。的,应当要求入场销售者!立即:停止:销售依照《。集中交易市场—管,理规定或者与入场销!售者签订的协议进行!销毁或?者无害化处理如实记!录不:合格食用农产品数】量、产地、销售【者、销毁《方式等?内容留?存不:合格食用农产—品销毁影《像信息并向所在地】县级市场监》督管理部门报告记录!保存期限不少于【销售者?停止:销,售后六?个月 第二十六】条, 集中?交易市场开》办,。者应当在醒目位置及!时公布本市场食品安!全管理制度、—食品安全管》理人员、投诉举报电!话、市?场自查结果、食用农!产品抽样检验—信息以及不合—格食用农产》品处理结果等信【息     【。公布的食用农—产品抽样检验信息】应当包?括检验项目和检验】结果 第》二十七条 批发市场!开办者应当》向入:场销售者《提供:包括批发《。市场名称、食用农】产品名称、》产地、数量、销售】日,期以及销售者名【。称、摊?位,信息、联系方式【等项目信息的统【一销售凭证》或者指导入场销【售者自行印制包【括上述?项目:信息的销售》凭证:     批发市!场开办?。者印制或者按—照,批发市场《要求印制《的销售凭《证以及?包括前款所列项【目信息的电子—凭证可以作》为入场销售者的【销售记录和》相关购货者的—进货:凭证销售《。凭证保存期限不得】。少于六个月》 第二十八条 】与屠宰厂《(场)?、食用农产品—种植养?殖基地签订协议的批!发市场?开办者应当对—。屠宰:厂(场)和食—。。用农产品种》植养殖基地进行实地!考察了解《食用农产《品生产过程以—。及相关信《息 第二十—九条 县《级以上?市场监督管理部【门按照本行》政区域食品安全年度!监督:管理计划对集中交】易市场开《办者:、销:售者及其《委托的贮《存服务提供者遵【。守本办法情况进行】日常监督检查—。     (一】)对食用农》产,品销售、贮存等场】所、:设施、设《备以及信息公示情况!等进行现场》检查;   【。  (二)向当【事人和其他有关人】。员调查了《解与食用农产品销】售活动和质量—安全有关的情况;】   《 , (三)检》。查食用农《产品进货查验—记录制度落》实,情况查阅、复制【与食用农产品质量安!全,有关的记录、—协议、?发票以及《。其他资料; 【   ? (四)检查集中】交易市场《抽样检?验情况;  【 ,  (五)对集中】交易市场的食品【。安,全,。总监、食品安—全员:随机进行监督抽查】考核并公布考—核结果;  【   (六)对食】用农产品进》行抽样送有资质【。的食品检验机构进行!检验;?     (七】)对有证据证—明不符合食品安【全标准或者》有证据证明》存在质量安全隐【患以及用于违法生产!经营的食《用农产品有》权查封、扣押—。、监督销毁;—     —(八)?依法查?。封违法?从事:食用农产品销售活】。动的:场所  》   集《中交易市《场开办者、》销,售者及其委》托的贮存服务提供】者对市场《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实!施的监?督检查应当予—以配合不《得拒绝、《阻挠、干涉》 第三十条 【。市、县级市》场监督?管理部门可以采用国!家,规定的快速检测【方法对食用》农产品质《量安全进行》抽查检测抽》查,检测:结果表明《食用农产品可能存】在质:量安全隐《患的:销售者应当暂停销售!;,抽查检?测,结果:确定食用农产品不符!合食品?安全:。标准的可以作为行政!处罚的证据 —   ?  被抽《查人:对,快速检测结果有【异议的可以》自收到检测结果时起!四小时内申请复【检复检结论仍不合格!的复检费用由申请】人承担复检不得采】用快速检《测方法 第三十一!。条 市、县级市场】。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依!据职责?公布食?用农产品质量—安全监督管理—信息     公!布食用农《产品质量安》全监督?管理:信息应当做》到准确、及时、客】观并进行必要—的解释说明避免误导!消费者和社会舆【。论 第三十二条】 县级以上市场监督!。管,理部:门应当加强信息化建!设汇总分《析食用农产品质量安!全信息加强监督管】理防范食品》安全风险 》 第三?。十三条 县级—以上地?方,市场监?督管理部门应当将监!督检查、《违法行为查处等情况!记入集中交易市【场开办?。者、销?。售者食品安全信【用档案并依法通过】国家企业信》。用,信,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!示,     对于】性质恶劣、情—。节严重、社会危害较!大受到市场监督【管理部门较重行【政处罚的依法列入市!场监督管理严重违】法失信?名单采取提高检查】。频次等管《。理措施并《依法实施联合—惩戒     】市、县?级市场监《督管理部门应—当逐步建立》销售者市场准入前】信用:承诺制度《要求销售者以规范格!式向社会作出—公,开承诺如存》在,违法失信销售行为将!自愿接受信用惩戒信!用承诺纳入销—售者信用《档案接受社》会监:督并:作为事中事后监督管!理的参?考 : 第三十四条— ,食用农产《品,在销售?过程中存在》质量安全隐患未及时!采取有效措施消除的!市、县级市场监督管!理部门?可,以对集中交易—市场开办者、—销售企业负责人【进行责任《约谈被?约谈者?无正当理由》拒,。不按:时参加约谈》或者:未按要求落实整改】的市场监督管理部】门应当记《入,集中交易市场—开办者、销售企业】信用档案 第【三,十五条 市、县【级市场监《督,管理部门发现批【发市场有《国,家法律法规及本【办法禁止销售的食用!农产品在依法处理的!同时应当及时追查食!用农产品来源和【流,向查:明原因、控制风险并!报告:上级: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同!。时,通报所涉地同级市场!监督管理部门;【涉及种植养殖和【进出:。口,环节的还应当通报农!业农村主管部—门和:海关部门所涉地市场!监督管?理部门?。接,到,通报后应《当,积极配合开》展调查控制风险并加!强与事发地市场监督!管理:部门的信息》通报和执法协—作 : ,    市》、县级?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】发现超出其》管辖:范围:的食用农产品—质量安全案件线【索应当及时移送有】管辖权的《市、县级市场监督管!理部:。门 第三十—六条 市、》县级市场监》督管理部《门发现下列情形之一!的应当及时》通报所在地同—级农业农村主—管部门     !。(一)农《产,品生产企业、农【民专业合作社、从事!。农产品收购的单位】或者个?人,未按照规定》出,具承诺达标》合格证;  【   (二)承诺】达标合格证存在【虚假信息; —     (—三,)附具承诺达—标合格?证的食?用农产品不合—格;  》   (四)其他有!关承诺达《标合格?证违法?违规行为  【 ,  农业农村—主管部门发现附【具承诺达《标合格证的食用农】产品不?合格向所在地市、县!级市场监《督管理部《门通报的市》、县级?市场监督管》理部门应当根据农】业农村主管》部门提?供的流向《。信息及时追》查不合格食用农产】品并依法处理 【 第三十七条 【县级以上地方市场】监督管?理部门?在监督管理中发现食!用农:产品质量安全—事故或者《接到食用农产品质量!安,全事:故的投诉举》报应当立即会—同,相关:部门进行调》查处理采取措施【防止或者减少社【会危害按照应—急预案?的规定报告当地人】民政府?和上:级,市场监督管理部门】并,在当地人民》政府统一领导下及】时开展?食,用农产品质量安全事!故调查处理 第三!十八条 《销售者违反本—办法第七条第一、二!款、第?十六条?、第十?八条规定食》用农产品贮存—和运输受托方违【反本办法第》十七条、《第十:八条:规定有下列情形【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市!场监督管理部门【责令:改正给予警告;【拒不改正的处—五千元?以上三万元以下罚】款  《   (一)销售】和贮存场《所环境、设》施,、设备等不》符合食用农产品质】量安全要求的;【     (二】。)销售、贮存和运】输对:温度、?湿,度等有特殊要求的食!用,农产品未配备必要的!保温:、冷藏?或者:。冷冻等设施设—备并保?持有效运行的; 】     (三)贮!存期间未定期检查及!。时,清理腐败变质、【油脂酸败、》霉变生虫或》者感官性《状异常的食用—。农产品的 第三十!九条 有下列情【形之一的《由县级以上市场【监,督管理部门依照【食品安全法第—一百二十六条第一】款的规定给予处罚 !     》(一)销售者—。违反本办法第八条第!一款规定未按—要求建立食用农产品!进货查验记》录制度?或者未按要》求索:取,进货凭证的; 】    (二)销】售者违反本》办法第八条第—二款规定采购—、销:售按规定《应当检疫、检—。验的:肉类或进《口食用?农产品未索》取或:留,存,相关证明文件—的;:。     —(三)从事》批发:业务的食用农产【品销售企业违反【本,办法第十一条规定】未按要求建立食用农!产品销售《记,录,制,。度,的 第四》十,条, 销:售者违反本办法【。第十二条、第十三条!规定:未按要求标明食用农!产品相关信息的由】县级以上市场—监,督管理?部门责令《改正;拒不改—正的处二《千元以上一万元【以下罚款 第四十!一,条 销售者》违反本办法第—十四条规定》加工、销售即—食,食用农产品未采【取有效措施》做好食品安全防【护造:。成污染的《由县级以上市场监】督,管理部门《责,。。令改正;拒不改正的!处五千元以上三万元!以下罚款 第四十!二,。条 销?售者违反本》办法第?。十五条规定采—购、销售食品安【全法第三《十四:条规定情形的食用农!产品的由《县级: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!门依照食《品安全法有》关规定给予处罚 !第四十三条》。 集中交《易市:场开办?者违反本办法—第十:九条、第《。二十四条规》定未按规定建—立,健全食?品安全管理》制度或者未》按规定配备、培训】。。、考核食品》安全总?监、食品安全员等食!品安:。全,管理人员的由县【级以上?。。。市场监督管》理,部门依照食品安全法!第一百二十六—条,第一款的规》定给予处罚 第四!十四条 集》中交易市场开—办者违反本办法第】二十条?。第,一款规?定未按要求》向所在地县级市场监!督管理部门如—。实报告市场有—关信息的《由县级以上》市场:监督管理部门依照食!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第!七,十二条的规定给予处!罚 : 第四十五条 集中!交易:市场开办《者违反本办法第二十!条第二款、第—二,十一条?、第二十《三条规?定有下列情形之【一的由县级》以上:。市场监督管》理部门?责令改?正;:拒,不改正?的处五千元以上三】万元以下罚款  !   (《一,),未按:要求建?立入场销售者—档案并及《时更新?的;:。    》 ,(二:)未按照食用农产品!类别:实施:分区销售经营条件】不符合食品安—全要求或者未按规】定对市场经营环【境和条件进行定期检!查和:维护:。的;     】(三)未按要—求查验入场销售者和!入场:食用农产品的相关凭!证信息允许无—法提供进货凭证的】食用农产品入场销】售,或者对?无法提供食》用,农产品?质量合格凭证—的食用?农产品未经》抽样检验合格即允】许,入,场销售的 —。第,四十六条 集中交】易市场开办》。者,违反本?办法第二《十五条第《。二款规定抽检发现场!内食:用农产品不符合食】。品安全标《准未按要求处理【并报告的由县级【以上:市场监?督管理部门》责,令改正;拒不—改正的处五千元以上!三万元以下罚款 】    《。 集中交易市场开办!者,违反本?办法第?二十六条规定未按】要求公布食用农【。产品相关信》。息的由县级以上【市场监督管理部【门责令?改,正;拒不改正的处】二千:元以上?一万元?。以下罚款《 :第四:十七:条 :批发市场开办—者违反本办法第【二十五条第一—款规定未依法对【进入该批发》市场销售的》食用农?产,品进行抽样检验的由!。。县,级以:。。上市:场,监,督管理?部门依照食品安全法!第一百三十条第【二款的规定给予处罚!  ?。   批发》市场:开办者违反本办法】第二:十七条规定未按要】求向入场《销售:者提供统一格式的】销售凭证或者—指导入场销售者自行!印制符合要求的【销售凭证的》由,。县级以上市》。场监督管理部门【责令改正;》拒不改正的处五千】元以:上,三万元以下罚—。款 : 第四?十八条 销售者履】行了:。本办法规定的食用农!产品:进货查验《等义务有充分—证据证明《其不知道所采—购的:食用:农产品不符合—。食品:安全标准并》能如实说明其进货】来源:的可以免予》处罚:但应当?依法没收其》。不,符合食品安全—标准:的食:用农:产,。品;造成人身、财】产或者其他损害的依!法,承担赔偿责》任 第四十九条 !本办法下列用语的含!义 :  :   食用农产品】指来源于《种植业、林》。业,、畜牧业和》渔业等供人食用【的初:级产品?即在农业活动—中获得?的供人?食用的植《物、动物、微生物及!。其产品不包括法【律法规禁止食用的野!生动物产品及其【制品     】。即食食?用农产品指以—。生鲜:食用农产品》为原料?经过清洗、去皮、】切割等?。简,单,加工:后可:供人直接食》用的食?用,农产品   【  :食用农?产品集中交》易市场?是指销售《食用农产品的批发】市场和零售》市场(含农贸市场】等集中零售市场【)    — 食用农产品集中】交易市场开办者指】依法设立《、为食用农》产,品,批,发、零售提供场地】、,设施、?服务以?及日常管理》的企业法人或者其】他组织  —   食《用,农产:品销售者指》。。通过固定场所销售】食用农产品的—个人或者企业既包括!。通过集中交易—市场销售《食用农?产品的入场销售【者也包括销售食用农!产品的商场、超市】、便利店《等食品?经营者 第五【十条 食品摊—贩等销售食用农产品!的具体管理》规定由省、自—治区、直辖》市制定 第五十一!条, ,本办法自202【3,年12月1日起【施行20《16年1月5日【原国家食品》药品监督管理总局】令第20号公布的食!用农:产品市场销售—。质量安全监督管理】办法同时废止 【 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