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食用农产品】市场销售质量安全】。监督管理办》法
》国家市场监督管理】总局:令,
第81》号,
》 ,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!质量:安全监督管理—办法已经2023年!6月26日》市场监管总局第【12次局务会议【通过现?予公布自2023】年12月1》日起施行
局长 !罗文:
20《。23年?6,。月30?日
第一条 【。为了规范《食,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行!为加:。强食用农《。产品市场销售质【量安全监督管理保】障食用农《产品:质,量安: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!国食品?。安全法?(以下?简,称,食品安全法)、【中华人民共和国【农产品质量》安全:法、中华人民共和国!食品安全法实施条】。例(以下简》称食品安全》法,实,施条:例)等法《律法规制定》本办法
第二【条 食用农产品【市场销?售质量安《全及其监督管理适】用,本办法
【。 本办《法所称?食用:农产品市场销售【是指通过食用农产品!集中交易《市场(以下简—称集:中交易市场)、【商场、超市、—便,利店等固定》场所销?售食用农产品—的活动不包括—食用农产品收—购行:为
:
第三?条 国家市》场,监督管理总局负【责制定?。食用农产品市—场销售质量安全【监督:管理制度监督—指导全国食用农【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!全的监督《。管理工作《
—省、:自,。治,区、直辖市市场监】督管理部门负—责监督指导本行政】区域:食用农?产品市场《。销售质量安全的监督!管理:。。工作
【 ,市、县级市场—监督管理部门负责】本,行政区域食用农产】品市场销售质量【。安全:的,监,督管:。理工作
》第四条 县级以上】市场:监,。督管理部门应—当与同级《农业农村等》相关部门建立—健,全食用?农产品市场销售【质量安全监督—管理协作机制加强信!息共享推《动产地准出与市场准!。入衔接保证市场【销售的食用》农产:品可追溯
》
第五条 食用农产!品市场销售相关【行业组织应当加强】行业:自律:督促集中交易市场】开办者和销》售,者履行法律义务【。规范集中交易市【场食品安《全管理行为和销售】者经营行为提高【食用农产《品质:量安全保障水平
】
第六条 在严格】执行食品安全—标准的基础上—鼓励食用农》产,。品销:。售企业通过》应用推荐性国家标准!、行:。业,标准以?及团体标准》。等促进食《用农产品高》质,量发展
《
第七条 食用农产!品销售者(以下简】称销售者)应当【保持销售场所环境整!洁与有毒《、有害场所以及其】他,污染源保持适—当的距?离防止交叉污染【
,。
销售【生鲜:食用农产品不得使用!对食用农产品的真实!色泽等感官性—。状造成明显改变的】照明等设施误导【消费者对商》品,的感官认知
—
鼓励采用!净菜:。上市、冷鲜上—市等方式销售食【用,农产品
《
第八条《 销:售者采?购食用农产品应【当依照食品安全法】第六十五条的规定建!立食用农产品进货】查验记录制度—索,取并:留存食用农产品进】货凭证并核对—供货者等有关信【息
采】购按照规定应当检】疫、:检验的?肉类应当索取并留存!动物检?疫合格证明、—肉品品?质检验合《格证等证明文—件采购?进口食用农产品应当!索取并留存海关部】门,出具的入境货物检】验检疫证明等—证明文?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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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供货《者提供的销售凭证】、食用?农产品采购协议等】凭证中含有食—用农产品名称、数量!、供货?日期以及供货者名称!、,地址、联系方式等进!货信息的可以作为食!用农产品的进—货凭证
第九条】 从事连锁经营和】批发业?务的食用农产品销】售,企业应当主动加强对!采购渠道的审—核管理优先采—购附具?承诺达标合》。格证或者其他产品质!量合格凭证的—食用农产品不得采购!不符合食品安全标】准的食用农产品对无!法提供承诺达标合】格证或者其他产品质!。量合格凭证的鼓【。励销售企业》进,行抽样检验或者快】速检测
》 除生产者或!者供货者出》具的承诺《达标合格证》外自检?合格证明、》有关部门《出具的检验》检疫合格证明等也可!以作为食用》。农产品的产》品质:量合格凭证
【第十条 实行—统一配送销售方【式的食用农》。产品销售企业对统一!配送的食用农产品】可以由?企,业总部统一建立【。进货查验《记,录,制度并保存进货凭】证,和产品质量合—格凭证?;所属各销售—门店应当《保存总?部,的配送清《单提:供,。可查验相应凭证的方!式配送清单》保存期限《不得少于六个—月
?第十一条 从事批】发业务的《食用农产品》销售:企业应当《建立食用农产品销售!记录制度《如实记录《批发:。食用:农产品的名称、【数量、进货日期【、销售?日,期以:及购货者《名称、地址、—联系方?式等内?容,并保存?。相关凭证记录和凭证!保存期限不》得少:于六个月
》
第十二《。条 销售者销售食用!农产品?应当在销售场所明】显位置或《者带包?装产:品的包装上如实标明!食用农产品》的名称、产地、生】产者或者《销,售,者的名称或者姓名】等信息产《地应当具《。体到县?(市、区)鼓—励标注到乡镇、村】等具体产地对保质期!有要求的应当标【注保质期;》保质期与贮存条件有!关,的应当?予以:标明;在《包装、?保鲜、贮存》中使用保鲜剂—、,防腐剂等《。食品添加《剂的:应当标明食品—添加剂?名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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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,销,售即食食用农—产品还应当》如,实,标明:具体制?作时间
!食用农产品标—签所用文字应当使用!规范:的中文标注》的内容应当清—楚、明显《不得:含有虚?假、错误《或者其他误导性【内,容,
鼓【励销售者在销—售场所明显位置展示!食用:农产:品的承诺达标—合,格证带?包,装销售食用农产【品的鼓励在包—。装上:标明生产日期—或者包装日期、【。。贮存条件以及最【佳食用期限等内容
!。
第十三条 进口】食用农产品》的包装或者标—签应当符合我—国法律、《行政法规的规—定和食品安全标【准的要求并》以中:文载明原产国(地区!)以:及在中国境内—依,法登:记注册?的代理商、》进口商或者经销【者的名?称、地址和联系方】式可以不《标,示生产者的名称、地!址和联系方式
】 进口鲜冻】肉类:产品:的外包?。装上应当以中—文,标明规?格、产地、目—的地、生产日期、】。保质:期、:贮存条件等内容
! ? 分装销售的进口】食用农产品应—当在包装上保留原进!口食用农产》品,全部:信息以及分》。装企业、分装时间、!地点、保质期等信息!
:第十:四条 ?销售者通过去皮【、切割等方式简单加!工、销售《即食食用农产品的应!当采取有效措施做】好食品安全防—护防止交叉污染
】
第十五《条 :禁止:销售者采购、销【售食品安全法第三】。十四条规定》情形的食用农—产品
】。可拣选的果蔬类食用!农,产品带泥、》带沙、?带虫、部分》枯,萎以及可拣》选的水产品》带水、带泥、带沙】等不属于食品—安全法?第三:十四条?第六项?规定的腐败变质【、霉变生《虫、污秽不洁、混】有异物、掺假—掺杂或者感官—性状异?常,等情形
《
第十六条》 ,销售者贮存食用农】产品应当定期—检查及时《清,理腐败变质、—。油脂酸败、霉—变生虫或者感官性状!异,常的食用农产品贮】。存,对温度、湿度—等有特殊要求的食用!农,产品应当具备保【温、冷藏或者冷冻】等设施?。。设备并保《持,有效运行
】 销售者委托贮】。存食用农《产品:的应当选择取得营业!执照等合法主体资格!、能够保《障食品安全的贮存服!务提供者并》监督受托方》按照保证《食品安全的》要求贮存食用农产品!
第十七条 【接受销售《者委托贮存食用农产!品的贮存服务提供】者应当按照保证食品!安全的要《。求加强贮《存过程?管理履行下》列义务
【 (一)如实记】录委托方《名称或者姓名、地址!、联系方式》等内容记录保存期】限不得少《于贮存结《束后二年;
—
(—二)非食品生产【经营者从事》。对温:度、湿度等有特殊】要求的食用农—产品贮存业务的应当!自取得营业执—照之日起三十个工作!日内向所《在地县级市》场监:督管理部《门备:。案备案?信息包括《贮,存,。场,所名称、《地址、贮《存能力以及》法定代表人或者【负责人?姓名、统一》。社会信用代码、联系!方,式,等,信息;
【 (三)保证贮】存食:用,农产品的《容器、工具和设【。备安全?无害保持《清洁防?止污染保证》食品安全所需的温度!、湿度和环境等特殊!要求不得《将食用?农,产品与有毒、有害物!品,一同贮?存;:
? (四》)贮存肉类》冻品:应,当查验并留》存有关动《物检疫合《格,证明、肉品品质检验!合格证等证明文【件;
】(五)?贮存进口《食用农产《品应当查验并—。留存海关部门出具】的入境货物检验检疫!证明等证明文件【;,
(六】)定期检查库—存食用农产品发【现销售者有违法行为!的应当及时》制止并立即》报告:所在地县级市场监督!管理部?门,;
【(七)法律、法【规规定的其他义务
!
第十八条 食【用,农产:品的运输容器、工具!。和设备应当安全无】害保:持清洁防止》污,染不得将食》用农产品与有—毒、有害物品一【同运输运输》对温度、《湿度等有特殊要求的!食用农产品应当【具,。备保:温、冷藏或者—。冷冻等设备》设施并保持有效运行!
销售】者委托?运输食用农》产品的应当对承运人!的,食品安全《保障能力进行审核】并监督承运人加强】运输过程管理如实记!录,委托方和《收货方的名称或【者姓:名、地址《、,联系方式等内容记】。录保存期《限不得少于》运输结束后二—年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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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第十九条 集中交易!市,场开办?者应:当建:。立健全食品》。安全管理制度履行】入场:销售:者登记建《档、签订协》议、入场《查验、场内检查、信!。息,公示、?食品安全违法—行为制止及报—告、食品安全—事,故处置、投诉举【报处置等管理—义务食?用农产品批发市场(!以,下,简称:批发市场《)开办者还应当履】行抽样检验、统一】销售凭证格式—以,及监督入场》销售者开具销售凭】证等管理义务
】第,二十条 集》中交易市场开办【者应当在《。市场开业前》向所在地《。县级市场监督管理部!门如实报告》市场名称《、,住所、类《型、法定《代表人?或者负责《人姓名、《食用农产品》主要种类等信息
】
? 集中交易—市场开办者应当建立!入场:销售者档案并及时更!新如实记《录销售者名称或者】姓名、?统一社会《信用代?码或者身份证号【码、联?系方式以及市场自】查,和,抽检中发现的问题和!处理信息入场销【售者档案信息保存期!限不:少于销售者》停止销售后》六个:月
第二十—一条 ?集中交?易市场开办者应【。当按照食用农产品】类别实行分区销售为!入场销售《者提供符《合,食品安全要》求的环境、设施【、设备等《经营:条件:定期:检查和维护并做好】检查记录
第二十!二条: ,。鼓励集中交易—市场:开办:者改造升级》为入场销售者提供满!足经:营需要的冷》藏、冷冻、》保鲜等专《业贮:。存场所?。。更新设施、》设备提高食品安全保!障能:力和水?平
鼓励!集中交易《市场开办者采用信息!化手段统一采集食用!农产品进货》、贮存、运输、【交,易等数据信息—提高食品安全追溯能!力和水平
—第二十三《条, 集:中交:易市场?开办:者应当查验入场食用!。农,产,。品的进货凭》证和产品《质量合格凭证与入场!销售者签订食用农产!品质量安全协议列明!违反食品安》全法律?法规规?定的:退市条款未签—订食用?农产品质量》安全协议的销—售者:和无法提供进货【凭,证的食用农产品【不得进入市场销【售
《 集《中交:易市场?开办者对声称销售】自,产食用?。农产品的应当查【。验自产食用农产品】。的承诺达《标合格证或者查【。验并留?存销售者《身份证号码、联系方!。式、住所以及食用农!产品名称、数—量、:入场日期等信息【
? 对无法—。提,供承诺达标》合格证或者其—。他产品质量》合,格,凭证的?食用农产品集—中交易市场开—办者应当进行抽【样检:验或者快速检—测结果合格的方可】允许进入市场—销售
】鼓励和引导有条【件的集?中交易市《场,开,办者对场内》销售的食用》农产:品集中建立进货查】验记录制度
第】二,十四条 集中交易】。市场:开办者应当配—备食品安全员等食品!安全管理人员—加强对食品安全【管理人员的培训和考!核;批发市场开【办者还应《当配备食品安全【总监
》 食品安全【管理人员应当加强对!入,场,销售者的《食品安全宣》传,教育:对入:场销售?者的食用农产品经】营行为进《行检查检《查中发现存在违法】行为的集中》交易市场开办者应】当及时制止》。并向所?在,地县级市场监—。督管理?部门报?告
第《。二十五条 批发市】场开办者应当—依照食品安全法第】六十四条的规定对】场内销售的食用农】产品进?。行抽样检验采取快】速检测的应当采【用,。国家规定《。的快速检测方法【鼓励零售市场—开办者配备检—验设备和检验人员】或者委托具》有资:质的食品检验机【构进:行,。食用农产品抽样检验!
《 集中交易市【场,开办者发现场—内食用农产品不符】合食品安全标准【的应当要求》入场销售者立即【停止销售依照—集中交易《市场管理规定—或者与入场》销售者签《订的协?议进行销《毁或者无《害化处理《如实记录不合—。格食用?农产品数量、产【地,、销售者、销毁方式!等内容留存》不合格食《。用,农产品销毁影像信】。息并向所在地县【级市场监督管理部】门报告记录保存【期限不少于》销售者停止销售后六!个月
《第,二十:六条 ?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!。应当在醒目位—置及:时公布本市场食品】安全管理制度—。、,食品:安全管理人》。员、投诉举报电话】、市场?自查结果、》。食用农产品抽样【检,验信息?以及不合格食用【农产品处理结—果,等信息
】 公布的食用—农产品抽样检验【信息应当包括检【验项目和检验结果
!
第二十七》条 批发市场开办者!应当向入场销售者提!供包括批《发市场名称、食用农!产品:名称:。、产地、数量—。、销售日期以及【销售者名称》、摊:位信:息、联系《方式:等项目信息的统一】销售凭证或》者指导入场销售【者自:行印制?包括:上述项目信息的【销售凭证
【 批发市场【开,办者印制《或者按照批》发市:场,要求印?制的销售凭证以及】包括前款所》列项目信息的电子凭!。证,可,以作为入场销售【者的销售记》录和相关购货者的】进货凭证销》售凭:证保存期限不得少】于六个月
第二十!八条 与屠宰厂(场!)、食用农产—。品种植养殖》基,地签订协议的批发】市场开办者应当对屠!。宰厂(场)和食用农!产品种植养》殖基地进行》实地考?察,了,解食用农产品生【产过程以及相关信】息
第二十九条】 县级以上市—场监督管理部门【按照本行政》区域食品安全—年度监督管理计划】。对集中?交,易市:场,开,。办者、销售者及其委!托的贮存服务—提,供者遵守《本办法情况进行日】常监督检查
】 ,。 (一)对食用】农产品销《售、贮?存,等场所?、设施、设备以及】信息公示情况等进行!现场检?查;
【 (二)向当事人和!其他有关人员调查了!。解与食用农产品【销售活动和质量安全!有关的情况;
! (《三)检?查食:用,农产品进货》查验记录制度—落实情?况查阅、复制与食】用农产品质量安【全有关的记录、协】。。议、发票以及其他资!料;
《 (四)检查!集中交?易市场?抽样检验情》况;
【 (五)对集中交易!市场:的食品安《全总监?、食品?。。。安全员随《机进行?监,督,抽查:考核并公布考核结果!;
— (六)对食—。用农产品进》行抽样送有资—质的食品检验—机构进行《检验;
》 (》七)对有证据—证明不?符合食?品安全标准或者有】。证据证明存在质量安!全隐患以及用于违】法生产经营》的食用农产》品有权查《封、扣押、监督销毁!。;
—。 (八)依法查封违!法从事食用农产品】销,售活动的《场所
— 集中交易市场开!办者、销售》者及其委托》的贮存服务提供【者对市场监督管【。理部:门依法实施的监【督检查应当予以配】合不得拒绝、阻【挠、干涉
第【三十条 市、县级市!场监:督管理?部门可以采用国【家规定的快速检【测方法对食用农产品!。质,。。量安全进行》抽查检测抽查检【测结果表明》食用农产品可—能存在?质量安全隐患的销售!者应当暂停销售;抽!查检测结果》确,定食用农产品不【符合食品安》全,标准的可以作为行】政处罚的证据—
被抽查!。人对快速检测—结果有异议的—可以自收到检测【结果时起四小时【内申:请复检复检结论仍不!合格的复检费用【由申请人承担复检】不得采用快》速检测方法
—
第三十一条— 市、县级市场监督!管理部?门应当依据职责公布!食用农产品质量安】全监督管理信息
! 《公布食用农》产品质?量安全监督管理信】。。息应当做《到,准确、?及,时、客观并进行【。必,要的解释说明避免】误导消费《者和社会舆论
【
第三十二条 【县级以上市场—监督管?理部门?应当加强《信息化?建设汇总分析食用】农产品质量安—全信息加强监督管理!防范食品安全—风,险
第三十—三条 ?。县级:以,上地方市场监督管】理部门应当将—监督检查、违法【行为:查处等?情,。况记入集中交—易市:场开办者、销—售者食品《。安全:信用档案并依—法通过国家企业【信用信息公示系【统向:社会公示
】 , 对于性质恶—劣、情节严重—、社会危《害较大受到》。市场监督管理部【门较重行政处罚【的依法列入市场监】督管理?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采!取提高检查频次【等管理措施并依法】实施:联合惩戒
】 市、县》级市:场监督管《理,部门:应当逐步《建立销售者市—场准入前信用—承诺制度要求销【售,者以规范格式向社】会作出公开承诺如存!在违法失信销售【行为将?自愿:接受信用惩戒信用承!诺纳入?销售者?信用档案《接受社会监督并作】为事中事后》监督管理《的参考?
,
第三十四条— 食用农《产品在销售过—程中存?在质量安全隐患【未及时采取有—效措施消《除的市、县级市场】监,督,管理部门可以—对集中交《易市:场开办者、销—售企业负责人进行责!任约谈被《约谈者无正》。当理由拒不按时参加!约谈或?者未按要求落—实,整改的市场监督管理!部门应?当记入集中》交易市场《开办者、销》售企业信《用档案?
第三《十五条? ,市、县级市场监督管!理部门?发现批发《市场有国家法律【法规及本办法禁止】销售的?食用农产品在依法】。处理的同时应当【。及时追查食用农产】品来源和流向—查明原因、控—制风险并报告上级】市场监督管理—部门同时通报所【涉地同?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!;涉及?种植养殖和》进出口环节》。的还应当《通报农业农》村主管部门》和海:关部门所涉地市【场监督?。。管理部门《接到通报后应—当积极配合开展调】查控制风险》并加强与事》发地市场监督管理部!门,的信:息通报和执法—协,作,
市、】县级市场监》督管理部门发—现超:出其管?辖范围的食用农【产品质量安全案【件线索应当及时【移送有管辖权的市】。、县级市《场,监督管理部门
【
第三十六条— 市、县级市场监督!管理部门发现下列情!形之一的应当及时通!报所:在地同级农》业农村主管》部门
》。 (一)农【产品生产企》业,、农民专业合作【。社、从?事农产品收购的【单位或者个人—未,按照规?定,出具承?诺达标合格证—;
《 (二)承【诺达:标,合格证存在》。虚假信息;》
:。。 (》。三)附具承诺达标合!格证的食用农—产品不合格;
! ,。。 (四)其—他有关承诺达—标合格证违法违规】行为
】农,业,农村主管部门—发现附具承诺—达标合?格证的食用农产品不!合格:向所在地市、县级】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通!报的市、《县级市场监督管理部!门应当根《据,农业农村主管部【。。门提供的流》向信息及时追查不合!格食用农产品并依】法处理
第三【十七条 县》级以上地方市—场监督管理部—门,在监督管理中—发现食用农产品【质量安全《事,故或:者接到食用》农产品质量安全【事故的投诉举报【应当立即会》同相关部门进—。行调查处理》采取措施防止或者】减少社会危害—按照应急预案—的规定报告当地人民!政,府和上级市场监督管!理部门并在》当地人民政府—统一领导下及时开展!食,用农产品质量安全】事故调查《处理
第三十八条!。。 销售者违反—。本,办法第七条》第一、二款》、第十六条、第十八!条规定食用》农产品贮存和运【输,受托方违反本办法】第十七条、第十【八条规定有下列情】形之一的《由县级以上市场【监,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!给予警告;》拒不改正的处—五千元以上》三,万元以下罚款
】 ? (一)销售和贮】存场所环境》、设施、设备—。。等,不符合食用》农产品质量安全要求!的;
(!二,)销:售、贮存《和,运输对温度、湿【度等有?特,殊要求的食》用农产品未配—备必要?的保温、冷藏或者冷!冻等设施《设,备并保持《有,。效运行的;
! (三)贮存期】间,未定期?检查及时清理腐败】变质、油《脂酸败、霉变生虫】或者:感官:性状:异常的食用农—产品的
第三十九!条 有下《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!以上市?场,监督:管理部门依照食品】安全法第一》百二十六条》。第一款的规》定给予处《罚
》 (一《。)销售者违反本办法!第八条第一款规定】未按要求建立食用农!产品进货查验记录】制度或者未按—要,求索取进货》凭证的;
!。 (二?)销售?者违反本办法—第,八条第二款规定【采购、销《售按:规定应当检疫、检】验的肉类或》进口食用农产品【未,索,取或留存相关—证明文件的;
! (三)从事】批发:业务:的食用农产品销售】企业违反本》。办法第?十一条?规定未按要求—建立食用农产品销】售记录制度的
【
第四十《条 销售者违反本办!法第十?二条、第《十三条规定》未按要求《标明食用《农产品相《关信息的由县级以】。上市场监督管理【部门责令改》正;拒不改正的【处二千元以上一【万,元以下罚款
第】四十一条 销售【者违反本办法第十四!条规定加工、销【售即:食食用农产品未采取!有效:措施做好食品安全】防,护造成污染的—由县级以《上市: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!改正;拒不改正的处!五千元以上三万【元以下罚款
第四!十二条 销售者【违反本办法第十【五条规?定采购?、销售食《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!规定情形《的食用农产品的由县!级以上?市场监督管理部【门依照食品安—全法有关规定给予】处罚
第四十三】。条 集中交易—市场开办《者,违反本?办法:第十九条、》第二十四《条规定未按规定建】立健全食品安—全管理制度或者未】按规:定,配,备、培训、考核【食,品,安全总监《、食品安全》。员,。等食品安全管理【人员的由《县级以上《市场监督管理—部门依照食品安全法!第一百?二十六条第一款的规!定给予处《罚
第《四十:四条 ?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!违,反本办法第二十条第!一款规定未按要求向!所,在地县级市场—监督管理部门如【实,报告市场《有关信息的由县级】以,上市场监督》。管理部?门依照食品安全【法实施条例第—七十二条的规定给】予,处罚
?
,第四十五条 集中】交易市场开办者【违反本办法第二十条!第二款、第二十一条!。、第二十三条—规定有下列情—形之一?的由:县级以上市》场监督管《理,部门责令改正—;拒不改正的处五】千,。元以上三万元以下】罚,。款
【(一)未按要求建】立入场销售者档案】并及时更新的—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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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—二)未按照食用农产!品类别?实施分?区,销售经营条件—。不符合?。。食品安全要》求或:者,。未按规定对市场经】营环境和条》件进行定期检查和维!护的;?
(三)!未按要求查验入场销!售者和入《场食用农产品的相关!凭证信息允许无法提!供,进货:凭证的食用农—产品入场销售或【者对无法提供食【用,农产品质量》合格凭?证的食用农产品未经!。抽样检验合格即【允许:入,场销:售的
?
,第四十六条》 集中交易》。。市场开办者》违反本?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二!款规定抽检发现场内!食用农产品不符合】食品安?全标准未《按要求处理并报告】的由县级《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!门责令改正;拒【不改正的处五千【元以上三万元以【。下罚:。款
》 集中交易市场】开办者?违反:本办法第《二十六条规定未【按要求公布》食,用农产?品相关信息的由【县级以上市场—监督:管理部门责》令改:正;拒?不改正的《处二千?元以上一万元以下】罚款
?
第四十七条 批】发市场?开办者违反本办【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!规定未?依法对进入该—批发市场销售的【食用农产品进行抽】样检验的由县级以上!市场监?。督管理部门》依,。照食品?安全法第一》百三十条第二款【的,规定给予处罚
】 批》发市场开办者违【反本办法第二十七】条规定未按要求【向入场销售》。者提供统一格—式的:销售:凭,证或者指导入—场销售?者自行?印制符合要求的销】售凭证的由县—级以上市《场监督管理部门【责令改正;拒不改】正的处五千元以上三!万元以下罚款
第!四十八条 》销售者履行了本【办法规定的食用农】产品进货查》验等义务有充分【证据证?明其:不知道所采》购的:食用:农产品不符合食【品安全标准并—能如:实说明其《进货:来源的可以免—予处罚但应当依法没!收其不符合》食,品安全标准的食用】农产品;造成人【身、财产《或者其他《损害的依法承担【赔偿责?。任
第四十—九条 本办法下【列用语的含》义
— 食用农产》品指来源于种—植业、林业、畜【牧业:和渔业?等供人食用的初级】产品即在农业活动】中获:。得,的供人食用的植物】。。。、动物?。。、微生物及其产品不!包括法律法》。规禁止食《用的:野生动物产品—。及,其,制品:
,
: 即食食用【农产品指以生鲜【食用农产品》。为原料经过》清洗、去皮、—。切割等简单加工后】可供人直接食用的食!用,农产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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食用【农产品集中交易【市场是指销》售食用农产品的批发!。市场和零售市—场(含农《贸市场?等集中?零售:市场)
!食用农产品集—中,交易市场开》办者:指依法?设立、为食用农产品!批发、零售提供【。场,地、设施、》服务以及日常管【理的企业法人或者其!他组:织
《 ?。食用农产《品销售者《指通过?固定:。场所销售食用农【产,品的:个人或者企业—既包括通过集中【交易市场销售食【用农产品的入场销售!者也包括《销售食用农产品【的商场、超市、便】利店等食品经营【者
第五十条 食!品摊贩等销售食【。用农产?品的具体管》理规定?由省:。。、自治区、直辖市】制定
第五十一条! 本办法自202】3年12月1日起施!行2016年1【月5:日原国家食》品药品监督管理【总局令第20—号公布的食用农产品!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!。。督管理办法同时废】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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