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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第》二章 ?业,。务范围 — 第六条 律师【事务所从事》证券法律业务—可,以为下列《事项出具法》律意见 《 ,   ? (一)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】、存托凭证及上市】;     (二!)上市公司发行证券!。及上:市;    【。 (三)股份有限公!司申请股票在全【国中小企《。业股份转让系统【挂牌并公开》转让; 《     》(四)股份》有限公司向特定对】象发行或转让股【票导致股东累计超】过二:百人;  —  :。 (五)非上市公】众公司向《。特定对象发行股【票; 《  :  (?六)向不特定合格投!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!在北京证券交—易所上市; 【    (七)上】。市公司、非上市【公众:。公司的收购、重大】资产:重组:及股:份,回购;  —   (八)上市】。公司合并、分立【及分拆;    !。 (九)上》市公司、《非上市公众》公司:实行:股权激励计划—、员工持股计划; ! ,    (十—),。上市公司、》非上市公众公司【召开股东《大会; 》。。    (十一)】上市公司、非—上市公众公》司的信息披露; 】     (—十二)北京证券【。交易所上市公司转板!;  《   (十三)公司!(企业)债券的发】行,及交易、转》。让;     (!十四)境内》企业:直接或者间接到【境外发行证》券或者将《其证券在《境外上市《交,。易;  》   (十五—)证券公司、证券投!资基金管理公司【及其分支机构的【设立、变《更、解散、终止;】    》 (十六)证—券投资基金的注【册、:清,算; 《 ,   (十七)资产!支持专项计划—的设立; 》   ?  (十八)证券】衍生品种的发行【。及上市;    !。 ,(,。十九)中国》证监会、司法—部规定的其他事项 ! 第七条 律—师事务所可以—接受当?事人的委《托组织起《草招:。股说明书等与证券】业务:活,动相关的法律文件 !。   ?  鼓励律》师事务所在组织【起草招股说明书【时对招股说明书【。。中对投资者作出投】资决策有重大影响的!信息进行验证制作验!证,笔录 第八—条 律师《被吊销执业证书的不!得再从事证券—法律业务 》     律师【被中国证监会—采取证券市场禁【入措施或者被司法行!政,机关给予停》止执业处罚的在规定!禁,入或者停止执业的】期间不得从事证【券法律业务 第九!条 同一律师事务所!不得同时为同一证】券发行的发行人和】保荐:人,、承销的证券公司】出具法律意见—不得同时为同一【收购行为《的收:购人和?被收购?的上市公司出具法律!意见不得《在其他同一证券业】。务活动中为具有【利害关系的》不同当事人出具【。法律意见 》     律—师与当事人》。及其关联方具—有利害关《。系影响其执业独立性!的该律师所在律【师事务所不得—接受委托提供—证券法律服务 】