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全验证
第二章! 私募基金管理人】和私:募基金托管》人 》第七条 私募—基金管理人由依法】设,立,的公:司或:者合伙企《业,担任    【 ,以合伙企业》形,式,设立的私募基—金,资产:由普通合伙人管理的!普通合伙人》。适,用本条例关》于私募基金》管理人的规定  !   私募基金【管,理人的股东、—合伙人以及股东、合!伙人:的控:股,股东、实际控制人】控股或者实际—控制其他私募基金管!理人的应当符合国务!院证券监督管理机】构,。的规定 第八条】 有下列情》。形,之一的不得担任【私募基金管理人【不得成为私募基金管!理人的控股股—东、实际控制人【或者普通合伙人 】     (一)】本,条例第九条规定【的情形;    ! (二?)因:本条例第《。。十四条第一款第三】项所列?情形被注销登记自被!注销登记之日—起未逾?3年:的私募基金管理人或!者为该私募》基金管?理人的控股股东、】实际:控,制人、普通合伙【。人,。。;     (三!)从事的业务与私募!基金管理存在利【益冲突;   】。 , (四?)有严重不良信【。。用记录尚未》修,复 第《九条 有《下列情形之》一的不得担任私募基!金管理人的董事【、监事?、高级管理人员【、执行事务合伙人】或者委派代表 】    (一—)因犯有贪污贿赂、!渎职、侵犯财产罪】或,者破坏社会主—义市场经济秩序【罪被判处刑》罚;   — , ,(二)最近》3年因重大违法违规!行为被?金融:管理部门《处以:行政:处罚;    】 (:三)对所任职—的公司、企业因经营!不善破?产,清算或?者因违法《被吊销营业执照负】有个人责《任的董事、监事【、,厂长、高级管理人员!、执行事务合—伙人或者《委派:代,表自:。该公司、企业破产】清算终结或者被【吊销营?业执照之《日起未逾5年; 】。     (四)所!负债务数额较大到】期未清偿或者被纳入!失信:被,执行:。人名单;  【   (五》)因违法行》为被开除《的基:金管理人、基金托管!人、证?券期货交易场所【、证券公司》、证券登记结算【机构、期货公司以】及其他?机构的从业人员和】国家机关《工,作人员;《 ,     (六【),因违法行为被吊销执!业证书?或者被?取消资格的》律师、注《册会计师和资产评】估机构、验证机构】的从业人员、投资】咨询从业《人员:自被吊销《执,业证书或者被—取,消资格之日起—未逾5年《;  《 ,  (七)担任因本!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!第三:项所列情形被注销】登记的?私募基?金管理人的法定代表!人、执行事》。。务合伙人或》者委派代表或者【负有责?任的高级管理人员】自该私募基》。金管:理人被注销登—记之日?。。起未逾3年 — 第十?。条 私募基金管理人!应当依法《向,国务院证券》监督:管,理,。机构委托的机构【(以下?称,登记备案机构)【报送下列材料履行登!。。。记手续 》    (一)统】一社会信用代码【;     (】二)公?司章程或者合—伙协议;   】  (三)》股东、实际》控制人、董》事、监事、高级管理!。人,员普通?。合伙人?、执行事务》合,伙人或者委派代表的!基本信息股东、实】际控:制人、合《伙人相?关受益所有人信息;!     (四】)保证报送》材料真实、准确、完!。整和遵守监督管【理规定的信用承诺】书,;,    》 (五?)国务院《证,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!的其他材料》     私【募基:金管理人的》控股股东、》实际控制人、普通合!伙人、执行事—务合:。伙人或者委派代表】等重大?事项:发生变更的应当按】照,规定向登记备案【机,构履:行变更登记手续【 ,     》登记备案机构应【当公示已办理登记的!私募基金管理人【相关信息  【   未经登记任】何单位或者个人不】得使用“基金”【或者“?基金管理”字样【或者近似《名称进行投资活动】但法律、行政法规和!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! 第十《。一条 ?私募基金管理人【应当:履行下列职责 【    《 (一)依法—募集资金办理私【募基金备案; 【     (—二)对所管》理的不同私募基金】财产分别管理、分】别记账进行投资【;  《。   ?(三)按照》基金合?同约定管理私—募,基金并进行投—资建立有效的风险控!制制度; 》     (四【)按照基金合—同约:定确:定私募基《金收益分配方—。案向投资《者分配?收益; 《 ,   ? (五)《。。按照基金合同约【定向投资者提供与私!。募,基,金,管理业务活动相关的!信息;     !。(六)保存私募基金!财产管理业务活【动,的记:录、账册、》报表:和其:他有关?资料;? ,    《。 ,(七)?国务院?证,券监督管理机—构,规定和基金》合同约定《的其他职责》。     —以非公?开方式募《集资金设立投—资基金的私募基【金,管理人还应》当以自己的名义为】私募基?金财产利益行使【诉讼权利或者实【施其:他法:律行为 第—十二条 私》募基金管理人的【股东、实际控制人、!。合,伙人不得有下列行】为     (一!)虚:假出资、抽》。逃出资、委》托他人或者》接受他人委托出【资;     (!二)未经《。股东会或《者董事会《决议等法《定程序擅自干预私募!基,金管理人的业务活】动;     】(三)要求私募基金!管理人利用》私,募基金财产为自【己或者他《人牟取利益损害【投资者利益;— :    (四)法律!、,行政法规和国—务院证券监督—管理机构规定禁止】的,其他行为《 第?十三条 私募基【。金管理?人应当持续符合【下列要求《。 ,    《 (一)财》务状况良《好具有?与业:务类:型和管理资产规【模相适?应的运营资》金;    【 (二)法定代表人!、执行事务合伙人或!者委派代《。。表、负责投》资管理的《高级管理人员按照】国务院证券监督【管理机构规定—持有一定《。比例的?私募基金管》理人的股权或者财】。产,份额但国家另—有规定的除外; !    (三)【。国务院?证券监督管理机构】规定的其《他要求 第—十,。四条 私《募基金?。管,理人有下列情形【。之一的登记备案机】构应当及时注销私募!基金:。管理:人登记并予以公【示   》  (一)自行申请!注销登记;   !  (二)依—法解散、《被依法撤销或者【被依法?宣告:破产;    】 (三)因》非法:。集,资、非?法经营等重大违法】行为被追究法—律责任; 》 ,。   ? (四)登记之日】起12个《。月内未备《案首只私募基金【;  《   (五)—。所管理的《私募基金全部—清算后自清算—完毕之日起12个月!内未备案新的私募】基金;    】 (六)《国务院证券监督管】理,机构规定的其他【情形 ?     登—记备案?机构注销私募基金管!理人:登记前应当通知私】募,基金管理人清算私募!。基金财产《或者:依,法将私募《。。基金管理职责转移给!其他经登记的私募】。基金管理人 第】十五条 《除基金合同另有约定!外私募基金财产应当!由,私募基?金托管人托管私【募基:金财产不进行托管的!应当明?确保:障私:募基金财产安全的制!。度措施和纠》纷解决机制 第】十六条 私募基【金财产?。进行托管的私募基金!托,管人:应当依?法履行职责 【    《私,募基金托管人应【当依:法,建立托管业》务和其他业务的隔离!机制保证私募基金财!产的独立和安全 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