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全验证
。 《 第五章 附则】 第二—十三条 法律、【行政法规和党—中央、国务院政策文!件对严重失信主体名!单管理另有规定的依!照其规定执行 【 第二十四条—。 矿山安全监—察机构对严重失信】。主体名单的》管理工?。作可:以参照本办法执行 ! 第二十五条—。 ,本办法自2023年!10月1日》起施行国《家安全监管》总局关于印发—。〈对安?全生产领域失信行为!开展联合《惩戒:的,实,施办:法〉的通知(安监】。总办:。〔201《7〕49号)、国家!安全监管总局—办公厅关《。于,进一步加强安—全生产领域》失信行为信息—管理工作的通知【(安监总《厅〔201》。7〕59号)同时废!止 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