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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【七,章 附则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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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百九【十五条 《。获准机?构变更事项许可的非!银行金融机构及其分!支机构?应,自许可?决定之日起6个月内!完,成有关法定变更【手续并向决》定机关和所在—地国家金《融监督?管理总局《派出机构报告获准】董事和高《级管理人员任职【资格许可的拟—任人应自许》可决定?。之日起3《个月内正《。。式到任?并在到?任后5日内向—决定机关和所—在地国?家金融监督》管理总?局派出机构报告【
: : 未在前款规【定期限内完成—变更或?到任的行政》许可决定文件失效】由决定机关注销【行政许可
—第一百九十六条 非!银行金?融机构设立、—。终止事项涉及—工商:、税务?登记变更等法定程序!的应当?在完成有《关,法,。定手续后1个月内向!国家金融《监督管理总局和所在!地国:家金融监督管理【。总局:派出机构报》告
?。第一百?九十七条 本—办,法,所,称境外含香港、澳】门和台湾《。地区
第一百【九十八条 》本办法中《的“日”均》为,工作日?“以上”均含本数或!本级
第一百【。九十九?条 除特别说—明外本办法中各项财!务,指,标要求均为合—并会:计报表?口径:
第二百条 【。本办法中下列用语】的含义
】 (一)《控,股股东是指》根据中?华人:民共和国《公司法第二》。百一:十,六条规定其出资额】占有限?责任公司《资本总额百》分之五十以上—或者其?持有的?股份占股份》有限公?。司股本总额百分之五!十以上的股东;出资!额或者持有股份的】比例虽然《不足百分之五十但依!其出:。资额或者持有的股份!所享有的表决权已】足以对股东会、股】东,大会的决《议产:生重大影响的股东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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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(二)主要股!东是指持有或控【。制非银行金》融机:构百分之五以上股份!或,表决权或《。持有资本总额或【股份总额不足—。百分之五但》对非银行金融机构经!营管理有重大影响】的,股东
前款中【的“重大影响”包】括但不限于向非银】行金融机《构派:驻,董事、监《。事或高?级管理人员》通过:协议或?。其他方式《影,响非银行金》融机构的《财务和?经营管理《决策以及国》家金融监《督管理总局或其【派出机构认定的【其他情形
! (三)实际控制】人是指根《据中华?人,民共和国公》司法第二百一十六条!规定虽?不是公司的股东但】通过投资关系协议或!者其他安排能够实际!支配公司行为的【人
?。 (四—。)关联方是指根据】企业会?。计,准则第36号—关联方披露规定【一方控制、共同【控制另?一方或对另一—方施加重大》影,响以及两方或—两方:以上同受一》方控制?、共同控制或重【大影响的但国家控制!。的企业之间不仅因为!同受国家控股—而具有关联关系
】
(五)】一致:行动是指投》资者通过《协议:、其他安《排与其?他,投资者共同扩大【其所能够支配的一】个公司股份》表决权数量的行为】或者:事实达成一致—行,动的相关《投资者为一》致,行动:。。人
— (六)重大—违法违规《行为:应,依据违?法违规行为的—事实:、性质、情节、【危害后?。果以及行政处罚轻重!程度:等因素综合考量行政!处,罚轻重程度》根据处罚种类、【处罚金?额以及?处罚相较《非银:行金融机构规模大小!、对机构的影响【程度等因素》判定
】(七)重大案件是指!符合中国银保监会关!于,印发银?行保险?机构涉刑案件管理】办法(试行)—的通知(银》保监发〔202【0,〕20号)》。规,定,。的重大案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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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百零一条 其!他非银行金融机构相!关规则另《行制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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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百零二条 】。国家金融监督—。管理总局根据法律】法规和市场准入工】作实际有权对行【政许可事项中受理、!审查和决定等—事权的划分进行【动态调整
第【二百零三条 根据国!务院或地方政府授】权履行国《有,金融资本《出资人职责》的各级财政部门及】受财政?部门委托《管理国有《金融资?本的其他《部门、机构发起【设立、投资》入股本办《法所列非银行—金融:机构:的资质条件和监【管要求?等参照本办法有关规!定执:行,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!规定
第二百零】四条:。 本办法《由国家金融》监,督管理总局负责【解释本办法自202!。3年11《月10日起施—行中:国银保监会非—银行金融机构行政许!可事项实施办—法,。(中国银行保—。。险监督管《理委员会令》2020年第6号】)同时废《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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