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精算师!职,业资格考试实施【办,法 : ?金融监?管总局? 人力?资源:社会保障部关于【印,发精算师 职业】资格:规定和精算师职业】资格考试实》施,。办法的通《知, , 金规?〔20?。23:〕,3,。号, 各银保》监局各省、自治【区、直辖市及新疆生!产建设兵团人力【资源社会保障厅(】。局)中国精算—师协会各《保险集团(控—股)公司、保险公司!、再保险《公,司、保险《资产:管,。理公司  —   为《加强精?算专业人才队—伍建设推《进我国精算事业和】保险业高质量发【展,国家金融监督—管理总局、人力【资源社会保障—部制定了精算师职】业资格规定、—精算师职业资格考】试,实,施办:法,现予印发请遵照【执行 《金融监管总局 【 人力资《源社会保障部 2!02:3,年,7月7日 》 ,。第一条 国家金融监!督管理总局、—。人,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共!同指导、监》督和检查精算师【职业资格考试的【实施工?作中国精算师协【会负责精算师职【。业资格考试的具体】。实,施工作 《 第二条 精算师】职业资格考试设【置准精算师和正【精算师两个级别 】  :   (一)准精】算师:级别考试包》括概率论与数理【统计、?经济:金融综合《、,精算数学、》精算模?型与:数据分析、精—。算风险管理5—。门科目 》    (二—)正精算师级别【考试:分为寿?险、非寿《险、健康险、社会保!险与养老《金计划、金融风险管!理、资产《管理、数据科学7个!专业类?别每个专业类别包】括1门公共科目【、3:门专业?科目、1门选考【科目考?生在报名时根据对】应,专业类别《要求选择专》业和选考《科目考试科目—包括 ?   ?  1.公》共科目资产负债管】理与价?值评估 《   ?  2.专业科【目 ? ,   寿险寿险产品!开发:。与管理、寿》险精算评《估实务、财务管【理     非寿!险非寿险定价、非】寿险精算评》估、:财务管理《     健康】险健康保险》精算实务《、健:。康保险实务》、财务?管理:    》 社会保险与—。养老:金,计划养老金计划、】。社会保险精算、财】。务,管理 《 , ,。  金融风险管【理金融风险管理基】。础、风?险管:理与计量、风险管】。理法:规与实践 》     资产管理!投,资学:、金融工《程与量化投资、【风,险管理与计》量 ?    数据科学数!据科学综合、数据分!析基础、《数据分析实践 】    《3.选考科目为其】他专业类别的1门非!相同专业科目 】    已取—得正精算《师职业资格证书的人!员报名参加其他专】业类别考试的可【。免,考已:通过科目考试合格】后核发中国精算师】协会统一印》制,的相应专业类—别考:试成绩合格》证明: 第?。。。三条 符合精算师职!业资格?规定:报考条件的人员【均可申请《参加精算师职业【资格考试 》 ,第四条 参加考【试,由本:人提出申请按有关规!。定办理报《名手续由中》国精算?师,协会核?发准考证参加考试】人员凭准考证和有】。效身份证件在指定的!日期、时间和—地点参加考试 第!五条 考点》原则上?设在地市级以—上城市的大中专【院校、高《考,定点学校或》考试机构《建设的专门场所以】及相应的机考考点考!试日期原则上为每年!的第:二,季,度和第?四季度根据情况适当!增加考试频》次 第六条 坚持!考试与培《训分开的原则—凡参与考试》工作(包括》命,题、:审题与组织管理【等,),的人员在参与工作期!间,及,此后一年以内不得参!加考试在参与工作期!间及此后五年以【内不得?从,。事,与考试内容相关【的培训工作应考【人员参加培》训坚持自愿原—则 第七条 考】试,。相关机构《应当严?格,执行考试工作的各项!。规章制度遵守考试工!作纪:律,切实做好从》考试试题的命制到使!用等各?环节的安全保密工作!严防:泄密 《。第八:条 对违反考试工作!纪律和有关》规定:的人员按照专—。。业技术人员》资格考试违纪违规】行为处理规定处理 ! 第:九条 本办法自发】布之日起施行 【 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