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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第二章 《审查标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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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第五条 政—策,。制定机?关,应当尊重《和保障?招标人组《织招标、选择招标代!理机构、《编制资格预审文件】和招标文件的自【主权不得制定以下】。政策措施
【 (一)为招】标人指定《招标代理机构或者】违法限定招标人选择!招标代理机构的【方式:;
《 (《二)为招标》人指定投《标资格、《。技术、商务条件;
!
(三)为!招标人指《定特定类型的—资格审查方法或者】评标:方法:;,
《 (四)为招标】人指定具体的—资格审查标》准,或者评标《标,准;
(!五,)为招标人》指定评标委员会成】员;
《 , (六)对【。于已经纳入统一的公!共资源交易》平台体系的》电子交易系统限制】。招标:人自主选择;—
《 (七)强制招】标人或者招标—代理机?构选择?电子认证《服务;
《
(八)】为招标人或者招标代!理机构指定》特定交易工具—;
(】九):。为招标人指定承包】商(供?应商)预选库、【资格库?。或者备选《名录等?。;
》。 (十)要求招标!人,依照本地区创新产品!名单、优先》。采购产?品名单等《地方:性扶持政策开展招标!投标活动;
】 ?(十一)以其他【不合理条件限制招】标人自主权的政【。策措施
第—六条 政》策制定?机关应当落》实全国?统一的市场准入【条件:对经营主体》参与投标活动不得制!。定以:下政策措施
【 《(一)对市场准入负!面清单以外的行【业、领?域、业务《要求经?营主体在参与—投标活动《前,取得行政《许可;
!(二)要求经营【主体在本地区—。设立分?支机构、缴纳税收社!保或者与《本地区经营主—体,组成联合《体;
(!三)要?求经营主《体取得本地区业绩或!。者奖项;
》
: : (四)要求—经营主体取得—。培训合格《证、上岗证等特定】地区或者特》定行业组织颁发的相!关证:书,;
《 (五)要求经!营主体?取,得特定?行业组织成员身份】;,
—(六)以其》他不合理条件限制】经营:主体参与《投标的?政,策措施?
第七条 政策!制定机关制定标【准招标文件(示【范,文本)和标》准资格预审文件(】示范文?本)应当平等对待不!同,地区、所《有制形式的经营主】体不得在标》准招标文《件(示范《文本)和标准资格预!审,文,。件(示范文本)【中设置以下内容
! (一)【根据经营主体取【得业绩?的区域设置差—异性得分《;
:
: (《二)根据经营—主体的所有制形式设!置差异性得分;
】
: (三》)根据经营主—体投标产《。品的产地设置差【异性得分;
】 (四)根【据经营?主,。体的:规模、注册地址【、注册资金》、市:场占有率、负—债,率、净资产规—模等设置差异性【得,分;
?
(—五,)根据联合》体,成员单位《的,注册地址、所有【制形:式等设置差》异性得分;
】 : (:六)其他排除—或者限制竞》。争的内容
第【八条 政策制定机!关制定定标相关政】策措施?应当:尊重和?保障招?标人定标权落实【招标人定标主体【责任不得制》定以下政策》。措,施
》 , (一)为招标【人指定定标方法;
!
(二【)为招标人》指定定标单》位或者?定,标人员?;
— (三)将定—标,权交由招《标人或者其授权【的评:标委员会以外的【。其,他单位或者人员行使!;
:
(四)规!定,直接以抽签、摇号】、抓阄?等方式确定合格投】标人、中标候选人或!者中:标人;
《
(五)】以其他不合理—条件限制招标人定】。标权的政策》措施
第九条【 政策《制,定机关?可以通过《组,织开展信用评价引导!经营主体诚信守【法参与招标投—标活动并可以—通,过制定实施相应【政,策措施鼓励经营主】体应用信用评—价结果但应》当平等对待不同地区!、所有制《形式的经《营,主体依法保障经营主!体自主权不得—制定以下政策措施
!
(一)】在信用信息》记录、归集、共享】等方面对不》同地区?或者所有制形式的经!营主:体作出区别规—定;
【 (二)对》不同地区或》者所有制形式经【营主:体,的资质、《资格、业绩等—。采用不同信用评价标!准;
《 : (三)》根据经营主体—的所在地区》或者所有制形式【采,取差异化的信—用监管措施;
】 (四)没】有法:定依据限《制经营主体参考使用!信用评价结果—。的自主权;》
: (五)【其他排除限》制竞争或者损—害经营主体合—法权益的政策措施】
第十《。条 政《策制:定机关制定》涉,及招标?投标交?易监管和服》务的政策措施应当】平等保?障,各类经营《主体参与《不得在交《易流:程上制定以下政策措!施,
? (一)规【。定招标?投标交易《服务:机构行使审批—、备案、监管、处罚!等具有行政管—理性质的职能;【
(二】)强制非公共—。资源交易《项目进?入公共资源交—易平台交易;
】 (》三):对能够?通,。过告:知承诺和《事后:核验核?实,真伪的事项强制【投,标人在投标环—节,。提供原件;
【 《(四:)在获取招标文件、!开标环节违法要【。求投标人的》法,定代表人、》技术负责人、—项目负责《人或者其他》特定人员到》场;
(!五)其他不当限制】经营主体参与招标投!标的政策措施
【
第十一条 【政策制定机》关制定涉及保证金的!政策措施不得设置以!下不合理限制—。
? (《一)限制招》标,。人,依法收取保证金;】
(【二)要求经营主体缴!纳除投标保证—金、履约保证金、】工程质量保证金、农!民工工资保证—金,以外的其《他保证金;
】 (三)限定】经营主体缴纳保证金!的,形式;
】 (四)《要求经营主体—从特定机构开—具保函(保险);
!
? (五《),。在招标文《件,之,。外,设定保?证金退还的前置条件!;
》 :(六)其他涉及保证!金的不合《理限制措施
【