食【用农产?品市场销售质量安】全监督管理办法
】
:。
国家?市场监督《。管理总局令
第】81号
》 食》用农产品市场—销售质量《安全:监督管理办法已【经2023年6月2!6日:市场监?。管总:局第12《次局务会议通过现】予公:布自:。2023年12月1!日,起施:。行
局长 罗文】
20《23年6月30【日
第一条— 为了规《范,食用农产品市场销】售行为加强食用农】产品市?场销售质量安全【监督管理《保障食用《农产品质量安全【根据中?华人民共和国—。食品安?全法(?以下简称食品安全法!)、中华《人,民共和?国农产?。品质量安全》法、:中华人民《共和国食品安—全法实施条》例(:。以,下简:。。。称食品安全法实【施条例)等法律法规!。。制定本办法
第】二,条 食用农产品市】场销售质量安—全及其监督管—理适用本办法
【
本办【法所称食《用农产品市》场销:售是指通过食—用农产品集》中交:易市场(以下简【称集中交易市场)】、商场、《超,市、便利店等固【。定,场所销售食用农【产品:的活:。动不包括食用—农产:品收:购行为
第三【条 国?家市场监督管—理总:局负责?制定食?用农产品市场销售】质量安全监》。督管理制度》监督指导全国—食用农?产品市场销售质【量安全的监》。。督管理?工作
— 省、自》治区、直辖市市场监!督管理部《门,负责监督指》导本行政区域食用农!。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!全的监督管理工作】
? 市、县—级市场监督管理部】门负责本行政区【。域食用农《产品市场销》售质量安全的监督管!理,工作
第四条 县!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!部门应?当与:同级农?业农:村等相关部门建立】健全食用农产品市场!销售质量《安全监?督管:理协作机制》加强信息共享推【动,产地准出与市场准入!衔接保证《市,场销:售的食用农产品可】追溯
第》五条 食用农产【品市场销售相—关行:业组织应《当加强行《业自律督促》集中交易市场开办】者和:销售者履行法律【义务规范集中—交易市场食品安全管!理行:为和销售者》经营行为提高食用】。农产品质《量安全?保障:水平
第六—条 :在严格?执行食品安》全标准的《基础上鼓励食—用农产品销售—企业:通过应用推荐—性国家标《准、行业标准以及团!体标:准等促进食用农产品!高,质量发展
—第七条? 食用?农产:品销售者(以下【简称销售者)应当】保持销售场所环【境整洁与有毒、【有害场?所以及其他》污,染源保持适当的【距离防?。。止交叉污染
】。 销《售,生鲜食用农产品不】得使用对食用—农产品的真实—色泽:等,感官:性状造成明》显改变的照明等设】施误:导消费者对商品的感!官认知
《
: 鼓《励采用净菜上市【、冷鲜上市等方【式销售食用》农,产品
第》八条 销售者采购】食用农产品应—当依照食《品安全法第》六十五条的规定建】立食用农产品进货】查验记录制度索【取并留?存食用农产品—进货凭?证并核对供货—者等:有关信息
【 ?采购按照《规,。定应当检疫》。、,检,。验的:。肉类应当索》取并留存动物检疫】合格证明、肉品品质!检验合?格证等证明文件【。采购进口食》用农产品《应当索取并留存海】关部门?出具:的入境货物检验【检疫证明等证—明文件?
供【货者提供的销售【凭证、食《用农产品采购协【议等凭证中》含有:食用:农产品名称、数量、!供,。货日期以及供货者】名称、?地址、联系方—式等:进货信息《。的可以?作为食用农产品【的进货凭《证
?第九条 从事连锁经!。营和批发业务的食用!农产品销《售企业应当主—动加强对采购—渠道的审核管理【优,先采购?附具承诺《达,标合格证或者—其他产品《质量合格凭证的【食用农产品不得采】购不符?合食品安全标—准的食?用农产品《对无法提供承诺达标!合格证或者其他产】品质量合格》凭证的鼓励销—售企业进行抽样检验!或者快速检》测
《 ?除生产?者或者供货者出具的!承诺达标合格证外】自检合格证明、有关!部门出具《的检验?检疫:合格证?明等也可以作—为食用农产品的【。产,品质量合格凭证
】
第十条《。 实行统一配—送销售方式的—食用农产品销售企】业,对统一配送的食用】农产品可以由企业】总部统一《建,立进货?。查验:记录制度《并保存进货》凭证和产《品质量?。合格凭证;所属各销!售门:店应:当保存?总,部的配送《清单提供可》查验相应凭证—的方式?配送:清单保存《期,限不得少于》六个月
》第十:一条 从事批—发业务的《食用农产品销售企】业应当建立食用农产!品销售记录制度如实!。记录批?发食用农产品—的名称、《数量、进货日期、销!售日期以及购货【者名称、《地址、联系方式等内!容,并保存相关凭证记】录和凭证保存期【限不得少于六个月
!
第十?二条 销售者销【售,食用农产品应当在】销售场所明显—位,置或者带包装产品】的,包,装上:如实标明食用农产】品的名称、》产地、生《产者:或者销售者的—名称或者姓名等【信息产地应当具【体到县(市、—区)鼓励标注到乡镇!、村等具体产地【对保质期有》要求的?。应当标注保》质期;保质期—与贮存条件有关的】应当予以《标明;在《包装、保鲜、贮存中!使用保鲜剂、—防腐剂等《食品添加剂》的应当标明》食品添加剂》名称
【 销售即食食用【农产品还《应当如?。实标明?具体制作时间
! 食用农产【品标签所用文字应】当使用规范的中【文标注的内》。。容应当清楚、—明,显不得含有虚假【、,错误或者其》他误导性内容
】 鼓励销售者!在销售?场所明显位置展示食!用农产品的承诺【达标合格证》带包:装销售食用农产【品的鼓励在包装【上标明生《产,日期或者包》装日期、贮存条件】以及最?。佳食用期限等内容
!
第十三《条 进口食用农产】品的:包装或者《标签应当符合—我国法律、行—政法规的规定和食】品安全标准的要【求并以中《文载:。明原产国(地—区)以及在中国【境内依法登记注【册的:代理:商、进口商》或者经销者的名称、!地址和联系方—式可以不标》示,生产者的名称、【。地址和联系方式
! , : 进口鲜冻肉—类产品的《外包装上应》当以中?文标明规格、产地、!目的:地、生产日期、保质!期,、,贮存:条件等内《容
— 分装销售的进口】食用:农,产品应当在包—装上保留《原进口食用》农产品全《部信息以及分—。装企业、分装时间、!地,点、保质期等信息
!。
第十四条 销售】者通过去皮、—切割等方式》简单加工、销售【即食食用农产—品的应当采取有效】措施做?好食品?安全防护《防止交叉污染
第!十五条? 禁:止,销售:者采购、销售食品】安全法第三十—四条规定情形—的食用农产》。品
可】拣选的果蔬类食用】农,产品带泥《、带沙?、带虫、部》分枯:萎以及可拣》选的水产《品带水、《带泥:、带沙等不属于【食品:安全法第三十—四条第?六,项规定的腐》败变质?、霉变?生虫、污《秽不洁?。、混有?异物、?掺假:掺杂或者感官性状】异常等情《形
?第十:六条 销售者—贮存食用农产品应当!定期检?查及时?清,。理,腐败变质、油脂【酸败:、霉:变生:虫或者?感官性?状异常的食用农产】品贮存对温度、湿】度等:有特:。殊要求的食》用农产品应当具备】保,温、:冷藏:或者冷?。冻等设施设备—并保持有效运行【
《 销售者委托【贮,存食用农《产,品的应当选择取得营!业执:照等合法主体资【格、能够保》障食品安全的贮存服!务提供?者,并监督受托》方,按照保?证食品?安,。全,。的要:求贮存食用》农,。产品
第十七条】 接受销售者委托】贮存食用《。农产品的《贮存服务提供者【应当按照保证食品安!全的要?求加强贮存》过程管?理履行下列义务【。。
(【一,)如实记《。。录委托?方名称?或者姓名、地址、联!系方式等内容记录保!。存期限不得少于【贮存结束后二年;】
(二】。)非:食品生产经营者从事!对温度、湿度—等有特殊要》求的食用农产品贮存!业务的应当》自,取得营业执照—之日:起三十个工》作日:内向所?在地县级市场监督】管理部门备案备案信!。息包括贮存》场,所名称、《地址、?贮存能?力以及法《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!姓名、统一社—会信用代码、联系方!式,等信:息;
】(,三)保证贮存食用农!产品的容器、工具】和设备安全无害【保持:清洁防止污染—保证食品安全—所需的温度、—湿度和?环境等特殊要求不】得将食用农产品与】有毒、有害物品【一同贮存《;
(四!),贮存肉类冻品应当】查验并留存有关动物!检疫合格证明、肉】品品质检验合格【证等证明《文件;?
(五】)贮存?进口食用农产品应】当查验?并留存海《关部门出《具的入境货物—检验检?疫证:明等证明文件;【
《 (六)定期【检查库存食用农【产品发现销售者有违!法行为的应当及【时制止并《立即报告所在地【县级市场监督管理部!门;
— :(七)?法律、法规规—定的其他义务
【
第十?八条 食用农—产品的运输容器、】工具和?设备:。应当安全无害保【。持清洁?防止污染不得将【食用农产《品与:有毒、有害》物品一同运输运输对!温度、?湿度等有特殊要【求,的食用农产品应当具!备保:。温,、冷藏或《。者冷冻等设备设【施并保持有效运行
!
? 销售《者,委托运输食用农产】品,的应:。当,对承运人的食—品安全保障》能力进行审核—并监督承运人—。加强运输《过程管?理如实记录》委托方和收货—。方的名称或者姓名、!地址:、联系方式等内【容,记录保存《期限不得《少于:运输结束《后二年?。
第十九条— 集中交易》市场开办者应当建】立健全食品》安,全管理制《度履行入场销售者】登记建档、》签订协议、入—场查:验、:场内检查《、信息?。公示、食品安全违法!行为制止《及报告、食品—安,。全事故处《置、投诉举报处置】等管理义务》食用农产品》批发市?。场(以下《简称:批发:。市场)开办者还【应当履行抽样—检验、统一销—售凭证格式以及监督!。入场销售者》。开具销售凭证—等,管理义务
》
第二十条 —集中交易市》场开办者应当在市】场开业前向所在地】县级市场《监督管理部门如实】报告市场名》称、住所、类型、法!定代表人或者—负责:人姓名、食用农产品!主要种类等信息【。
《 集中交易市场】开,办,。者应当建立》入场销售者》档案并及时更—新如:实记录销售者—名称或者《姓名、统一社会信用!代码或者身》份证号码、联—系方式以《及市场?自查和抽检》中发现的问题和处】理信息入场销售者】档案信息保》存期限不少于—销售者停《止销售后六个月
!。第二十一条 —集,中交易市场》开办者应《当按照食用》农产品类别》实行分区销售为入场!。销售者提供符合食品!安全要求的》环境:、,设施、设备等经营】条件定?。期,检查和维护》并做好检查记录
】
第二十《二条 鼓励集中交】易市场?开办者改造升级为入!场销售者提供满足】经营:。需要的冷藏》。、冷冻?。、,保鲜等专《业贮存场所更新设施!、设备提高食品安】。全保障能《力和水平
! 鼓励集中交易市场!。开,办者采用信息—化手段统一采—集食用农《产品进货、贮存、运!输、交易等数据信息!提高食品《安全追?溯能力和《水,平
第二十三【条 集中交易市【。场开办者应当查验】。。入场食用农产品【的进货凭证和产【品质:量合格?凭证与入《场销售者签订食用农!产品质量安》全协议列明违—反食品安全法律法规!规定的退市条款未】签,订食:用农:产品质量安全协议】的销售者和无法提供!进,货,凭证的食用》农产品不得进—入市场销售
【 : 集中交易市场开!办者对声称销售自产!食用农产品的应当】查验自产食用农产】品的承诺达标合【格,证或者查验并留存】销售者身份证—号码、?联,系方式、住所—以及食用农产品名称!、数量、入场日期】等信息?
对【无法提供承诺—达标合格证或—者其他产品质—量,合,。格凭证的《食,用农产品集中交易】市,。场开办者应当—进行:抽样检验或》者快速检测结—果合格的《方,可允:许进入市场销售
】
鼓励【和引导有条件的【集中交?易市场开办》者对场内销售的【食用农产品集中建】立进货查验记—录制度
第二十四!条 集中交易—市场开办者应—当配备食品》安全:员等食品《安全管理《人员:加强对食品》安全管理人》员的培训和考核;批!发市场开《办者还应当配—备,食品安全总》监
【。食品安全管理—人员应当加强—对入场销《售者的食品安—。全宣传教育对入【场销售者的食—用农产品《经营行为进行—检查检查中发现存在!违法行为的》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!应当:。及时制止并向所在】地县级?市场监督管》。理部门报告
【第二十五《条 批?发市场开办者应当】依照食品安全—法第:。。。六十四条的》规定对场内销—售的食用农产—品进行抽样检—验采:。取快速?检测的应当采用国家!规,定的快速《。检测方法鼓励零售市!场开办者配备检验设!。。备和检验人员—或者委托《具有资质的食品检】验机构?进行:食用农产《。品,抽,样,检验
【 集中?交易市场开办—者发现场内食用【农产品不符合食品安!全标:准的应当要求—入场销售者立即停止!销售依照集中—。交易市场管理规【定或者与入场销售者!签订:的协议?进行销毁或者无害化!处理如实记录不合格!食,用农产品数量、【产地、销售者、销毁!方式等内容》留,存不合格食用农产】品销毁影《像信:息并:向,所在地?县级市场监督—管理部门报告记录】保存期限不少—于销售者停》止销售后六》个月
第》二十六条 》集中交易《市场开办者应—当在醒目位置—及,时,公,布本市?场食品安全管理制度!、食:品安全管理人员、投!诉举:报电话、市场—自查:结果、食用》农产品抽《样检:验信:息以:及不:合格食用农产—。品处理结果等信息
!
公布的】食用农?产品抽样检》验信息应当包括检】验项目和检验结果】
第二十七条 批!发,市场开办者应当向入!场销售者《提供:包括批?发市场名称、食【用农产品名称、产】地、:数量:。、销售日期以—及销售者名称、【摊,位,信息、联系》方式等项《。目信息的统》一销售凭证或者指导!入场销售者自行印】制包:括上述项目》信息的?销售凭?证
:
批发市场!开办者印制》或者按照批》发市场要求印制的】销售凭?证以及包括前—款所列?项目:信息的电《子凭证可以作为入】场销售?者的销售记》录和相关购货者的进!货凭证?销售凭证《保存期限不得—少,。于六:个月
第二—十八条 《与屠宰厂《(场)、食用农产】品种植?养殖基地《签订协?议的批发市场开办者!应当对屠宰厂(场】。)和食用农产—品种植养殖》基地进行实地—考,察了解食用农产品生!产过程以《及,相关:信息
《第二十九条 县级以!上市场监《督管理?部门按照《本行政区域食—品安全?年度:监督管理计划对集中!。交易:市场开办《者,。、销售者及》其,委托的贮存服务【提供者遵守本办【法情况进《行日常监督检查【
,
《 (一)对食用农产!品销售、贮存—等场所、《设施:、设备以及信息【公示:情况等进行现—场检查?;
(二!)向当事人和其他有!关人员?调查了解《与食用农产品销【。售活动和质量安全】有关的?。情况;
】 (三)《检,查食用农《产品:进货查验记录制【度落实?情况查阅、复制与】食用农产品》。质量安全有》关的记录《、协:议、发票以及其他资!料;
《。。 (四)检查!集中交易市场抽【样检验情况;
】 , (五)对集】中,交易市场的》食品安全总监—。、食品?安,全员随机进行监【督抽查?考核并公布》考核:结果;
《
(六【)对食用农产—品进:。行抽样送有资质的食!品检验机构进—行检验;
】 , (七)《对有:证据:证,明不符合食品安全标!准或者有证据证【明存在质量安全隐患!以及用于违法生产经!营的食?用农产品有权查【。。封、扣押、》监督销毁;
】 (八)依法查!封违法?从事食用农产—品销售活动的场所】
: 《集中:。交易:市场开办《者、:。销售者及《其委:托,。。的贮:存服务提供者对市场!监督管理部门—依法实施的监督【检查应当予以—配合不得拒绝、阻挠!、干涉?
第三十条— 市:、县级?市,场监督管《理部门可以》采用国家《规定:的快速检测方法对食!用农产品质量安全】进行抽查检测抽【查检测结果表明食用!农产品可《能,存在质量《安全隐患《的销售者应当暂停】销售;?抽查检测结果确定食!用农产品不符合【食品安全标准的可以!作为行政处罚的证据!
? 被抽查人【对快速检测结果【有异议?的可以自收到检【测结果时起四小时】内,申请复检复检结论】仍,不合:格的复检《费用:由,申请人承担复检不得!。。采用快速检测—方法
第三十【。一条 市、县级市场!。监督管理部》门应当依《据职:责公布食用农—产品质量安全监督】管理信息
【 公《布食用农产品质【量安全?监督管理信息应【当做:到准确、《及时、客观并进【行必要的解释说明避!免误导消费》者和社会《。舆论
第三十【二条 县级以—上,。市场监督管理部【门应当加强》信息化建《设,。汇总分析食》用农产?品质量安全信息加】强监督管理防—范食:品安全风险
—
第三十三条 县级!以上地方市场监督】管理部门应当将【监督检?查、违法行》为查处等情况记【入集中交易市场开】。办者、销售者—。食品安全信用档【案并依法通》过,国家企业信用信息】公示系?统向社会公示
! 对于》性质恶劣、情—节严重、社》会危害较大受到市场!监督管理《部门较重行政处罚】。的依法列入市场监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!名单采取提高检【查频次等《管理措施并依法实】施联:合,惩戒
市!、县级市场监—督管理部门》应当逐步建》立销售者《市场准入前信用承诺!制度:要求:销售者以规范格式向!社会作?出公开承诺如存在违!法失信销售》行为将自愿》。接受信用惩戒信用承!诺纳入销售者信用档!案接:受社会?监督并作为事—中事后监督》管理的参考
第】三,。十四:条, ,食用农产品在销售】过程中存在质量安】全隐患未《及时采取有效措【施消:除的市、县级市场监!督管理部门可以【对集中交易》。市,。场开办者、销—售企业?负责人进《行责任约谈被约【谈者无?正当理由拒不按【时参:。加约谈或者未按要】求落实?整改的市场监督管理!部门应当记入集中交!易市场开办者、销售!企业信用《。档案:
第三十五—条 :市、县级市场监督】管理部门发》现批:发市场?有国:家,法律法?规及本办法禁止销】售,。的食用农产品在依法!处理的同时应当及】。时追查食用农产品来!源和流向查明原因】、控制风险并报告上!级市场监督管—理部门同时通报所涉!地,同级市场监督管理】部门;涉及》种植养殖《和进出口环节的还】应当:通报农?业农村主管部门和】海关部门所涉地市】场监督管理部门接到!通报后应《当积:极配:合开展调查控—制,风险:并加:强与事发地》市场监督管理部【门的:信,息通报?和执法协《作
》 市、县》级,。。市场:。监,。督管理部门发现【。。超出其管辖范围【的食用农产品质【量安全?案件线索应当—。。及时移送《有管辖?权的市?、县级?市场监督管理部门
!
第三十六条 市】、县:级市场监督管—理部门发现下列情】形之一的应当及【时通:报,所在地同《级农业农村主管部】门
(】一)农产《品生产企业、农民专!业合作社、从事农】产品收购的单位【或,者个:人未按照规》定出具承诺达标合】格证;
】 (二?)承诺达《标,合格证存在虚—假信息?;
《 (三)附具】承诺达标合格证的】食用农产品不合【格,;
—。。 ,(四)其他有—关承:诺达标合格证违【法违规?行为
《 : 农业农村主管】部门发现附具承诺达!标合格?证的:食用:农产品?不合格向所在地市】、县级市场》监督管理部门通报的!市、县级市场监督管!理部门应当根据【农业农村主管部门】提供的流《向信息及时》。追查不合《格食用农产品并【依法处理
—第三:十七条 《县级以上地方市场】监督管?理部门在《监督:管,理中发现食用农产】品质量?安全事故或者接到】食用:农产品质《量安全?事故的投诉举报应】当,立即会同相》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!采取措施《防,止或者减少社会危害!按照应?急预案的规定报告当!地人民政府》和上级?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并!在当地人民政府【统一领?导下及时开展食用】农产品质量》安全事故调》查,处,理
第三》十,。。八条 销《售者违反《本办法第七》。。条第一?。、二款、第十六条、!第十:八条规定《食用农产品》贮存和运输受托方】违反本办法第十【七条、第十八条规定!有下列情形》之一的由县》级以上?市场监督管理部【门责:令改正?给予警告;拒不改】正的处五千》元以上三《万元以下罚款—
(一】)销售?和贮存?场所环境、设施、】设备等不符合—。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!要求:的;
【。 ,(二)销《售、贮存和运输对温!。度、湿度等有特殊要!。求的食用农产品未配!备必要的保》。温、冷藏《或者:冷冻等设《施,设备并保持》有效运行的;
! (三》)贮存期间未定期】检查及时清理腐【败变质、油脂酸败】、霉变生虫或者【感官:性状异常的食用农】。产品的
第三十】九,条 有下列情—。形,之一:的由:县级以上《市场监?督,管理部门依照—食品安全法第一百】二,十六条第一款—的规:定给予处罚
】 : (一?)销:售者违反《本办法第八条第一款!规定未按《要求建?立食:用农产品进货查【验记录制度或者未】按,要,求索:取进货凭《证的;
!(二)销售者违反】本办:法第八条《。第二款规定采购、】销售:按规定应当检疫、检!验的肉类或进口食】用农产?品未索取或留存相】。关证明文件的;
】
? (三)》从事批发业务的【食用农产品销售企】业违反本办法第十】一条规定未按—要求建立食用农产品!销售记录制》度的
《第四十条 销售者违!反本办法《。第十二条《、第十三条规定未】按要求标《明食用?农产品?相,。关信:息的由县级以上市场!监,督管理部门责令【改正;拒不》改正的处二千—元以上一万元—以下罚款《
第四十》一条 ?销售者违反》本办法第十四条规定!加工、销售即—食食用农产品未采取!有效措施做》。好食品安全防—护造成污染的由县级!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!门责:令改正;拒》不改:正的处五千元以上】三万元以下》罚款
第四十二】条 销售者违反【本办法?第十五条规定—。采购、销售食品【安全法第三十—四条规定《情,形的食用农产品【的由县级以上市【场监督管理部门依照!食品:安全法有关规定【给,予,处罚:
,
第四?十三:条 集中交易市场开!。办者违反本办法第】十,九条、第二十四条】规定未按规定建立】健全食品安全管【理制度?或者未?按规定配备、培训】、考核食品》安全总监、食品安全!。员等食品安》全管理人员的由县】级以上市场监督管】理部门?依照食品安全法第一!百二十?六条第一款的规【定给予处罚
—。
第四十四条 【集中交易市场开办】者违:反本办法第二—十条第一款规定【未按要求向所在地县!级市场监督管理【部门如实报告市场】。有关信?息的由县级以上市场!监督管理部门—依照食品安》全法实施条例第七】十二条的规定给予处!罚,
第四十五条 】集中:。交易市?场,开办者?违反:本办法第二十条【第二款、第二十一】条、第二十三—条规定有下列情形】之一的?由县级以上市场监】督管:理部门责令改正;】拒不改正的》处五千元以》上三万元以下罚款
!
: (一)未按要!求建立入场销售者档!案,。并及时更新的;
】
》(二)未按》照食用农产品类【别,实施分区销售经营条!件不符合《。。食品安全要求或者】未,按,规,定对市场经营环【境和条?件进行定期检查和】维护的;《
—(三)未《按要求查验入场销】。。售者和?入场食用农产品的相!关凭证信息允许无】法提供进货》凭证的食《用,农产品入场销—售或者对无》。法提:供食用农产品—质,量,合格凭证的食用【农产品未经抽—样检验合格》即,允许入场销售的【
第四《十六条 集中—交易市场开办者违】反本办法第》二十五条第二—。款规定抽检发—现场内食用农产【品,。不符合食品安全标】准未:按要求处理》并报告?。的由县级以上市【场,监督管理部》门责令改正;拒不改!正的处五千》元以上三万》元以下?罚款
?
《 集中交易市场【开办者违反本办法第!二十六条《规定未按要求公布食!用农产品相》关信息的由县—级以:上市场监督管理部】门责令改正》;拒不改正的—处二千元《以上一?万,元以下罚款
第】四十七?条 批发市场开【办者违反本办法第】二十五条第一—款规定未依法对进入!该批发市场销—售的食用农产品【进行抽样检验的【由县级以上市场【监督管?理,部门依照《食品安全法》。第一百三十条—第二款的规》定给:予,处罚
?
《 批发市场开办【者违反本办法—第二十七条规—定未按要求向入【场,销售者提供》统一格式的销售【凭证或者指导入场销!售者自行印制符【合要求的销售凭证】的由县级以上市场】监督管理部门—责令改正;》拒不改?正,的处:五千元以上三万【元以下罚款
第】四十八?条 销售者履行【了本办法规定的【。食用:农,产品进货查验等义】务,。有,充分: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!采购的食《用农:。产品不符合食品【。安全标准并能如【实,说,明其进货来》源的可以《免予处罚但应当依】法没收其不符合【。食品安全标准的食】用农产品《;造成人《身、财产或者其他】损害:的依法承担赔偿责】任
?第四十九条 本办】法下列?用语的含义
【 食》用农产品指来源【于种植业、林业【、畜牧?业和渔业等》供人食用的初级产】。品即在农《业活动中获得—的供人食用的植【物、动物、微生【物及其?产品不包括》法律法规禁止—食用的野生动物产】品及:其制品
《
, 即》食食用?农产品指以生鲜食用!农产品为原料经过清!洗、去皮、切割等简!单加工后可供人直接!食用的食《用农产品
— ? 食用?农产品集中交易市】场是指?销售食用农产品的】批,。发市场和零》售市场(《。含农贸?市场等?集中零售市》场):
《 食用农产品集中!交易:。市场:开办者指《依法设立、为食用】农产品批发、零售】。。提供场地《、设:施、:。服务以及日常管理】的企业法人或—者其他组织
【 食用农【产品销售者指通过固!定场所销售食用农】产品的个人》或者企业既包括【通过集中交易—市场:销售食用农产品的】入场销售者》也包括?。销,售食用农产品的【商场、超市、便利】。店等食品经》营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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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五十条 食品】摊贩等销售食用农产!品的具体管理—规定由省、自治区、!直辖市制定
【第五十一条 本办法!自2023年1【2月1日起》施行:2016年1月【5日原国家食品药】品监督管理总—局令第20号公布的!。食用农产品市—场销售质量安全【监督:管理办法同》时废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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