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全验证
》 ,第三章 正》式运营前《安全评估 — 第?十三条? 城市?轨道交通工程—项目正式运》营前安?。全评估工作》应当按照城》市轨道交《通正式运营》前安全评《估规范?开展 第》十四:条 城市轨道交通】工程项?目符合以《下前:提条件方可》开展正式运》营前安全评估 【     (—一)初期《运营至少1年向城市!轨,道交通运营》主管:部门:。报送了初期运—。。营报告; 》     (二)】全,部甩项工程完—工并验收合格或者已!履,行设计变更》手续:;    — (三)初期运营】。前安全评估提出的须!在初:期运:营期:间完成整改》的问题已全部整改】完成:;    — (四?)初期运营期间土建!工,程、设施设》备、系统集成—的运行状况良好发】现影响运营安全【的问题?和隐患处理完毕;】     (【五)正?式运营前《安全评估开展前一】年内未发生》列车脱?轨、列车冲突、【列车撞击、桥—。隧,结构坍?塌或造?成人员死亡、—连续:中断行车2小时(含!)以上等险性事件最!后3个月关键—指标达到要》求;   —  (六)全部设施!设备:按照设计要求全【功能、全《系统投入使用或具】备使用条件技术资料!全部移交运营—单,位相关人《员按:规定通过《安全考核   】  :工程项目分段开【展初期运营前安【全评估的《应一并?开展正?式运:营前安?全评估线路分为不】同工程项《目的可根据》运营需要《按照线路开展正【式运营前安全评估 ! 第:十五条 城市轨【道交通工程项—目符:合上述前提条—。件开展?。正式运营《前安全评估》。的运营单位应会同建!设单位向城市—轨道交通运营主管】部门提交符合上述】条,件的:材料 《    城市—轨道:交,通运营主管部—门收到材料后于7】个工作日内组织【第三方安全评—估机构对城》市轨道?交,通工程项目是否【满足正式《运营前安全评估【前提条?件进行审核并回【复符合要求的应当启!动安全评估;—不符合要求的应当在!回复中写《明具:体原因 第—十六条? 第三方《安,全评:估机:构根据所《评估城?市轨道交通工程【项目初?期运营情况》可对初期运营—前安:全,评估涉及的系统功】能核验和《系统联动测试相【关项目进行复—测并说明复测项目】和内容的必要性第三!方安全评估机—。构可采信运营—单,位提:供的测试结果或委托!有关单位开展但应】当符合初期运营【前安:全评估规范规—定的:测试要求 第十七!条 第三方安全【评估机构应当通过查!阅资料、人员问【询、:旁站检查、专项【检测等方式对城市轨!道交通?运营安全风险—分级:管控:和隐患排查治理双】。重预防制度实—施,情况:线路的行车》组织、客《运组:织,。。、设施设备》运行维护、人—员管理、应急—管理等方面的—主要风?险管控措施制定、】完善、?落实情?况及隐患排查治【理,。情,况进行全面》评估 第十八条 !第三:方安全?评估机构应》当统筹协调各—专业领域专家意【见出具?正式:运营前安全评—估报告?报,告中应有明确—的评估结论》并,对评估发现的安【全问:题提:出明确的整改要求、!期限与建议》措,施正式运营前安全评!估,报告基?本,格式见附件》2 第《十,。九条: 对正式运》营,前安全评估发现【的问题城市轨道交通!。运,营主管部门应当督促!运,营单位会同建设单】位、设备供应—商等制?定整改方案明确【整改计划和措施有】关责任单位应按要求!整改:到位 《。第二十条 问题【整改完成并经第【三方安全评》估,机构复核确》认,、通过正式》运营前安全评估的城!市轨道交通运—营主管部门依法向】城市人民政府报告】评估:。情,况申请办理正—式运:营手续并向社会公告!通,过正:式运营?前安全评估后运【营单位应《。当与建设单位办【。理固定?资产移?交,手续包括《。经,。批复的竣工财务【决算  》   城市轨道【交通运?营主管部《门,应当在线路正式运营!后1个月内将评估报!告和:。线路正式《运营:日,期报省、自治区交通!运输主管部门和交】通运输部 》 第二十一条— 城市轨《道交通工程项目原】则上在初期运营3】。。年内转?入正:式运营满3年—仍未转入正式运营】。的,城市轨道交通运营】主管部门《应当会同《建设等相关》部门组织建设—单位、运营单位对】未转入正《式运营的具》体情况?进行:分析研究并在3个】月内将原因、转入】期,限和各?方,工作任务向城—。市人民政府报告【 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