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 第五《章 监督检查—
第二十六】条 农?产品质量安全实【行监测制度对—。农产品产地》环,。境条件、农业—。。投入:。品和农?。产品:质量安全状况进行监!测
!县级以上人民政府】农业行政主》管部门应当制定并组!织实施农《产品质量《安全监测计划—对生:产中或者市场上销售!的农:产品进?行监督抽查》检测
》 第二?十七:条 县?级以上人民政府农】业行政主管部门应】当委托符合国家规】定条件、《经,认证合格的农产【品质量安全检测【机构对本行政区【域内:农产:品质量安全进—。行监督抽查》检测
《 , 开展农】产品质量《安全监督抽查检测】不得向被抽查—方收取费用》所需经费由同级财政!负担
第【二十八条《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!农,业行政?主,管部:门依法进行农产【品质量安全》。监督抽查检测—时被抽查方应当【配合
第二】十,九条 县《级以:上人民政府农业【行政主管部门监【督抽:查,检测农产品质量【安全状况时可—以,采用国务院农业【行政主管部》门会同有关部门【认定的快速》检,测方法进《。行检测被抽查方【对检测结果有异【议的可以自收到【检测结果《时,起四小时《内申请复检复检不】得采用?快速检测方法
】 第三十条— 县级以《上人民政府农业行政!主管部门在农产【品,。质量:安全监督检查中【依法:行使下列职权
【
— (一)对生—产,、经营场《所进行?检,。查;:
: 》 (二)查》阅、登记、复—制,与农:产品生产《、经营?活动有关的资料;
!。
?。 (三)调查!了解与?农产品生《产、经营活动有关】的情况;
— —(四)查封、扣押】经检测不符合农产品!。质量安全标准的【农产:。品;:
《 (五)查】处违反?农产品质量安—全法律?、法规?的行:。为,
第三十一—条 县级以上人【民政:。府农业?行政主管部门—对国:家禁止使用的农【。业投:入品应?当依:法予以没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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