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全验证
》 第二章《。 审查标准》 第五条 !政策制定机关应当尊!重和:保障招?标人:组织:。招标、选《择招标?。代理:机构、编制资格【预,审文件和招》。。标文件的自》主,权,不得制定以下政【策措施   【  (一)为—招标人?指定招标代理机【构或者违《法限定招标》人选择招标代—理机构的方式; 】  :   (二)为招标!。人,指定投标资格、技】术、:商务条?件,;,     —(,三):为招标?人指定特定类型【的资格审查方法或者!评标方法;   !  (四)》为招标人指定—具体的资格审查标】准或者评标》标准:;     (】五)为?招标人指《定评:标委员?会成员;   】  :(六)对于》已经纳入《统一的公共资源交】易平台体系的—电子交易系统—限,制,招标人?自主选择;   ! , (七)强制招标人!或者招标代理机构】选择:电子认证服务; 】     (八)】为招标人或者招标】代理机构指定特定交!易工具;   】  (?。九)为招标人指【定承包商《(供:应商)预选库、【资格库或者备—。选名录等;》   《  (十)要—求招标人依照—本地区创新产品名】单、优先采》购产品?。名单等地方》性扶持政策开展【招标投标活动;【   《  (十一)—以,其他不合理》条件限制招》。标人自主《权的政策措施 【。 第六?条 政《策制定机关应当落实!全国统一《的市场准《入条件对《经营主体参与投标活!动不得制定以下政】策措施 》 ,  :。。 (一)对》市场准入负面—清单以外的行业【、领域、业务要【求经:营主:体在参与《投标活动《前,取得行?政,。许可; 》  : , (二)《要,求经营主《体在本地区设立【。分支机构、缴—纳税收社保或者【与,本地区经《营,主,体组成联《合体; 》    (》三)要求《经营主?体取得本《地区业绩或者奖【项; 《。    (》四)要求经营主【体取得培训合格证】、上岗证等特定【地区:或者:特定行业组》织,。颁发的相关证书;】  ?   (五)要求经!营,主体取得特定行【业组织?成员身份《;     【(六)以其》他不合理条件限制经!营主体?参与投标的政策措】施 第《七条 ? 政策制定》机,关制定标准招标【文件(示范文本)】和标准资格预审文件!(示范文本)应【当平等对待不同地区!、所有制形式—的经营?。主,体不得在标准—招标文件(示范【文本)?和标准资格预—审文件(示》范文本)中设置以】下,内容  》 ,  (一)根—据经营主体取得业】绩的:区域:设置差异性得分;】 ,。     》(二)根据经营主体!的所有制形式设【置,差异:。性得分;《 :    (》三)根据《经营主?体投标产品》的产地设《。置,差异性得分;  !   (四)根据经!营主体的规模、注册!。地址、注册资—金,。、市场占有率、负债!率,、净:资产:规模等?设置差异性得分【;     【(五)根据联合体成!员单位的《。注册地址、所有制】形式等设置差异【性得分;《     (【六)其他排除—或者限制竞争的内容! 第八条 政策!制定机关制》定定:。标,相,关政策措《施应当尊重》和,。保障招标《人定标权落实招标】人定:标主体?责任不得制定以【下政策措《施     (】一)为招《。标人指定定标—方法;    】。 (二)为招标【人指定定标单位【或者定标人》员;   —  (三)将定标权!交由招?标人或者其授权【的评标委员会以【外的其他单位—或者人员《行使;?。。    》 (四)《规,定直接以抽签、摇号!、抓阄等方式确定】合格投标人、—中标候选人或者【。中标人?; :     (五)以!其他不合理条—件,限制:招标人?定标权的政策措施】 第九条 政策!制定机关可以通【。。过组织开展信用评】价引导经营主体诚】信守法参与》招标投标活》动并可以《通,。过制定实施相应【政策措施《鼓励经营《。主体应用《信用:评价:结果:。但应当平等对待【不同地区《、,所有制形式的经营主!体,依法保障经营主体自!主权不?得制定以《下政策措施》。     (【一,)在信用《信息记录、归集、】共享等方面对—不同地区或者—所有制?。形式:的经营主体作—出区别规定; 】    (》二)对不同》地区或者所有—制形式经营主—体的资质、资格、业!绩等采用不》同信用评价标准;】 ,     》(三)?根据经营主体的所在!地区或者所有制形式!采取:。差异化的信》用监管措施》。;     (】四)没有法定依据】限制经营《。主体参考使用信用评!价结果?的自主权《;     (五!)其:他排除限制竞—争或者损害经营主】体合法?。权益:。的政策措施》 :第,十条 政策制定机!关制定涉及》招标投?标,交易监管《和服务的《政策措?。施应当平等保障【各类经营主体参与】不,得在:交易流程上制定【以,下,政策措?施,  ? ,  (一)规定招】标投标交易服—务,机,构行使审批、—备案、监管、处【罚等具有行政管理性!。质的职能; 【    《。(二)强制非公共】资源交易《。项目进入公共资源交!易平台交易》。;     【(三)对能够—通过告知《承诺和事后核验核实!真伪的事项强制【投标人在投标环节提!供原件; —    (四—)在获取招标文【。件、开标环节违法】要求投标人的—法定:代表人、技术负【责,人、项目负责—人或者?其他特定《人员到场;》     (【五)其?他不当限制经—营主体参《与招标投《标的政策《措施 第》十一条 》政策制定机关—制定涉及保证金的政!策措施不得设置【以下:不合理限制  】   (一》),限制招标人依—法收取保《证金;    】 (:。二)要求经营主【体缴纳除投》标保证金、》履约保证金、工程】质量保证金、农【民,工工资保《证金以外的》其他保证金; 【     (三)限!定经:。营主体缴纳保—证金的?形式;   【  (四)要—。求经:。营主体从特》定,机构开?具保函(保险); !     (五【。)在招标文件之外】设定保证金退还的前!置,。条,件;   —  (六)其他涉】及,保证金?的不合理限制措施】 :